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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西瑞特夫妇所去的换妻俱乐部,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地方,只要每年交150元美金,就可以成为会员。俱乐部用各种迷人的广告来吸引顾客,并且表示:只要你的想像力所能到达的地方,我们都可以办到!换妻俱乐部所排定的活动有枕头大战、性感寻宝以及复活节追寻兔宝宝等。
换妻俱乐部的活动每天都在变花样,每个星期五晚上是湿透T恤比赛。每个星期天,也就是蒙西瑞特夫妇去的时候,只限于夫妇参加。一家报社曾派了一男一女两个记者到俱乐部去实地参观,并且写了一篇报道。他们的报道指出在俱乐部里有许多性活动,而且事实上这里根本就是一个集体性交场所。
事情发生之后,联邦调查局立刻进行调查。他们最初调查的结果认为,当时法兰克在对付抢劫犯的时候,拔枪射击是属于正当的行为。但是报告也指出俱乐部是花花公子才去的场所。同时,联邦调查局还特别派了探员到换妻俱乐部进行了实地调查。在他们所做的报告中指出换妻俱乐部其实就是一个公开的性交场所,到那里去的人全都参与性活动。里面的更衣室、浴室以及澡盆或是房间,都是男女共用的,并且在里面的入口处还挂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男女会员都必须把衣服全部脱光后才可以进入。调查报告上还指出,蒙西瑞特夫妇参加换妻俱乐部时用的是假名。
这一事件使联邦调查局觉得十分丢脸,因此建议由联邦调查局内部调查小组来侦查这件事情。当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到医院里去与法兰克和苏珊面谈的时候,法兰克说自己与太太以前只到过这个换妻俱乐部一次而已,这次发生事情是第二次去,而他们这次是由于他们认识的一对朋友夫妇极力邀请他们才去的。1987年1月8日,法兰克又重新写了一份书面报告讲了这件事,说他们到换妻俱乐部的主要目的,是要促进双方的性生活,而且他们在那里从来没有交换过性伴侣。只是这一次他表示他们成为换妻俱乐部的会员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而且他们去过至少有15次以上。
当天晚上苏珊也向联邦调查局内部调查小组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在声明中她表示他们到换妻俱乐部去,只是想看看别人性交而已。同时她说明在那里他们也有性交的行为,只是他们用的是个别的小房间,并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性交。并且表示:两年多来,他们到换妻俱乐部去过这么多次,但从来没有与其他的人发生过任何性交行为。
不过联邦调查局内部调查小组再深入侦查之后,发现这两份声明有许多与事实不符的地方,因为他们两个人都否认当天晚上他们与邀请他们去的朋友夫妇有性行为的关系。法兰克表示,在他们到换妻俱乐部之前,他根本就不认识这对夫妇,而苏珊说他们只到那对朋友夫妇家去过一次。于是联邦调查局内部侦查小组又去找那对夫妇了解情况,发现这对夫妇是标准的玩乐型。他们说两年前在换妻俱乐部与法兰克和苏珊认识,并且也邀请他们到家里来参加派对至少有五、六次。至于法兰克与苏珊在换妻俱乐部是否与其他的人发生性行为,他们对这一点没有表示任何意见。
第二天早晨,联邦调查局探员通知法兰克,他们所调查的结果与法兰克当初所写的书面声明完全不符。此时,法兰克表明他与太太在换妻俱乐部参与了各式各样的性玩意儿,并且还屡次交换性伴侣。
整个事情的调查从这个时候开始急转直下。法兰克在1月18日又写了一份书面声明,他首先表示上一次他写的书面声明有很多地方与事实不符。随后他说他与苏珊曾经到其他的朋友家里参加过派对,并且在那里与其他的朋友发生各种不同的性关系。
在法兰克发表声明之后,苏珊也承认她与法兰克两年来到换妻俱乐部去,都与其他的人在那里发生性关系,同时她还指出在那里发生性关系不但次数频繁,而且花样百出。
1987年7月,联邦调查局把蒙西瑞特夫妇两人都开除了。联邦调查局的理由是,联邦调查局人员根本不应该到换妻俱乐部去,如果当初蒙西瑞特夫妇没有说谎,而把全部的事实都告诉联邦调查局的话,他们可能只会受到留职停薪的处分而已。另一方面,联邦调查局发现苏珊在换妻俱乐部里把她随身携带的手枪,以及联邦调查局身份识别证,交给换妻俱乐部的职员保管。这对联邦调查局来说,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虽然我们可以想像,苏珊在与别人发生性行为时,身上还要带着手枪,别着联邦调查局的识别证,会是什么样的情境。但是联邦调查局有严格的规定,每一个探员不可以把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枪与识别证,交给别人保管。在联邦调查局内部调查小组所写的调查报告上,并没有指出法兰克在面对抢劫犯时能及时从他太太手提包里掏出手枪来射击,是英勇和正确的行为。
整个事件到了后来弄得不可开交,因为蒙西瑞特夫妇对联邦调查局的处置非常不服,以至于在法院打起官司来了。
其实这件事到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因为蒙西瑞特夫妇仅仅是联邦调查局美国本土内一个办事处的小探员,要知道,FBI不仅在国内有许多办事处,还在52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
要案档案捕获“一号公敌”(1)
要案档案
捕获“一号公敌”约翰·迪林杰
由于1929年经济危机的爆发以及“禁酒法”的影响,在20世纪30年代,犯罪问题成了一个全国性的难题。联邦调查局正是在打击犯罪的斗争中一炮打响,成功的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了自身的威望,书写了联邦调查局神话。当时,轰动一时的罪犯有芝加哥黑社会党魁阿尔·卡彭、纽约的达契·舒尔茨、超级匪徒“贝克妈妈”、“机关枪”凯利、“娃娃脸”纳尔逊、“美男子”弗洛伊德等等。成功抓获被列为“一号公敌”的约翰·迪林杰则为FBI塑造自身英雄形象提供了一次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机会,这是联邦调查局所有惊险故事中最大的故事。
联邦调查局在打击罪犯的斗争中享有其他警察机构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第一,联邦调查局作为全国惟一对外公布有关犯罪活动统计数据的机关,可以人为地夸大联邦调查局在破获绑架案和劫匪案中的战果;第二,联邦调查局可以自由选择打击目标和“全民公敌”。为了稳妥起见,联邦调查局选择的往往是便于追捕、知名度又大的亡命之徒,而不是规模庞大的有组织的犯罪集团。这样,联邦调查局就可以取得可观的破案率,形成巨大的轰动效应。随着声名远播的犯罪分子以每周一个以上的速度被捉拿归案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联邦调查局很快就确定了在维系国家安全方面的权威地位。迪林杰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迪林杰1903年出生于印第安纳波利斯市一个杂货商家庭。他中学只读了一个学期便退学了,参加过海军却经常开小差。21岁时的初次作案其实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他和同谋犯——当地棒球队的裁判去抢劫印第安纳州穆尔斯维尔市的一家杂货铺,但是在作案时却惊慌失措,打了杂货商一通,结果一分钱没拿就跑了。
迪林杰几乎立即就被捕了,他接受了检查官宽大处理的许诺,承认了犯罪。最终他被判刑10~20年,实际上,只服了9年的刑。迪林杰在狱中结交了两个职业银行抢劫犯哈里·皮尔庞特和霍默·范米特。当这两个抢劫犯被转移去印第安纳州密歇根市的州监狱时,迪林杰成功地争取到了和他们一起转移,并在那里遇见了他们匪帮另外两个未来的成员——约翰·汉密尔顿和查尔斯·马克利。这五个人决定出狱后结伙,并由经验最丰富而且最机灵的皮尔庞特当首领。当然,他们必须首先出狱。
迪林杰的表现突然好了起来,这给假释委员会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于是,他们在1933年5月22日提前释放了他。随后,他抢了两家银行,用抢来的钱买了手枪,并且把枪从监狱的墙上扔给了他的同伙。然而皮尔庞特还没有拿到这些武器,其他犯人就把他们交给监狱长了。另一批手枪藏在预定送给监狱衬衣厂的一个线桶中。这一回,计划成功了!
1933年9月26日,皮尔庞特匪帮逃走了!
但此时,迪林杰却被送回了监狱。在他去看一个女朋友时,警察抓住了他。10月12日,皮尔庞特匪帮冲进了俄亥俄州莱马市监狱,打死了行政司法长官,救出了迪林杰。从那以后,他们开始大肆抢劫银行。约翰·迪林杰的故事真正开始了。
虽然在这个匪帮里,哈里·皮尔庞特是无可争议的首领,但迪林杰却更加引起公众的注意:他头戴一顶时髦的白色平顶草帽,和出纳员与顾客谈笑风生,即使附近有一道敞开的门,他也还是像运动员一样一跃跳过出纳员身边的隔栏,这已成为他个人的象征。迪林杰匪帮叱咤风云,整个中西部都成了他们的狩猎场。俄亥俄州、印第安纳州、威斯康星州、南达科他州和特拉华州的银行全部被他们抢了个遍!他们抢劫银行,袭击警察的武器库,活动范围从东南部的佛罗里达州直至西南部的亚利桑那州!他们逍遥法外,成为全国闻名的人物!
在印第安纳州作案时,迪林杰又一次被警方逮捕入狱。新闻界和地方政界人物把押解迪林杰到印第安纳州克朗波因特市监狱变成了一次狂欢活动!
但他令人难以置信地用一把木制假枪挟持了看守,成功逃走!
这时候,联邦调查局也已经参与了追捕,有两次差点逮到迪林杰,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他遛掉了。
联邦调查局两名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