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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干燥酷热,葡萄的收成不错,该有个好价钱;前庭南边的草坪有部分枯黄,该请人来处理施肥;还有馆内的那些白蚁,如果不尽早施药驱除、补上空洞,会很麻烦。把这些计算进去,这个月要增添的成本是……”坐在柜台后头,公瑾逐项核对账本上的数字,脑里也进行许多盘算,这就是他逐渐习惯的新生活。
从掌管千军万马,到安于平淡营生,中间有不少的落差,但公瑾却甘之如饴,非常适应。以他自己的心情而言,虽然不讨厌,却也不能说是喜欢这种生活,然而只要与小乔在一起,不管是作些什么,他都能感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
这样的平淡没什么不好,自己与妻子从无到有,已经取得了一番小小成就,并且有了可以规划的未来,如果照着这轨迹走下去,往后的每一天,都是在这种幸福中度过,不问家国大业、不问天下兴衰,只是在俗世一隅中恬淡度日,与所爱的人相守,这样没什么不满足的。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过这种日子?这种生活真的是你该过的吗?你明明知道,你可以拥有得更多……”偶尔,当忙碌的生活出现空当,当一阵凉风拂过,公瑾会听见自己心里的某种欲望,化作轻声细语,在耳边叹息似的响起。每当这个声音出现,他都是用那些相同的话来告诉自己,让自己在微微一笑后,继续投入目前的工作。
不过,当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踏进大门,公瑾突然有种感觉,那个声音这次不只是耳语,是以更实际的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
“公……团长大人……”
“许久不见了,蒋忠。”
蒋忠努力装出微笑,欲言又止。蒋忠的异状,公瑾自然看得出来。这名忠心部属并没有到怀念往事的年纪,会千里迢迢跑到乌鲁木齐来,肯定是有所为而来。
“公瑾大人与小乔盟主离开之后,胭凝小姐……”
胭凝成为联军统帅后,为了要凝聚这支风雨飘摇的联军,立刻开始清除异己,务求所有留下来的成员都血统纯正,每一个都是正宗的鬼夷人。凡是提出异议,意图妨碍这个正确目标的不良分子,全都被打上通敌的标签,遭到军法整肃。“只要是鬼夷人出身,说什么都是对的。只要没有鬼夷人血统,作什么都是错的。”
总之,这项整肃获得了高度的成功,但是在整肃完成之后,元气大伤的联军再也无力维持之前声势,加上小乔离去后,白字世家顺势撤去所有援助,联军无法再以军队形式攻城略地,维持占领区的防御,所以胭凝一声令下,放弃目前所占领的八成城池,把剩余的士兵组成机动队伍,以掠夺的形式供应补给。
曾经一度拥有百万追随者的叛军,如今只剩下十万不到。尽管数字上处于不利,但战斗时的狂热却超越之前百倍,而在掠夺、屠城的禁令被打破后,鬼夷之祸成了大陆上最恐怖的梦魇。
赤发魔女陶胭凝的名字,令每一个艾尔铁诺人闻名色变。十万人的精锐骑兵,在她率领下,像是突如其来的蝗虫群,每到一处便轻易破坏城池,吸食尽那里所有的粮食与资源,在烧杀掠劫结束后,依地理位置进行毁灭性的屠城。
这样狂暴的战术,理论上应该无法持久,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把凶戾之火在两年半的时间里越烧越烈,连连败尽所有敌人,并且在半个月前进逼中都,成就过去鬼夷人战绩的光荣顶点。
在小乔离去后,鬼夷人进行组织整肃之前,部分洁身自爱的才智之士已经悄然隐退,其中有些人选择与公瑾类似的避世之路,但也有些人仍坚持小乔的那个理想,聚合形成组织,在一些小地方尝试阻止叛军的暴行。蒋忠就加入了这样的组织,而在十天之前,他们终于打探到了公瑾与小乔的下落,便由蒋忠负责赶来,希望能劝公瑾出山,阻止即将上演于中都城的杀戮惨剧。
蒋忠接着说出的一件事,让公瑾大为诧异。中都城的城墙厚重,城内准备充足,叛军难以正攻而下,但胭凝指示叛军在城外挖掘,似乎要掘出什么深藏在附近玉龙山上的地龙,借助能源爆炸,不但可以轻易毁去中都,还会影响艾尔铁诺的整个中心部位。
消息带到,蒋忠遵守自己的承诺,在把自己所知的一切交代完毕后,立刻离开,半刻都不作停留。
赤发魔女,人们这么称呼你啊?胭凝,这些年,你在想些什么呢?独自坐在竹藤坐椅上,公瑾沉吟不语,脑里乱糟糟的一片,想要思考,却又无从想起。但连他自己也没察觉到,这时候的他,眉宇间正散发着一种无言的锐气,一种掌兵将帅所独有、不应该出现在旅店老板身上的英锐气息。
“今年夏天的葡萄收成不错,酒市该有个好价钱;前庭南边的草坪有点儿枯黄,最好早点请人来处理施肥;还有馆内的那些白蚁,把这些计算进去,这个月要增添的成本是……瑜兄,你有在听我说话吗?”
小乔的嗔声叫唤,让公瑾从思考中回过神来,他在第一时间展露微笑,握住妻子柔若无骨的小手,为那只略嫌显冰凉的手掌增添温暖。即使是这样暖和的夏日,又有温泉活血,小乔的手掌握起来,仍像是一块冰凉软玉,虽是白皙柔嫩,却欠了几分健康的热度。
这也正是公瑾这几年来一直存在的隐忧。这两年半中有几个夜晚,小乔仍会浸在灼烫的温泉池中,借着烟雾与飞流冲激的掩护,轻轻、轻轻地咳嗽。不过,既然小乔希望保守秘密,公瑾也就佯作不知,只有在她进入温泉,引流驱寒时,亲自炖煮上一盅鸡汤,等她起身离开,就会有这么一盅温暖整个身心的关怀,无声地献上,呵护着她。
这是公瑾所习惯的表现方式,尽管他的俊秀外表常常让人错以为,这么俊美的男人一定很会说话,可是比起口中说的,公瑾作的其实更多,这一点不用其他人看到,只要小乔珍惜,那就足够了。
蒋忠带来的消息,公瑾对妻子守口如瓶,一点都没有告诉她的打算。自己夫妻这两年半的幸福生活,除了要多谢山中老人的庇护,胭凝也是一个付出极多的功臣,自己对她着实有一份歉疚,现在事情演变至此,胭凝要触碰地窟之秘,自己势必得出去了解一下状况。
公瑾皱眉不语,即使预备要离开,他也没有把自己的心情表露出来,仍是微笑着与妻子谈天说话。这是他们两个都喜欢的休憩方式,每当旅店的事务忙到一个段落,他们就一起到玫瑰红的最上层,一个专门为他们夫妻所保留的雅座,并肩看着星星与满园玫瑰。
小乔告诉公瑾一些武炼的古老传说,公瑾则说着白鹿洞关于星星的神话,在这样的言语交流中,他们更了解彼此的想法与成长之路。公瑾说着自己如何入门,如何蒙师父教授武功,又如何开始执行白鹿洞的黑暗工作。公瑾说起了一些连自己都早已忘记的往事。
初次学剑时,师父以力量在冰壁上形成影像,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反复演练;在夜晚月光之下,告诉自己那个白杨梅传说的师父;在晨曦出现之前,教导自己观星推算的师父……这些东西公瑾快有几百年不曾记得了,但一提起来,往事历历,清晰如在眼前。
“瑜兄,其实你很喜欢你的师父,虽然他有些地方做得不好,可是,你仍然很尊敬他,对吗?”
“唔。”在自己的人生中,师父实在给了自己很多东西,虽然其中有好也有坏,自己的观念与思想确实是从其中建立,并且认同师父的许多思想,包括他对魔族所坚持的愤恨,还有对于磨炼人才的手段。也是因为如此,尽管自己遭到舍弃,落到今日这样的情形,公瑾心中却找不到多少恨意。
“瑜兄,在白鹿洞的神话体系里头,风之大陆上的所有生命,都会反复轮回转世,对吗?”
“是啊,这一世是人,下一世可能是枝头的一只小鸟,就好比我们,下一世或许是走在街头的两只猫。”
“那么,魔族也会转生成人啰?”看着丈夫吃惊的表情,小乔笑着说出自己的奇想,“这个土地上所有的灵魂,每一世都以不同的面目出现,这一世是人类,下一世是鬼夷人,再下一世或许就是魔族了。人们以这样的方式,不停地在人间与魔界旅游,生生流转,就像是不断的旅程,这些过程不是很奇妙吗?魔族也好,人类也好,大家都是一样的,我们没有理由憎恨未来或过去的自己啊。”小乔轻拍着手掌,认真说着这些想法,眼眸因为热切的期望,粲然若星,令身边的公瑾为之惊艳,而那个想法更令他觉得趣味横生。在心里的某处,公瑾也觉得如果真是那样,好像也很有趣。
纯论姿色,小乔不如胭凝多矣,但妻子能够这么牵动自己的心情,或许就是她这种不受拘束的心,强烈吸引着戴着面具的自己吧。
风姿物语·银杏传
罗 森
(本文字数:3460)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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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兄,我知道你为什么以前总是戴着面具喔。”
“哦,这次又猜到什么了?”
“你一定是因为长得太好看,所以才戴起面具,不让外头那么多女人看你的帅脸。”半个香躯贴靠在丈夫身上,小乔贴近过去,在他唇上吻了一口,笑道:“我每次看你坐在柜台,都很想拿一张面具遮住你的脸,不然每天都有女客人对你流口水,好像想把我老公一口吞掉似的。”
对于这个所有女性共同的话题,公瑾没有直接回应,而是以实际行为作出答复。回应着小乔的亲吻,公瑾右手在妻子的嫩绿短裙上摸索,拇指与食指拉在同心结的系绳上,抽丝剥茧般地一拉,轻巧褪去她香臀的最外层束缚,丝绸外衫的纽扣随之解开,慢慢被拉褪至肘间,露出雪嫩香肩,还有浅紫色的彩绣胸衣。绣着鸳鸯图案的浅紫色胸衣,在小巧却丰盈的胸口勾勒出一抹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