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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点感情挫折就寻死觅活的吗?你好好想想,为了让你成为城中这些名媛中最引人注目的,妈妈花了多少心血在你身上?这一切是白茹茵那个贱人的女儿能比的吗?是宁长歌那个土了吧唧的丫头能比的吗?你就这么作践自己?嗯?……”
宁菲儿眼泪滴下来,有些受不了地说:“妈,你不要说了……”
钟雪芝优雅的面孔倏地沉了下来:“不要说?你看你现在这幅德行怎么跟那个丫头斗?”
宁菲儿哭着说:“我现在凭什么和她斗,他们马上就要订婚了……”
钟雪芝看着她,突然头痛地揉了揉太阳穴,良久后才说:“你放心,他们订不成婚的。”
宁菲儿渐渐止住哭声,抬起头,抽泣着问:“为什么?”
钟雪芝说:“你不要管,这事你舅舅会处理,反正他们订不成婚。你今天要是真为这事丢了性命,真辜负了妈妈的一番心血。唉,妈妈也知道你和子杨从小青梅竹马,我对你们的事也一直是乐见其成的,哪知道你后来又对韩家那个私生子上了心……我承认那小子确实是人中龙凤,但他不是那么容易掌控的角色,就算你和他结了婚,我们钟氏家族也讨不到半分便宜,你还是安心和子杨在一起,我们以后好……”
宁菲儿打断她:“妈,你为什么总要牵扯到生意上的事?我喜欢子杨是喜欢他的人……”
钟雪芝说:“好好好,是喜欢他的人,妈妈就是给你讲这个道理,让你明白背后的得失关系。你现在做事总得为你弟弟考虑一下吧?他还那么小,你父亲的身体这两年也不如以前那么好了,你不是不知道光是宁家这边就有多少豺狼虎豹盯着这块肥肉吧?……你舅舅又是个不成器的,以后你弟弟接手宁家和钟家的家业后,要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后盾,能在商场上站稳脚跟吗?”
宁菲儿不说话。
钟雪芝继续说:“妈妈现在不得不为你和你弟弟打算,她白茹茵的女儿不过是个不知道在哪里长大的野丫头,还带着一个小拖油瓶……你给妈妈争气点,别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就让别人看了笑话,幸好我让管家对谁都不许说这事,也幸好你爸爸现在还在国外,不然知道了又要生气……”
长歌坐在出租车上,一栋高楼刚从她旁边飞驰而过,无数栋高楼又向她压来,只觉得胸闷得毫无招架之力。
她实在没想到,钟雪芝将后妈将这个角色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甚至比白雪公主她后妈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白雪公主她后妈的初衷虽然很邪恶,但也只是要她的命;而她后妈要的却是她的名誉,她的清白,她的自尊,她所有的一切……把它们统统拿走后,再企图以无比鄙夷的眼神,冷笑着看她生不如死地活在这世界上。
长歌总算明白了,原来邪恶的最高境界不是看着别人怎么去死,而是看着别人怎么生不如死地活。
这件事让人实在很难接受,但它就这么摆在眼前,由不得她自欺欺人。
她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想念她素未谋面的妈妈,也没有没有象现在这样渴望记起以前的十七年是怎么过的,这样她起码可以回忆起曾经温暖过的日子……但这样一想后,她又觉得惶恐。
她一个人带着颜墨在这个城市里,出了车祸后也根本没人来找她,说不定她根本就没有家人,再或者她是偷跑出来的……她的人生过到现在,简直是乱七八糟啊!
长歌坐在出租车里,任由思绪不着边际的飘忽了许久后才匆匆奔回了家,然后带着颜墨,和禾禾一起坐上了到加拿大的班机。
因为,她真的需要冷静一下。
在国外呆了十天,她的手机一直没开过。
她几乎猜到了,等她回来后,迎接的会是她爸爸气急败坏的一巴掌。
“宁长歌,你现在胆子大到居然给我玩逃婚!现在立刻给我滚去书房跪着!没有我的允许不许踏出宁家大门一步!”宁镇伟随即冷沉地扫了佣人们一眼,“谁都不许都她送饭!”
长歌走向书房,在楼梯拐角处,与走出来的钟雪芝和宁菲儿母女擦身而过,她没说话,她们也没说话。
她后母的所作所为,她并没有告诉父亲。可能在潜意识里,她觉得他会更愿意相信自己相处了几十年的妻子,而不是她这个才相认没几个月的女儿。
钟雪芝这边本来也是心里没底的,她原本的计划只是让她那个没出息的弟弟,找他的那些猪朋狗友把她关个两三天。这样韩家迫于舆论影响,也不会娶个不清不白的儿媳妇回家,那订婚势必无法顺利进行。哪里知道她那个蠢弟弟居然做到这般田地,竟然……
而事后,庄文涛竟一夕失踪了。到现在为止,这个丫头都什么都没说,对她来讲,倒也是好事,她悬着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
那天,长歌跪了整整一天一夜。
颜墨那时虽然还小,也知道跪着还没饭吃有多难撑,但宁镇伟说的话没有人敢违抗,所以颜墨只能在半夜到厨房偷偷拿了一只鸡腿。
其实,长歌觉得那个时候颜墨就展现出比一般小朋友聪明的资质了,因为他给她送鸡腿前就知道要把房间里的监控器转个方向。
长歌望着手上的鸡腿,不禁想起以前再艰难的日子都没现在这么凄惨过。
她想了很久后,对颜墨说:“我们还是搬出去住吧。”
颜墨点了点头,“好,我也不喜欢这里。”
后来与宴南濯的第二次相遇,终于让她父亲同意她搬出宁家大宅。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宴南濯帮了她一个很大的忙。
作者有话要说:我承认有点虐啊T_T,乃们打我吧。
不过下章宴会,开始好玩了……
☆、so close
明媚的阳光泻进偌大的大厅中,室内温度十分舒适。
宴南濯靠在柔软的皮质沙发上,修长的双腿闲适地交叉重叠着,骨节分明的手握着一本财经杂志。
他的表情看似漫不经心,但从他目光移动的速度不难看出他非常专注,且阅读的速度极快。
他旁边站着一位老人,约六十上下,精神矍铄,表情恭敬,他就是上次长歌见到过的管家胡伯。他旁边则站着四个年轻女孩和一个染着炫目红发的造型师。
而沙发前面则并排排列着两排挂衣杆,上面挂着大约二十来套晚礼服,都来自同一个世界顶级奢侈品牌。衣杆两旁站着两个穿着套装的小姐,五官十分端正,笑容也相当标准而得体。
“胡伯,去看看她怎么还没出来。”宴南濯头也不抬地看着手中的书,磁性的声音低沉而悦耳。
“是,少爷。”
胡伯刚要移步,长歌踩着一双镶着超细鎏金高跟鞋走出来。
那双高跟鞋少说也有十二公分高,长歌还没适应,走着稍微有点晃,但不得不说那是一双非常漂亮的高跟鞋,整双鞋面都采用有着淡淡水波纹的金色材质,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上面镶着上百颗颗闪亮的白和紫两色水晶,尤其是鞋跟的位置,基本被两色水晶交替镶满,在灯光的照射下,璀璨非常。
长歌摇摇晃晃地走到宴南濯面前,刚想问是不是可以不穿这双鞋,宴南濯就将手中的杂志放到一边,双臂环在胸前,盯着她淡笑道:“转一圈看看。”
长歌穿的是一件黑色无肩裙,从胸前蜿蜒到前摆底部都是蕾丝暗色花纹绣,其间有大量的闪片和珍珠,都是纯手工缝制的。身后两侧的位置是飘逸的流苏,下摆是采用前摆短,露出漂亮而修长的大腿,而后摆长的设计风格,所以走路起来,流苏与后摆摇曳生姿,有种灵动的美感,腰线位置也收得极好。
最重要的是,把她不那么凹凸有致的身材都勾勒得十分凹凸有致了。长歌觉得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原因大概就在于此吧。
她转了一圈后,看向宴南濯,问:“还凑合吧?”
宴南濯薄唇抿了抿,盯着她,没说话。
站在挂衣杆旁边的小姐则由衷地赞叹道:“宁小姐穿的这款衣服是我们今年春夏的最新款,限量版的,其中一件好莱坞现在最当红的珍妮弗在公开场合曾穿过一次,都没有您穿这么好看。”
长歌微微笑了笑,这个MM对夸张的修辞手法用得真是相当熟练啊。
另一位说:“从米兰空运过来前,我们设计师特地根据宴先生提供的尺寸修改过,没想到这么合身,真的很合适您,宁小姐。”
宴南濯移目望向长歌,问:“你觉得呢?喜欢吗?”
长歌低头看了看,点点头又摇了摇头,实话实说:“很漂亮,但是穿起来不方便,而且如果今晚真穿这双高跟鞋,我预感……十有八九会摔成残废。”
旁边的人听到这句话想笑又不敢笑,脸都憋得通红,低垂着头。
宴南濯墨黑的眸子瞥向她,站起身来走到她跟前,低喃了一句“没出息”,声音透着浓浓的笑意。
长歌知道自己又被鄙视了,但她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客观地做出推断而已。况且……要是她到时候真在宴会上跌倒了,丢的可不止她一个人的脸。
宴南濯突然走到她面前,伸出手,淡淡地说:“再走两步。”
她伸出左手,搭在他手上,走了两步,脑子里突然窜出明星走星光大道的画面,一个不留神,脚就踩歪了一下。
她心下一想,完了,估计要提前摔残废。
那时她的思维正处于高速运转阶段,所以她很快就想到了要是摔残废更好,起码不用穿这么高的高跟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