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北风吹走的青春-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崛险媾ρ暗摹薄H缓蠼嗌先チ颂袅艘桓隹亢蟮奈恢米拢即蛄空飧鑫医盍侥甑陌嗉叮坏谝淮紊系氖怯镂目危鲜π仗铮峡嗡档姆窖裕梦颐悦院模豢魏蟀嘀魅伟镂伊炖戳丝伪荆垢野才帕艘桓銮芭盼恢茫胙闶峭瓿闪恕�
班主任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据说练过武功,我记得他有一台苹果电脑是台式的,那是还是03年刚好小学毕业,我去他寝室看见过的。他喜欢我们叫他老徐,这样不会显得有距离感。老徐喜欢踢足球,在我刚去的时候他就组建了班上的足球队,我也跟着他学了一段时间,由于我当时跟随父亲习武,所以身体比较好,十一二岁就敢与十七八的对撞,记得那时候我当守门员还被一个同学直接一球踢我脸上,小时候是不知道疼呢还是不怕疼我忘记了,我全身几乎都和足球有肌肤之亲,老徐有很多传说,那几年的社会还是挺乱的打架什么都很常见,六年级时候班上几个同学不知道在那里拿到的西瓜刀藏在草堆里准备放学去打架,被老徐知道了尾随过去,抓了个正着,直接一个擒拿手,从我们同学手里把刀给抢了,走到闹事的那边几个耳光过去,对面的小子动都没敢动一下,以后我们直接就把老徐当做我们心中的偶像了,他说一我们就做一,到毕业的时候全都考上了镇里最好的初中,毕业时班上同学跟我说老徐教书以前就是镇上的一个大混混,我感觉我的三观被毁了。
妈妈一个人在家里开店,我放假也只有在家帮妈妈守店,后来五金做不下去了,家里转型做了小卖部卖一些零食小吃日常用品什么的,也幸福了我,想吃什么拿什么,我的朋友也从此多了起来,我包里永远有吃的,那时候的想法真的很简单,一点吃的就可以交到那么多的朋友,其实我比较笨的,小时候很少跟人接触,反应就特别慢感觉傻乎乎的;家里店转型以后生意好了很多了,收入也增加了不会再亏本了,每年还可以赚一点,只是爸妈不愿卖假货,所以赚得也不多,由于东西好,价钱也比较低生意就慢慢的好了起来了。
那时候很少买新衣服的,由于赚了钱妈妈破天荒的帮我买了几件新衣服,我都不知道我以前的衣服是哪里来的,也许是哪个表哥穿过不要拿过来给我穿的,说不想要新衣服那是骗人的,哪个孩子不喜欢新的东西。我跟父母的关系一直都不是很好,父亲跟母亲也经常吵架;我总是会笨手笨脚的,母亲本来心里有气看我做错事,一顿打是逃不过的了,所以我是极其不想回家的。记得小学六年级一次跟同学跑去电子游戏厅玩,回家晚了一点,父亲几番逼问我就说出口了,然后就是一顿毒打,我也早已习惯了;挨揍那是家常便饭,三天一小打五天一顿大打;我很小的时候就筹划了几次离家出走,但是被父亲发现说:“你敢乱跑看我逮住你,不打断你双腿”至那以后我就绝了离家出走的心;那时候我的心已经死了,我开始向往外面的天空,我不想被人管束,我不想我的心被束缚,我喜欢自由,我想用我自己的方式生活;而父亲跟母亲总是怕我走上弯路,不让我出一点错,总是要求我不能犯错,要以他们的方式生活。
青春期都会叛逆,我也不例外,十三十四岁叛逆的年龄,每天逃课,出入网吧、游戏厅、桌球厅一切玩的几乎我都会;上课就想着那个班的女孩好看,看见漂亮的女孩子,都想去认识一下,早恋也就是这样开始的吧;那时候很流行交笔友,记得那时候我用笔名的是随风,我喜欢风,风是最自由的,想去哪就去哪。我的初中生活是欢喜参半吧,我是非常早熟的,十一岁就知道找女朋友了;人都需要精神寄托吧,家里我感觉不到一点父母的爱,得不到一丝温暖,所以就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爱情里,希望爱情可以给我所要的温暖、关心。

第三章 初识

刚上初中那会儿我还是懵懵懂懂的,学校总只收三个班,我被分到二班,貌似我被老天给遗弃了,居然没有一个同学跟我同班,感觉有几分落寞,不过新奇还是压过心理那几分落寞。
“嘿!小子你那个学校上来的?”后面座位的精瘦男孩问我。
我愣了一下答道:“十村的,你呢?”
他嘿嘿的笑了就像很早就认识我似的说:“镇小的,嘿嘿,你们学校我知道,你们那个老徐是镇上出了名的厉害,我叫汤云,你呢”
我答道:“李哲”
他双眼放光的看着我笑了道:“你以后跟我一起,这个年级没人敢欺负你。”
我只是笑笑,心里想道我又不喜欢惹事谁没事找我麻烦干嘛呢。然后道:“好啊,谁找我麻烦我找你去,你可别说不认识哦。”
他笑笑说:“你看后面那几个都是我铁哥们,从小玩到大,小学我们就到处打架了,我说话绝对管用,好了我们算认识了,我去我哥们那里去了。”
说完便走开了,我的同桌是乡小过来的一个青涩的小女生,每天上课都得骑半个小时的自行车,长得还算标志,我轻轻的碰了她一下道:“你叫什么名字?”
她看了看我笑道:“蒋春雪,你呢,你是城里的吧?”
我笑了笑道:“什么城里呀,这里跟乡下有什么区别么,我叫李哲,以后就是同学了,你要多多照顾我。”
她傻傻的笑着说:“你一个大男人要我小女子照顾,你太好玩了。”说完便找她的同乡聊去了,我也只是笑笑。当时一个班有接近七十多个人左右,都是收当地成绩较好的从上往下录取,二班的生活只有一个星期,便又开始分班,我认识也只有寥寥几个人,记忆最深也只有小春春(蒋春雪)汤狗(汤云),小春春是我取也只有我这么叫,我还记得那时的班主任姓朱,是本科大学毕业下来实习的,由于他长得比较胖我们习惯叫他老猪,一般看见他来巡视了,我们就会说那头猪来了,安静安静!
不知道是我运气好还是老天眷顾,分到了全是尖子的一班去了,我的成绩只能算是中下吧,由于个子比较小所以被老师安排在前排,在上课时我总是神游太虚,一次上课我跟我现在的同桌正研究复读机的电源的正负级相接是否会发生爆炸,当时我们正趴在桌上笑得正开心,却被巡查的班主任给逮住了,瞬间给了我两个耳光,叫我站在黑板旁,而我同桌明明是主犯却像没事人一样,总觉得这新的班主任对我特别关注。
当时教我们数学是学校的副校长,说话风趣,大家都很喜欢他的课,他总是鼓励为主,不管多么差的学生在他都会说不错呀,可以学好的嘛,他总喜欢抽成绩差的学生回答问题,而对我也特别关注,所以我的数学底子也在初中打得不错。
那时候学生给老师送礼很正常的事情,班主任老师是希望我家给她送礼,但是我被老师体罚,我回家从来不说,我只是认为老师是对我严厉一点而已,直到下学期老师叫我请家长来,其实我在学校还算本分,不逃课也不打架,只是上课偶尔会跟同学聊天而已,也只是极少数的课上,我感到很莫名其妙,我没犯什么错啊,为啥要我请家长呢,她说不请家长就不让我报到,请家长就意味着回去又是一顿毒打,没办法只有回家去找父亲跟母亲,开始两个都推诿没有谁想去,父亲最后还是无奈的跟我去了学校,其实当时的班主任呢是希望爸爸给送点东西,但是爸爸也是个老大粗没有意会到。老师只好一番批评还要我写保证书,这是我第一次写保证书,也是我第一次请家长,从那以后我就处处小心,班主任拿我没辙,抓不到我任何把柄,只是成绩还是平平,。
初二又开始分班,我分到三班,也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叛逆生活的开始,黄军还有小学的班长黎阳也在这个班,分过去我就把我定义在差等生的标准上,选了一个最后的座位,却不知道我的同桌居然是班上第一,我不明白他为啥也跑到最后一桌,后来他给我说他喜欢安静,他的目标是清华大学,所以每天他的是时间都是满满的,只是下课偶尔会跟我说几句话,他喜欢打乒乓球,但是每次只打十分钟就会回教室看书做作业,我跟他坐一起时成绩上升过一点,那时候我喜欢画画跟听音乐,还有喜欢散文诗集,一般语文课本发下来三天我都会看完,最讨厌的莫过于英语,太多单词,而当时的英语课代表就是小春春,单词听写,英语作业,都是她代劳的,记得当时她的男朋友都没有这待遇,而我英语课是百分之百没在的,一般都在操场看他们打篮球,我喜欢足球,对篮球不是很喜欢,但是也练过一段时间,主要是陪我一个朋友,依稀记得他叫赵晨由于比较矮我喜欢叫他赵高,自习课没有老师的时候他总喜欢缠着我叫我偷偷陪他去练球,一攻一守,到初中毕业时我篮球运球技术很不错,一次月考过后我跟我们班的第一名啊孙也就分开了,老师怕我影响他学习不让他跟我坐一起,我的新同桌翔子,他们喜欢叫他阿杜,他比较喜欢跟女生玩,而且又长得有几分帅气,十分惹女孩子喜欢,而我比较木楞,我总帮他写情书,他送出去的情书几乎都是我写的,那个时候比较流行长发,我比较喜欢短发的,他们都叫我留长发,我也留了几次长发,那时候我也表白过一次,是给我们班上一个长得比较可爱的女孩子,她皮肤有点黝黑,有点小忧郁;在翔子好几次鼓励后,我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她却说要跟我做朋友,后来我才知道她喜欢的我当时的好朋友黎阳,我就只好默默的退出,现在我还依稀记得她那带有一点忧郁的眼神。

第四章 恋爱史

04年时候社会治安还不是现在这么好,街头小巷晚上出门都得小心,街上总是有三五成群的小混混,滋事打架斗殴是很正常的,一次父亲看我跟社会上的人有来往,回家父亲对我说:“如果你敢混黑社会,看我不打断你的双腿”。所以对黑社会我总是敬而远之,那时候最流行的片子莫过于古惑仔系列了,大多人被里面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