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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姆一到,就听说了我在和声方面的成功。一小时之后,大家便不再提起这事了,但据我所知,至少大家不再怀疑我是否会作曲了。
我本来就不太喜欢舍弗莱特,格里姆一来,我便觉得再呆下去简直难受至极,因为我还从未见过有谁像他那副德性的,我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过。他来的前一天,我便被从我住的那间贵宾屋请了出去。那间屋子与埃皮奈夫人的房间紧挨着,大家忙着收拾好给格里姆先生住,给我换了一间较远一些的房间。我笑着对埃皮奈夫人说:“喏,这就叫后浪推前浪。”她显得很尴尬。我当天晚上便更加明白为什么要我挪窝了,因为我得知在她的房间和我搬出的那个房间中间,有一个暗门,她以前认为没有必要指给我看。她同格里姆的关系无论是在她家里还是在社会上,都是尽人皆知的,甚至连她丈夫都清清楚楚。可是,尽管我知道她的更为重要的一些秘密,而且她也知道我嘴紧,可她却不愿向我吐露这事,反而矢口否认。我明白,她的这种保留态度源自格里姆。格里姆知道我的所有秘密,却不愿让我知道他的任何秘密。
第四部分;离开了退隐庐我原有的感情尚未熄灭
我原有的感情尚未熄灭,而且此人也有一些真正的长处,这使我对他仍抱有好感,然而这却经不起他对这种好感的一味摧残。他为人处事的态度一如蒂菲埃尔伯爵德图什的喜剧《自命不凡的人》中的人物。卢梭称格里姆为蒂菲埃尔,而称其仆人、该喜剧中的那个备受凌辱的仆人为拉弗勒尔。,我向他致意,他几乎都爱答不理的,从来就没有问候过我一次,而我跟他说话他理也不理,久而久之,我也就不再跟他说话了。他到处想拔尖,到处抢风头,从来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如果他不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这倒也还罢了。我仅从他那无数的例子中只举一例,大家就可以看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了。有一天晚上,埃皮奈夫人偶感不适,让人给她送点吃的去她房间,然后便上楼准备坐在炉火旁吃晚饭。她要我跟她一起上楼,我就去了。格里姆跟着也上来。小桌子已经摆好,只有两份餐具。上菜的时候,埃皮奈夫人坐在炉火的一边,格里姆搬起一把扶手椅,坐到炉火的另一边,把小桌子往他俩中间拖了过去,展开餐巾,准备吃饭,一句话也没跟我说。埃皮奈夫人满脸通红,为了让他能改正他的粗鲁,便要把她自己的座位让给我坐。可格里姆一句话也不说,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总不能挨近炉火吧,所以决定在房间里踱步,等人给我添上一份餐具。他竟让我在离火很远的桌子顶头吃了饭,连客气都没有客气一声。我身体不好,又比他年长,跟这家人相识比他早,还是我把他介绍来的,他现在成了女主人的宠儿,本应对我表示尊重一些。在所有的事情上,他对待我的态度都同这次一样。他不光是把我看成低他一等的人,而且把我视作无名鼠辈。我几乎认不出当年在萨克森一哥特王储家以得我一盼为荣的那个老夫子了。我简直想像不出,他为什么一边不屑一顾、拉长着脸侮辱我,一边又在所有他知道与我相识的人中间大肆吹嘘他对我一往情深。一点不假,他对我是表示过友好,但那只是同情我的穷困潦倒,哀叹我的苦命,可我自己却并不觉得穷,并不觉得苦。他还说,他一直想接济我,可我却不知好歹地拒绝了他,使他觉得很伤心。他就是用这一手来让人赞赏他的多情、侠义,而谴责我的不知好歹、忘恩负义,并让人于不知不觉之中相信,在像他这样的一个保护者与像我这样的一个落魄者之间,只是一个施舍、一个受惠的关系,而想不到,即使如此,也应有一种平等的友谊存在。就我而言,我怎么也想不出来,我在什么事情上欠过这位我的保护者的情。我借过钱给他,可他却从未借过钱给我;他生病时,我守护过他,而我生病时,他几乎都没来看过我;我把我所有的朋友都介绍给了他,可他却从未把他的任何一位朋友介绍给我;我曾尽我所能地去为他宣扬,可他……如果他也宣扬过我的话,那也很少是当着众人的面,而且是采取的另一种方式。他从来就没有帮过或者说过要帮我任何忙。他怎么就成了我的保护者了呢?我怎么就成了他的被保护人了呢?这我以前可没弄懂,现在仍旧没弄明白。
他对所有的人都程度不同地表现出傲气,这倒是不假,但却没有对谁像对我这样地粗鲁。我记得有一次,圣朗拜尔差点儿拿起他的盘子向他脑袋砸过去,因为格里姆当着全桌的人指责他说谎,粗暴地对他说:“这不是真的。”他除了生来就说话武断,还有着一种小人得志的神气,蛮横得简直无以复加。他趋炎附势,忘乎所以,竟然摆出一副显贵中最没头脑的人的那种架势。他对自己的仆人从来就是叫“喂”,仿佛仆人多得不计其数,老爷不知谁在当班似的。他让仆人去买东西的时候,总是把钱朝地上一扔,而不是把钱交到仆人的手上。总之,他忘了仆人也是人,不管是什么事,都对仆人备加侮辱、嫌恶不屑,以致埃皮奈夫人推荐给他的那个很好的可怜孩子最后不得不辞工而去了。他并没别的什么抱怨,只说是受不了这种对待:他成了这个新“自命不凡的人”的拉弗勒尔。
他既自我感觉很好,又爱慕虚荣,虽长着两只迷迷糊糊的圆眼睛,一张呆滞木讷的脸,却对女人总有非分之想,自从与菲尔小姐闹了那段笑话之后,他在好多女人眼里竟成了一个情种。这使他学起时髦来,养成了女人般的洁癖。他开始修饰自己;梳妆打扮成了他的头等大事。大家都知道他涂脂抹粉;我原先是不相信的,后来也开始相信了,不仅是因为看见他的面色鲜亮,并在他的梳妆台上发现了一瓶瓶的脂粉,而且,有一天早晨,我走进他的房间时,看见他正用一把特制的小刷子在刷指甲,见我来了,他仍挺自豪地在继续刷着。我敢肯定,一个每天早上能花两个小时去刷指甲的人,那完全可能会花上点工夫去用白粉填平脸上的坑坑洼洼的。老好人戈弗古尔并不是个刻薄的人,他也挺风趣地给他取了个绰号:“白面魔王”。
所有这些只不过是一些可笑的小事,但却与我的性格格格不入。这使我终于对他的性格产生了怀疑。我难以相信,一个如此昏头昏脑的人,能够把心放在正中。他总是吹嘘自己心地善良,注重感情。可他却有着只有灵魂卑劣者才有的一些缺点,这与他所吹嘘的又怎能一致呢?他既然有着一颗对身外之事始终激情满怀的心灵,却怎么会老是为自身的那么多细微小事操心费神呢?噢!上帝呀!凡是感到自己的心被这种圣火燃烧着的人,总在设法把心思吐露出来,把心中的一切展现出来,总想把自己的心掏出来,让人看得清清楚楚,绝不会作任何的粉饰的。
我想起了他的道德纲领,那是埃皮奈夫人告诉我的,也是她所采纳的。这个纲领只有一条,那就是:人惟一的义务就是在一切事情上都随心所欲。当我听到这种道德观时,我不胜感慨,尽管我当时还只是把它当成一句笑话。但是,我很快便看到,这一信条确实是他的行为准则,而且后来我有了许多深受其害的证明。这也就是狄德罗曾多次跟我谈起、但从未向我阐释的那种内心信条。
第四部分;离开了退隐庐公爵的秘书
我还想起,好几年前,就有人一再警告过我,说此人虚假、玩弄感情,特别是不喜欢我。我还想起了好几个有关的小插曲,是弗朗格耶先生和舍农索夫人讲给我听的。他俩都瞧不起他,而且他们应该是了解他的为人的,因为舍农索夫人是已故弗里森伯爵的亲密女友罗什舒阿尔夫人的女儿,而弗朗格耶先生当时同波利尼亚克子爵交情甚厚,正当格里姆开始踏进王宫府邸王宫府邸为奥尔良公爵府第,弗里森伯爵死后,格里姆成了公爵的秘书。的时候,他已在那里住了很久了。巴黎的人都知道,弗里森伯爵死后,格里姆如丧考妣,因为他在受到菲尔小姐的严厉斥责之后,需要维护他所沽钓来的名声,而如果我当时目光敏锐一点的话,本会比任何人都能看得更清楚其中的虚假来的。他被硬拉到加斯特利府去,痛不欲生的样子装得惟妙惟肖。在府上,他每天早晨都跑到花园里痛哭一场,只要是府中的人能看到他,他便用浸满泪水的手帕捂住眼睛,可是,一旦转过一条小径,有些他没想到的人就会看到他立即把手帕装进口袋,拿出一本书来。这事不胫而走,很快便传遍了巴黎,但很快也就被人遗忘了。连我自己也忘了这事,只是有一件与我相关的事使我又记起它来。我住在格勒内尔街,病得要死,而他当时住在乡下。一天早晨,他气喘吁吁地跑来看我,说他是刚从乡下赶来的。不一会儿,我便知道,他是头一天从乡下进城来的,有人还看见他在看戏。
我想起很多这类事来,但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却是,我很惊奇,自己怎么这么晚才看透他。我把我所有的朋友统统介绍给了格里姆,他们也全都成了他的朋友。我简直与他形影不离,几乎不愿看到有哪一家我能进去而他却进不了的。只有克雷基夫人拒绝接待他,而我也就从此不再去看她了。格里姆自己也交了另外一些朋友,有的是凭自己的关系,有的是经由弗里森伯爵介绍的。在他的这些朋友中,没有一个成为我的朋友的。他从来就没有吭过一声,让我至少跟他们认识一下,而且,在我有时在他家里遇上的那些人中,从来就没有一个对我表示出丝毫的友善来,就连弗里森伯爵亦然。他是住在伯爵家的,因此,如果能与伯爵有点交往,我会很高兴的。弗里森伯爵的亲戚舍恩伯格伯爵也是如此,而格里姆同他关系更加密切。
不仅如此,我介绍给他的我的那些朋友,在认识他之前都与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