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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予我此后余生-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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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秦简,心中又是一阵落寞。
晚上,家里来了不速之客,是钟琴,她踏着黑色高跟鞋,浓妆艳抹,是我妈妈最讨厌的样子。为了避免我妈情绪失控,我和她约在了外面的咖啡厅。
“最近,你和洛晨过得挺好的吧。”她的语气平和,没有以往的戾气,眼神轻柔的跟她的气势豪不相配。
我嗯了一声,再没作答。
“洛氏集团重生,以你的条件必定跨不进洛家的门槛。”她抬眸望向我,似在观察我的反应。
“我知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我摇摇头。
我确实没有想得那么长久,与洛晨结婚这件事,对我来说,似乎很遥远。
“我这次来就是好心提醒你,千万不要妄想用温情这招打动洛晨的妈妈,他妈妈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狠心的人,你好自为之。”说罢,她起身欲走。
“为什么放弃洛晨?”
她似乎没想过我会问这样的问题,一愣,眼里闪过一丝悲凉的笑意,“当你爱一个人爱到万念俱灰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成全。”
她顿了顿,接着说道,“或许有些事情,我不说,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在美国的时候,洛晨被关在疗养院里,他几乎尽自己所有的力气在抗争着,你无法想象她妈妈是多么严厉的一个人,有一年,我在洛晨的书包里塞了一张纸条,写我喜欢他,但是第二天,他却一反常态地把那张纸条摔倒我脸上,从小到大,我哪里受过这等委屈,这打击让我一下病倒了。我病的时候,他偷偷来看我,向我道歉,我无意中发现,他的手臂上全是被针扎过的血点,密密麻麻,数也数不清。我拼命问他,他才告诉我,是他妈妈扎的。他的妈妈,那个在人前高高在上的女王一样的女人,她对洛晨有着变态的要求,她可以放纵他到处游玩,放纵他学习成绩不好,但在爱情方面,她有着强烈的控制欲望。
“后来,他喜欢上了沈云云,为她受了一身的伤,我心疼他,才让爸爸去跟沈云云说那些她会毁了他的大道理,逼走了她。
“再后来,他喜欢上了你,他妈妈用尽一切办法也无法将你从他的心里赶走,你也许不知道,他每逃走一次,被抓回来后都要受一次酷刑,有时是针扎,有时是棍打,可他从未放弃过逃走,应晴,你可知道,他为你背负了多少?”
她的话一字一句扎在我心上,要烙铁一般,烙得我生疼,原来,我所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原来,他所做的,已是生命全部。


第七十八章 告别
更新时间201464 22:53:04  字数:2045

 从咖啡馆回来的时候,天下起了雨,空气潮湿得令人心悸,在这阴沉的天幕之下,让人生出一种莫名的的低落与惆怅感。
我无法想象洛晨在怎样的一个家境里长大,或许我从一开始就不了解他,我的脑子里自动把他归类为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少爷,没有给他任何辩解的机会,他也不愿在我面前露出痛苦的情绪,而我就这样理所当然的接受他所有的好,忽略他所有的痛。
他以这样沉重的方式维护着我们的爱情,让我如何还他当初那颗爱他的心?
说到底,我才是最无情的那一个。
夏季的骤雨,下得疯狂,行人熙熙攘攘,我在这雨中,突兀得像是一座雕像,模糊中,我看到人群中的秦简和安雅,他们同撑一把伞,雨水淋湿秦简的右肩,她却一点未湿,她像一株柔美的藤,温婉地依附在他身边。
我本想以最快的速度逃开,可我却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一般,直直地栽倒在地上,我的身体毫不闪躲的碰到了路边的栏杆,发出了听着也感觉疼痛的一声钝响。
我咬紧牙关,面色如纸,仿佛呼吸也已经停止。
就像一场心力交瘁再也无法负荷的盛大死亡。
躺在冰凉的街道上,我看到秦简雪白的鞋子急急向我靠近,雨水飞溅,模糊了安雅的黑色高跟。
“应晴!”他的声音像抹了一层云雾般由远及近,温热的手托起我湿透的肩。
我强撑着站起,抽离他的怀抱,挤出一抹笑意,“不小心跌倒了,谢谢啊。”
转身欲走。
他擒住我的肩,眼神游离着,溢满担忧,身后的安雅目光如炬。
“你怎么了?”
我站在他的面前,如同被拔掉了舌头,空有满腹的心事,却不能说出口。
他依旧是那么帅气,站在苏州最繁华的街头,还是可以引来注目的人群,安雅站在他身边,是那么的般配。
我的心,忽然释然了,他幸福就好了,有一个能爱他到如此地步的女子,我还有什么好在意,好纠结的。
我的青春早在十五岁时给了洛晨,仅这一份爱,就够我还此一生。
最后,我们不在乎谁是谁的爱,每个人在乎的,都只是谁会是自己的陪伴。
我望着秦简,透过他凉夜渗透的眸子,看到狼狈不堪的自己,笑得如此释然,“秦简,你要好好待安雅,她是个好女孩。”
秦简一愣,眼里的光华瞬间散尽,只有一抹空洞的黑,他漠然一笑,如此苍白。安雅盯住我,没有感激的神色,黝黑的瞳孔里,一种复杂的情绪充斥其中。
半晌,安雅缓缓开口,“你知道你自己的心吗?”
我苦笑,我怎会不知?
当他牵起我的手,带我走出那一片废墟之后,我的心就已经溃不成军,终这一生,再也无法回防。
秦简于我,是爱。
洛晨于我,亦是爱。
可我别无选择。
我坚定的抬头,盯住安雅的眸子,轻笑道,“我得回去给洛晨做饭了,这时候他准饿了。”
我整了整湿透的衣衫,迈着大步,转身离开。
秦简没有拦我,我们沉默着告别,仿佛一场祭奠。
拖着湿哒哒的身子,好不容易走到楼下,灯光暖暖的,窗边,一个瘦长的身影在闪动,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快速奔上楼,门没关,一阵烟味袭来,呛得我打了好几个喷嚏。只见洛晨这货在厨房忙活着,身上围着奶白的围裙,额上渗出细密的汗珠,案板上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正与他搏斗着。
张嫂见我回来了,仿佛是见了救星,“应小姐,你快劝劝洛少爷吧,他已经在厨房呆了两个小时了,说是要做一道糖醋鲤鱼给您尝尝,他已经失败了十八次,这是第十九次了,我要帮他,他非不让。”
之前,我曾无意中跟洛晨说起过,我小时候最喜欢吃妈妈做的糖醋鲤鱼,没想到他却记在了心里。
生命中,有几个人可以牢记你的喜好,把你无意的一句念想当圣旨一样去执行?
洛晨就是这样一个人,全心全意的爱一个人,全心全意的付出,傻里傻气,糊里糊涂。
可我就这样败在这个执着的傻子手里。
嘴角不自觉上扬了一个微小的弧度,张嫂举起手在我眼前晃了晃,“应小姐,你衣服怎么湿了?又忘带伞了吧?”
我点点头,迅速洗澡换衣服,可不能让洛晨看到我这副狼狈样,不然又得担心了。
待我换好衣服出来时,洛晨已经战胜了那条活蹦乱跳的鲤鱼,他一脸得意,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望着那条黑漆漆油腻腻,还带着鱼鳞的无比可怜的鲤鱼,脚定住了,呆在了原地。
这真是一条极品鲤鱼啊!
超级黑!
超级丑!
超级怪!
我心里正快速想着,怎么样才能不吃这条鲤鱼又不伤洛晨的心。
虽然电视剧里常有女主角吃男主角难吃的饭菜,却拼命说好吃的情节,但我望着那条鲤鱼,瞬间饱了,实在是无法装出心旷神怡的表情来啊。
洛晨见我迟迟不动,他快步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就往餐桌边走,边走边说,“尝尝我洛大厨师的手艺,保证让你永生难忘!”
我的眸光瞟向他的手,极细小的伤口跃入眼前,密密麻麻,像一个缩小的马蜂窝,我的心里一阵刺痛,掩住情绪,轻声道,“洛晨,你的手……”
他一愣,随即挽下袖子,忽闪着眸子,慌乱道,“这是不小心弄伤的,一会就好了。”
说罢,把那盘黑漆漆的东西推到了我的面前,满眼期待。
我夹了一大口鱼放进嘴里,这滋味,确实……永生难忘。
这家伙是把整灌剁辣椒都放进去了吧!
不过正好,掩饰我夺眶而出的泪。
“好辣……”我猛喝了一大口水,然后眼睛瞬间湿润,泪如雨下。
他没有察觉出我的不对劲,只是眉头微皱,露出委屈的神情,“这么难吃吗?”
我猛摇头,抬头笑道,“我就喜欢吃辣的,我是苏州的辣妹子。”
说罢,我又夹了一大筷子鱼肉,放进嘴里,掩饰我大把大把溢出的泪。


第七十九章 他竟为我卑微至此
更新时间201465 22:25:13  字数:3175

 我想我是喜欢洛晨的吧,至少在看到他为我穿上奶白围裙的时候,我的心是暖和的,所以在他伸手抹去我泪珠的时候,我没有拒绝,任他拥我入怀。
桌上的糖醋鲤鱼还冒着热气,他一边夹起一块鱼肉,一边喃喃自语,“有这么难吃吗?让你哭成这样。”
随即,在鱼肉入口的一瞬间,他的表情急速扭曲,抬眸望向我,极其艰难得把鱼肉吞进肚里,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真……难吃。”
那表情,着实让人忍俊不禁。我阴霾的心情也被他冲去了大半。
最后,是张嫂煮了一大锅面条,才解决了我们饥肠辘辘的肚子。
之后的日子,我和洛晨形影不离,一起上课一起吃饭,我们最常去的地方是图书馆,他虽然平常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但学习起来并不马虎,我们常常在自习室呆三个小时,一句话不说。
他渐渐的融入了我的生活,而我也努力的淡忘着和秦简的一切,偶尔遇到,也只是相视一笑便擦肩而过,他和安雅也越发亲密起来,她努力的重复着我和秦简一起做过的事,帮他买酸梅汤,跟他一起补习,有时候她自己也分不清,她到底是她自己,还是只是我的代替品。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能呆在他身边就好了。
这个夏季过得有些漫长,暴热的天气丝毫不因为我和秦简的冷淡关系而变得缓和,反而变本加厉,这样的天气,洛晨却还是长衣长袖,他说,不想让别人看见他健硕的肌肉。
我心里明白,他想遮掩住的,是他母亲留下的密密麻麻的伤口。
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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