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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与君主
然而,伊战已经证明,创造新现实并不容易。美国不仅没有在伊拉克创造一个新现实,反而陷在旧现实中不能自拔。即使是新保守主义内部也出现了分裂。以《历史的终结》一书而名声大噪的弗朗西斯•;福山,最近撰文批评自己的同道,称新保守主义本来是建立在对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的怀疑的基础上。在新保守主义看来,像林登•;约翰逊那种“伟大社会”的计划,只会带来一系列意想不到、无法控制的后果。本世纪早期另一位民主党总统威尔逊,提出建设“对民主安全的世界”的普世主义外交路线,同样充满了社会工程的天真信念。可惜,美国在伊拉克建设民主时,完全无视保守主义对社会工程的质疑。美国在海外进行国家建设本来就乏善可陈。中东又缺乏民主传统。但是,面对这些现实,美国没有认真地考虑过自己在伊拉克的合法性问题。一句话,美国已经到了必须回到现实世界中的时候。
回到现实,就必须理解带领国家走出现实的人。应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政策,都可能脱离现实。但布什在一个直接民主的社会,带领国家走出现实如此之远,不仅一路上没有受到任何严重的挑战,而且可以拒绝承担由此而来的政治责任,俨然是个君主,这不能不说是美国政治的一个奇迹。
民选总统与君主不同的地方在于,总统受到更多的制度制约,其权威会随时面临挑战;君主则常常可以为所欲为,并且超越日常的政治责任。在这方面,布什更加像个君主。在他与克里的第二轮辩论中,一位选民请他说出自己犯的三个错误。他竟一个错误也不肯认,只说自己也许曾经任命错了人。换句话说,即使他的政府犯了错误,也一定是那些辜负了他的信任的手下人犯的,与他本人没有直接关系。从肯尼迪到里根,美国战后最伟大的总统从来没有这种超越政治责任的君主心态。相反,他们随时准备向选民承担责任,并因此获得选民的信任。
是什么造就了布什这样超越政治责任的君主呢?我们不妨检讨三股历史力量:不断扩张的联邦政府和总统职能,由大众传媒所促成的总统与选民间的即时互动,以及基督教保守主义作为一股政治力量的崛起。
联邦政府和总统职能的扩大
美国的前身,本是一些自治的殖民地的集合体,因为和英国王室冲突,经过独立战争才最后形成一个联邦。吃够了欧洲君主专制之苦的建国之父们,对集权体制非常警惕。他们虽然不得不创立一个联邦政府,但给这个政府的权力极为有限。在1930年代“新政”以前的100多年,联邦政府的职责多半是资助或辅助(patronage)性质的,除了对外战争外,在国内的主要权力在于发放联邦补贴、制定关税、管理公共土地、确立专利制度以及制币等等。早期的联邦政府曾免费向农民寄送新的农作物种子,后来又以象征性的价格把大量联邦土地送给西进的开拓者、大学、铁路公司等等,刺激经济的发展。但真正进行“实质性统治”的,还是各州政府。比如基本的民法、商法、教育法、刑法、行政法,全由州政府落实。州权可以在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品行的名义下,在法律上规定个人的行为准则。但这种对社会规约性的权力,一般是不交给联邦政府的。
也正因为如此,一旦联邦政府在规约性权力的范围内扩张,就会引起强烈的抵抗。南北战争就是一例。联邦政府认为跨州的奴隶贸易已经超出了州权的管制范围,必须运用联邦权力对之规范。南方各州则认为,对奴隶制的干预,使联邦政府越出自己的范围,对社会行使规约性的权力,侵犯了州权,所以联手反叛。最后联邦政府赢得了南北战争,并开始发行统一货币和征收早期的所得税,权力有所扩张。到19世纪末,美国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大企业的发展完全超出了州的界限,联邦管理权随之增长,联邦所得税制在1913年终于被确立下来。
不过,一直到“新政”以前,联邦政府在社会中的角色都十分有限。当时的笑话说,联邦政府要是关门,老百姓半年后才能感觉到。后来罗斯福要给白宫配备6位高级助手,还要费劲找议会批准。如今白宫则已经有好几百工作人员。可以说,“新政”创造了一个职业官僚集团,这个集团掌握了日益复杂的联邦政府的行政事务。
从“新政”到林登•;约翰逊的“伟大社会”,36年间共和党只有艾森豪威尔当了8年总统。在民主党对总统政治的绝对主导下,联邦政府迅速扩张,其对社会的规约性权力越来越大。从1968年尼克松上台到2004年这36年间,总统政治进入共和党主导的周期,民主党只有克林顿和卡特当了总共12年的总统。特别是自里根以来,共和党试图削减联邦政府,甚至把政府看作敌人。但是,每当共和党要削减联邦政府时,就会在政治上碰壁。每当民主党要扩张联邦政府时,也同样在政治上碰壁。这说明“新政”的遗产已经生根,目前的政府规模和权限已经成为社会的政治共识。联邦政府不仅在个人头上征收巨额的税款,而且在教育、种族、医疗、社会保障,甚至性别、语言等问题上,无所不在地干预社会行为。联邦政府对老百姓个人的生活,有了越来越直接的影响,这就大大提高了行使这一巨大权力的总统的政治地位。
代序美国是否正在背弃自己的理想?(4)
总统制、媒体与君主的奇里斯玛
当总统的权力对老百姓的生活有了越来越大、越来越直接的影响时,老百姓对总统的期望也就越来越高,乃至连自己失业也要归咎总统。在战后总统政治中,挑战者为推翻在任者对选民说得最多的话是:“现在你们过得不如意,就是因为这位总统出卖了你们的利益!”在1976年以前的80年,只有两位在任总统竞选连任失败。但在此之后仅28年,就有3位在任总统连任时落马,只有里根和克林顿连任。可见,总统连任已经越来越难了。
这多少说明,总统权力的扩张速度,远远赶不上选民对总统的期望值的增长率。用来填补总统的治理能力与选民期望之间的落差的,就是总统的个人魅力。实际上,从罗斯福、肯尼迪到里根、克林顿、布什,成功的总统大都借助于君主式的奇里斯玛权威来获得拥戴。
这种总统的个人魅力,改变了总统与选民的关系,甚至破坏了民主政治的理性逻辑。本来,总统是执行民意的工具,权力受到民意的严格限制。如今,老百姓由于为一个总统的个人魅力所慑服,宁愿放弃自己在政策方面的某些要求。这样,权力就被人格化。而这种人格化的权力,又和选民的政策偏好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和独立性。比如,1984年许多选民在政策上支持蒙代尔,却因为被里根的魅力慑服而投了里根的票。2000年,美国选民在政策上明显倾向戈尔,但因为在个人气质上喜欢布什,所以布什成了总统。今年大选的一系列民调表明:大部分选民认为国家正在错误的轨道上,布什的支持率大部分时间在50%以下。他能够长时期压克里一头的原因之一,就是大部分选民认为他是一个“强有力的领袖”,个人喜好度远远高出克里。也就是说,相当多的选民,因为个人魅力而向总统效忠,颇像臣民向君主效忠。这已经把总统在政策上向选民效忠的关系给本末倒置了。
这种“民主式的君臣关系”之所以成立,可以归结于两个因素。首先,美国的总统制,实质上是直接选举。总统和选民之间,没有议会的缓冲。在欧洲的议会制国家,选民投票给自己选区内的议员。当一党或多党联盟在国会议席中占了优势时,该党或多党联盟就成了执政党,其党内领袖就成了国家首脑。在这个过程中,选民不是直选国家首脑。国家首脑要由议员们推选的政党领袖充任。既然国家首脑不是选民直接选举的,就不具有美国总统那样对选民的直接感召力。
美国在立国之初,对总统的产生曾有过激烈的辩论:有主张直选的,有主张议会选举的,也有主张由州来推选的。最后的选举团制,实际上是这些主张的折衷:各州根据本州议员的数字分到一定数额的选举团票,由本州来决定把这些票投给谁。即使是主张设立强大总统职位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也认为“由公民从大众中挑选出来的一小部分人,最有可能掌握必要的信息和洞察力完成这样复杂的调查(来选举总统)”。但是,由于绝大部分州采取了“赢者通吃”(winner takes all votes)的原则进行选举团投票,即谁赢得了该州的多数票,就赢得了该州所有的选举团票,选举团票无法独立于本州多数选民的意志,结果总统选举在本质上还是一种多数统治的直选。
这种直选,要求总统个人对选民有直接的感召力,而大众传媒的发达,又使总统与选民直接的互动成为可能。罗斯福是20世纪第一位强有力的总统。他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当时广播的普及。结果,罗斯福一当就是4任,他死后国会不得不通过修正案,明确规定总统不能超过两任。里根年轻时就是被罗斯福在广播中的魅力所征服,后来自己也从事广播业,并因此练就和选民直接交流的能力,成为“伟大的沟通者”。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广播不仅塑造了罗斯福这样伟大的民主政治家,也成就了希特勒这样的独裁者。广播在德国,有效地传播了纳粹的意识形态,培育了国民对希特勒的崇拜。
从肯尼迪以后,电视成为塑造总统魅力更直接的手段。肯尼迪与尼克松在1960年大选的电视辩论,使肯尼迪成为“没有摇滚歌星时代的摇滚歌星”。而从里根到克林顿、布什,成功的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