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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儿住了一个月,老张已经乐不思蜀了,把这儿夸得天堂一般,这儿菜甜肉香,水好喝,饭好吃,空气好吸,山好水好人好花更好。久滞“天堂”总不合适,老张终要打道回府,已经说好了不久仍要回来的,所以离开对他来说只是为了另一次的整装待发,这是“为了聚会的告别”,像猪八戒离开高老庄时,大袖一挥,说:“我还会回来的!”
没过多久老张果然就又来了,大晚上的他乐滋滋地闯进门来,一副“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神气。这次他一本正经地带了一些“武器”来,其中的一个是大拇哥儿一般大小的六倍放大镜,以后他就随身带着这个,一看花就把它安在一只眼睛上,用眉头和下眼睑夹着,然后闭上另一只眼睛,把棵草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每片叶子都不简单!我和杨说老张又在那儿装神弄鬼了。老张说也弄一个这样的放大镜给我,我说我可不敢使,这要把十年的皱纹一个月都长完了,他的皮倒是又老又厚的,卸下来搓都不怕。
他带了一些兰花品种的样花来,有送春、豆瓣兰、茅草兰、湖北草和组培苗,都是长得好模样但没有香气的家伙,说是要拓宽一下我们的眼光,以免我们上当,把一些这里没有的品种当好草买了,他一副孜孜教导的样子。我们稍一说那花真是好模样,他就更上劲了:“是的吧?”意思是“还好我带来让你们看,不然就被唬住了不是?”之后到处招呼花友们来看,来一次他就教导一次,不仅不见厌烦,反倒越讲越放心思了。可是,我们全不把他的教导认真当回事,所有人看完后,主意都想到一处去了:这草拿到街上去唬唬人倒是挺好的,于是都说把草拿去卖,老张心虚,说不能做这样蒙人的事,我们说又不千儿八百地瞎嚷乱骗,只拿去得些差价改善改善伙食,算他请客了。于是挑了三棵长得最好看的,放在小市的花摊上摆着,十块钱一棵,不想十分好卖,几分钟就完了。拿了钱立马去买动物,一只土鸭子二十八块,一瓶啤酒两块,正好三十块。我回家挥舞着大刀全副武装地剁那只大鸭子,把个小小的灶台弄得血迹斑斑,可做出来的啤酒鸭味道好极了,大家热气腾腾地把个火锅吃得见了底,说这兰花看得听(闻)得更吃得。
老张仍是一来就大手大脚地买花。在花街上泡久了,和兰农花虫们都混得老熟,其中有个女人时常背着小孩来卖花,老张便不时地去逗那孩子,女人就老念叨让他买花,念叨念叨着他就买了。一次下雨,就在街边的美发店躲雨,躲着躲着老张就躲到人家的理发椅上去了。那天他买了一棵很中意的白花,心情畅快,也许觉得买了好花应该犒劳一下。他说也请我洗头,那我也就洗洗头吧。小姐要用尖尖爪子给我按摩,我不敢领受,看镜子里的老张,另一个尖尖爪子正在他肩膀上——《西游记》里无底洞妖怪正是这样把手放在那和尚肩上的,只不过那和尚肥美,老张是干巴瘦老头,拿来吃只能啃些老骨头,意思不大。
老张再来时,我已经离开黎平了。据说刚开始时,两个单身汉大开荤,土鸡土鸭土猪土鱼地吃,最后把票子都“吐”完了,只好天天吃酸萝卜酸白菜,还把一株绿覆轮叶艺以收来的原价三百多卖给了马崽,条件是草长旺后返回一苗。后来马崽以两千多的高价把那草卖了一苗,俩人就阿Q过来阿Q过去地说,“这个事情说不来的”“也只有马崽有那运气”“留在我们这儿,我们就卖不出那价钱了”“他那里还有我们的一苗草呢”……
后来他们到杨的老家那儿背西瓜回来,杨挑兰草和土,老张便吭哧吭哧地背了五六个大西瓜,十里山路,夏日炎炎,佩服佩服。
第三章动物别动队(1)
“心惶惶”的狗狗
黎平人喜欢养狗,也喜欢吃狗,黄焖、清炖、脆皮、麻辣……特别到了冬天,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是下馆子的首选。几乎家家户户养狗,有的养着养着就杀来吃掉了,用辣椒、香料和包谷酒下锅一烹,香掉一条街,所以狗肉也被叫做香肉。
街上的狗嘀嘀嗒嗒地小跑着绕“之”字,有时也横冲直窜,与人共用交通公共场所,倒也很少发生撞车事件。狗肉馆林立街边,狗不识字,它们若识的话,不知还敢不敢在街上溜达了。菜市场里天天有卖狗肉的,有时排着几只狗腿,有时一个狗头竖着耳朵端端正正地摆着,有时是一整只光狗。家狗和流浪狗都会到市场里来觅食,不知它们见了案板上的狗狗们有什么感想,估计它们无所谓。我总觉得狗们是会想的,它们常常那么端正地坐着,一副思索的模样。
这儿的狗大多是土狗,也叫作草狗,就是最一般的狗,土和草都是低微任由生灭的东西,自然是好养活的,草民养草狗也很对调。也有不少的哈巴狗和少量外来的狗种,养这些狗是比较保险的,不会被人偷食。哈巴狗和沙皮狗都比较恋家,自己不会走远,狼狗一般都要套养,斑点狗倒是很顽皮,在街上也不老实走路,人高马大地横冲直窜,在土狗群里,它模样特别,数量稀少,因此很惹眼。不过传统食狗都是吃土狗,不是迫不得已不会把目标放到这些狗身上,而且喜欢吃龙狗(公狗),一朋友说他家狗找不到男朋友呢,那儿一整条街都是母狗,公狗都跑进人肚子里去了。
街上天天都有卖小狗的,有的用笼子或袋子装着,有的只用条绳子系着或抱着在街上走。有一次俩小孩就用绳子牵了五六只狗崽在大街上放羊一般地卖。买狗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会看狗的长相,即会相狗。人有人样,狗有狗相,上了年纪的老人都有相狗的好眼力,有个顺口溜就说:“耳朵像对叉,脑袋像个瓜”,这就是好狗的模样,或说狗的好模样,像说柳叶眉丹凤眼水蛇腰肢的美人一样。还有其他的特征,像脚要干,就是脚毛要短;花舌头的狗撵山出色,如果舌头整条都是乌的更好;白尾巴尖的狗爱咬鸡,等等,我是没那道行,只会挑那自己认为长得漂亮的,譬如水灵灵的双皮眼睛,粉红的小鼻头之类,还觉得小白尾巴尖很好看(后来我发觉这样的狗大多性格内向乖僻,感情缠绵,很能折腾屋子)。
天气晴暖的日子,西门那儿的狗们聚在大街口上晒太阳,它们挺尸模样地齐刷刷躺着,一字儿摆开,气势磅礴,任由阳光明媚温暖地照耀,也任由人们喧闹争吵,好像天下最大的事儿就是晒太阳了,那,就是幸福的样子。看大门的富爷恼火这一带的狗天天在学校门口集合晨会,从来不知道它们为了什么,可比学生来学校要积极热情。其中有一只黑狗,高大雄壮,几乎每会必到,杨说它窝囊模样,留意了几次,它果然眼神和善,举动温柔,老实巴交,于是我们叫它“窝囊”。有一次群会出了矛盾,“窝囊”被追杀,它往坡路下冲来,几只狗紧随其后,我和老张正往坡路上走,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奔来,正正有力地撞上老张,老张即刻扑通地四脚着地,我们还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那群狗已汪汪地扬长而去。看着老张狼狈的模样,再想到居然有幸能被狗撞翻了,我在一边嘎嘎地笑得直不起腰,再过分的幸灾乐祸也不过如此。
以前肉市里的案板是木头的,油血日积月累地渗进木板里去,对狗狗们来说,无异于肉的香美。肉市收摊后,成群的狗就在案板上啃食,天长日久,那案板被狗们吃得坑坑洼洼。后来新市场的肉案变成了水泥瓷砖,油血渗不进去,狗们也啃不动,只好全用舌头舔了。
现在狗的景象已经大不如前了。由于城建,不久前进行了一次打狗运动,运动的前两天街上贴了通知,接着运动开始,“运动者”开了“漫漫游”大街小巷地转悠,见了狗就用电棒一击,装进口袋里去,当然那些倒霉的狗狗们最终是到人的肚子里去了,哈巴狗不吃,丢到垃圾堆里。这样持续了大约一个礼拜,县城里人心惶惶,大多人家都把狗套在家里了,有的人觉得与其白白成全了他人的口欲,还不如实惠自己,就自个儿把狗杀掉吃了。那狗狗,主人要吃它,它也是只能让主人吃的,“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大约若是主人让狗叼了刀来自己抹脖子,它也就自己抹死了,或者像杨贵妃一样赐给白绫,它也只能把套子往脖子一兜,一脚踢了凳子。
狗狗估计是不会“心惶惶”的,它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是一心想出去撒野。轰轰烈烈的“运动”刚过去,只能零星地见到在街上窜游的狗。那种哈巴狗和土狗产生的短腿杂交狗忽然多起来,很有要统治县城狗界的趋势。于是不见了成群的狗在街上晒太阳,令富爷恼火的晨会自然也无影无踪了。后来,也不准卖小狗了。市场里的狗肉倒是多起来了。不过,没多少时间,狗狗们又一个个冒出来了。能幸免于难的,重新又出来自由活动,不过好多脖子上都稀了毛,这可都是运动纪念。被打了狗的人家又弄来了小狗,走在街巷里处处能听见狗崽的哭叫。隔壁顾家也有一只小狗总呜呜地低吟,不过他家的狗是自己杀了吃的,不知道这只小狗是不是又养来吃的。
我们住处的附近有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