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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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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动不已的事是,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金丝雀。它叫戈尔迪,后来变得非常温顺,在幼儿室里蹦来蹦去。它有时站在姆妈的帽子上,只要我一招呼,它马上就飞过来,落在我的指头上。它不仅是伴我嘻戏的小鸟,还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开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迪基(小鸟)和迪基女士(我自己)。她们骑着战马遍游了全国(实际上是我们的庭院),历尽千险,数次从强盗的手下死里逃生。

3

  在我早年生活中占有最重要地位的人是姆妈。幼儿室是只属于我们俩人的天地。

  我至今清楚地记得房间里的壁纸——紫红色的蝴蝶花爬满了四壁,构成一幅环状的彩图。我常常晚上躺在床上,仰望着墙壁的上方。它在壁炉的火光和桌上那盏暗淡的油灯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动人。的确,我一生都偏爱紫红色。

  姆妈坐在桌子旁做着针线活。在我的床铺四周围着一道屏风。别人以为我已经人睡,其实我常常醒着,观赏着一朵朵蝴蝶花,猜想着它们是怎样交织在一起的,继续构思着基顿家的历险故事。

  家中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我们的厨子简。她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皇一样统辖着厨房。她从十九岁起就跟随着母亲,当时还是一位窈窕的姑娘,她由厨房里的打杂升为厨子,一直跟了我们四十年。当她离开我们家的时候,体重至少也有二百一十磅了。

  厨房里总有好吃的。丰盛的早餐过后,十一点左右又有可可,一盘刚烤制的酥皮点心和小甜面包,或者是热乎乎的果酱糕饼。我们吃过后,佣人们用午餐。按照家规,钟敲三点以前,厨房是不许旁人进去的。母亲教导我,佣人进午餐的时候不能随便闯进厨房。“那是她们的休息时间,不要打扰她们。”

  对我来说,家中的佣人比起母亲的友人和远方的亲戚来,要可亲近得多。只要我一闭上双眼,脑海中就浮现出简的形象。在我们家的厨房里,她简直是个来回移动的庞然大物:宽厚的胸脯,肥大的臀部,腰问紧束着一根浆过的束带。

  肥胖的形体似乎并未给她招致烦恼,双脚,双膝和脚踝也从未感到过不适,纵使患了高血压病,她也未必察觉得到。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未闹过玻我不知道姆妈刚来我家时有多大年纪,也不明白母亲为何选中这样一位老妪。母亲总是说:“自从姆妈到这儿来后,我就再也没有为你操过心,因为你有位能人照料。”姆妈不知照看过多少孩子——我是最后一个。

  五岁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礼物——一只小狗。这真使我喜出望外,兴奋得手舞足蹈。我简直不敢相信,高兴得连句话也说不出来。当读到字条上人们惯说的那句话“收到此物必会惊呆”的时候,我想我当时真的惊呆了。我兴奋得连句谢谢都不会说了,几乎都没顾上看一眼那只漂亮的小狗,就躲开了。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常常这样做。不知道人为什么这么迟钝。记得当时我一下子钻进了卫生间。这是一个让人反省的好地方,谁也不会跟着你进去。当时,卫生间干净、舒适,几乎可以住人。我放下了沉重的红木坐架,坐在上面,失神地注视着挂在墙上的托基地图,让自己恢复一下理智。

  “我有一只狗———只狗了——它是我自己的狗——我自己的——一只约克夏狗——我的狗——归我所有!”

  此时,那只才四个月的约克夏小狗郁郁不乐地溜达着,来到院子里,投靠了我们家的园丁,一位叫戴维的脾气粗暴的男人。小狗曾经由某个做临时工的园林工人喂养,一见到插在土里的铁锨,就以为那或许是它的落脚之地。它坐在院里的小道上,神情专注地观看园丁挖土。

  我及时地找到了它,跟它交上了朋友。起初双方都有些腼腆,只是试着相互靠近,可是不到一星期,就难舍难分了。

  它的大号是父亲给取的,叫乔治·华盛顿;小名托尼是我起的。对孩子来说,托尼是只极好的小狗——它温顺,充满了柔情,能勾起我许多遐想。姆妈也减去了一些折磨。那一堆缎带和装饰品不再被我强加在她的身上,而是赠给了托尼。

  它对这些东西是来者不拒,表示赞赏,偶尔还咬上几片,送给它穿的那双拖鞋。我还特许它进入我编造的故事中。托尼以勋爵的身份加入了迪基(也就是那只叫戈尔迪的金丝雀)和迪基女士(也就是我)的行列。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哥哥留给我的印象要比姐姐深。姐姐待我极好,而哥哥却很高傲,他管我叫“小鸡儿”。尽管如此,只要一有可能,我还是跟他套近乎。我记忆最深的是他养过一窝白鼠。他向我介绍了他的“威斯克先生和太太”以及它们全家。姆妈不同意我接近那些小动物。说它们身上有怪味。它们散发的气味的确难闻。

  哥哥对我来说是那么富有吸引力,我简直离不开他。他当时正处于傲睨小妹妹的年龄,觉得我特别讨厌。有时他发了点善心,允许我走进他的”车间”,那里有一台车床。他让我抱起许多小木块和工具递到他手里。可是过不了多久,这只“小瘦鸡”就被赶了出来。

4

  我第一次受惊吓是在不到五岁的时候。春日里,姆妈带我去采报春花。我们越过铁路来到存放船具的大院,从篱笆上摘取报春花,那上面长满了这种花朵。

  我们从一扇敞开的院门走进去,继续采撷,篮子渐渐满了起来。突然一个粗暴的声音冲着我们吼道:“喂,你们怎么跑到这儿来啦?”

  那大汉看上去像个巨人,气势汹汹地满脸涨得通红。

  姆妈辩解说我们没有做什么错事,只是采点报春花。

  “侵入了别人的领地还不知错?快滚开,快点从那扇门滚出去!要不我活煮了你们!听见没有?”

  我死死地扯着姆妈的手向外走,姆妈走不快,实际上也不想快走,我越发害怕起来。当我们平安地回到小路上时,我几乎垮了下来,面色苍白,四肢无力。姆妈转过头来发现了这一切。

  “哦,宝贝,”她轻声地问,”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他会说到做到?要把你给煮了?”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这一可怕的场面已经浮现在我的眼前:火上架着一口冒着热气的大锅,我被扔进了滚烫的水中,极痛苦地尖声叫着……这一切都跟真的似的。

  姆妈宽慰我,说有的人就喜欢这样说话,咋咋唬唬的。

  他虽然脾气不怎么好,粗鲁,讨人嫌,但他决不会真就那么干,只是吓唬吓唬你而已。

  我可是把它当真了,即使在今天,走在田间,也总有点毛骨惊然的惶恐。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未受过如此大的惊吓。

  我四岁的时候爱情的种子萌发了。这是一场怯懦而甜美的怀春,我爱上了达特茅斯皇家海军学校的一位学员,他是哥哥的朋友,他那金黄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撩拨起我浪漫的天性。他本人对这由他激起的情爱一无所知。他朋友的这位“小妹妹”全然没有引起他更多的注意。如果有人向他提及我,他也许会说:“她不喜欢我。”过分的情感使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看到他迎面走来,或者在餐桌旁落座,我就会立即将脸扭向一边。母亲和婉地嗔怪道:“我知道你害羞,亲爱的,可还得讲点礼节。一瞧见菲利普就把脸扭过去是不礼貌的。他一跟你说话,你总是爱理不理的。即使讨厌他,也不能失礼呀。”

  我讨厌他?唉,谁又能看透我的心思啊!如今想起这件事来,我感到幼年的爱是多么容易得到满足呵。它没有一点过多的奢求——含情的一眼或一句话,仅仅是悄然的爱慕就心满意足了,就足以让人飘飘然,在想象的王国里创造出英雄史诗般的壮丽场景:为自己的心上人勇敢献身,或闯入被死亡所围困的兵营去护理他!或从大火中把他拯救出来!

  或用身体挡住向他飞来的子弹!一切想象得到的情景都被编织进去。这些想象没有一个是喜剧的结局。你不是被烈火化为灰烬,就是中弹身亡,或者被瘟疫夺去了生命,而你钟情的人对你所做的崇高牺牲一无所知。我坐在幼儿室的地板上与托尼玩耍,表情平静而矜持,脑海中神奇的幻想却奔腾不息。菲利普当上海军后补生调离了英国。在他走后不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的形象仍存留在我的脑海中,后来渐渐地淡漠了。爱情就这样悄然逝去了。三年之后,我又无望地爱上了一位年轻的陆军上尉。他高高的个子,深色的皮肤,当时正在向姐姐求爱。

  如果说阿什菲尔德是我的故乡的话,那么伊林算得上是个激动人心的地方,充满异域的情趣。最富于传奇色彩的地方之一就是房子里的卫生间,里面有一张富丽堂皇的红松木坐椅。坐在上面就如同女皇端坐在宝座上一般。迪基女士摇身变成了玛格丽特女皇,迪基成了女皇的儿子——戈尔迪王子,未来的王位继承人。他就坐在女皇左面那个精致的彩陶扶手上。我每天一大早就躲在这里,坐在“御椅”上向朝拜者频频点头,听他们念奏折,伸出手来让他们吻,就这样一直坐到来解手的人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气愤地把我从便池上拽下来!

  由于父亲娶的是继母的侄女,又因为他称继母为母亲而妻子却称她为姨母,所以我们都叫她姨婆。我的祖父(我父亲的爸爸,母亲的姨夫)晚年来往于纽约与曼彻斯特之间,曼彻斯特有他的分公司。他曾是美国的一位“传奇式人物”。他原来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孩子,背井离乡,由曼彻斯特来到纽约,当上了某办公室的勤杂员,后来发迹成了公司的股东之一。“三代的时间里,从穿小汗衫到坐旋转椅”正是我们家族的真实写照。祖父挣得了巨额财富,父亲把它交给同事代理,财富在一点一点地消耗,等到哥哥手中的时候,就被闪电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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