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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高升-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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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人在进行了一阵火力奇袭后,撤走了。两个狙击手被吴放歌击毙了一个,另一个想用背包带做个空中飞人,也被疯子一个点射击落。只有乌鸦有点倒霉,寻找隐蔽地点的时候踏上了一颗地雷。

这是一发松发雷,人踩上去的时候没事儿,但是一抬脚,准响。

排雷,是吴放歌的活儿,虽然侦察兵个个多才多艺,但吴放歌是专业工兵。他首先用匕首把地雷周围的浮土刨去,露出地雷的一部分以研究了地雷的型号,最后定位到了保险栓的位置,还好,这种型号的防步兵地雷,只要重新插上保险栓就能暂时保证它不爆炸。

不远处负责警戒的何建有点着急,问:“放歌?咋样?”

吴放歌说:“不难,插上保险栓就好。”

说着容易,可保险栓早就弹飞了,四处是杂草,去哪儿找?吴放歌思索着浑身寻找着替代物,忽然在衬衣口袋外面摸到口袋里有硬硬的一个细长条,那是一枚发卡。卫艳的发卡。昨夜和卫艳嬉戏的时候从她头上‘抢’过来的。

吴放歌心里痛着,被乌鸦看了出来。

“是在不行你们先走吧,我在这儿等他们来,他们人多,应该有办法。”乌鸦说。

“没事儿,我找着了。”吴放歌说着,从衬衣口袋里取出那根黑色的发卡,扳直后充当保险栓。

毕竟是代用品,只能凭借感觉隔开里面钢珠,,颇为费力。何建有些着急,毕竟一旦脱离接触,又得花费很大的精力才能再度不过他也知道有些事情是催不得的,所以他只回头看了一眼,并没有说话。

好不容易,吴放歌感觉到了那颗看不见的钢珠的跳动,他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对乌鸦说:“好了,现在,你慢慢的把脚抬起来。”

乌鸦点点头说:“嗯,你先走远点我再抬。”

吴放歌说:“你尽管抬吧,我是工兵,如果我都对自己不自信,怎么能让别人相信?”

乌鸦笑着说:“好吧,反正防步兵雷威力不大,咱俩住院时还有个伴儿。”

吴放歌说:“说你是乌鸦嘴,果然名不虚传。”

乌鸦小心翼翼地抬起脚,虽然心悬在了嗓子眼儿,可终归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四周静悄悄的一片,除了虫鸣鸟语,没有任何的其他声音。

乌鸦长出了一口气说:“你还真行。”

吴放歌总觉得心里踏实,对乌鸦说:“咱们还是离这个瘟神远点吧。”

于是两人过来何建会合。何建看了看他们,说:“咱们得立刻赶上去粘上,他们又损失了两个人,没几个能打的了,咱们一鼓作气,灭了他们。”

吴放歌点头对疯子说:“你通知后面雷场……”话还没说完,就听见‘轰’的一声,吓的四个人全趴下了,回头一看,冒烟的地方正是刚才乌鸦触雷的地方,想必是那枚临时的别针保险栓失效了。

乌鸦吐了吐舌头说:“真够悬的啊。”

疯子对吴放歌说:“我已经和后面通报了消息了。”

何建说:“那我们出发吧。”

新的一轮追逐又开始了。

追击者很强悍,而逃亡者也有锋利的牙齿。伏击、逆袭、机关一切能用上的手段都用上了,可这四个强悍的追击者似乎饱受战神的眷顾,他们识破了一个又一个的陷阱,不休不眠不吃东西,最多就是灌下几口水,整整追了一天一夜,终于把这只越军特工分队赶上了绝路。

越军特工队长也是个经验丰富老特工,而且是个中国通,他带着残存的四五个部下来到一条公路上,迎头撞上了一只正在向前线开进休息换防连队,于是他使出了鱼目混珠之计,妄图利用这只连队来做自己的掩护,他自称是某部的侦察兵,正在追歼一只越南特工队(贼喊捉贼呀),他流利的云南方言和身上褴褛的中**装,外带口袋里一包正宗的翡翠牌香烟,几乎蒙蔽了连队指挥官。

然而,不知道是冥冥中的天意,连队里有一名刚从军校毕业的排长,是由前线部队保送去军校的,作战经验丰富,他从这一小队‘中国侦察兵’的一双越南凉鞋上看出了破绽,接着又发现了诸多细节,于是他悄然地把自己地发现告诉了连长。

这名步兵连长虽然没有实战经验,却是将门之后,颇有天赋。他不慌不忙,先派出一个班,由那个排长带队,带着水壶,佯作替全连去打水的样子,悄悄选好了设伏地点,然后又通知各排排长,集中了一个排的机枪手和特等射手,秘密地制定了作战计划与射界。

越南特工队长,正为又一次逃出升天而庆幸的时候,忽听背后传来一句带着中国腔的“诺空松叶!”(缴枪不杀)时,几乎是本能地抓起枪就打,却没料到立刻就陷入了步兵连的火网里,二十秒不到就被全部撂倒了。

其实不要说是越南人,就连步兵连的大部分兄弟也直到战斗结束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身后的丛林里又钻出四个鬼魅一样的家伙的时候,被战斗刺激了神经的步兵们差点把这四个人也给办了,多亏何建的额一口纯正的东北话救了他们。

这个步兵连非常的幸运,还没换防就立了大功。而何建等人的事迹也因此广为流传,用官方的话来说是:发扬了我军连续作战的光荣传统,终于在兄弟连队的配合下,全歼了越军特工队。可对于他们来说,这种胜利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喜悦与荣誉感,在之前的战斗中他们失去了不少曾经朝夕相处的战友和朋友,对于吴放歌来说,还失去了爱人与亲人,那心中的痛楚,非外人能够理解。

回到宿营地,正赶上营里正在为这次阵亡的兄弟筹办追悼会,胖鹅知道了卫艳的事,就派了一辆车送吴放歌去了野战医院,去参加卫艳的追悼会。到了野战医院却被告知卫艳的追悼会要迟一两天开,因为要等卫艳的前夫和女儿来。由于大家都知道了吴放歌和卫艳的特殊关系,就安排他现在卫艳生前的宿舍里休息。经过这两天的折腾,就算是何建疯子和乌鸦这样的老侦察兵都只是勉力支撑,而吴放歌却因为体力严重透支,一头栽倒在卫艳的行军床上,睡着了。

也不能算是完全的睡着,两天见经历了这么多事,又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安然入睡?无非是半梦半醒之间,朦胧中甚至能听到帐篷外别人的对话。

行军床上还带着卫艳的体香,而主人却已经逝去,重生的吴放歌获得了军工,这为他退伍后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资本,可是他却觉得自己逝去的远比得到的更多,一切皆是浮云呐,唯有平淡充实的生活才是幸福的。

半梦半醒的时候,卫艳仿佛又回到了他的身边,她微笑着,坐在床边,轻抚着他浅短的发茬子。吴放歌捉住她的手说:“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他们说你已经死了。”

卫艳用食指弹着他的嘴唇说:“我的小傻瓜,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死了?

吴放歌说:“可我看见你受伤了。”

卫艳生气地说:“那一点小伤口就能弄死我呀,他们故意吓你的,我是军医,军医能怕这点小伤?”

吴放歌的喜悦充满了全身,他试图再度拥抱自己的爱人,可是浑身却没有几分力气,而卫艳似乎又在半推半就地挑逗着他,他哀求,他死死地抓着卫艳的手不放,终于,卫艳又吧温热的躯体瘫软在他的怀里,任他肆意妄为。与平日的卫艳略有不同,她的腰肢比原来粗了些,胸部却又坚挺了许多,但无所谓了,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

直睡到腰部和四肢酸痛,吴放歌才睁开了疲惫的眼睛,远方传来的阵阵哀乐声把吴放歌拉回到了现实,卫艳真的已经去了,因为他听到了伴随着哀乐声的,还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念着悼词:“卫艳同志,生于……”

吴放歌翻身爬起,发现枕头湿了半边,回想起应该是在梦里哭了。

虽然晚到,但强过不到,自己当时的情况应该是很糟糕的,守在礼堂门口的一个小护士——吴放歌认出就是前两天被侦察兵吓哭的那个,递给他一朵白花,他感激地对着小护士勉强笑了一下,那个笑容一定比哭还难看,因为小护士回避了他的眼神,转过头去。吴放歌也注意到了,她的眼睛也有些红肿。这就是卫艳的魅力了,无论走到哪里,她都能得到战友们的热爱。

吴放歌站在追到人群的最尾端,身边有人偶尔悄声说一两句话,让他注意到了队伍最前面,有一个穿西装的男人,他牵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儿,那应该是卫艳的前夫和她的女儿吧,能带着女儿来送她最后一程,也算是还有些情义。

 第五十三章 军人的职责

追悼会结束后,吴放歌找到了代表小前指来的于副主任和刘干事,嘴唇颤抖着说:“我能不能……”吴放歌说着,声音颤抖,但仍然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感情。 /

与副主任叹了一口气,刘干事点点头,然后再其他人都离去后,偌大的礼堂里只剩下了吴放歌一个人,他终于可以喝卫艳再次单独相处了。招呼大家都出去了。

卫艳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安详地躺在灵床上,她原本皮肤就白,这下显得更加白皙了。她的双目微闭,嘴角微微上翘,像是正要露出笑容,是什么事情让你这么开心,是因为我来看你了吗?吴放歌走到灵川前,捧起卫艳的手。

卫艳的手冰冷僵硬,王放歌把她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希望能用自己的体温把她暖热,那当然是徒劳的,于是,热泪落下,沁入了冰冷的,失去了生命的肌肤。

你真的不能醒来了吗?吴放歌柔声地问着,又把她的手放到唇边细细的吻着。

刘干事等人在帐篷外抽烟,忽然听到帐篷里传来一声近似于野兽的嘶吼声,大家都吓了一跳,一个军官正要闯进去,被刘干事拦住了。

“不会出什么事儿吧。”军官担心地问。

“没事的。”刘干事说“他憋的太久了。”

又过了一阵子,门帘一挑,吴放歌出来了,他已经擦干了泪痕,唯一无法掩饰住的,是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

“我走了。”吴放歌说。然后他就头也不回的走了。他没有会小前指,而是一路来到侦察营驻地,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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