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天路-第30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草原,是整个三重天除了人类城市以外,最安全的地方。
当然,这个安全只是相对的,对于三重天的绝大多数人来说,即便是大草原,也是危险无比的,除了成群结队动辄上千只聚首的枭兽以外,还有云兽、狮虎、草蛇等等可怕的怪兽,但最可怕的,还是小小的土蜂。




第三百六十二章 回城(之一)
土蜂和地球上的蜜蜂、马蜂长相很相似,但是个头儿略微大一些,每一只成年的土蜂,都比蚕豆还要大一些。普通人都知道,土蜂不以蜂蜜花粉为食,大草原上也基本没太多的野花,土蜂是以草籽为食,所以土蜂的窝都是筑在地下的,反正大草原上一年半载才下一次雨水,含水率很低,土蜂洞会挖好排水孔以防万一。
不过没人知道,土蜂虽然是以草籽为食,但却并不会将整个儿草原的环境都破坏掉,因为它们和蚂蚁一样,会“饲养”草籽。而且更少有人知道的是,土蜂其实也并不是全是以草籽为食,它们也和蚂蚁一样,自己饲养一些蜗牛之类的东西,当作肉食。
所以,土蜂其实应该算是杂食动物。
土蜂有翅膀,它会飞,还有强有力的长腿和牙齿,更恐怖的是它们一行动便是成千上万只,简直无孔不入,短短十数分钟的时间,它们甚至可以生生地将一只霸王龙给啃的只剩下骨头架子。更别说土蜂群当中还有一些成长的“异类”,这些土蜂叫做兵蜂,一般都能长到火柴盒那么大,六只长腿更加的强健有力,牙齿也更大更锋利,这样的兵蜂一旦聚集起来几百只,真是再厉害的奥特曼也只有马上掉头儿就落荒而逃的份儿了。
土蜂只生活在大草原,而且平时还算比较“温柔”,只有当别的生物闯入它们的领地的时候,才会凶悍的成群结队出来攻击,这一点让很多的修真动物学家庆幸不已,不然人类的城市恐怕只有祈求仙帝不断派下仙使给予保护了。
这只在大草原上飞快行进的队伍,人人都骑着矮矮的小马,这些可怜的小马一个个只有半人多高,活像一只只大狗而不是马,但是看似柔弱不堪重负的它们,却能够驮着一个成人长时间地奔跑如飞。
小小的队伍只有二十来个人,路上没人讲话,所有人的眼睛都紧盯着前面那个人的马屁股,没有一个人用马鞭,连小马的蹄子上都钉着厚厚的布团儿,让小马飞奔起来声音都极小,整个儿队伍就这样沉默不语地飞奔前进着。
一路飞奔,突然有一个黑衣骑手撑不住了,他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夹住马肚子的两腿也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他下意识死死地抱着小马的脖子,以防止自己在高速飞奔中被抛下马来。随着两条大腿的不断痉挛,他抱着马脖子也抱的越来越紧,勒的小马不得不放慢了飞奔的速度,开始不断地向上昂头冲顶,期望能挣开脖子上的那双要命的胳膊。
黑衣骑士身后的那个骑手,视线从不断跳跃的马屁股上移到了那个骑手身上,不过他的眼神里并没有为同伴担忧的神色,有的只是冷漠和无情。
终于,小马忍受不住脖子上的那两条胳膊的勒索,不再听话地跟着前面的马屁股飞奔,而是自顾自地扭着屁股乱跳起来。见自己胯下的小马如此,那个黑衣骑手的眸子里顿时浮现出一丝绝望——这种情况他早就听的多了,也见的多了,骑手的无外乎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骑手自己松开勒紧马脖子的双手,然后自己因为没力气夹住马肚子而堕马,然后一个人惨死在大草原上,成为某种怪兽、或者若干只兽类的腹中餐。
第二种选择,骑手不松开勒紧马脖子的双手,然后人和马一起摔倒在草地上,不管小马是否会爬起来继续飞奔,反正当人休息着缓过劲儿来以后,队伍肯定早就跑的不见人影儿了。大草原上要怎么走才能进城,那是少数几个人才知道的事情,普通的骑手一般都是跟着领头的骑手走,而不知道具体的路线图,所以第二种情况,骑手还是个死。
黑衣骑手感觉到自己两条大腿上传来的痉挛和痛楚,心中开始哀号:他喵的,都怪老狗那混球,出发之前硬拉着老子比赛谁在女人身上弄的久,结果老子赢倒是赢了,却在出任务的时候因为体力不支而丢了小命儿。
“死就死了吧,也没什么大不了,老子活了二百岁,女人也干过上百个了,私生子没准儿也有吧,平时寻欢作乐大鱼大肉的,也没少享福,这会儿死了,这辈子也不亏了。”黑衣骑手心里寻思着。本来他就体力不支了,这会儿又走神儿,小马猛地蹦跶了几下,扭脖子、甩屁股、颠腰,一下子就把他给甩了下去。
“老子操!”黑衣骑手冲着队伍消失的方向,狠狠地骂了一句。
草地上软绵绵的,就像是女人软软的身体,摔上去一点儿都不疼,但是身上不疼心里疼啊。话说,谁享福有享个够儿的时候啊,吃过鱼的还想吃肉,骑过马的还想坐车,上过一百个女人的总想上第一百零一个女人,这人呐,就是没有个够儿的时候。
现在可好,这说死就要死了,没准儿现在已经有野兽在盯着自己了,也许下一秒钟,就会有野兽扑上来,咬断自己的咽喉,将自己拖进深深的草丛当中,肆意撕咬,吞食血肉……黑衣骑手自己幻象着,把自个儿吓得毛骨悚然,忍不住放声狂吼:“我徐一凡在此,有种的就过来咬我啊!”
顿了顿,徐一凡突然嚎啕大哭:“我不想死啊!还有好多MM在等着我徐一凡去搞呢,呜呜呜……”
……
王少川刚好经过这里,此时他正好处于使用了【缩地成寸】后的减速阶段,虽然只是眨两下眼睛的工夫,就减速完毕了,但是也一下子窜出去好几十里地——其实本来【缩地成寸】不是这样的,要走就走,要停就停,本就没有什么减速不减速的问题,因为本来就没有加速,又何来减速呢?
但是王少川无聊啊,那么长的时间了,久的他自己都快把自己当成野人了,这一个月的野人生活过下来,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语言功能开始严重地退化了,不自己找乐子玩玩,说走就走说停就停,有意思吗?再说那样儿也不安全啊。
于是王少川就自己给自己加了一个缓冲,没想到正是这一段儿距离,让王少川听到了人的声音。因为他过去的太快,所以他只来得及听到有人叫道:“……徐一凡去搞……”然后他人就远远地到几十里地以外去了。




第三百六十三章 回城(之二)
王少川这个后悔啊,感情自己折腾了那么久都找不到城市,就是因为【缩地成寸】的速度太快了,快的根本听不到声音、看不到图像,如果只是像今天这种减速时候的速度,恐怕他老早就发现城市了,呜呜呜……还好哥们儿运气还可以,总算发现一个大活人。
于是王少川就火烧屁股似的往回赶,希望能找到那个人,带他进城……另外,那个人的喊话也蛮有趣儿的,丫竟然在大草原上狂喊“徐一凡去搞”?呵呵,这小子也是个人才,有趣啊。
再说徐一凡。
休息了一会儿以后,徐一凡觉得身上的力气恢复了一些,只要再有半小时,他就又可以生龙活虎的了。
说到底,他徐一凡好歹也是个修士,要不是出发前一天跟老狗那混球比赛,玩的太疯太投入,这会儿也不会落到这步田地,好歹他也是出过几十次任务的人了,怎么也算是个老鸟了。虽然一个人根本没可能活着走出大草原,虽然他还知道其中一条路线图,但他没有能耐得住长时间奔跑的小马,没有食物和水,没有能力对付大草原上的猛兽……即便如此,徐一凡还不想放弃,至少不想坐等在原地等着野兽来咬断自己的喉管。
就在徐一凡抓紧时间恢复力量的时候,一条草蛇缓缓接近了他。
也是徐一凡这厮命不该绝,为了保持视界,他等身体稍微好过了一点儿以后,休息的时候也是站着的,而且刚好他所在的这一片儿地方,草丛没有那么深,所以他无意中的一回头,一下子就看到了那条正在缓缓接近他的草蛇。
“喵的,是草蛇!”徐一凡的腿肚子顿时开始发软。
草蛇,这名字听起来并不拉风,就好像阿猫阿狗一样俗气小巧,但是草蛇却是大草原上最厉害最致命的动物之一。成年的草蛇一般有篮球那么粗,长度没有人量过,大家公认的在十来米长的样子,牙口和胃口都非常的好,口水、液体和血液,包括皮肤上的粘液,都是剧毒的,但却只对人和动物有效,对野草没有任何作用。
草蛇的移动速度很快,虽然没有达到快若闪电的程度,但是比起小马来,它可是快多了,只是不像小马那么耐跑而已,草蛇只是短距离爆发的动物。除了毒牙咬、身体卷这两种攻击方式以外,草蛇还能够喷。。射毒液和毒雾,很少有人知道的是,草蛇的毒牙和身上的鳞片儿,也是可以当暗器一样射出去的。
在百米以内的距离,遇到这样可怖的凶兽,简直就是修士的噩梦,偏偏这样的噩梦,还叫徐一凡给摊上了。
“老子不想死啊!”徐一凡绝望地仰天长啸。
跑也是跑不掉的,徐一凡自知自己虽然有些修为,但是一来没有法宝,二来他体力不足,三来嘛,他依旧吓破胆了,没有勇气和草蛇较劲儿,因为就算较劲成功,他趁机逃走了,也还是没有希望走出大草原的,他在努力休息恢复体力的唯一作用,就是能够在缓过劲儿来以后,自己选择一个死法。但是现在,他觉得死在草蛇的口中,也是个不错的归宿,至少人家草蛇很厉害,而且他好歹也能落一个全尸,不是吗?
草蛇“簇簇”地吐着血红的蛇信子,不安地扭动着身子。
眼前就有一个可口的点心在等着它吞掉,而且这个点心看起来已经放弃了抵抗,草蛇很满意,这可以让他省却一些力气,把这些时间和力气用在进餐上,可以让它吃的更惬意一些……不过,草蛇凭着动物的直觉,能够感觉的到,有一个强大的存在,正在快速地接近自己,而且这个强大的生物,是它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的。
草蛇不敢现在就吞掉徐一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