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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不想吃饭-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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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两日,L看见我巍巍缩缩的绕路躲开。
确实,我不是太善良的人。但假若她挑衅的不是小饭,大概我只是离开。
小饭告诉我:其实她也没什么。我望着她说这话时的脸,顿时语塞。对我的行为,她也是只字不提。我是个小孩,冲动幼稚,把抢回来的玩具给她,而后她提议大家下个游戏——兵抓贼——由我来扮演傻兵。那似乎合乎情理。
Babum之初对我的态度,也如L一样,有所畏惧。她曾对我说,不熟悉之前看不到我笑,熟悉后发现我比她们笑得多。在我着实的意识到那种尽心尽力的笑之后所需承受心塞时,我便知笑也有限。限量版的东西,便分派给了身边仅有的几个人。如这类的偏心,多不胜数。只是在太多时候,这一些并未可容易察觉。虽说这种不能算数的付出不可求回报,至少希望不被误解。否则满腹委屈也是不能说。那些视我如此的朋友,如何解释得了。
虽失望常有,仍记得她们温情的鼓励。即使自己不笑,看着她们笑便不觉孤单。寂寞是另一回事。她们哗闹的陪伴,她们眼里月一样白的柔光,她们嘴里暖暖的兰气,将一些眼泪蒸腾,一些心头之石灰飞烟灭。
月前与小饭的关系开始出现问题,几乎不交谈片言。一晚晚修结束后,她们几人先离去,我不知情,只站在茫茫人流中,不断的张望。直到人流减退,忽而想:走了。她们真走了。人流退去后,只剩零星两三对情侣互相依偎着甜蜜硅步。我惶惶然不得不跟在他们后面,害怕着一些水泥工人。他们偶尔回头奇怪的望我,似乎要逼出我的眼泪。我是倔强的强,不是坚强的强。
回到宿舍各自漱洗,默默无言便上了床,只是一夜无眠。
第二天Rita问我如何回来,我恝然答道:一个人呗,我怕啥。害怕寂寞这情绪,启口是可耻的,更不向她们索取。我也清楚,对她们无限的感激,也因着她们的关心从不是我要求得来。
难怪我盲目。只怪我太盲目。忘了自身处于一个肩挨肩的社会,有太多的人,容易失去平衡,容易被撞得残废。
爱本是一发不可抑制的,相对的恨也难以控制。最惧怕人无法面对两者的差别的尴尬时,选择用冷漠去对待,用冷笑去应付。不知如何复修的,亦不可随手丢弃的,便被打入冷宫。在里面疯癫,直至死亡结束一切,人做个凄凉的追悼动作,一切便算作圆满。
DN特来我处见我一面,也无交谈多句,便扑扑的离去了。我想她主要还是来确认我是否完好,她自己的悲伤,倒成了其次。那一夜她本可以在我处宿一夜,但她放心不下表妹独自一人在家,便匆匆回去。我坚持着送她到楼下,送她进的士,看着她的眼在十二点的霓虹下耀耀生辉,一层异样的荧光色,是我所喜爱的女子的颜色。她把头伸出来看我,我忍着泪转身,走上楼去。
又想起了鱼鱼离开那日的情形,我小孩似的扁着嘴,拉着她的手。因着要在鱼鱼面前表现成熟不得不放开手,挥手再见。
离别,大多同样滋味。
我有过生死一样的离别。在2001年12月22日晚十一时左右,我送走了我的爱。他再也没回来过。黑说,你尚在继续你的亡夫。
我想我已失了这个资格。那日,YY告诉我,航与他说他要娶他如今女友为妻。他似乎已经找到了真爱,尽管这话也对着我深情细语过,但我愿他幸福,愿他忘了以前的所有,好好珍爱目前。
一下子,身边似乎没有了人。
伤害我的人,挥着流星一样的刀;我珍爱的人,远在天边的,近在眼前的,无一可依靠。我始终对人说:我很好。我忘了身份年龄,孤独而毅然的踏入走廊,却不知通向哪里。
或许,一个未成熟的女子需要依傍。黑说这是个借口。我无力反驳,我确实借口欲逃脱许多事。别于他人,我是容易动情的守情者。或许我的守情已经不再为情,只是一份高尚情操,也还得继续。无可否认,人置于可能中,不可能忽略这些可能。于是,我是容易动情的人。而动情,却不留情。
然博爱的人,矜悯天下苦情人;都爱着,却看不到爱的实体确切位置。
与我诉诸感情,但自己也苦于思索感情的定位。我开始便了解,回避问题最终却不济事。坦言这类情感,便提出卢梭的《爱情与情感》,文中述:我曾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或许没有爱情那么强烈,但却比爱情甜蜜千百倍,它有时和爱情连在一起,但往往又和爱情不相关。它比友情更强烈,也更温柔……从未从同性身上有过这种感觉。经历过的人一定清楚。
其实我们可以粗俗的认识:这不过是贪婪暧昧的甜蜜。但卢梭在此篇中精华的一句是:仅仅感受到爱情的人,还没有找到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无疑他认为人生中最美好的情感是这种无可名曰的特殊感情。“我们之所以爱一个人是由于我们认为那个人与有我们所尊重的品质”,于是在千差万别的人中,便有了千差万别的可能。
然而博爱的人与我,我们的情感也是有别的。某程度上,两缕灵魂互相支撑着。互相搭着成了一个“人”字。我比较弱势,所以两人姿势有了偏差便成了“入”字。一人倒了,另一人恐怕也不甚轻巧。
街上本来的黄灯,不知为何换成了刺眼的白灯。整条街不得而眠,仿佛是极昼之地。从哪个晚上起,妹妹一种闹着要跟我一起睡,不管我如何怒呵。我不习惯与人睡,便让出了床。街上的灯流泻进来。银舄般溜过她乱动的眼珠,扯着微鼾的鼻,微微张开的嘴,一张酣睡的脸陷在软软的枕头上。心里无限踏实。
人从一滩血水而来,最终也回归一滩血水。为何又看不透,其实,血浓于水才是真正值得经营的?但或许,因着它亘古的缘,所以不需巧饰细装。
午夜,写着这一些,全或不全的一些事,留白处,其实每个人都该明白,这是人性共通的弊端。
第一次主持
什么事情都会有第一次,而上星期五我就尝试了我的第一次主持。
星期三的中午,班上的管理班会的干部找到我说,要我当一回主题班会的主持人,当时我真是又紧张又期待。紧张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当主持人,期待的也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当主持人。
主持人总不能只有一个吧,一个人唱独角戏多没趣啊,所以负责人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找一个搭档。简单。我就把我所有的朋友都找了个遍,出我意料之外的是大家几乎都不想参加,各有各的理由。哎,没办法,在我的“武力”下,终于,康庄同学答应和我共患难,同生死了。
因为我们都是第一次主持,什么也不懂,所以准备工作我们就不参与了,都由那些组织者来搞定。我想,既然他们都帮我们准备好了,那应该就简单了吧,照着纸上写的念就OK了啊。于是,我和康庄都放下了心来。安心的做我们该做的事情。
星期五在我们的期待中终于来临了,原本平静的心一下子起了涟漪。看看康庄同学,从表情来看还是和往常一样,但再仔细看他的动作便能很明显的看出他的紧张。连上课回答问题也是错误百出。中午,他突然和我说他不想当这个主持人了,当时没把我给吓死,天啊,难道要我一个人上,不会吧……经过我的一再请求,他收回了他刚刚说的话,好险啊。
中午,我们连球都没去打了,拿着组织者搞出来的资料,一遍又一遍的看,看完了就练习。时间仿佛在飞,两小时的午休时间一下就没有了,这恐怕是我过了最“短”的两小时了。但我们并没有练的很好,很熟练。于是,我们便牺牲了班会课前一节自习课的时间,跑到老师的办公室又练习了N遍。40分钟一眨眼又消失在下课铃声中。再过10分钟就要开班会了,现在的我,脚都有点发软了。
“叮铃铃……”这声音真刺耳,班会前最后的五分钟。我和康庄最后进行了一次练习。
“叮铃铃……”铃声把我吓了一大跳。“班会课现在开始,有请主持人。”这原本悦耳的声音现在听起来向给我们死刑的宣判书一样。怎么办?到这种地步只能上了,就算刀山火海我们也要闯,谁叫我们是男子汉呢。于是我便扯着康庄同学的衣服冲上了讲台。
站在讲台上,看着往日熟悉的同学们,心里面除了紧张还是紧张。我的脸都烧的通红的(当时我并不知道,是后来听同学说的)。拿着开场词,我生怕我念错了,在同学和老师们的热烈鼓掌声中,我的心稍微平静了一些。老天保佑,总算过了开场白这一关。待到做游戏的环节时,看着大家踊跃的参与,我心里的紧张一吓子都没了,在台上的表情也没有那么呆板了(这也是后来听同学说的),同学们的支持给了我们最大的鼓舞。
我们是不紧张了,同时也出现的新的问题,就是在做游戏抢答问题时,总是只有一半的同学积极参与,而另一半的同学却都漠不做声,我该怎么办呢。这时,大概老师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在大家看资料的时候把我叫了下去,告诉我怎么才能调动观众的积极性。在老师的教导下,我们的努力下,和同学的配合下,大家终于都参与到了班会中。让我们的班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我的第一次主持也圆满的划上了句号。其实什么事都会有第一次,迈出你坚实的第一步,你就拥有了成功的机会。这就是我第一次主持的所得。
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超级路痴,方向感极差。如果她要周游世界,恐怕是出得去回不来。即使给她几万个指南针,也毫无用处,因为她甚至不知道她的目的地到底是在南方或在什么方位。不过也许动用卫星定位系统会有用。她怀疑上帝究竟有没有在她的脑海里放几只海马体,据说,那东西的多少决定方向感的好坏。男生的方向感一般比女生的方向感好,大概就是脑中多了几只海马吧。她该向尚未定居在她脑中的海马发出最诚挚,最热烈的邀请吧。因为她估计现在她脑中的可能还是小海马,它们自己的方向感都还没有培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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