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不喜欢?”
“挺想喜欢的,我爸爸说知根知底不会骗我,但每次一看见他就反胃,真是太丑了,自我感觉还特别好,说自己长得不丑,又有文化,各方面条件都好,好像全世界的女人都争着抢着排着队等着嫁他似的。”
“读书人都这样,净会扯,好像少了他们地球不转了似的。”我说完了才想起来秋一家子都是这种人,“不过,人也不一定坏,就是傲气些。”希望补充的这句能淡化上一句的效果。
“坏的就是这种人,以为自己读了几天书就高尚的不行,一碰到实际利益比谁都斤斤计较,”秋没有想那么多,“早就看透了。”
第六部分 玫瑰;情人草第38节 玫瑰,情人草(3)
9.
秋打电话来说她的一号回来了,晚上有一个聚会,叫我去她家里去玩,挂电话前捎了这么一句,”有些黄金已婚汉,你要是有兴趣可以钓几个,反正何老让你独守空房。”
本来是想推掉它的,我还是有几分愿望希望自己正正经经做个已婚妇人的,何况我正和何商量着想要个孩子,她这句话让我感觉到如果去了就是目的不纯,但说心里话,我自己是想从婚姻中透透气的,这场不知前景的婚姻已经使我像溺水一样窒息了,我甚至期望自己赶快生个孩子来挽救我们的婚姻,把何拉回家来。
在这场婚姻中,我曾得到的东西很多,奢华的物质享受,娇纵的受宠爱,别人艳羡的眼神,可是这一切似乎已经渐渐远离了,失落与不满是有的,但更多的,我还是希望能够保有现在还残存的东西,而不是新砌炉灶。可能是一直还没有机会去这样考虑吧。秋的话提醒了我一种新的机会,让我害怕,也让我渴望。
我换了件藕粉色的长裙,是半礼服式的,滑顺的流线从肩泄至脚踝,肩膀上松散打了两个褶,这是何为我买的第一条裙子,也正是这条裙子,他完全俘虏了我的虚荣心,而且,我在衣裳的胸前特意别了两枝小小的紫色情人草,这两种色彩搭配在一起,显出些出人意料的滋润嫩滑来,我照了半天镜子才满足地启程,一路上还是不停地回味着自己略有些憔悴的脸庞在粉与紫的衬托下,显得如此的稚嫩娇柔。
当我穿着这条好久没有心情穿的长裙出现在一号男人的客厅时,秋故意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哟,真是个美人,我眼珠都快掉下来啦!”
秋像街头小贩一样的吆喝声立刻吸引了众人的注意,我眼角的余光感觉到了坐在沙发上的几个男人把视线移到我的方向,我得意地故意对他们视而不见,只上去抱了抱秋,“美人,你才真的是漂亮。”
我端了一小杯龙舌兰走到窗口甭以为我这种姿态很高雅,也别以为我会喜欢这么烈的酒,这纯粹是故意做出来的姿态,意思就是现在我孤身一人,有兴趣的就可以搭讪,这是秋最喜欢的一招,据她说,百试不爽。我知道她不会过来的,除非我一个人站了半小时还没有人理。
顶多只有五分钟,一个中年男人就走到了我身边,“你一个人?”
“唔,”我抬起眼睛看看他,看见就在他的身后不远处,秋忍不住笑了。
他大约以为我回答给秋的笑容是给他的,也绽开了笑容,“我是男主人的朋友,我叫岳。”
“噢,”我轻轻啜了一口酒,辛辣的滚味立刻从舌尖奔流般向喉咙涌去。
“这是什么花?很别致,小小巧巧的,玫瑰和它相比就有些娇艳了。”
“情人草。”
“草?嗯?秋似乎喜欢玫瑰,你是玫瑰的朋友情人草?”岳乐呵呵地冲我举了举杯子,“我自己为这话先喝一口。”
事情就这样理所当然地发展了,那天晚上,岳将我送回了家。
10.
岳是公安局的,这是岳走后秋在电话里告诉我的,用她的话,他负责抓赌扫黄。秋开够了玩笑还嘱咐了一句,这样的人你得小心点,公安局专门跟黑社会混,和守法良民没话可说。
岳第一次约我出去是在一个星期以后的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我住的这条街前面菜场泥水流了一街,走来走去的人们裤腿,或者光洁的小腿踝处都溅上了星星点点的泥斑。我撑着自己的那把布满金黄色菊花的白伞时心底也像在下雨。
何,你在哪里?你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
这些天,我一次次地拨通他的手机,他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干脆一遍遍地掐断了。我又在街边的公用电话亭打了电话,那次他接了,听见是我的声音极为不耐烦地说,“我会回来的,你别着急,我没事。”说完,又只剩了盲音。
我想这是上天安排的吧,上天给我安排了一个男人打发寂寞的时光。阴云压顶的低气压天气,滞闷的空气一遍遍地抚摸我不安分的心。
何一点也不知道,我已经偷偷怀上了他的孩子。我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要这么做。现在我自己对我们的家庭已经少了几分维系的心,但我却想要一个孩子来挽救自己渐渐离开的心。我想孩子一定会拖累我的,也拖累他,这样,是不是我就不会为了更好的物质生活而飞走呢?
街边一家小店的老板娘笑着跟我打招呼,“出去呀?”
我也笑着跟她点点头,“是啊。”不经意地扫过门口立着的大镜子,我的眼神炯炯有神,闪着兴奋的好奇。人天生是喜欢做被禁止的事的,偷的念头不停地刺激着我,让我兴奋得不能自已;而另一方面,这腹中的孩子却使我忧伤:这种情况下,有必要留吗?
岳在一家私人酒吧里坐着,他的头发很短,齐齐地竖在头顶,看上去像圆滚滚的仙人球。他背对着门坐着,白白的光线洒在他浓密的头发上,我一时间冒出这么个念头:温室里的仙人掌会不会长得繁盛些?
我记得小时候弟弟养过一只仙人球,淡绿色的,上面的刺有些发红,一排排看上去绒绒的,但用手一触摸就有些扎人的痛。妈妈看着我被刺出一滴血珠的手说,谁叫你乱碰的?这些东西都是看上去软,实际上毒着哪。
岳看到我就笑着递了一杯酒,“来,喝杯开胃酒。”
那酒很淡却也很浓郁,不太冲人,清凉清凉的,我勉强让自己舌头在酒里搅了一圈,还是决定不要喝多为妙。
岳打量打量我,我今天穿着一件蓝色的短上衣,白色的短裙,应该看上去很青春,是合适酒巴的装束,我坦然迎接了他的目光,“怎么了?穿的不合适?”
“怎么会?很年轻。”岳的眼神飘回了酒柜,“我们已经是老前辈了。”
我微微一笑,“何必谦虚呢?你这年龄不是人家说的什么成熟吗?”他的眼神里有迷乱的笑意,正是中年男人看见就要上钩的年轻女孩子的那种笑。
“哪里,”他伸手搂住了我的腰,“来干一杯。”
我身体略微挣扎了一下,还是顺从地任他将手放在我腰间了我对别人碰我很敏感,陌生人的触碰会让我起一层一层的鸡皮疙瘩。但是,我为了什么?竟然愿意强压住这种反胃的感觉,我对何还有几分留恋的吧,而这几分留恋已经被贫淡的生活冲的快成了在下水道口打转的泡沫了。
吧台上有一个长颈花瓶,水红和蓝色交融在一起,像流淌混合的化学液体,浓厚而刺激。里面插着一枝夹杂在情人草中间的金黄色色百合。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种搭配了吧,自从和何结婚以后就没再看见过。没搬家时,路过那卖花的老太太身边时,还常期望能有一天老太太可以用干燥的情人草和天生湿润的百合扎成一束,心底也曾暗自发誓说,如果有一天她这么搭配了,我就买下这荒诞不经的感觉。
但是她从来没有把两种不同的花配在一起,我也就从没有买花的兴致了。
11.
到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我的脚底已经浮起了一团云,说起来真丢人,九点钟只是晚饭刚开始的时间,我却已经坠落到了深夜。
酒精使我的神经隔外清醒,我可以非常清楚地反应于岳的话,但这种清醒是没有理智的。我开始哭泣。酒精有种莫明其妙的作用,把任何悲伤或不悲伤的情绪都能转化为眼泪,然后我开始抱怨生活,抱怨自己这么多年苦苦追求却眼看要毁在何手里的贵人梦,抱怨自己竟想用个还没有出世的孩子来挽回这种一钱不值的生活。
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我就紧紧靠在了岳的怀里了,岳的怀抱并不温暖,也算不上坚实,但我靠上了,而且还愚不可及地像带雨梨花一样饱含着泪水问,“你能给我什么?”
“你能给我什么?”这句话把我拉回了遥远的记忆,何说,“给你最好的,给你最美的,你会是众人眼中的光彩。”
我是吗?我现在是什么?一个残渣般的身躯和破落的生活?或许我期望得太多,但是体味那种像枯败的花一样散发着腐烂气味的生活好受吗?
小时候,我和弟弟手拉着手走在那条小街上,一到下雨天泥土就被拌成了一团团水滴滴的浆液,路边公厕里漫出的臭水能盖到脚背,上床前我都要很仔细地闻闻自己身上的气味,有时,我会因为自己身上的那股说不清的味道整夜整夜的睡不着,我怕碰被子,怕被子上沾染了一点点这样的气息后弄得我半年都不可能睡好。
我那时恨透了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上铁路小学,学校里有很多铁路干部的孩子。坐在我前面就有一个,那个小女生有一张白净的脸,几乎是透明的那种白净。盯着她,我会常常产生幻觉,我觉得她的脸是碰不得的,像精美的瓷器一样,虽然那种透明的质感常让我想摸摸它。
她的身上总有一股极为清新的味道,夏天的花露水,冬天的樟脑味道让我羡慕加嫉妒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