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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妆(作者:连谏)-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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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1
夜色一来,那些白日里沉寂的精灵们就醒来了,把汽车的尾音无限扩大延长,偶尔的,有被惊醒的鸟,尖叫着,划破了夜空,将正踉跄前行的蟑螂吓得跌一跟头。
丁朝阳家的楼太高了,21楼,我说:总感觉是睡在云上。
他笑我想像力丰富,笑我满脑袋都是奇奇怪怪的想法,他是个冷静而现实的男人,认为我对小说与影碟过度迷恋。可是,他总是把我一个人扔给寂寞的白天,因为我是个靠码字吃饭的小女人,24岁,靠出卖无穷无尽的想像力吃饭。
在这个夜里,我们的身体,刚刚经历了一场幸福的洗涤,他暖热的手,搭在我的腰上,蒙胧的橘色地灯将天花板照射成了一片温馨,我的头抵在他的胸上,即将沉沉入睡,恍惚里,似乎有门铃响,他的手指,在我腰上,勾动了一下。
我抬起头,悉心聆听,果然,门铃将寂静的夜叩出了清脆的响声,我拿眼看他,他面色微愠:“会是谁呢?这么晚了。”
是啊,会是谁在这温暖的午夜讨人厌烦?
丁朝阳道:“不管。”说着,将我搂得更紧了些。
只是,不依不饶的门铃响得我心神撩乱,遂捅捅他的腰:“去看看吧,莫不是谁有急事找你?”
他边披睡衣边忿忿道:“通讯这么发达,再急的事一个电话也就成了,犯得上搞午夜惊铃么?”
平静的幸福被打断总是令人愤怒的,愤怒时的丁朝阳显得分外生动,我起身穿衣,打算去厨房倒水喝。
我跟在丁朝阳身后,打算去厨房倒杯水喝。
突然,一声尖叫冲出了丁朝阳的喉咙,我扔下水杯,跑出来,看见了面色惨白的丁朝阳,惊慌失措地瞪着大大的眼睛,细密的汗珠,快速渗出了他的额头。
相识一年来,我从未见他这样失态过,我摇摇他的胳膊,问:“怎么了?”
他直直地指了门上的猫眼,说不出话,我正要爬上去看,却被丁朝阳猛地拉住了,好像,门外是洪水猛兽。
像我酷爱幻想一样,我的好奇心亦是很重,被他拽回的空隙里,我还是瞥见了门外的一丝光景,昏黄的楼梯灯下,有一块雪白的裙袂,轻盈地飘走了,似乎还有细瓷片相互摩擦般的轻笑,一路碎碎挂在裙袂上,淅沥着,远去了……
猛然地,我便想起了无数鬼怪小说以及电影的片断,手足便嗖地冷了下来,拽了丁朝阳的手,急急问:“你看到了什么?”
他使劲地晃晃头,仿佛要确定刚才的一切不过是个梦境,可是,一抬眼,他就看到了我眼里的惊慌,这是真的。
我们坐在客厅沙发上,呆呆对望,说不出一句话。
过了一会,他渐渐平缓下来,我低声问:“你到底看见了什么?”
丁朝阳没答我,只是,突兀说:“打开灯。”
我说开着灯呢。
他急急说:“把所有的灯都打开!”
我起身,把所有房间的所有灯都打开,五颜六色的灯光把房间点缀得很是瑰丽,丁朝阳张望了一会,突然又说:“闭了灯。”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他起身,飞快关闭了所有的灯,在黑暗里,我听他喃喃说:“灯光的颜色太诡异了。”
然后,他把所有房间的门都锁上了,最后,将我与他,反锁在卧室里。
我们默默地坐在黑暗中,我有些不安有些疑惑,但,见他惊魂未定,就把所有的好奇,忍了下去。
2
一年前,我在从上海回青岛的飞机上遇到了丁朝阳,我们比肩而坐,旅途容易让人心生寂寞,所谓旅途易生艳遇大抵也是因着这种心因,人是群体动物,像畏惧寒冷一样畏惧孤单,所以,在旅途中相遇的孤单男女,总是轻易就有故事发生,进程要快而黏稠。
当然,亦有诸多男女,会籍着这分貌似茁壮的理由,让艳遇来得更快更直接些。
明了这些,在旅程中,我便矜持而沉默,尽量不给男人们轻薄的机会。
但是,尽管我一贯在飞机或火车上闭目佯睡以图清静,依然会有男人觅了种种借口搭讪。我的座,靠舷窗,丁朝阳的座,靠走廊。
我佯睡了一会,张开眼,见邻座的丁朝阳似乎已沉沉入睡,那时,我还不知他叫丁朝阳。
我兀自笑一下自己自做多情,开始看一本航空杂志,他并没像某些浮浪的男人一样,假装关心杂志内容,凑过脑袋与我一并阅读并找机会搭讪。
直到空中小姐来送饮料,放杂志时,我竟将整整一杯可乐洒在了他质地优良的休闲裤上,我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样子,惊诧与羞愤并举,在酒会或是飞机上,时有男人采取类似手段亲近陌生女子芳泽,并试图开始一段故事。
我愣愣地擎着空掉的杯子,望着被水浇醒却依旧有些茫然的丁朝阳,连连说对不起对不起,又不知该怎样收拾,那杯水洒落的位置,太敏感了。
他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看着我,微微地笑了一下,说没什么,便起身去了卫生间,等他回来,我们就认识了。
直到现在,丁朝阳依然坚持,那杯水是我的蓄意谋划,招惹得我又气又急与他辩解,他才坏坏地笑着说,就爱看我死乞白咧地和他辩解的样子,像一只凶猛的小兽,张着尖利却不伤人的牙。
回青岛后,第一次约会是我主动,因为他执意不肯收我赔裤子的钱,我便请他吃饭,我不喜欢欠着别人,这会让我不安,很久以后,丁朝阳说,这是他最初喜欢我的原因之一:做人挺拔清洁。
渐渐的,约会越来越稠密,他总是全国各地地跑,我戏称他是空中飞人,然后,我问他从事什么职业要这样频繁去外地。
他突然就沉默了,脸色渐渐黯然,抽了一支烟,才缓缓说:“我去外地,和工作没关系。”
我笑了一下,和他碰碰杯:“好了,就当我没问。”
我是个好奇的人,但,我从不主动碰触别人的隐私,有失修养是其一,更重要的是,隐私是每个人胸口最隐秘的疼。
我自诩是个善良的女子。
他却淡淡地笑了一下,主动说:“我频繁去外地,其实是去寻找我的妻子,5年前,她就失踪了,为了找她,我几乎扔掉了公司、散尽家财,我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在当地媒体发寻人启示,然后,我在那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走啊走啊,从不乘车,我希望某一天,我们会在异地的街上蓦然相遇,5年了……”
我的心里,突然有种说不上的滋味,失落,还有敬佩,在这个崇尚快餐式爱情的时代,这样执著专情的男人少得都像国宝一样珍贵了。
失落是因为,我的心里,已悄悄生了爱慕,而他,却心有所属。
我努力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和他说笑吃饭,他怔怔地看了我一会,说:“其实,很多人都说她与情人私奔了,也曾有很多朋友劝我去法院宣布她已死亡,这样我和她的婚姻也就解体了,可是,我不想那么做,我总觉得,我要法院宣布她死亡,就像是我亲手杀死了她一样,我想她活着,哪怕只是活在我的愿望里我的想像里。”
那个晚上,我们站在凄清的月光下告别,忧伤弥漫在他眼里浸泡在我心里。
很久很久,我们没再联系。
大约三个月后,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去法院了。然后又说:“你能不能出来陪我坐一会?”
那时,我正在周庄的迷楼上,俯瞰贯穿了周庄的那条碧绿色的小河,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过分激动,失手将墨镜掉进了河里。
我甚至没有片刻犹豫,就说了好吧。
收线后,我飞一样奔回旅馆,收拾行李,拦了一辆出租直奔上海虹桥机场,晚上六点三十,我拖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正在挂外套的丁朝阳面前。
他看看我,又看看我身后的行李箱:“你要去外地?”
“不,我刚回来。”说着,我坐下,托了下巴望着他:“谢谢你为我接风。”
他显然猜到了什么,有些感动,转过来,在我身边,默默站了一会,就弯下腰,抱我,我没有挣扎,只是,将头埋在他的肩上,我流了泪,是看了曙光的幸福泪光。
我什么都没问,他亦没多说什么,每一次举杯,他的眼里,都有苍凉而会意的笑,而我的会意一笑,是盛满了幸福的。
饭后,他把我的行李箱塞进后备箱,什么都没问,就将我抱上车去,我喜欢他身上淡淡的男用香水味,车停在一幢公寓楼前,他指了天空说:“21层。”
我故做惊吓状:“我有恐高症。”
他拍拍胸口:“有我呢。”
我喜欢这种感觉,当女人内心羸弱,男人胸有成竹地拍拍胸口说有我呢,都会让女人生滋出托付一生的幸福依赖感,其实,无论多么坚强的女子,骨子里都是柔弱的,希望被男人主宰着,在男人带动下寻来的幸福,甜蜜感是会翻倍的。
那晚,丁朝阳让我踩着他的脚,一间一间地看他的房子,一间阔大的书房,满墙是书,以及一台电脑。卧室布置得简单而温馨,墙上,有几片很新的痕迹,是方形的,我盯着看了一会,想,应是他前妻的照片吧,想必,为了不让我心生尴尬或是别扭,在约我之前,他已将那些照片处理掉了。
我喜欢外表干练内心善于体察的男子,只有善良的人才善于体察。
一间屋子的门,锁着,丁朝阳没带我去看,它勾起了,我的怀疑,我的目光,几次在那扇门上留恋,心细如丝的丁朝阳却假装对我眼中的好奇视而不见。
他将我揽在怀里,用脚挑着我走来走去,边走边伏下头来吻我,暖热的手,在背上游走,胸罩的搭扣开了、浅粉色的亚麻小衫一点点褪下来,裙子被慢慢地提到颈上,像一片凋零的花瓣,从头上脱落,他的手,像一朵带有温度的云,在腰肢上,轻轻地、一遍又一遍得滑过滑过……
后来,他低低地唤着我的名字,一寸一寸地吻过来,他的唇,那么柔软,将我暖得,渐渐难以自持……
我从未知道,原来,爱情是可以让身体飘飘欲仙的。
从那天开始,我很少回自己的家了,除非是回去拿些必要的东西,母亲与丁朝阳做过一次长谈之后,再也没有打电话追我回去。
丁朝阳是个让人心下踏实的男子,身材挺拔,相貌周正到让人联想起80年代的正派电影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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