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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释〗自我满足实在是我们所能希望的最高的对象。因为正如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五所指出那样没有人努力保持他的存在,而其目的是为了别的东西。而且据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三绎理这种满足可以因称赞而愈益增进和坚强,反之据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五绎理可以因责罚而愈益扰乱不安,所以我们大都为荣誉所指导,很难忍受耻辱的生活。
〖命题五十三〗卑谦不是一种德性,换言之,卑谦不是起于理性。
〖证明〗卑谦据情绪的界说第二十六是由于一个人省察他自己的软弱无力而引起的痛苦。但就人能够用真正理性来理解他自己而言,我们便假定他能够了解他的本质,或者据第三部分命题七他的力量。假如当他省察他自己时,他觉察出他的软弱无力,则此种知识不是出于他能理解他自己,而乃是正如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五所指出的那样出于他的活动能力之受到阻碍。但是如果我们假定,一个人认识他的软弱无力,是由于他知道一个比他自己更有力量的存在,根据这个存在的知识,他限制他自己的活动力量,那么,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实无异于承认他能够明晰地了解他自己,或者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六他的活动力量,也因而增加了。所以卑谦或愁苦既是起于人之省察到自己的软弱无力,而不是起于理性或真理的考察;所以卑谦不是一种德性,而是一种被动的情感。此证。
〖命题五十四〗懊悔不是一种德性,换言之懊悔不是起于理性;反之,一个懊悔他所作的事的人是双重的苦恼或软弱无力。
〖证明〗证明这一命题的前部分与证明前命题相同。至于这命题的第二部分据懊悔的界说即可明白参看情绪的界说第二十七。因为一个懊悔他的行为的人,第一为恶的欲望所征服,第二为痛苦的情绪所侵扰。
〖附释〗人们既然很少遵循理性的命令而生活,所以卑谦与懊恼的情绪以及希望与恐慌的情绪,对于人们到反而利多害少。因为人们既然不免于有罪过,那么他们最好是于犯罪过之后,有这种情绪随之。因为假如所有心灵软弱的人,尽都同样骄傲,毫不知羞耻,毫不知畏惧,这样还有什么联系可以使他们联合起来共同生活呢?可怕的事莫过于一大群人不知道畏惧。无怪乎,许多先觉之士,不为少数人的利益打算,而为公共的幸福着想,总是大大提倡卑谦,忏悔和敬畏。其实凡是受制于这几种情绪的人,远较别的人更容易领导,这样最后他们便可以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换言之,他们便可以成为自由人,而享受幸福的生活。
〖命题五十五〗最大的骄傲与最大的自卑,都是对于自己本身最大的无知。
〖证明〗此理据情绪的界说第二十八与第二十九自可明白。
〖命题五十六〗最大的骄傲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
〖证明〗道德的原始基础乃在于遵循理性的指导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二绎理以保持自己的存在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四。因此一个不知道自己的人,即是不知道一切道德的基础,亦即是不知道任何道德。并且遵循道德而行,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四即是遵循理性的指导而行。而一个遵循理性而行的人,据第二部分命题四十三也必然自己知道他遵循理性而行。所以一个最不知道他自己的人,亦即象刚才所指出那样最不知道一切道德的人,最不能遵循道德而行的人,换言之据第四部分界说八,他的心灵必最为软弱。所以据前命题最大的骄傲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此证。
〖绎理〗由此可以最明白地推知,骄傲与自卑的人最受制于情感。
〖附释〗但自卑比起骄傲更容易校正,因为自卑是痛苦的情绪,骄傲是快乐的情绪,据第四部分命题十八后者较前者更为强烈。
〖命题五十七〗骄傲的人喜欢见依附他的人或谄媚他的人;而厌恶见高尚的人。
〖证明〗骄傲据情绪的界说第二十八与第六是由于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高而引起的快乐。那骄傲的人,将必尽量努力培养着这种自视过高的意见参看第三部分命题十三附释,所以他将必喜欢见那些依附他或谄媚他的人对于这些人的界说可以从略,因为他们是尽人皆知的,而逃避那些对他有正当评判的高尚的人。此证。
〖附释〗若要将骄傲的弊病,在这里一一列举出来,未免太长。因为骄傲的人虽是受制于一切情感,却又绝少受制于仁爱及怜悯的情感。
但这里我不可不略为提到的,就是有时所谓骄傲的人是指他将别人看得太低而言。在这个意义下,则骄傲应界说为由于一个人具有自认为高过别人的错误意见而引起的快乐。而与骄傲相反的自卑则可界说为由于一个人具有自认为不如别人的错误意见,而引起的痛苦。确定了这点,便可容易明了何以骄傲的人必然嫉妒参看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五附释,他对于那最以德性受人称赞的人便最怀忌恨。并且由此可以推知,他这种忌恨不是仁爱或恩惠所可容易克服的参看第三部分命题四十一附释,于是他只喜欢结识那些谄媚依附的人,而结果这些人愚弄他,迎合他那软弱的心灵,把它由一个愚人弄成一个狂人。
自卑虽是与骄傲反对,但实际却与骄傲最为接近。因为自卑的人的痛苦既是起于借他人的力量或德性以判断他自己的软弱无力,但假如他想象中完全以考量他人的短处为事,则他的痛苦将必减少,甚或感觉快乐。所以有句谚语说:“难中得伴,愁绪减半”。反之,假如他觉得与他人比较,他越是不如人,则他将越感痛苦。所以没有人比那自卑的人更容易起嫉妒之心,所以他们最喜欢努力观察别人的行为,其目的大都只在指责别人,而不在匡正别人。因此结果他只是称赞自卑,甚且以悲观自卑为荣,而且即当他们颂扬自卑之时,同时亦保持消极自卑的意态。这些都是从自卑的情绪必然而出,正如从三角形的本质,即可必然推出三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一样。
我已经说过,我认为这些或类似这些的情绪是恶的,乃因我只是着重情绪对于人类利害而言。但自然的法则只顾及自然的共同秩序,而人却只是此自然的公共秩序的一部分。——我愿意附带提到这点,以便人们不致怀疑我只是列举人们的过恶疵病或荒谬行为,而未曾科学地证明事物的本性或特质。因为在第三部分的序言里,我已经说过,我考察人类情绪的性质,与考察其他自然事物的性质完全取同样的态度。真正讲来,人的情感如果不能表示人的力量和技巧,但至少足以表示自然的力量和自然的创造的技巧,绝不亚于我们所赞美的和所乐于观察的其他事物。但我上面这些讨论,其目的仅在于辨明个别的情绪,指出哪些于人有利,哪些于人有害。
〖命题五十八〗荣誉并不违反理性,且可起于理性。
〖证明〗这一命题据情绪的界说第三十,又据第四部分命题三十七附释中关于荣誉的界说,是很明白的。
〖附释〗所谓虚荣只是借大家的意见所养成的一种自满。只要大家意见取消了,则这种自满也就随之消散。这就是说据第四部分命题五十二附释一个人所能爱好的最高善也随之消散。因此,凡是从大众的意见中去求荣誉的人,必须日夜焦心瘅虑,不息地努力。活动、图谋以保持他的荣誉。因为人们是变化无常的,如果一个人不设法将他的荣誉保持住,则他的声名转瞬就会消逝。甚且因为人人都想求得大众的赞许,则这人很容易毁坏那人的声名。既然人们所争逐的都自以为是最高的善,因此各人皆发生一种极大的欲望,相互努力压制对方,谁最后崛起而为胜利者,才看见他所以获得荣誉,并不在于自己受用,而在于毁损他人。所以这种荣誉或满足,其实都是虚幻的,非真正的满足,只可说是虚荣。
关于羞耻所须说的话,可以容易借用关于同情和懊悔所说过的话加以阐明。我现在只须略补说几句如下:羞耻也正如怜悯一样,虽不是一种德性,但就其表示一个人因具有羞耻之情,而会产生过高尚生活的愿望而言,亦可说是善的,犹如就痛苦足以表示受伤部分还没有麻木而言,则痛苦也可说是善的。因此一个人对于他的行为感觉羞耻,虽在他是一种痛苦,但比起那毫无过高尚生活的愿望的无耻之人,究竟是圆满多了。
以上就是我所要说的关于快乐和痛苦诸情感的话。但就欲望而论,则欲望的善恶,以其所由起的情感的善恶为准。但一切欲望,只要是为我们的被动的情绪所产生的,都是盲目的此理很容易从第四部分命题四十四附释所说推演而出,而且只要人们是很容易教导成纯遵循理性的命令而生活,则这些欲望,将会没有什么用处。这点我即将简略阐明于下。
〖命题五十九〗在我们为被动的情感所决定而产生的一切行为,也可以不为情感所决定,而为理性所决定。
〖证明〗遵循理性的行为据第三部分命题三及界说二不是别的,即是基于我们性质本身之必然性而出的行为。但痛苦据第四部分命题四十一就其减少并限制此种活动力量而言,乃是恶。所以我们可以不为此种情绪所决定,以发出任何理性所不容许的行为。再则,快乐据第四部分命题四十一与四十三单就其足以妨碍人的活动能力而言,亦是恶。所以我们也可以不受其决定,以发出任何理性所不容许的行为。最后,就快乐之符合理性而言,快乐乃是善因为合理性的快乐,即是人的活动力量的增加与助长,而且据第三部分命题三及其附释惟有在人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