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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醒-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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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爸爸。妈妈的身体一直不算好,姐姐的死更是给了她致命的打击,看着她日渐枯槁的面容,她很担心。小茉和爸爸承担了一切家务,但家里的气氛只会让她感觉憋闷,她需要有少许独处的时间。那个下午真是太好了,凉爽,安静,小的们也格外乖巧,如果天上掉下个王子来,就更完美了,小茉歪着头胡思乱想,伸手去挠了挠猫咪的痒痒。

“你好,我想去教堂,请问你知道怎么走吗?”

木村拓哉的明星脸?就在小茉恍神的当儿,一张帅到无敌的面孔出现了,虽然他操着很港台腔的国语,但听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别扭。

小茉完全被那张脸吸引了,傻乎乎地盯着他,忘了回答,也忘了猫咪们正在舔着小茉的帆布鞋继续要吃的。

那就是小茉第一次见到秦朗的囧样子,傻大姐,花痴,没见过世面的土妞一个,看到帅哥连话都说不好了,她从包里掏出个快递信封:“我我我……正要去教堂送一份快递给神父,可以带你一起去。”

小茉爸是邮差,除了EMS快递和信件,连邮局订阅的报纸杂志还有汇款单什么的都送,所以他很辛苦。小茉把手里剩下的所有妙鲜包都扔给小的们,拍拍屁股带他前往教堂。

这座小城唯一有观赏价值的就是那座小教堂,据说是解放前一位外国的传教士修建的,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平时去教堂的都是些中老年人,很少有年轻人光顾,因为妈妈笃信基督,所以小茉也跟着她去过很多次,跟神父也熟。

小茉简单地介绍了一番,帅哥很自来熟,他说他叫秦朗,在国外念大学,热爱摄影,他不喜欢那种人满为患的大城市,独独钟爱各类的小城,这次特意来这座小城寻找灵感。

那是小茉第一次跟帅哥这么紧距离地接触,班上的男生当着她的面也敢叫她大脸猫,他们不跟她玩。小茉知道自己的脸有些大,但他们也不照照镜子,跟秦朗比起来,全都不堪入目。走在前往教堂的路上,小茉很希望能碰到几个同学,特别是男同学,跟这么帅的哥结伴而行,忒有面子。

可惜小城太小了,从街心公园走到教堂总共才用了二十分钟,小茉还特意兜了个圈子,却一个熟人都没碰到。失望地进了教堂,把快递交给神父,看秦朗不走,小茉也就坐在他旁边看热闹。

没想到秦朗不止是帅,英文超棒,他可以用流利的英文唱赞美诗,还可以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诵大段的圣经原文。以前跟妈妈来做弥撒总是想打瞌睡,那天小茉居然跟打了鸡血似的精神。不止是小茉,神父老头更是激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说年轻人真不错。

那还是小茉第一次见神父老头用那种语气跟人说话,平时他总是拽得不得了,好像自己就是耶稣代言人。在场的其他教友也对秦朗大加赞赏,当然,教友其实大多是老太太,她们看小茉跟在秦朗的身后,颇为嫉妒地说:小茉这是你朋友啊,啧啧,要省掉不少家教费了。
   老太太们的孙子孙女大多跟小茉同校,虽然今天没遇到同学,但她们回去后一定会添油加醋地形容小茉跟秦朗的关系,托她们的福,与帅哥相熟的事会很快传得街知巷闻。

秦朗很喜欢这间教堂,拿着相机猛咔,还说要为教堂做本画册,小茉赶紧热心地说帮神父送相片过来。

B
第二天小茉起了个大早,对着镜子弄了半天头发,还穿上了自以为最漂亮的蓝白T恤和背带裙,草草吃完中饭,把碗筷一扔就往外跑。

小茉买了三包妙鲜包去喂猫,站在街心花园最打眼的位置,一个没有树荫的位置,直到猫咪们吃得一个个肚皮滚圆秦朗还没出现。她有些后悔自己来早了,今天没有下雨,皮肤被正午的烈日晒得发红,像抹了辣椒水那么痛。

等了好久,才等来秦朗,可他却两手空空。

“打印机出了点问题,你愿意去我住的地方取吗?修理铺就在我租住的公寓楼下,让你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秦朗抱歉地耸耸肩,反倒让小茉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邀请我去他住的地方!

小茉的心小鹿乱撞,本来还担心如果只是把照片拿给她而已,现在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多待会儿了,她抿着嘴偷笑。

小的们已经睡得猫仰马翻了,天气太热,小城里所有的人都在午睡,被晒得发烫的柏油路面上只有小茉和秦朗的影子在移动,她惴惴不安,他住的地方会是怎样?待会儿要聊些什么话题比较合适呢?

走到秦朗住的地方,他的打印机刚刚修好。小茉计划了许多个话题,最终都没能说出口,因为进入秦朗的房间后她就被墙上贴着的那些诡异照片完全震住了。那都是些怎样的照片啊,大片大片的暗红和黑色充斥眼球:浸满血的浴缸里坐着个披头散发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皮肤特别白眼睛特别大,可那眼神分明是成年人才有的;另一张照片上是个小男孩,穿着大人式样的白色小礼服,嘴角牵出一个邪邪的笑,手里捧着一个汁水模糊的半边西瓜,乍一看,那西瓜很像切开的人头;还有一张,是穿着大人衣服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他们的身上到处都是鲜血淋漓的伤痕,手里却各自攥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对一只瘦得皮包骨头的小猫准备下手……

“是不是觉得有些另类,我不喜欢那种让人看过就忘的照片。”秦朗冷不丁冒出一句,“你知道含笑路四十八号吗?网上有人说那里很邪门,我想去看看,但是找了好几个人都不肯带路。”

打印机开始工作了,小茉看到秦朗为教堂拍的照片还是很正常的,但是含笑路四十八号,他怎么会想要去哪里?

那是栋阴森的宅子,几乎每个人经过都要绕路走。这座城市里几乎所有四十岁以下的本地人,全都在小时候被宅子的主人,一个神经兮兮的疯老头追着打过。在本城小孩的概念里,疯老头的存在等同于大灰狼和哥斯拉,谁家小孩不听话,大人们只要搬出疯老头三个字,再顽劣的孩子也会马上变成乖乖仔。而且,疯老头就是害死小茉姐姐的凶手,那栋宅子对小茉来说,跟倩女幽魂里的兰若寺差不多。

“我的签证只有一个月,真希望能拍出满意的作品,看到那些照片,我会记得来过这里,会记得你。”秦朗的恳求来得比较婉转,他的瞳仁居然是蓝色的,焕发出类似蓝宝石的光芒,要命的是,小茉能在他的瞳仁中看见自己的影子。

不知道是被他的蓝眼睛秒杀了,还是被他眼睛里的影子秒杀了,总之小茉陷入了一种清醒的被催眠状态,她听见自己在说:好的,小茉陪你去。

C
小茉答应,陪秦朗去那栋该死的凶宅。

离开秦朗的公寓时小茉还有些为自己的这个决定担心,虽然疯老头已经死了,但他的魂魄会不会还留在那栋凶宅里呢?毕竟他对那栋破楼有种极度病态的迷恋。

疯老头害死小茉姐姐后,引发了众怒,但疯子就算杀人都是不需要偿命的,他甚至不用坐牢,每个孩子和孩子的家长都担心同样的事情会再次发生,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他最终被强制关进了精神病院。他歇斯底里地闹着要回家,不论是注射强力镇静剂还是用电疗,只要他稍微一清醒就会立刻呈现出极度狂躁状态,还妄想着用头把水泥墙撞开,弄个窟窿出来逃回家。

这些都是妈妈告诉小茉的。妈妈在精神病院当护士,姐姐出事后,她请了几天病假休息,可疯老头被关进单人病房后,她第二天就去医院上班了。爸爸本来还不放心,但看到她两眼放光的样子,也没敢拦。妈妈恨死了疯老头,如果不是他,姐姐怎么会死,姐姐不过趁他喝醉去他家去偷看了几眼,就被他追着骂了四条街,不论怎么说,姐姐都是因他而死的。

说实话,小茉很担心妈妈会做出什么傻事,比如见到疯老头后,控制不住情绪,抓起手术刀就冲上去狠狠地捅他。疯子杀人不用偿命,但正常人杀人却是要偿命的,她已经失去了姐姐,不想再失去妈妈。

妈妈的表现却出奇的冷静,她每天按时上下班,精神好得出奇,每天回来脸上都挂着难以掩饰的笑意。这让小茉困惑不已,姐姐尸骨未寒,她怎么能笑得出来,难道,她瞒着大家做了些什么?

没多久疯老头就耗尽了最后的元气,六十多岁的老头已经疯了三十多个年头,他的身体早就承受不了这样的折腾。小茉姐姐三七那天,他就油尽灯枯而死。据说老头在弥留之际忽然变得很正常,很平静地说想死在家里。医院的人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把他送回去了,那时的他已经不能再折腾了,躺在担架床上回的家,就在进门后的十分钟后,他微笑着咽了气。疯老头临死前说了一句话,谁也不许进那栋楼,他死后也要住在那里。

疯老头的死让全城的孩子和家长们都松了口气,却独独不能让妈妈释怀,她的情绪反倒没前阵子好。整日满面愁容,夜里老做噩梦,有两次,小茉甚至被她的惊叫声吵醒,隔着墙能听到她的哭声,木讷的爸爸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才好。妈妈变得很敏感,敏感到了疑神疑鬼的地步,就连睡眠也要靠大剂量的药物才能维持。小茉看出妈妈心里藏着秘密,很想问他,却始终开不了口,妈妈不喜欢小茉,她可能不会跟小茉说。

奇怪的是,老头死后那栋破楼里就经常有奇怪的声音出现,半夜三更时,有人会听到门吱吱呀呀地响,就连光天化日之下那些窗帘也会无风而动,于是凶宅的说法就流传开了,有人传说,老头活着的时候是疯子,死了也是疯鬼,没人敢靠近那栋楼。

其实疯老头跟小茉的家人也算有点渊源,毕竟他们是唯一跟他打过交道的人。

小茉的外公是小茉爸的师傅,他们都是邮差,几十年来,疯老头每个月都能收到一封来自海外的信,那些信都曾经过外公和小茉爸的手。这两年上网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多,光是快递都送不过来,位于城郊的含笑路爸爸也就懒得走,于是就让小茉去帮他送信给疯老头。反正那些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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