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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伊莱恩。她说:“哈罗,亲爱的。我之前打过电话,他们说你不在。”
“我没看到留话。”
“我没有留,只是想向你道谢,但不想用留言的方式。你是一个很体贴的男人,一定很多人跟你说过。”
“并没有很多人这么说。”我说,“我今天和一堆人讲话,其中没有一个人对我这么说。大部分家伙都没说出什么来。”
“你今天做了些什么事?”
“找我们的朋友。我找到他出狱后待过的一家旅馆。”
“在哪里?”
“在西区九十几街一家廉价旅馆,叫本杰明·戴维斯之家。我想你大概没听过。”
“我应该知道这个地方吗?”
“大概不应该。我们那幅画像很好,这是我勉强归纳出来的结论,大概也是今天得到最重要的消息。”
“你把原稿拿回来了吗?”
“你还是想拿去,对不?”
“我当然想要。今晚有什么打算?要不要把画带过来给我?”
“有些地方还要跑。”
“我打赌你八成有双强壮的腿。”
“我想去参加聚会,”我说,“还不太晚的话,结束后再打电话给你。如果你晚上想要有人陪,也许我可以过来。”
“太好了。”她说,“马修,知道吗?你真体贴。”
“我自己也想这么做。”
“你一向这么浪漫吗?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很感激你为我这么做。”
我挂上电话,把电视声音扭大。球赛已经进入最后一节,所以刚才我确实是睡着了。比赛到此阶段,已经没有多少战斗力了,但是我还是看完结果,再出去吃点东西。
《到坟场的车票》 第二部分到同性恋酒吧
我拿了一叠莫特利的画像副本和至少一寸厚的名片出去,吃完东西后就往市中心走。我走遍切尔西区的旅馆和出租公寓,再往下走到格林威治村。我算好时间,赶上了派瑞街的聚会。七十多个人挤在仅可容纳四十人的房间里,我到的时候座位已满,只剩下少许宝贵的站位。聚会的内容相当精彩。中场休息的时候人潮渐退,我才占到了一个座位。
聚会十点结束。然后我又绕到一些比较低俗的酒吧转了一圈,克里斯多夫街的靴子与马鞍,格林威治街的牛仔厨房,西街上沿河的无照酒吧等等。同性恋酒吧里总是弥漫着烟雾朦胧的气氛。在现在这种爱滋病风行的年代,我发现那里的气氛更显得不安。可能是因为那里的人,尽管大都穿着优雅的厚棉上衣和牛仔靴,抽着万宝路香烟,轻酌小饮,但人人都像颗定时炸弹,随时都面临着遭病毒传染或发病的可能。不论他们自己清不清楚这种状况,我却一眼看穿他们每一个人。
我凭着一丝微弱的灵感到同性恋酒吧。第一次在伊莱恩公寓看到莫特利时,他的穿着就像那些城市牛仔打扮一样,脚上也穿了一双有金属鞋尖的靴子。我不得不承认,这仍不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喜好作牛仔打扮的同性恋。但也不难想像他混迹在同性恋酒吧里的情景:斜倚着身子,强壮而修长的手指握着啤酒瓶,无情的双眼冷冷打量着四周。就我所知,女人是莫特利攻击的对象,但却无法确定他是否歧视女性。如果他不在乎性伴侣的死活,也应该不会在意其性别。
所以,我四处展示他的画像,打探他的消息。有两个酒保觉得莫特利看起来相当眼熟,但却无法确定。西街一家酒吧,周末时有服装规定,必须穿厚棉衣或是皮衣。穿着两者兼备的保镖把西装笔挺的我拦了下来,指着说明告示。
看看四周穿着牛仔裤和飞行夹克的人也进不去,他们的门禁果然森严。“我不是来找乐子的。”我告诉他,并把莫特利的画像拿给他看,问他是否认得此人。
“他做了什么?”
“他伤了一些人。”
“我不会白白提供线索。”
“我也不会让你吃亏。”
“让我瞧瞧。”他拿下太阳眼镜,把画像凑到眼前仔细打量,“对了,就是他。”他说。
“你认识他?”
“我见过他。算不上是常客,不过我认人的功夫特别好。”
“他来过几次?”
“记不得了,四五次吧。第一次见到他,大概是在劳工节①前后,也许更早一点。之后他还来过,呃,四次。也许他现在来的时间比较早,我没有再见过他了。因为我九点才开始上班。”
“他的打扮如何?”
“他吗?我不记得了,实在没有什么印象,大概是牛仔裤靴子之类的吧。我从来没有拦过他,所以不论他穿什么,一定是合乎我们规定的。”
我又问了一些问题,把名片给了他,并让他留着画像。我告诉他,若是不会严重影响他们的着装规定,我想进去给酒保看看莫特利的画像。
“凡事都有例外,”他说,“你是警察,没错吧?”
“便衣。”我答,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冒出这句话来。
“嘿,便衣警察。那更好了,不是吗?”
“是吗?”
“没问题。”他戏剧化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开口说,“老兄,就算你穿了龙袍,我也让你进去。”
我跑完所有的酒吧,正好过了午夜。其实还有很多地方我可以去试的,俱乐部的宵夜时间才刚刚开始。但是,我所知道的都关门大吉了,都是受了世纪黑死病的影响。当然其中也还有一两家仍在营业,而且今晚我也知道了几家新开的。我相信,莫特利这时候一定在其中一家,等待别人邀请他到俱乐部后头的厢房一聚。
但是时间已晚,我也累了,实在没有精神再去找他。我徒步走了十几条街,企图清除鼻腔里混合的变质啤酒、下水道的废水、皮革、硝酸水以及地下室里灰尘的腐臭味。走路的确有帮助,如果不是白天已经走了一大段路,我会一路走回家去。最后我还是跳上一辆开过来的出租车,搭车回家。
回到房间我才想起伊莱恩,但时间已太晚,不好打电话给她。我花了很长时间冲澡,然后上床睡觉。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三部分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
9
教堂的名声把我惊醒,我一定睡得不深,否则不会听见钟声。不过,既然已经醒了,我便挣扎起身,坐在床沿。心里总是觉得有些牵挂,但我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
我拨电话给伊莱恩,电话占线中。刮完胡子,又再拨了一次电话,还是不通,我决定吃完早餐后再试。
我常去吃饭的餐馆有三家,但其中只有一家星期日开门。等我走到那里,发现已经客满。我不想等,便又走了几条街,到一家最近才开张的店,之前从没来这里吃过饭。我点了一份全餐,但是只吃了一半,食物不但不合胃口,而且还让我食欲尽失,结果当我离开餐馆的时候,已经完全忘了要打电话给伊莱恩这回事。
我继续沿着第八大道走,开始查访时代广场附近的旅馆。现在这种小旅馆的数量比以前少了很多,许多楼房都已经拆除,改建成更大的大楼,大部分的地主都乐得坐收渔利。近年来,市政府为了解决游民问题,提供大量延期偿还的贷款,以协助重建或拆除这些老旧建筑物。
越靠近四十二街的旅馆,大厅里的气氛越显得污秽,走在路上都可以感受到一股蠢蠢欲动的欲望。即使在一些每晚收费五六十元的中级旅馆里,也弥漫着腐败绝望的气味。随着旅馆等级往下降,柜台或橱窗玻璃上张贴的规定也愈来愈多:晚上八点以后不准会客、房内不得烹调、不准携带枪械、长期住宿不得超过二十八天,这是为了避免有人企图成为长期房客,借以获得房租调价的豁免权。
我在那一带逗留了几个钟头,送出不少画像和名片。那些前台的接待员,不是怀着戒心,就是漠不关心,有些甚至集两者之大成。最后等我终于走到港务局公交总站的时候,那里每一个人在我看来,都像是吸食毒品的瘾君子。如果莫特利待在这种地方的话,我又何必花力气把他从这里揪出来?我只需要袖手旁观,这个城市自然会毁了他。
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拨通伊莱恩的号码。听到是我之后,伊莱恩关掉答录机,拿起话筒。“我昨天回家时已经很晚了,”我说,“所以没有打给你。”
“没关系,我很早就上床了,睡得跟猪一样。”
“你大概很累,这一觉正合你的需要。”
“也许吧。”对话中断了一会儿,她说,“你送的花很漂亮。”
我保持平静的口气,“是吗?”
“是啊,我觉得那就好比自己煮的汤一样,第二天的味道更好。”
对街两个年轻人斜靠在一家军需用品店的铁卷门边,不时观察街上情势,偶尔瞄我几眼。我说:“我想过去。”
“好啊。给我一个钟头好吗?”
“我就知道。”
她笑,“不过,你听起来不像很高兴的样子。好吧,现在是十一点四十五分,你可不可以一点钟到,或者晚一点也可以。这样可以吗?”
“没问题。”
我挂上电话,对街那两个男孩仍然盯着我瞧。我突然很想冲过去,问他们到底在看什么,那只会自己替自己找麻烦,但我还是很想那么做。
我最后还是转身走开。走了约半条街远之后,我回过头看他们。他们还待在同样的地方,并没有移动的迹象。
或许,他们根本不是在注意我。
我遵照伊莱恩的指示,等了一个小时又十五分钟。大半的时间,我就像第八街那两个无聊小伙子一样,埋伏在伊莱恩公寓对街一栋大楼的门口,窥伺着大街。来来去去的人里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