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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么近的地方。
他停在原地,忽然有些困惑,一股无法抑制的冲动从心底最深处冒了出来,他很想,很想一辈子都有她在家里等候,无论他走多远,都知道,有个人,一直在等他回家。
可是、可是——他们才在一起没多长时间——
四年前初见,第一年,他们总是擦肩而过,彼此只是对方生命中一个路过的闪光点;第二年,他渐渐喜欢上了她,从她出现在小木屋的那一刻起,她的面容仿佛就印在了他心里,快乐的,坚强的,悲伤的,逃避的;第三年,他察觉到她隐晦的拒绝和喜欢,便告诉自己要勇敢迈出那一步,因为他确信自己的喜欢已经无法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第四年,他们共同经历了生死的患难,她在那么多人面前,凶狠的拍打着玻璃告白,那一刻,他就在心里认定了:就是她了。
是的,就是她了。
Reid脸上的神情坚定起来,仿佛充满了勇气,那些力量从心里不断涌现出来,灌满了他的四肢百骸,Reid转了个身,飞快的拄着腋拐朝商业街那家处在繁华中心的店口挪去。
有时候,失去理智是件让人很开心的事情——如果不考虑后续。
“……额,”Reid喘着气,晶莹的汗珠从额头低落到展示台闪亮亮的厚玻璃面上,他望着那些晶光璀璨的小东西,卡壳了,“嗯——呃——”
他捏紧了汗湿的手心,直勾勾的盯着厚玻璃面,好闪……好晕……有点想吐……
“先生,是要买戒指吗?”售货员小姐的笑容如果太阳的光芒,亲切而温暖。
Reid稍稍定了定神,红着耳尖默默地点头,蚊子一样道:“是的。”
售货员小姐眼中闪过意味深长的笑意,她笑道:“我叫Lisa,如果您允许的话,我可以问问您的女朋友有什么喜好吗?当然,只要是有关她的事情,您都可以尽量告诉我,以便我向您推荐我们的戒指。”
“她是个中国人,”Reid说,想了想,深吸了口气,标准的说道“她的中文名字叫‘李依依’。”
这三个字,他已经练习很久了。
可惜Lisa不知道他用功良苦,继续用鼓励而耐心的眼神望着他。Reid眨了眨眼,顿了顿,继续道:“她……她……”
平生第一次,他觉得自己的词语储存量贫乏到可怜,到最后,他也只是红着脸蹦出那么几个字——“她、她很好。”
话说出口的那瞬间,他忽然理解了,那天在医院里,Ereen说出这几个字的心情。
甜蜜的,有一些微酸的,思念的,还有,幸福。
“我要娶她。”
他这样说。
Lisa抿抿唇。
Reid察觉到自己的笨拙的傻气,一时手忙脚乱,他想把手放在玻璃面上,结果抬起来的时候撞到了手背,他倒抽了口气,白净的皮肤立刻红了大片。
Lisa笑了笑,走到一边拿了一串钥匙,打开他身旁另一个最右侧的柜子上的锁,然后用戴着洁白手套的手指小心的将那枚戒指拈在手上,递到他面前。
那是一款平常简单的钻戒,一个纯净的铂金环,一粒光芒璀璨的钻石。
“这是我们最经典的款式,已经好多年了,仍然还是有很多客人专门来选购这款。”Lisa微笑道:“我们叫它‘’,代表最纯粹最简单的爱,,意味着专一而持久,这份爱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减。”
——这两个字打动了他。
Reid目不转睛的看着那枚戒指,半响,他微微笑了一下,声音清哑低润,“请帮我拿这对。”
Lisa将那枚戒指放回展示柜里,笑容甜美,“好的。”
当Reid从店里出来,正打算招辆出租车回家的时候,他兜里的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他摁下接通键,然后听到另一头Emily焦急的声音。
“Reid,Hotch出事了。”
一瞬间,他的心蓦地沉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嗯,阿斯最近好忙好忙,但是阿斯会努力更新更新,于是这篇文终于到了最后一个我期待已久的地方了,于是,一切的一切要开始了,我撒下的网~~终于可以开始回收了灭哈哈哈哈哈!!!ps大概再有十到二十章之间,这文我就结了~欢呼!!
☆、第四十章
我回来的时候;夏天刚好就要结束了;阳光依然温暖;空气里却泛起了丝丝凉意;一阵风吹过来,拂过指尖冰凉如水。
我下飞机打电话给Reid;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高兴;最重要的是很健康;我感觉一颗心就那么安定下来,尽管他抱歉的对我说不能来接我。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在家里等他不就好了。
回家以后,我本以为会见到满屋的灰尘和霉味;谁知道屋里头竟然意外的干净清爽;就好像这段时间都有人住过一样;我笑了笑,一想肯定是Reid经常来帮我打扫,嗯,这点要感谢他。
到了晚上他还没有回来,我打了个电话过去,他告诉我他快到家了,我披上外套趿上拖鞋三两步跑出去,在夜深人静的路道口张望等待。不一会儿,汽车行驶的声音传来,我朝那边望了望,天太黑,看不见车里坐的人,但它的速度渐渐缓慢下来,最后停在我面前。
这回我总算看清了。
“Reid!”我笑眯眯地帮他拉开车门,然后呆了呆。
他的大腿被护具固定住,两支腋拐被抱在胸前,他眨着眼睛望着我,神情有点心虚,眼里却闪亮着快乐的星光。
“你回来了。”Reid微笑着说。
我皱了皱眉,叹气,伸手把他扶出来,口吻有些抱怨,“不要一回来就让我看到你受伤啊!笨蛋!”
他抿了抿嘴,拉着我的手臂下车,把那条腿抬了下来,站起来支着腋拐道:“抱歉,我、”顿了顿,他又笑了,“Ereen,你回来真好。”
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点脸红,嘟嚷道:“不回来还能去哪儿?”
他望着我眉眼弯弯笑的那么好看,却什么话也不说。
我松开手,陪着他一步一步往家走——他家。
“我再也不会离开了。”我淡淡地望着路灯笼罩的黑暗前方,轻声道:“除非你不再需要我。”
他怔了怔,眼里实实在在都是温暖的笑意,就像小孩子吃了糖一样开心,“不会有那么一天的。”他勾着嘴角应道。
我点点头,然后发现自己无话可说。
送他到家门口,Reid转身过来,低头看我,“Ereen,虽然我知道你刚回来,这样做可能有些不好,不过,咳咳,你看,我现在受伤了。”他期待小心地说。
“所以?”我等着他说下文。
Reid正色,很正经地说:“所以,你能不能这段时间都照顾一下我,住在我家里,尽一下身为女朋友这一角色的义务和责任呢!”
这家伙……越来越得寸进尺了啊!
我抽了抽嘴角,挑明道:“你这是要跟我同居?”
他瞪大棕色双眸,脸上“唰”地一下就红了,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惊吓,竟然愣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真的思想太龌龊了,指不定人家根本就没想那么回事……
这样想着,我也讪讪地跟着脸红了,不由地躲移了视线。
Reid看到我尴尬,自己先是一怔,轻轻咳了一声,低哑道:“如果是的话,你愿意吗?”
他问得很平常,就好像在问,早餐是要牛奶还是咖啡那样自然。
我不禁抬起视线朝他脸上望了一眼,Reid直勾勾盯着地板,那眼神,我有点担心地板会不会给他瞪穿了。
“好呀。”我努力使自己的答案听起来就像“要牛奶”那样自然。
Reid偷偷松了口气,微薄的唇角止不住笑意,“那我们进屋吧!”
我应了一声,从他口袋里拿出一串钥匙,打开了房门。
所谓同居,咱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是指两个人住在同一间屋子里,只要达到这个标准条件,就算“同居”。
所以,不要想歪了,只是住在同一间屋子里,不代表是同一张床上。
Reid有自己的房间,我占了临时的一间,每天正经的工作就是打扫房间以及准备饭食,至于不正经的,咳咳,没有什么不正经的。洗澡什么的他自己能搞定!
在他家里住的这几天,我才体会到Reid平时究竟有多么忙,除了工作以外,这家伙还每天要读五本书,每天五本啊!我一星期一本就不错了,果然天才不能与正常人相比。感叹之余,不仅佩服起他的专注和执着,据说这是他小学时候的习惯,一直保留至今。
我也不是就那么闲着,虽然Reid给我的“生活费”很大方,但是一辈子赖在家里不出去找工作是不行的,我在回中国的那段时间就想好了,我要在维吉尼亚州沿海的地方开一家咖啡厅,要有明朗的风格,充足的光线,还有好喝的咖啡。
对此,大天才SpencerReid博士给了我很多可靠也很多多余的建议。
他不知道的是,我只是因为执着自由,才要在沿海的地方开一家小店,只要是旅游的人,如果他们愿意把自己沿途风景的照片或者感想什么的贡献几张,让我贴在“未来墙”上,就免费赠送下午茶~
即使很多地方现在的我都不能去,但是看到别人历经之后的样子和回忆,自己也会很开心,我想,总有一天我也会像他们那样,自由的旅行,看遍世间最美的风景,不过,那时候,我希望能有一个人,他,能陪我一起看见。
所以,现在的我愿意等待。
Reid最近比以前忙了,医生嘱咐过要他每天都坚持出去走走,一开始我都会陪着他在小区里走一小段路,当做饭后消食什么的,但是最近他连这点时间都没有了,回到家里吃过晚饭,就在书桌前翻看那些堆成山的资料,一天好几杯咖啡,眼圈黑的吓人,就跟吸血鬼似的。
我一般不敢打扰他工作,我知道他的工作是什么,要经历多大的不安和折磨,他也曾怀疑过自己,所以即使我知道这样对他的身体很不好,依然没有出声打扰。
但是几天以后我发现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