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鸫蠼小N业幕八淙蛔终寰渥茫匀皇悄智樾鳌J潞笪业狼福喔切┝阌们仪肭罂硭〉姆绞剑胱砉硇押笙蚣胰颂秩奈薅�
但如我所知,信仰是治疗恐惧的唯一良药。信仰就是你知道有人在此负责,检查身份证,守护边界。信仰如我母亲所言:听天由命,顺其自然。一步跨进不由我们支配的未知领域,但我们在那里始终是受欢迎的。有时候,它像是说出一句大白话,有时候,它感觉就像,我们是彻底的孤独。
有这么一件事。不久前我刚送走一个女孩,她叫斯蒂芬妮,得名于石匠的保护神、第一个殉教者圣斯蒂芬。她是被仍下的一块墓地的石碑砸死的,当时她正睡在父母箱形车的后座。时当半夜,他们全家驾车沿着州际公路前往佐治亚。他们是傍晚十分从密歇根出发的,要到佐治亚州的一个农场看圣母显灵。据说每月的十三号,圣母都会现身对信徒讲话。当他们在夜色中穿过肯塔基中部时,在往南半小时车程的地方,一群无所事事的男孩子正在墓地里橇石碑玩。他们最后选中了一块,大约十四磅,天晓得准备拿去干什么。走过高速公路上方的天桥时,他们累了,不想再要那块石头了。桥下,南行车流的灯光闪烁如一条长龙,他们
没有恶意,纯粹是恶作剧,把那块石头越过栏杆扔了下去。不偏不倚,就在此刻,斯蒂芬妮父亲驾驶的车疾驰而过,被石头砸个正着。石头以每秒三十二英尺的速度向下坠落,汽车以七十英里的速度往南开。石头击碎挡风玻璃,擦过斯蒂芬妮父亲的肩膀,惊醒坐在旁边的母亲,从两个座位中间穿过,击中正在后座熟睡的斯蒂芬妮的胸口。在后座的还有她的弟弟和另外两个妹妹,而斯蒂芬妮刚刚才和弟弟交换了位子。斯蒂芬妮当时未死,她的胸骨被击碎,心脏受了重伤。路过的一位卡车司机停下,通过无线电替他们求救。可是,在周五凌晨两点钟,在肯塔基州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高速公路上,救援需要时间。全家人在路边祈祷,斯蒂芬妮抽搐着、呻吟着,两小时后死于医院。斯蒂芬妮的母亲在后座找到那块致命的石头,交给当局。石上有“福斯特地界”的字样,后来查明,那是“复活节墓地”福斯特区的界石。
基督的右手(4)
事情有时宛如多重选择题。
第一:这是上帝的旨意。黑色星期五,上帝一早醒来,说,“我要斯蒂芬妮!”对这件离奇的意外,除此还能有什么解释呢?仔细回想事情的经过,太像上帝的杰作。如果是另一种结果,我们只能称为奇迹。
第二:这不是上帝的旨意。上帝知道此事,或迟或早他一定会听说,但他没有干预,因为他知道,我们是何等依从于自然法则——关于重力和运动以及静止物体的定律——所以他无意改变那些偶然或刻意求取的结果,他沉痛地向我们通告不幸的发生。我们能理解他的立场。
第三:这是魔鬼干的。如果我们相信善的存在,邪恶亦然。有时候,邪恶会抢在我们之前下手。
第四:与上面所说的全不相干。倒霉事发生了,生活就是如此。忘掉它,继续活下去。
或许还有第五种答案:上面的理由都对。生命的神秘,就像几十年来的念珠祈祷,那荣耀而又悲哀的大神秘。
每一个答案都无损于我继承的信念:父亲的恐惧和母亲的信仰。如果它是上帝的旨意,我会说,主啊,你真丢脸。如果不是,主啊,你真丢脸。没什么两样。我会一直对着全能的主挥舞拳头,问他:“那个十三号的凌晨,你究竟在哪里?”他自然有借口,每天都在变。
那没有浮出水面的答案,那信仰并不要求的答案,将属于斯蒂芬妮的父母,以及多年来我所熟知的成百上千人。
我保证在圣诞节前——确切地说,在圣斯蒂芬日,即十二月二十六日之前——刻好斯蒂芬妮的墓碑。那一天我们都记得唱《好国王温斯洛斯》。公元三十五年,斯蒂芬被控褒渎圣灵罪,被人用石头砸死。
我第一次带斯蒂芬妮的父母去墓场为其女儿选购墓地的时候,她母亲站在路上,指着一尊“复活的耶稣”花岗岩雕像说:“我想让她睡在那儿,耶稣的右手下面。”我们走过去,走到耶稣伸出的右臂下面,一块没有标记的空地。斯蒂芬妮的母亲说:“就是这儿!”她泪水濡湿的双眼凝望着基督灰色的眸子。斯蒂芬妮的父亲眯着眼,读着旁边墓碑上的名字。他读到的不是别的,就是“福斯特”。那名字刻在石头上。
诗人和食客斯文尼(1)
斯文尼:啊!现在绞架下的木板已抽开
再强壮的人也将一命赴黄泉
林奇西钦:斯文尼,现在你落在我的手中,
我能治愈这些父亲的创伤:
你的家族没人入坟墓,
他们所有的人都还活着。
希穆斯希尼:斯文尼的迷途(1)
我的朋友,诗人马修斯文尼,确信他就要死了。自从一九五二年,在爱尔兰最北部多尼加尔的巴利利芬,不良征兆第一次出现,那块石头一直压在他心头,一刻也不曾放松过。甚至在那时,离事情明确还有几年时间,他就知道,非常非常糟糕的事发生了。
当斯文尼还是一个粉红色皮肤的婴儿的时候,躺在摇篮里,在父母愉快的呵护下,他感觉到了什么?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和平年代,在一片绿色而安宁的土地上,是什么使他早早意识到即将来临的灾祸?
或多或少,也许是因为,他田园诗一般的童年,他在马林国立中学的教育,成功考入古曼城圣方济各学校,他从一所所大学,最早是都柏林大学,然后是北伦敦工业学院,最后是弗雷伯格大学(在那儿结识了一群医学系学生,原因稍后便知)的成功逃离,以及他生活中的一连串幸事,剥夺了作为他特殊禀赋的预感能力,从此认识不到,在每分每秒中都包含着致命的时刻。他的末日随时可能到
来。
甚至在他向邻近教区最漂亮的姑娘求爱成功,获得人生如此重大的胜利之后,昭示他噩运的不祥私语不仅未趋平息,反而愈来愈大声。他得到了班克雷纳的罗丝玛丽巴伯,当地的民歌和传说夸耀着她勾魄摄魂的眼睛,她的善解人意,她轻盈柔软的腰肢,和性情的温柔,但如今,他要失去的不仅是生命,还包括一段最为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他即将问世的诗集《结婚套间》显然从这场婚姻中获得了灵感)。同样,紧接着儿子马尔文(已经快会喊爸爸了)之后,心肝宝贝女儿妮可的出生,使他倍感幸福,同时倍加伤心。马修记得保罗的话:“如果你热爱你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命,你将失去它。”他爱生命。哪一个正常人不如此呢?可是,手持大镰刀的死神,已经跟上他了。
他写诗,爱听自己的诗句经自己之口朗诵的声音。他成名甚早,当之无愧。斯文尼家族世居伦敦,在这里度过文学生涯最好不过。此外,由于他害怕开车,脑子里总是自己和孩子的肢体血糊糊地和金属纠缠在一起的可怕幻象,伦敦很可弥补这一不足。和穷乡僻壤的多尼加尔不一样,伦敦的地铁、巴士和绝对可靠的出租车服务,使马修既能到处乱跑,又不冒亲自驾车的“危险”。何况大英帝国的首都还是世界上生活最方便的城市,遍布各个角落的零售商,把一切可心的东西送到你面前。
从他在董贝街的宽大公寓出发,东行不到两百米,小店小铺密集的兰姆斯康代街已经出现在眼前。在家几十米的距离内,就有一家药店(斯文尼常去请教有关问题),一家可买到羊角面包的法式烤点店,一家花店(斯文尼买过一盆仙人掌,为此还写过一首诗,后来成了他最新也是最好的一部诗集的题名诗),小酒馆,“羔羊”酒店,一家干洗店,两家咖啡店,一家杂货店,一家蔬菜店(斯文尼为不同品种的生菜、茄子和辣椒的正确选用与人辩论了很久),两家食品店(一家爱尔兰风味,一家普鲁士风味),一家药草店(这我没资格置评),还有伦敦历史最悠久最有声望,坚持用马车出殡的A法郎士殡仪馆布卢姆斯伯里分馆——斯文尼每次走过它那黑墙金字的大门口,你总能看见他加快步伐,而且哼着一首汤姆韦茨的歌壮胆。只有一九九一年伯纳德史东的“塔楼书店”(全市收集当代诗歌最齐全的书店)的关闭,才使斯文尼家门口的城市景观稍微减色。
往北一条街之外,颇值一观,耸立着伦敦皇家顺势疗法医院的高大古典式建筑。到过斯文尼家朝圣的数以百计的诗人和作家,无不以为这种邻近关系意味深长。当然他们也不能断定,从斯文尼四楼卧室一眼就可看见的急救车出动的情景和往来不断的忧心忡忡的看病者,是加重还是缓解了斯文尼的忧郁?斯文尼自己都未必说得清。但因为经常步行往西到女王广场,去和出版其儿童诗(据论者之言,斯文尼的儿童诗痴迷于形形色色的怪物,对告别童年深怀恐惧,因而别具魅力)的“费伯书屋”的编辑见面,他躲不开医院的庞大楼影。
说实在的,斯文尼在著名的人文荟萃的布卢姆斯伯里(任何一位斯文尼一样的优秀作家,皆可轻易从这里找到他的先驱)的家,正处在各种医疗机构的中心:皇家外科学院,伦敦大学医院,内分泌协会,女王神经病院,热带病医院(斯文尼曾去化验过尿样和痰样,看是否感染了能引起高热和内出血的伊波拉病毒),以及其他类别的医务设施,全都步行可及,充分证明了人类与微生物之间永无休止的战争是何等残酷:人被感染、传染、侵害,被疾病折磨,最终如斯文尼所指出的,走向死亡。
也许应当交代以下。我第一次见到马修斯文尼,是在都柏林克拉夫顿街的伯利博物馆。那是一九八九年的春天,他的第四部诗集《蓝鞋》在爱尔兰首发,时间正巧是我到博物馆,在其著名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