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副官总算明白他的意思,悚然一惊,疾走两步到他的身边,程行云眼角都不瞟他一下,继续盯着面前有些发抖的金继祖,“金老板,你还是不明白吗?”
金继祖好似斗败的公鸡,连脖子都缩回去了,只听他垂头丧气地回答,“明白,程司令,我马上就去安排,您先去新房休息吧!”
叶芙蓉回到绣楼,两个喜婆叹着气拿了套宽袍大袖的衣裙来换,衣是瓷青薄绸,盘扣上缀着金线,裙也是同质同色,在这种天气穿最是凉快。她刚想叫她们拿自己的衣服,话到口边才突然想起来,大娘竟没跟她准备一件替换的衣服。
她缓缓放下手,拿起那衣裙,把薄薄软软的绸在手中摩挲着,手捂在胸口已经举得麻木,好似早已痛得麻木的心一般,久远的一幕幕在她眼前渐渐浮现,父母过世才只两三年功夫,她就感觉已过完了半世,再往前一步,就是黄泉。
她甚至渴望那忘川的水,喝下后能忘记一切,懵懂地再世为人。这个世间的人情冷暖,其实不过就是冷,自从父母死后,以前的亲戚朋友除了讨债的再也没人登门,自己不是没有求助过,可是众人纷纷退避三舍,眼见着自己被打骂虐待,甚至被卖进金家,竟然从来没有人出言劝阻或者相助,都怕揽了这事后引火上身。
她一次次逃跑,一次次被大娘派人抓回来,当大娘正在计划把她卖出去时,金家的一百大洋送到她手里。大娘先是笑脸相劝,见劝不动,她的脸立刻变得狰狞。
她说的那句话现在还在耳边,“给你两条路,一是嫁到金家做媳妇,从此衣食无忧,一是到平山的窑子里,你自己选择!”
平山的窑子!她一想起这个名字就不禁瑟瑟发抖,谁都知道平山的窑子是个有进没出的地方,因为生意好,老鸨每天催逼着窑姐们不停接客,就是生病了下面烂了也不让歇着。逛窑子的爷们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大多是积攒了钱来嫖的苦力,每次不把人干到死去活来绝不肯放过。
前面都是地狱,没有不同,她只好认命地点了头,即使知道金家的儿子是个傻子。
衣食无忧,总比在那种地方为了一日三餐被人干死强。
坐在高高的绣楼上,楼下人们高声喊着酒令,还有人唱起甘蓝调,当那歌声传到她耳中,她的手不觉一松,怔怔落下泪来。
喜婆连忙把衣裙捡起,赔笑道:“姑娘,你就把这身衣服换下来吧,这衣服破成这样,穿出去实在不体面,你今天是新娘子呀!”
她擦去泪水,苦笑着站起来。是的,她今天是新娘子,可能也是最可笑的新娘子,家里没有人送亲,没有任何陪嫁,连身上这件嫁衣也是自己早些年母亲在世的时候缝的,现在这件嫁衣也被撕破了,自己连这唯一的东西都失去了。她下意识去摸摸发髻上的银钗,那朵芙蓉在手下有种温暖的触感,她突然想起,那是母亲的遗物,她藏在墙缝里才躲过大娘的搜查,她的过去,就只有这个作念相了。
换好衣服,青的绸和缎面红鞋搭配起来有种诡异的感觉,她看着鞋面的金丝线绣的大红芙蓉,大家都以为这个是牡丹,其实这花朵怎么会有牡丹那种富贵气,芙蓉只是高高的树和高高的花,总是要经受多些风雨。
饿了一天,傍晚时分在喜婆规劝下胡乱吃了点东西,看着太阳渐渐西沉,她的恐惧渐渐逼到胸口,几乎要把胸膛生生戳出个血淋淋的洞来。客人告辞的声音传到她耳中,那欢笑声如在天外,与她隔着茫茫一个尘世。当最后一个客人告辞,大门吱呀一声被关上,又重重落了门闩,她才发觉,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把自己的手心掐出几个深深的血痕。
看着对面碉楼上的红色灯火,她迟疑着站起来倚着绣楼的栏杆,问自己,这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了吗?
可是,人生,从来身不由己。
当金继祖亲自来接她下去的时候,她脚步踉跄,几乎跌在楼梯上,金继祖回头瞧了她一眼,看着她眼中的泪光,眼前又出现白天她胸前的那片刺眼的白,踌躇着,他伸出手托在她腰上,手下柔软的线条灼得他心里一阵抽痛,他轻轻把她扶起来,提着灯笼把她送到一个大门口,匆忙叮嘱一声,“今晚好好招待程司令!”便转身离去。
她被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弄糊涂了,一进门,一个穿军装的高大男子恭恭敬敬把她引到灯火通明的新房,开了门把她让了进去,边说:“你先坐着等等!”
屋子里没有开灯,两支巨大的红烛正缓缓流泪,把烛底的鎏金铜座铺得满盘的红,把整个房间照得连暗黑的影都无从藏躲。记得喜婆说过要坐到床上等新郎,今天一团混乱,她竟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接下来的漫长夜晚。轻轻叹了口气,她走到那粉彩瓷面的八仙桌边,靠着椅背坐了下来,才觉得自己疲惫到了极点,她闭上眼睛,该来的总会来,命运要这么安排,躲是躲不过去,既然自己嫁的是个傻子,以后好好对他,应该他也不会坏到哪里去。
知道了人心的险恶,傻子反倒能让人安心,至少,他不会存心陷害他人。
正在胡思乱想,门突然推开了,一人慢条斯里走进来。看着面前惊恐的眼睛,他嘴角有一抹笑意,“这么快就不认识我了么?”
她霍地站起来,“你到底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大笑着,轻佻地把她的下巴托起,“难道你真想等那个傻子来跟你圆房,还是……你喜欢他吃你的奶……”
今天听到婚礼上的事情,他才发现自己好久没开心笑过了,想起那楚楚可怜的新娘,他心里那烦闷之气越来越盛,到了最后,他终于做了个重要的决定,今天晚上,要了她。
随着她的一声惊呼,他一手绕到她脑后,把那芙蓉钗拔了下来,她的一头乌发如瀑垂下,有几缕散在胸前,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圆睁着,眼底一片惶然,如失怙的幼兽般,使本来就瘦削的小脸显得更加凄凉。
程行云只觉得自己的胸膛越来越窒闷,那股莫名的烦躁几乎堵得他透不过气来,他甚至想就此停手,放过这个可怜的女人,一时间,他的脑中转过无数个念头,心上多年的重担一点点卸落,当他几乎放弃的那瞬,她连连退后,踢到床榻直往床上跌去。
他猛然惊醒,捞起她的身体,伸手把盘扣一个个解开。他温热的呼吸喷到她脸上,她一阵晕眩,终于明白了金继祖的好好招待是什么意思,原来,衣食无忧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得来。她紧紧闭上眼,泪水从眼角滑落,又润湿了柔软的枕头。
她的泪水好似重重敲击在他心上,他叹息着,“不要哭,我怎么老是见你在哭,笨女人,算了,我不强迫你,你来跟我说说话吧!”
她惊呼一声,被他一把拉起,红抹胸全部敞到外面。他只觉得眼前红的白的什么东西一晃,一眨眼,她已经把衣服裹紧,紧张地看着他的眼睛。
他微微一笑,“看来我刚才做了个错误的决定,我们还是继续好了。”他刚想把她的上衣褪去,她终于从纷乱中醒悟过来,尖叫一声,夺路而逃,他有些恼怒,一伸手就拦住她的去路,在她的软绵绵的拳头下把她打横抱起,扔到床上。她缩成一团,泪流满面地盯着他的眼睛,抱着身体抖个不停,他温柔地微笑着,把她捂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
她只觉得自己如同待宰的羔羊,在屠夫的面前早已非活物,只能绝望地闭上眼,任由他把自己身上的最后一点布料除去。看着那刺眼的白,他只觉得全身的血都涌到头顶,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振奋不已,扑到她身上,留下一个个滚烫的吻,他的手全是厚厚的茧,走过她身体时磨得她隐隐作疼。
她的腰肢极纤细柔软,他一手搂住,轻轻摩挲着她平坦的腹,“你还是穿旗袍好看。”等她稍微松懈,他的手探向她下面,她浑身一震,猛地睁开眼睛,夹紧了双腿,泪又涌了出来。他笑了笑,起身从口袋中掏出一块白色手帕,垫到她的身下,她注视着他的动作,又开始挣扎起来,他的耐心似乎已被磨光了,飞快地掰开她的双腿,狠狠进入她的身体。
灰蒙蒙的光线刚把前院填满,金继祖就已和程行云坐到了摆着瓶镜的方桌旁,一人捧着杯茶各怀心事喝着,刘副官不知该说什么,默默坐在一旁,目光不停地在两人脸上搜寻。
程行云忽然微笑,“金老板,瞧我这记性,我还有事要说呢!”他从衣兜里拿出一条白色帕子,看到那上面一团暗红,刘副官和金继祖目瞪口呆,程行云把帕子扔到金继祖身上,“金老板,昨晚我试过了,你媳妇还真是个黄花闺女,你以后可以放心了!”
那白色从金继祖的黑色压花丝缎长袍滑落,一直落到那摊开的前摆,金继祖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抖索着把那帕子紧紧抓到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挤出一笑容,“那就谢谢程司令了,以后还请程司令多多关照!”
他一抬头,眼中一片死灰,“来人,叫少奶奶出来奉茶!”
高高的芙蓉树下,粉的花朵朝天绽放,在大大的树叶间如华盖般眩目迷人,叶芙蓉定定站立,微笑着眯缝了眼睛迎向从树间透下的光线,光线有着金丝般的质地,缠绕在她纤秾合度的红色缎面旗袍上,使她整个人流光溢彩,似有万种风情。
突然间,狂风乍起,天地顿时黯淡,飞砂走石间,一人扑向她,大呼着,“我要吃奶!”她悚然一惊,从床上猛地坐起来,榻边跪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头,头低低的,几乎磕到床榻上,“少奶奶,老爷吩咐小的叫您去敬茶!”
抹了一把冷汗,她才发觉自己全身酸痛,丫头又说:“少奶奶,我叫小蓝,是老爷派来伺候您的,您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