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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与不敢,不是僵死不变的,而是一个辨证应用、同时交互作用的观点。黄帝认为,当战争强加在自己头上的时候,在强敌面前,在战略上一定要树立敢打必胜、一决雌雄的信念。其在谈及战蚩尤之前的思想时这样说:“夫作争者凶,不争者也无成功。”“于是,出其将士,奋之戎兵,身提鼓鞄,以御之(蚩)尤。”①然在战前的一切军事部署方面,则是慎之又慎,而“立于不敢,行于不能”,绝没有半点轻敌思想。而是做最周密的军事部署,绝不给蚩尤留半点可乘之机。这,又是敢中之“不敢”。在整个战争的过程之中 ,则又是敢与不敢的交互为用:既教兵以一当十,敢战敢拚,有以弱胜强的决心,又在每一战争发展环节上,都“慎案其象,不擅断疑”,“守弱节而坚之,胥雄节之穷而困之”……黄帝认为,善用敢与不敢而为战,“其民劳而不怠,饥不饴,死不怨……战胜于外,福生于内,用力甚少,名声彰明,顺之至也。”②
对不同性质战争的后果分析:
黄帝以其时社会上所存在的不同性质之战,以及可能发生的性质转变及后果,进行分析,而将战争性质列为三种:为利,为义,行忿。认为:为利者,事实上得不到多大利益,甚至因此而受害;为义者,往往不容易把握分寸,因此而导致不断地扩张与兼并,最后所造成的是众之所死,和发动战争者的危亡;至于行忿者,不仅不合道义,还极其容易由此而丧失理智,因忿而自不量力,结果是自取灭亡。
对于这个问题,黄帝是这么说:“诸库藏兵之国,皆有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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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政》。
② 《黄帝经·十六经·顺道》。
世兵道三:有为利者,有为义者,有行忿者。所谓为利者,见(其国)民饥已极,国家不暇,上下不当,举兵而伐之。虽无大害,亦无大利焉;所谓为义者,伐乱禁暴,起贤废不肖。”①对此,若“诛禁当罪,而不私其利,能令行天下,而莫敢不听。自此以下,兵战力争,(则)危亡无日,而莫知其所从来。”②因为,此时之所谓“义者,众之所死也。是故,以一国攻天下,万乘之主兼并,稀不自此始,鲜能终之。非心之(不)恒也,穷而反矣;所谓行忿者,心虽忿,不能徒怒,怒必有为也。成功无以求也。即始兼并矣,非道也。”③ 故,“天下有三死:忿不量力,死;嗜欲无穷,死;寡不避众,死。”④
而老子因为强调治国的“无为”,则是不区分战争性质,不讲正义与非正义,对战争一概而论,采取坚决的反对态度,这就是一种是非不清的荒唐“理论”了。因为,在哲学理论上,首先要概念清晰,逻辑严密。倘若概念不清,逻辑混乱,就会因失之毫厘,而谬以千里!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老子这位所谓“哲学之父”是怎么说的: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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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③ 《黄帝经·十六经·本伐》。
② 《黄帝经·经法·六分》。
④ 《黄帝经·称经》。
⑤ 《老子·第三十一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为不道,不道早已。①
世间事物,都有其相对性。而老子言事物,都往往是以绝对而言,而不谈其相对性。都是先给出一个没有严格定义、不能稽考的笼统结论,而后就此展开论述。如此,便到处出现似是而非的言论。在对待战争与和平这个问题上,同样是以人们希望和平、反对战争的普遍愿望,先抹平了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界限,而不分是非地反对一切战争。并以中国上古因重视强兵但反对恃武称雄形成的礼仪制度为例,反对治国强兵之策。进而以言“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的主张。这就是不确之论了。如果照老子的话办,我们就不可以进行现代化的军队建设,就不能为保卫祖国的安全,为维护国家的主权而走强军道路了。这能证明老子思想的正确么?至于其宣扬“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的理论。又是以自然规律的“无为”以为证,归其“无为而治”的一贯主张,就是明摆着的谬论: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②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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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三十章》。
② 《老子·第七十三章》。
③ 《老子·第六十九章》。
老子之言,在谈哲理之中,处处无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与客观自然规律表现为“无为”之间的重要区别,处处以自然规律的无思、无为而无所不为,要求人之学哲学,也同样与客观自然规律等同,也必须做到无思想、不作为,辩称如此便可达到无所不为。这就是其全书的一个本质性荒唐论点。对此,一般不学哲学的人们很难辨别其谬误而不上当。现在,我们常讲:“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以言法网难逃,就是取自《老子》之语。但是,谁都会认识到,狡猾的犯罪分子之所以难逃法网,是因为作奸犯科,首先为危害社会的不义之事,是受到全社会正义的人民所反对、所不容的事。更重要的是,有着无数执法者不畏艰险地与其进行斗争,如果当真像老子要求我们的那样,执法者都去效法客观自然规律的“无为”而不作为,不去想方设法地破案和追捕犯罪分子,将其绳之以法,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也不协助,则“天网”而不成其为“网”。
同样,老子不分战争的性质,而笼统地反对战争,由此主张国家不走强兵之路,假如用兵者也信其“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遇到国家受到强敌入侵,将帅与士兵都“不敢进寸而退尺”的话,广大的黎民百姓岂不是就要眼睁睁地遭受血与火的灾难吗?
至于老子的法宝“抗兵相加,哀者胜矣”,我以为是一种既荒唐而又可笑的屁话。举例而言,当年日寇侵华,是其蓄谋已久的一场疯狂性发作,其无论是在战前准备、战时动员、武器装备、军事训练等一切方面,当时的中国都难与之相比。在其疯狂的“三光政策”面前,我国人民被成千百万地大批屠杀,侵略者不光不为无辜的死难者有一丝一毫之哀,而是以杀人手段、方法进行比赛而取乐。中华民族是在极其艰难的情形之下,人不分男女老幼,地不分东西南北,政治不分党派,经过我们全国人民八年的团结奋战,最终将其打出国门的。因为,实践证明,在疯狂的侵略者面前,什么“哀”与哭,屁用都没有。如果在抗日战争中,中华民族都尊奉老子之言,在疯狂的进攻面前,大家都“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则中华民族早已亡矣!所以,老子并不是什么“哲学之父”、“智慧之父”今有学者吹捧老子是“哲学之父”、“智慧之父”的话,是一种经不起哲学理论与史与实践检验的错误认识。
第四章 《老子》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
第一节 老子并不真正懂得何谓“道德”
因为老子的书本名《道德经》,所以,今有学者以为,发起一场学习、赞扬、诵读老子《道德经》的群众运动,就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讲道德,就是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建设。果真会是如此么?非也!
问题是,讲道德是必须先搞清楚何为“道”?何为“德”?“道德”一词源自何经、何典?其最初的哲学涵义是什么?其社会意义的历史性延伸是什么?老子懂不懂“道德”?讲没讲“道德”?讲得准确性如何?而不能搞“看书看个皮”,不究其特定内涵的想当然做法。因为,学者做研究,发议论,不能无据发言,不能搞寻章摘句、断章取义、说似是而非的话,不然,号召全民学习之举,就有可能会危害全民族。
《道德经》一书,是老子抄袭黄帝《道原经》的辞句,割裂原文,歪曲原义,反对黄帝以道治国思想,贩卖“愚民哲学”的东西,今书名称之为《老子》。其书虽以中国古典哲学中的重要名词“道”“德”为据,而大谈治国之道。实际上他通篇以言统治权术、权谋,而根本不懂“道”理,也未真正学“道”而有所“德”。原因,就是老子既不懂“道”之为何?更不懂何为“道德”?而其思想中多有违反“道德”的谬论。
我说这个话,那些尊老子为“哲学之父、智慧之父”,赞颂老子的话有“多么高妙,多么神奇,多厉害,多了不起”的先生,就一定会跟我急!
不过,我要劝这样的先生,你不必急,我既没有挖谁家的祖坟,也没有焚书坑儒,老子的书,我也一个字都不会毁坏,是非曲直,都要从客观事实上判定。如此,就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要讲道理,首先就必须弄清“道理”的确切涵义,什么是“道”?其“理”为何?
中国古典哲学一直以一个单字为称:“道”。道,指的就是客观事物变化中的自然规律。故“道学”译成现代通俗用语就是“自然规律学”。而客观事物的变化规律,却并不是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