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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他说-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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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念生,未几而因循之念起,苟且迁就,漫无措置。
        彼非不知事中之可否,而或有所惮而不敢发,或有所碍而不肯行,于
    是托晓事之说以自便其身家,而巧为文饰。
        是人也,用之为小臣,在一邑则一邑之事因之而懈弛。在一郡,则一
    郡之事因之而囗茸。效奔走,则不能必其勇往而直前。司案牍,则不能必
    其综核而悉当。至用之为大臣,而其流弊更不可胜言矣。
        夫大臣者,膺朝廷股脑心膂之寄,所当毅然以天下事为己责,与人君
    一德一心,以成泰交之盛者也。如不得实心办事之人,而但以敷衍塞责者,
    外示安静以为晓事,国家亦乌赖有是人为哉。
        且以是人而当重任,任其相与附和者,必取疲懦软熟,平日再不敢直
    言正色之辈,而后引为同类,谬为荐扬,久而相习成风,率皆顽钝无耻,
    而士气因以扫地矣。
        所以《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夫为王臣,而至以匪躬自励,事一人,而必以夙夜自警,是岂徒晓事
    而不办事者所得与哉。
        要之,事不外乎理。不审乎理之所当然,而妄逞意见,以事纷更者,
    乃生事之臣,究非办事之臣也。
        所谓办事者,以其能办是事而不愧,则非不晓事之臣,明矣。
        臣愚以为张拭恐宋孝宗误以生事之臣,为办事之臣,只当对曰:陛下
    固欲求办事之臣,更于办事之臣中,而求晓事之臣。则心足以晓事,而身
    足以办事。心与身皆为国用,于以共(襄力)政治,庶乎其得人矣。
    由于前面引用了历史上这三则故事,更进一层,便可知对于“选贤与能”的贤能标准,很难遽下定义。以道德作标准吗?以仁义作标准吗?或以才能作标准呢?无论如何,结果都会被坏人所利用,有了正面标准的建立,就有反面作伪模式的出现。所以古人说:“一句合头语,千古系驴极。”说一句话,一个道理,就好比你打了一个固定的桩在那里,以为拴宝贵东西所用。但用来用去用惯了,无论是驴或是鹰犬,也都可以拴挂上去。那是事所必至,理有固然的。
    实际上,我们晓得,“尚贤”、“不尚贤”到底哪一样好,都不是关键所在。它的重点在于一个领导阶层,不管对政治也好,对教育或任何事,如果不特别标榜某一个标准,某一个典型,那么有才智的人,会依着自然的趋势发展;才能不足的人,也就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倘使是标榜怎样作法才是好人,大家为了争取这种做好人的目标,终至不择手段去争取那个好人的模式。如果用手段而去争到好人的模式,在争的过程中,反而使人事起了紊乱。所以,老子提出来“不尚贤,使民不争”,并非是消极思想的讽刺。
    此外,法家学说,出于道家的支流,它与老庄思想,也息息相通。法家最有名的韩非子,提出一个理论,可以说,相同于老子“不尚贤,使民不争”这个观念的引申发挥,但他提倡用法治领导社会,并不一定需要标榜圣贤道德的政治。他说:“相爱者则比周而相誉,相憎者则比党而相非,诽誉交争,则主威惑矣。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若舍法从私意,则臣不饰其智能,则法禁不立矣。”
    他说,人类社会的心理很怪。彼此喜欢“比周”,大家在一起肩比肩(“比”字就好像一个人在前面走,我从后面跟上来,叫做“比”。“比”字方向相反的话,就成为“背”。你向这面走,我向那面走,便是“背道而驰”。懂了这个字的写法,便可了解后世称“朋比为奸”的意义。“周”是圈圈)。彼此两三个人情投意合的,就成为一个无形的小圈子。若有人问到自己的朋友说:“老张好吗?”就说:“我那个朋友不得了,好得很。”如果有人说他朋友不好,就会与人吵起架来。相反地,“相憎者,则比党而相非”,对自己所讨厌的人,就会联合其他人予以攻击。
    其实,人类社会对人与人之间的是非毁誉,很难有绝对的标准。站在领导地位的人,对于互相怨憎的诽谤,和互相爱护的称誉,都要小心明辨,不可偏听而受其迷惑。如果先入为主,一落此偏差,“诽誉交争”,则人主惑矣。
    过去有人批评我们中国人和华侨社会说:“两个中国人在一起,就有三派意见。由此可见中国民族性不团结的最大缺点。”我说:“这也不一定,只要是人类,两个人在一起,就会有三派意见。”譬如一对夫妻,有时就有几种不同的意见,只是为情为爱的牵就,以致调和,或一方舍弃自我的意见。又例如一个大家庭里有许多兄弟姊妹,有时意气用事,互相争吵,实在难以确定谁是谁非,只可引用一个原则。凡是相争者,双方都早已有过错了。因此法家主张领导地位的人,对左派右派之间的诽誉,只有依法专断,不受偏爱所惑,就算是秉公无私了。
    韩非由家庭现象,扩而充之,推及一个国家,便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若舍法从私意,则臣不饰其智能,则法禁不立矣。”这就是代表法家思想的一个关键,不特别标榜圣贤政治。他们认为人毕竟都是平常人,一律平等,应该以人治为根本才对。这种道理,正是与老子的“不尚贤,使民不争”互为表里,相互衬托。由此可知,法家思想确实出于道家。
                            道家与法家的辨贤
    人文历史的演变,与学术思想相互并行,看来非常有趣,也的确是不可思议的事:有正必有反,有是就有非。正反是非,统统因时间、空间加上人事演变的不同而互有出入。同样也属于道家的鬻子——鬻熊,如果只依照传统的说法而不谈考证他的生平,那么,他比老子还要老了,应该属于周文王时代,与姜太公——吕尚齐名并驾的人物,也是周文王的军师或政略咨议的角色。但他却主张需要起用贤者,而且提出贤士的重要性。如说:“圣王在位,百里有一士,犹无有也。王道衰,千里有一士,则犹比肩也。”
    他的意思是说,在上古的时代,人心都很朴实,不需要标榜什么道理等等名号。上古时代,圣王在位,纵然百里之内,有一个道德学问很好的人,也是枉自虚生,好比没有用的人一样。因为在那个时代,个个都是好人,人人都差不多,又何必特地请一些贤人来治世呢!好比说,一个社会,完全安分守法,既无作奸犯科的人和事,便不需要有防止、管理作奸犯科的警察了。但他又说,后来王道衰落,社会变乱,千里之外如有一贤士,也要立刻找来,与他并肩同事以治天下。
    从鬻子的理论观点来看历史,一点也不错。例如生在盛唐时代的赵蕤,也是道家人物。他纵有一肚子的谋略学问,但生在升平时代,又有什么用处?只有著书立说,写了一部《长短经》传世,自己去修道当隐士。虽受朝廷征召,始终不肯出山,因此在历史上,称他赵征君。他虽然传了一个徒弟李白——诗人李太白,晚年用非其时,又用得不得当,结果几遭身首异处之祸。好在他年轻时帮忙过危难中的郭子仪,因此后来得郭子仪力保,才得不死。如果再迟一点,在安禄山、史思明以后的乱局,也许李白可与中唐拨乱反正的名相李泌并驾齐驱,各展所长,在历史上便不只属于诗人文士之流,或者可有名臣大臣的辉煌功业呢!
    鬻子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昔文王见鬻子年九十。文王曰:嘻!老矣!鬻子曰:若使臣捕虎逐鹿,
    臣已老矣。坐策国事,臣年尚少。
    其实,文王说的“老矣”,是一句故意说的笑话,而且也有些为自己感慨的味道。文王用姜太公时,吕尚的年龄,已过了八十岁。他与武王的年龄不相上下。当然,九十岁以外的人,明知兴邦大业,已非自己的年龄所能做到,有如清人赵翼的诗:“风云帐下奇儿在,鼓角灯前老泪多。”因此对鬻子开了一句玩笑——“嘻!老矣”。是鬻子老了?还是他感慨自己也老了?只有他自心知之。可是鬻子的答案,也正合文王的心意,彼此知心,一拍即合,一个是求贤若渴,一个是贤良待沽,因此而各取所需,各得其所。这岂不是“尚贤”的明证?况且法家如韩非,他虽然主张法治而不重人治,但用法者是人,不是法。人不用法,法是废物。韩非自荐,正是自认为是贤才,因此而求鬻卖于帝王。如果人主不“尚贤”,韩非又向哪里去卖弄他自己的贤能呢?
    且让我们再来看看前汉时代,崇拜道家学术的淮南子,他提出了与法家主张相反的意见,如说:“乌穷则啄,兽穷则触,人穷则诈。峻刑严法,不可以禁奸。”
    淮南子这里所提出的相反道理,正如老子所说:“长短相较,高下相倾。”有正面就有反面,淮南子是道家,他以道家的思想,又反对法家。而法家原也出于道家,这是一个颇为有趣的问题。
    淮南子说:“鸟穷则啄,兽穷则触,人穷则诈。”鸟饿了抓不到虫吃的时候,看到木头,不管什么都啄来吃。野兽真的饿了,为了获得食物,管你是人或是别的什么都敢去碰。“人穷则诈”,人到穷的时候,就想尽办法,以谋生存,骗人也得要骗。如法家的韩非子说:“国有常法,虽危不亡。”淮南子却说不见得:“峻刑严法,不可以禁奸。”纵使法令非常严格,动不动就判死刑,然而众生业海,照样犯罪杀人。这就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的道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真到穷凶极恶的时候,就胡作非为。因此而又否定法治的功能,还是要以道德的感化,才能够使天下真正地太平。
    不管如何说,各家的思想,都有专长。尤其在春秋战国的时候,诸子百家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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