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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王二-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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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写作者来说,他所要做的事就是表达。至于读者及社会对作品的理解、解读,与写作者并无关系。一项作品完成后,它不会再属于写作者本人,更不会属于另外的谁了。它只是在生命汪洋中,自在地存在着,微微闪烁光芒。它超出一切狭隘的概念,甚至于超出它自己的文本与语言。它所想要说的,以及它已经说出来的,都在时空中悠悠回响。     
    最重要的东西不是文章,而是文章后面的。     
    我是个对什么东西都抱有一种怀疑态度的人,常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这种莫名其妙的想法时常让自己头痛得很,得去找个法子去舒缓它。对我来说,写作就是说话,是对自己说,不停地说,说完了再把它们变成文字然后拿去给大家看。要真说有什么歌以咏志文以载道等等崇高目的,那是万万谈不上的。但这种被自己在写作过程中不断被暗示或说是调整过的心态,它一定是真实的吗?潜意识里的东西总是更令人烦恼。     
    血从心灵深处一滴滴跌落,它们很痛。也许是因为这世上还有痛,才会明白自己是活生生地存在,所以因此也就有了渴望,有了一行行寂寞文字。文字能说明什么?我不知道,文字许多时候都比语言或动作本身更易丧失心灵的本义。通过文字我们真能走进另一颗心灵吗?我怀疑。我为什么要写作?这就是个体对生存意义的认定。花入人眼,各有所爱。     
    人总是那么自以为是,只不过成王败寇,赢了的人所说出来的话就成了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有谁会愿承认自己是错误的?承认意味着失败。社会是不允许人犯错误的,浪子回头在人家眼里终究还是浪子一个。更何况错误本身又有几人能讲得明白?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我现在所说的这些文字也不会是绝对的。但不管人们有何种理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说了。当我所有的文字都对这人世感到厌倦时,当我所有的思想都因这红尘而衰老时,我便去死,但我决不会有泪,含泪的死多只是哗众取宠。静静地,我来了;静静地,我要走了。用来记录我思想的这些文字,或也会陪我静静离去。没有谁会注意。但这又有什么呢?我也只是用笔与心灵感受着生命的轮回,我感受到了,我说了,这也就够了。     
    人会死的,文字是不会死的。所有的肉体源自尘埃,也都将回归尘埃。在这个世上生存,仅仅懂得如何生存是不够的。我必须弄清我为什么要生存,为何要以这样的方式生存,并将其形成文字。不管是否有人知道,我想我就不会真地死去。一切都将深深烙印于生命那浩瀚之中。


第一部分 踏上路程第三节:引章

    天忽然冷下来,我开始咳嗽,空空荡荡,血从嘴角泌出,有些恍惚,整个的天与地都在摇摇晃晃,一些花在眼前慢慢弯下腰,它们真的都很疲倦。花季已过,谁又等得到来年来日?秋天来了,春天的确不会很远,但这中间毕竟还有个漫长寒冷的冬季。我在房间里静静地坐着,厚厚一摞纸在桌上静默无声,有的纸张已经泛黄,轻轻一触也就碎了。窗外,落叶在染满夕阳之光的风中缓缓飘动,它想要诉说什么?我想不通,我越来越讨厌纸上的东西了。     
    我叫王二,汉族,男,二十八岁。我不是愤青,也不是小资,但我喜欢刀。我不在乎这把刀是虎头狼腰还是雕龙画凤,那丝毫不重要,我喜欢做的仅仅是握紧刀把,感觉冰凉的刀意渐渐溶入血液,它是我身体的一部分,这让我很是兴奋,有着莫名其妙的冲动。我常在手腕处藏把刀,为不引人注意,我用衣袖很仔细地遮住它,不想因为它让别人对我大惊小怪。     
    刀有很多种,好刀是坚硬的,与脊梁骨一样,都宁折不弯。我还喜欢把刀身含入嘴里,用牙齿咬得咯嘣响,金属在口中的滋味真是不错,它让你根本就没有心思去理会其它东西。无人的丘陵荒原中,清风明月漫天星光下,我提刀而行,忽然仰天一声长嗥,刀身正发出尖啸,我挥舞着刀,纵身一跃,朝无穷无尽的虚空狠狠劈去,空气开始灼热地燃烧,我看见了生命的实质。剑是仁气,枪是秀气,棍是蛮气,斧是凶气,而刀是勇气。狭路相逢勇者胜,无惧无悔。是这样的吗?     
    把刀慢慢抽出,用手指一点点轻轻抚摸刀意,血正在手上流,森森刀意让这种流动更为迅速。我默然,想了一会,便把刀插在桌上,然后用力拗断,啪地声响,我听见了钢铁碎裂的声音,一丝火星溅出,然后开始燃烧。这里的火很快就要烧彻天堂。     
    


第一部分 踏上路程第四节:初次相识

    她叫吴香,我之所以认识她,是因为她离过婚。离过婚的女人对我这样的王八蛋来说,总有些稀奇古怪的诱惑,所以当她一身黑衣在酒吧坐下时,我就明白了这个女人对我的意义。     
    这里我得先介绍一下自己的职业,免得人家误会我是只鸭子什么的。从小我就讨厌鸭子,那是种只会扭着身体,歪歪斜斜从来就没有过一个正经样的动物。何况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我都是个一撇一捺的人。对了,我还是个干部,就是那种小学读了五年,中学读了六年,大学读了四年,然后顺理成章地来到一间办公室,每天面对着一杯热气腾腾的清茶与一张皱巴巴的报纸。这样的八小时可以说得上是乏味至极,所以我又顺理成章地来到了一个叫牛起的哥们所开设的酒吧,当起了调酒员。     
    我当然没有学过调酒,但那些大小小小高高矮矮红红绿绿的瓶子根本就难不倒我,因为据牛起说,我是个用心的人,而这世上肯用心的人实在是太少,我自然就能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液体绝妙地搭配在一起。我原来学的是中文,所以我还有本事从那些被扔在厕所里随时准备用来解决生理问题的唐诗宋词选本里找来各种极具暗示或说是暧昧的词语来把我的那些创意准确命名以催发那些把我的创意拿在手上的男男女女们的欲望。这话说得可真拗口,但没关系,这样说不定会让看见这段文字的人停下来再把它重新念上一遍,然后情欲勃发。     
    牛起笑嘻嘻地对我说着上述这些乌七八糟的话,我当时把耳朵竖得比兔耳还尖,还是不能把他的意思琢磨清楚。牛起加重语气继续说道:“是情欲,再简单说,就是性欲。”牛起过去是位老师,自然说话还是蛮文绉绉的,说到性欲两字时,他的眼里迅速闪过种绿幽幽的光。我记得我小学那位校长也有这种眼神,不过听说他在我们考上初中不久,便因猥亵幼女而被抓进牢里判了十年,估计这辈子也就要在牢里呆到头了。所以我很小心地提醒了牛起一声:“牛哥,外面风大,小心闪了舌头。”     
    叫他一声牛哥,他还真牛逼起来:“我说王二,你没学过弗洛伊德,也总听说过劳伦斯吧?就算你丫的没听说过劳伦斯,总翻过《金瓶梅》吧?得了,知道你小子纯洁,不看带有性这个字眼的书,可你奶奶的也不能把A片就这么随处乱搁啊。你这不是害我?前些天,好不容易带个姑娘回房一起研究文学与人生,人家见了那些玩意,愣以为我是色情狂性变态。你可真够阴。给我来这手,竟然还在A片封套上工工整整写上我的大名。是我的东西你也用不着写得这么明白吧?你是怕公安局把你老人家拎进去上指拇铐?我靠,你以为你是谁,别忘了你小子还欠我三个月房租没给,我随时都有权利把你扔出屋外,要不就弄把枪说你擅闯民宅,嘣,一枪把你毙了,你才会伸胳膊蹬腿老实一点点。”     
    这话说得可真够溜,已经被风闪了舌头去?好人从来不会得好报,好心当然要变成驴肝肺。我盯着牛起的脸研究了会儿,在肚子里把牛哥的祖宗八代都靠过一大遍,然后小心翼翼陪上笑脸:“牛哥,我知道你老人家是性欲猛男,都是俺的错,俺这就回去把你用过的安全套全洗涮一遍,这总行了吧。”唉,在人屋檐下,焉能不低头?也都怪我没个好爸好妈,硬不会给我变出套房子来,我只好在这个远离家乡孤独城市里的某条小巷中的某幢大楼占据了我最亲爱的牛哥那套三室一厅其中的某个房间,为此我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每月二百大洋,顺便还要装模作样帮他老人家打扫整个房间卫生。那还是人干的事吗?可我不干,这个拥挤的城市就会呼拉拉涌出大把的人群抢着来干,好像这房间就是皇宫宝殿,所以我还是老实点的好。这不,上我们牛哥的酒吧来打工还房租钱了。     
    我在脸上堆起笑容,这不是献媚,我与牛哥那是好得没话说,同一条裤子没有穿过,同一个女人嘛,那就大家自己去想像。“牛哥,你果然是学富五车,悬梁锥股,卧薪尝胆,程门立雪……话讲得这样溜,学问真是大得不得了啊!”牛起这小子竟然嘿嘿一笑说:“有你脸大吗?不对,是应该有你屁股大吗?”我的笑容自然是更甜了:“那是当然,那是当然。牛哥,你的学问用来揩我屁股那真是绰绰有余。只需一丁点,那就可让俺爽得不行。小弟今天要用十二倍的心血为你调制一杯惊天动地颠鸾倒凤美人一见君绝对要头晕美人再见君整天想脱衣的绝世佳酿出来。这杯酒俺准备命名为无敌美人,也就是说,没有哪个美人能够敌得过牛哥你啊。够气魄吧?”牛起的脸从阴慢慢变晴,这才温柔地拍了拍我肩膀,眼睛一瞪,大声吼道:“少贫了,还不去干活?”     
    呜呼,咬着牛尾巴了,俺赶紧脚底吱呀一响,溜到酒橱边。这实在窝心,可俺心肠实在是太善良,不忍见牛起这个酒吧少了我,从此生意一落亿丈。嘴边浮起微笑,我拿起十多瓶红酒,这瓶倒出一点,那瓶倒出一些,混在一起,左摇摇,右摇摇,往上摇摇,往下再摇摇,就差没唱摇篮曲了。这时,我看见吴香正柳腰摆动,一步一款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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