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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5-到坟场的车票-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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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妮回座之后,我认真向她介绍这家餐厅。她问从前是不是都放古典音乐。“一直都是,”我说,“刚开始吉米有个自动点唱机,后来他把那玩意儿给拆了,然后开始放莫扎特和韦瓦尔第,这么一来就把那些年轻小伙子给赶了出去,之后宾主尽欢。”    
    “所以你以前都是带着醉意听莫扎特的小夜曲?”    
    “没错。”    
    她是个很好相处的女人,年纪小我几岁,戒酒资历和我相当,在第七大道一家女装制造商的展示店工作,和其中一个老板已经交往一两年了。老板有家室。这几个月来她在聚会上总是提到要结束这段关系,不过她的语调不甚有说服力,这段恋情也一直没有了结。    
    她是个高挑长腿女郎,有一头黑发,我猜大约是染的,宽阔的下巴和肩膀。我很喜欢她,觉得她是个美女,但却没有着迷的感觉。换个角度来说,我也一直未能吸引住她,她的几个情人总是已婚、秃头,还是犹太人,我完全不符合这些条件,结果反倒使我们两人对彼此免疫成了朋友。    
    我们到餐厅时刚过午夜,她点了小份沙拉和墨西哥黑辣豆,我吃奶酪汉堡,然后两人喝了许多咖啡。吉米一向提供好咖啡,以前我总是搀了波本酒一起喝,不过其实纯的更香醇。    
    托妮住在五十九街和第八大道一带,我陪她走回她家大楼的门厅,然后准备回自己的旅馆。但还没走出一条街远,不知何故就觉得不想回去,或许是先前在里士满希尔的高昂情绪仍然残留,或许是长久以来不曾回到阿姆斯特朗而勾起一些回忆,或许是喝多了咖啡,或许是天气的关系,也或许是由于月亮盈亏。反正不知为什么,我竟丝毫不觉疲倦,一点也不想回到狭小的旅馆房间里面对四壁。    
    我朝西走过两条街,到葛洛根酒吧。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一部分并没有特殊目的

    我去那里并没有特殊目的。这家店与阿姆斯特朗餐厅完全不同。葛洛根是一家典型的酒吧,不提供食物,没有古典音乐,天花板上也没有波士顿斑点羊齿植物垂吊着。这里有自动点唱机,唱片曲目有克兰西兄弟、宾·克罗斯比、伍尔夫之声,不过很少有人去点播歌曲。这里还有一台电视机,一个飞镖靶和几条观赏鱼,四周是深色木墙,磁砖地板,以及钉上锡片的屋顶。窗户上闪烁着健力士黑啤酒及竖琴牌麦酒的霓虹灯广告。这里的健力士是桶装啤酒。    
    米克·巴卢是葛洛根的老板,不过营业执照及所有权证上登记的都是别人的名字。巴卢体格壮硕,喝酒豪迈,他是个职业罪犯,冷血易怒生性暴戾。不久前,我在某种情形下认识他,奇妙的化学作用使我经常去他店里。目前我尚未想出这样作的理由。    
    这夜顾客不多,巴卢也不在店里。我点了一杯苏打水坐在吧台。电视上正播映有线电视的电影,是一部重新上色的华纳兄弟出品的老警匪片,除了爱德华·罗宾逊以外,还有一堆我虽认得却叫不出名字的演员。我看了不到五分钟,酒保便上前关掉电视的彩色钮,这部电影奇妙地又变成黑白。    
    “有些东西最好还是保持原样。”酒保说。    
    那部电影我大概看了一半。苏打水喝完之后,我又叫了杯可乐,喝完付钱走人。    
    雅各布在旅馆柜台值班。他是黑白混血儿,脸上及手上都有雀斑,卷卷的红发开始从头顶处稀疏起来。他买的书都是一些困难的填字游戏,每当服用一些镇定剂之后,他就着手填写。数年内旅馆经理用各种不明原因将他开除过好几次,不过最后总是再请他回来工作。    
    他说:“你的亲戚打电话来。”    
    “我的亲戚?”    
    “整晚一直打。至少四、五次。”他从我的邮件箱中取出一叠留言纸,却把信件留在里头。“1,2,4,5”他一边数着,“她要你一回来就打给她。”    
    我想一定是哪一个亲戚去世了,其实我甚至不记得还有什么亲戚活着。家庭成员早已各奔东西、四分五散,有时我会在圣诞节收到一两张贺卡,偶尔哪个舅舅或表亲到城里来,闲着没事时,难得也会接到几个电话。不过我实在想不出,到底有哪个亲戚会打那么多次电话来,确定我是否收到留言。    
    “是个女人,”他说,“记得回电话。”    
    “上面没留电话号码。”我说。    
    “她说你知道。”    
    “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谁。到底是哪个亲戚?”    
    他晃了两晃,从椅子上站起来说:“抱歉,我有点心不在焉。我在其中一张留言上记下了她名字。因为每次都是同一人,所以我没有每次都写下来。”    
    我整理那些留言,发现他在可能是一开始的一两张上各写了一次,一张写着:“请打电话给亲戚弗朗西丝”。另一张写着:“回电话给亲戚弗朗西丝”。    
    “弗朗西丝。”我念道。    
    “没错,就这名字。”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一部分弗朗西丝的亲戚

    我根本想不起来这个名叫弗朗西丝的亲戚。难道我有哪个表兄弟的妻子名叫弗朗西丝?或者她是哪个亲戚的小孩子,我所不认识的家庭新成员?    
    “你确定这是个女人?”    
    “那当然。”    
    “因为有些男人的名字也叫法兰西斯,所以……”    
    “你当我不知道啊?这是个女人,自称弗朗西丝。你连自己的亲戚都不认识?”    
    我确实不认识她。“她讲的是我的名字吗?”    
    “她说马修·斯卡德。”    
    “然后她要我一回来就回电话给她?”    
    “没错,她最后几次打来时已经很晚了,但是她仍强调,无论多晚都要你一回来就打给她。”    
    “但她却没留电话?”    
    “她说你知道。”    
    我站在那儿皱眉苦思,突然想起数年前还是警察时,我在第六分局担任刑警。“斯卡德,你的电话,”不知是谁也说过,“你的亲戚弗朗西丝找你。”    
    “天哪。”我说。    
    “怎么啦?”    
    “我知道了,”我对雅各布说,“一定是她,错不了。”    
    “她说——”    
    “我知道她说什么,没关系。你做得很好。我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    
    他点头,“有时会这样的。”    
    我以前确实知道她电话,现在当然已经忘记了。我曾经好几年都记着那个电话号码,现在却无法从记忆中找出来。不过,我的电话薄里有。从最后一次拨那个号码之后,我已经数次重新誊写过我的电话薄,显然我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再用到这号码,所以每次整理时我都把它保留下来。    
    当时我在电话薄上写的名字是伊莱恩·马德尔,地址是东五十一街。看到那串数字时,它们一下变得很熟悉。    
    房间里有电话,但我没上楼,而是穿过大厅走到公共电话旁,扔了一枚铜板,打了这个电话。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一部分我是你的亲戚

    2    
    电话铃声响了两次后答录机自动开启,伊莱恩在录音中重复她电话号码的后四位,然后请我在哔声之后留言。我听到哔之后说:“我是你的亲戚,回电给你。我现在已在家中,号码你也有了,所以——”    
    “马修?等等,先让我把这玩意儿关掉,你终于打来了。”    
    “我很晚才回来,刚刚看到你的留言。我想了好一阵子想不出这个叫弗朗西丝的亲戚是谁。”    
    “的确相当久远了。”    
    “我想也是。”    
    “我必须和你见面。”    
    “没问题,”我说,“我明天得上班,不过还是挪得出一些时间来。你什么时候方便?早上?”    
    “马修,我想现在和你见个面。”    
    “出了什么事?伊莱恩。”    
    “你现在过来,我再告诉你。”    
    “别告诉我又发生一样的故事。又有人烧断保险丝了吗?”    
    “不是,我的天,更要命。”    
    “你声音听起来好像在发抖。”    
    “我很害怕。”    
    她以前不是那种容易受到惊吓的女人。我问她是否仍住原来的地方,她回答是。    
    我告诉她我会立刻赶去。    
    我走出旅馆大门,对街刚好有一辆空出租车朝东驶去。我大喊,他嘎的一声停下来。我跑步穿过街道坐上车,把伊莱恩的住址递给司机,然后坐好,不过似乎根本坐不安稳。我移到车窗边看着外头逝去的景色。    
    伊莱恩是应召女郎,年轻又标致,在自己的公寓套房里做生意,没有皮条客,也没有帮派组织的黑道关系,日子倒也过得不错。我们认识时我仍任职警界,就在我刚升任刑警后没几周便遇到伊莱恩。那天我下班后到格林威治村一家酒吧,正为口袋里那面崭新的金质警徽洋洋得意,而她与另外两个女孩跟三个欧洲佬坐邻桌,当时我注意到她没有另两个女孩那种风尘味,显得十分迷人。    
    一周之后,我又在西七十一街上的普根酒吧遇到伊莱恩,我不知道她的男伴是谁,不过她坐在“男孩”丹尼那一桌。我过去跟“男孩”丹尼打招呼,他把当时在座的每一位介绍给我,包括伊莱恩在内。在那之后,我又在城里瞧见过她一两次。后来有一天,我到巴瑟利吃宵夜,遇见她和另一个女孩,于是我加入她们那一桌。那个女孩先离开,我则和伊莱恩一起回家。    
    接下来的几年,除非两人中刚好有人因事出城,否则每个星期我与伊莱恩至少见面一次。我们的关系相当有趣,恰恰好适合我们两人。我可说是她的某种保护者,身负警察技能及警方关系,她需要时可以依靠,不需要时又可以一把推开。我是她身边最亲密、最像男朋友的人,四下消磨时间,有时我也会去她住处喝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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