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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幸福是那样短暂,瞬息即逝,悲痛却来得那样突然,沉重。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第二年,胡适母子刚离开台湾,回到绩溪故乡不久,就传来了他父亲胡传病死在厦门的噩耗。这家庭的巨变和不幸,在胡适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最初的记忆:
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仿佛记得这一点凄惨的情状,其余都不记得了⑤。
胡适的母亲遭到这般沉重的打击,当时还只有22岁多2个月零17天,虚龄也只23岁!她在人生的途路上还刚刚迈开几步,刚刚尝到一点生活的甜蜜,便青年丧夫,做了寡妇,这是一个中国妇女的最大的不幸!而她又“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再加上家业中落,经济困窘,诚如她的儿子所说,“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⑥。
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苦痛,莫过于许多亲人的相继死亡。这23年间,仅婆家和娘家,共死去七个亲人:
1904年 三子胡洪死。
1905年 父冯振爽死。
1909年 妹冯玉英死。
弟冯诚厚死。
1915年 长女胡大菊死。
长子胡洪骏死。
1917年 长孙胡思明死。⑦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2)
年纪轻轻的弟妹儿孙,这样接连死去,不断折磨着冯顺弟的精神和肉体。其中以她弟弟的病和死,情状最为惨苦。中屯流行血吸虫病。她的弟弟诚厚,幼习药业,农忙时回家种田,感染上血吸虫病。玉英妹死后不久,诚厚的病势转重,腹胀不消,又不忍让年老的母亲知道,便到上庄姐姐家来治病。胡适的母亲服侍汤药,夜不解衣。诚厚的病情却不见好转。她恐怕弟弟有个三长两短,老母亲的暮年就更难堪了。听乡间传说割股可以疗病,一天夜里,她便焚香祷告天地,用快刀从自己左臂上割下一块肉来,煎在药里。弟弟吃不下去,她又将肉烤焦,夹在锅巴中,让弟弟吃了。姐姐如此至诚,但和愚昧相结合,自然不可能起死回生。诚厚终于抛下年老的母亲,年轻的妻子,年幼的儿女,撒手而逝,只给人世间又增添一个寡妇,三个孤儿。顺弟怎能不十分悲恸呢!
23年的寡居生活,漫长而痛苦,她居然熬过来了!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呢?就因为有她亲生的一点骨血——她惟一的儿子胡适。只因为这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儿子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为了这点骨血的将来,她愿意忍受一切,献出自己的一切,并挣扎着熬过了23年!
儿子的将来应该是怎样的呢?她不具体知道,只是希望儿子学他的老子,能走他老子的道路。她常对儿子述说他父亲的种种好处,叮咛说:
“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⑧尽管她和丈夫只过了6年3个月零21天,她对胡传的思想事业也不真正了解,但她虔诚地崇拜丈夫,尊敬丈夫,爱她的丈夫,可以说是一个丈夫至上主义者。胡传亲手写的那些红纸方字,她也终生保存着,视为她与丈夫、儿子三人“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记念”。在她的心里,丈夫胡传简直成了一尊崇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而且,她又以虔诚唠叨的述说与叮咛,逐步在儿子的心里也树起了这尊偶像⑨。
为了儿子的将来,她管教很严。她没有读过书,却千方百计地履行胡传的遗嘱⑩,送儿子读书。绩溪上庄一带,蒙馆学金很低,每个学生每年一般只送两块银元。先生教起书来自然也不肯尽心,只教学生念死书,背死书,还动辄施以体罚。
这样,学生学起来没兴趣,便常常逃学。胡适的母亲却与众不同,舍得在学金上下本钱。据胡适回忆说:
我一个人不属于这“两元”的阶级,我母亲渴望我读书,故学金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6块钱,以后每年增加,最后一年加到12元。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
因此一着,先生便对胡适另眼相看,特别优待,认真地为他讲书,把一字一句的意思讲得清清楚楚。这使胡适得到莫大的好处。他后来回忆说,他“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正是他的母亲增加学金所得的大恩惠。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一切亲戚庆吊往来,人情南北,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恰巧这时,族中胡守焕因家庭败落,愿将《图书集成》一部大书减价出售。胡适的母亲知道儿子想得到这部书,便借钱买下了。她宁肯自己遭受困窘,却仍处处为儿子设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
然而,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却很不开明。她很早就为儿子包办订下了终身大事,也许是盼着早日抱孙子罢。
到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人世的时候,虽然只活了46岁,心里却应该是感到宽慰和满足的了。她的儿子已经学成归国,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导文学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遗憾的,可能是最后没有来得及抱孙子。
① 据绩溪胡明近著《胡适传论》称,顺弟之后生的是妹妹桂芬,老三才是诚厚。想必有据,如此则前文应改为“第三胎生了个儿子,前后又生了两个女儿”,方才准确;而“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含意则大约还是不错的。(三版注)
② 见《四十自述》“序幕 我的母亲的订婚”,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12页。
③ 据胡传日记记载:
“(光绪十五年二月)十六日,行50里,抵家。
二十一日,遣媒人订约于冯姓,择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三月十一日,遣舆诣七都中屯迎娶冯氏。
十二日,冯氏至。行合卺礼。谒庙。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见岳丈岳母。”
(见《四十自述》第13~14页所引)
从订约到迎娶,仅20天,婚事进行得特别快。而据石原皋《闲话胡适》“胡适的母亲”一节说,“现在中屯村中,冯致远兄弟家中的老屋,就是铁花公出钱,给他的岳父母造的”。(载《艺谭》季刊1981年第1期)“聘金”是相当重的,冯顺弟可以说是以身报父母了。
④ 胡适小时候的名字叫“嗣”,爱称“儿”,见于他的《四十自述》,上海亚东版,第17页,并注明“”字音门。他的哥哥分别名嗣稼、嗣、嗣,堂兄弟名嗣稷、嗣秫、嗣、嗣稻等,都从“禾”。应该是不容易弄错的。可是,近年台北出版的《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胡颂平先生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印行),“谱前”开卷就将“嗣”误作“嗣糜”,从“米”,读音也不对了。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3)
可能是手民之误,然而所有“”字都错成“糜”,就难以理解了。
⑤ 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16页。
⑥ 见《先母行述》,《胡适文存》卷4,第238页。⑦ 据《先母行述》列出。李敖先生的《胡适评传》里,叙述到冯顺弟寡居经历的痛苦时,说她“经历了抚孤、忍辱、耐穷、借债、分家、重病、死父亲、死母亲……”,并注明根据亚东版《胡适文存》卷四中的《先母行述》。(台北远景版第37页)这就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先母行述》中并未说到顺弟的母亲死了。而且,在同卷中《我对于丧礼的改革》一文里,胡适叙述他母亲的丧事说:“我起初想把祭礼一概废了,全改为‘奠’。我的外婆70多岁了,她眼见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死在她生前,心里实在悲恸,所以她听见我要把祭全废了,便叫人来说,‘什么事都可依你,两三个祭是不可少的。’我仔细一想,只好依她,但是祭礼是不能不改的。”(亚东9版卷4第132页)由此证明,顺弟的母亲不仅顺弟寡居时没有死,而且顺弟死时,这位老人家还活得健康,到了70多岁哩。
⑧ 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28页。
⑨ 胡适一生崇敬他的父亲,思想也颇受他父亲的影响。如儿时读的《学为人诗》,是他父亲自编手写的,胡适的母亲保藏了20多年,胡适又将它装裱成册,含泪珍藏之。又请罗尔纲帮助校编出版了他父亲胡传的著作《台湾纪录两种》。在他成名以后,又为他父亲当过地方官的台湾省台东县捐赠奖学金七千元,并亲去台东台南凭吊;不久台东县也就建起了“州官胡公铁花纪念碑”。
⑩ 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说:“我父亲在临死之前两个多月,写了几张遗嘱,我母亲和四个儿子每人各有一张,每张只有几句话,给我母亲的遗嘱上说儿(我的名字叫嗣,字音门)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给我的遗嘱也教我努力读书上进。这寥寥几句话在我的一生很有重大的影响。”见《九年的家乡教育》一则。
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22~23页。
《藏晖室札记》卷四“二 母之爱”(1914年3月12日)云:“得家书,叙贫状,老母至以首饰抵借过年。不独此也,守焕兄家有《图书集成》一部,今以家贫,愿减价出售,至减至80元;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