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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g的灵魂-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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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
每天都会打翻饭桌,每天林博炀都会这样安静的亲手洗干净我弄脏的衣服。
而最常见的,还是他手臂上我留下的抓痕咬痕和烫伤。
因为无法很好的控制情绪,我会趁他睡着的时候偷他的烟,点燃,然后唤他靠近故意烫伤他。因为行为太过出格,主治医生多次提出要把我绑起来送到精神科,可总会被林博炀用各种牵强古怪的理由阻止。而依旧吵闹不止的我,则被冠上所有形容女性难听的绰号。
可是,也只有我自己,在所有人沉睡的深夜,想起那些过往的种种,或者产生某些时光倒转的幻想。
幻想他从未离开,幻想,我还爱他的时光。
护工不知何时离开。手长身壮的林博炀正低头清理我身边的狼藉。
“你等等。”
看到被汤汁湿透的上衣。林博炀放下手中的餐巾。
“我去找护工来给你换衣服。湿衣服容易感冒。我会找你喜欢的护工,不让你生气的那种。”
说着,林博炀拿出手机推开门。虽然隔着门,我却仍能听到电话那头连连的拒绝。
“真的拜托了,这样吧,我出十倍的价钱怎么样?”
“……”
“是,我知道。但是我保证她不会打你抓你,我会在后边握住她的手。或者,喂?喂?”
护工的拒绝让林博炀很是为难,试过几次后他的神情暴露出他的绝望。望着他满是汗珠的脸,我突然有种难言的快感。
折磨他,是我在无尽的头痛中唯一的乐趣。
因为是他,我才要遭受这样的折磨。
“护工呢?”我笑着问她,样子丑陋似恶魔。
“她们不过来了。”
“那我的衣服怎么办?穿湿衣服不是会生病吗?”
“我出去,你自己换怎么样?”林博炀说着,打开衣柜。
“我吊着针呢,你觉得我能自己换吗?”
看着我手上被护士勉强固定的针头。林博炀淡淡的笑着。
“那,只好我来给你换了。”
林博炀说着,用旁边干净的毛巾操了擦手,拿着衣服走到我面前。
而我,则抓起旁边新换的白瓷花瓶对着他扔了过去。
飞旋,破碎,红色的血。
真好,他又流血了。
好多的血,顺着他的眉角滑落。
我看着满脸是血的他,微微的有些怔住。血太多,我真的没有意料到。
可林博炀,却似乎并没有感觉到。只是习惯性的拿起毛巾擦了擦,慢慢的走向我,解开我的衣扣。
像,很多年前他常做的那样。
血慢慢汇聚在下颌,接着滴落到我身上。他却只是笑,或者宠溺的拢着散乱的长发。
他总知道我的弱点。
右手没有吊针,我看着他,仰起头不让眼泪滴落,用衣袖捂住他眉角的伤口。光裸的肩膀有些凉,我有些微微的发抖。意识到我的发抖,林博炀将光裸着上身的我拥到怀里。接着
成串的泪珠滴落,我的,他的。
“傻瓜,流血的又不是你,你哭个什么啊?”
我闻着他胸口熟悉的气息,用紧实的右拳狠狠的捶他。
“为什么不走?为什么还管我?你知道来不及了,为什么还要这样,为什么?”
“因为是你,因为知道抱歉,所以做别人的影子也心甘情愿。”
林博炀说着,搂紧我。
光裸的肌肤在些年后重逢,好像指尖的褶皱都没有改变。他抱着我,像之前那样,尽管我们都知道,有些东西,再也回不来了。
“原来要经受这么多的折磨才能再抱着你啊,虽然有些辛苦,但我觉得超值。不过答应我,等你伤好了,不要把今天发生的事告诉费凌。”
“你怕?”
我问。
“对,怕你难做。”
我穿好衣服,地上的残渣已经收拾妥当。
“什么时候送我回去?”
“等医生说你都恢复好了。”
“回去也能恢复,甚至比这里的条件还要好。说吧林博炀,你留我在这儿,到底有什么打算?”
拿着拖把的林博炀循声停住。
他知道,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当初你改名字离开小城,是不得已,对么?”
林博炀一边盯着我,一边从兜里取出钱包。打开钱包,一张小照片出现在我眼前。
那是很久之前,我们很小的时候的一张照片。在父亲的书桌上,我也看到过一张一模一样的。
“陈宇,还记得这张照片吗?”
我点头。
“那你还记得原因吗,发生了什么,你才必须离开?”
我摇头。
“那你可知道,除了你我的父亲还有另外一个人,这照片上的人或者失踪,或者暴毙,或者隐姓埋名远走他乡?”
我摇头。
“那你可知道当初我为什么一声不响的离开你,人间蒸发一样?然后从此命运改变?”
我再摇头。
“我跟踪你,在高速上救下你,把你藏在这里,只是为了找到那个你我一样好奇的答案。找到那个该为这一切负责的人。可是现在,我没办法一个人完成,我需要你的记忆,需要你的帮助,所以,现在我正式的问你,你,肯不肯帮我?”
灯火通明的高级病房里,林博炀的眼睛闪着我从未见过的光亮。那其中有期待,有爱恋,还有更多的愤怒和渴望。
我望着他,脑袋里却是儿时模糊的一幕幕。
它们大声的叫嚣在我的心里,我却看不清哪怕一丝纹理。
到底是为什么,我要离开那高贵的圈子,离开林博炀,离开费凌,直至失掉所有我爱的人。
到底是谁?
想到这里,我笑着望向林博炀,重重的点头。
他一样笑着看着我,用被血染红的眼睛。

、第八十六章

回到幼时生活的小城,是个晴朗的周末。
从未想到此生还能有机会和林博炀一起回到这熟悉的小城,像我们曾经在大学想象的那样。
虽然天气很热,林博炀还是按照医生的嘱托把我裹在长袖棉布卫衣里,戴着口罩,和遮住半边脸的黑超。
因为脑子里有很复杂的血块,我的情绪随时都有可能波动。哪怕只是温和无害的阳光,微风。
奔驰车飞速行驶在修建不久的二级国道,沿途的农家院落整齐排列。红瓦白墙上,泥巴烟囱散发着阵阵白色的青烟,时而传来的深巷犬吠勾起幼时遥远的记忆:盖着帆布的草垛柴堆,黑铁锅里散发着浓香的玉米饼子,菜地里水嫩时鲜的黄瓜,石墨碾过的黄豆和外婆做的土酱……。
那是纵然时光渐变也抹不掉的美好记忆,夜幕低垂的荷塘,我提着灯笼,算不清聚散离分的人生旅途。
不知是哪家的黄狗从道边顽皮的蹿出,林博炀猛地踩住刹车,高配奔驰慌张的停住,惹来赶着驴车的老大爷不断的侧目。望着驾驶座悻悻深呼吸的林博炀,我摘下墨镜笑出了声。
“哪有到乡下开着奔驰的?早知道会这样,还真不如赶着驴车。”
见到我笑,林博炀沮丧的抓了抓头。剪成利落的短发,瞬间回到了学生时代的模样。
这让我想起十五六岁的林博炀,清细的胡茬,还有永远偷瞄着我的热烈眼神。
“还不是你那时候说,以后一定要买奔驰,那才够大气。”
林博炀说这,翻转方向盘停到国道出口的一个蜿蜒小径前。
而我,要怎么说我已然喜欢上了更霸气的Land Rover,矫情的连自己的座驾都青睐于男人气十足昂科雷?
我取下口罩,在浓烈的艳阳下选择善意的隐瞒。
挽着林博炀不如费凌粗壮的手臂走到小径尽头,一个整齐的农家院落全然呈现到眼前。紫檀色的雕花木门,悠然盛开的果树,还有眯着眼睛晒太阳的白猫。
一个穿着汗衫,戴着眼镜,满手泥巴的中年男子循声从里屋迎向我们。
“林博炀,快点!”男子说着,搓了搓手上的泥巴。
“我的梅花怎么还没开?你快帮我看看,啊,天真冷啊!”
男子说完,拽走我身边的林博炀,完全没有看到我的样子。
“叔,还没下雪呢怎么开梅花?我听气象台说过几天就下雪了,下雪了梅花就开了。”
林博炀说着拍了拍男人的肩膀。男人好像真的明白了,对着林博炀笑了笑,笑吟吟的跑到井边,提出冰凉清澈的井水仔细的洗起手来。
“哎呦,真是,博炀你看,我忙在屋里做饭,还以为他自言自语来着。”
挪开钉在男子身上的目光,一个穿着浅花短袖衫的中年女子用围裙擦着手小跑到我们身边。
“来的好,来的好,我做了你喜欢的炖菜和饼子,快来吃!”
女子说着,热情的抓着林博炀的手。
“好啊,我就是想着好好吃一顿来着。”说完,他抓起我的手送我到两人面前。
“这是陈宇,和我一起来蹭饭的。”
听到我的名字,女子慢慢抬头,笑意浮现的脸庞慢慢凝结。
“陈……宇?”
“嗯。”
林博炀热情的回应着,便挽上女子的手臂走向井边。几步开外,他才对着女子暗暗的一句,“待会解释”。
农家饭实惠可口,铺着凉席的炕上,四人盘坐,爽口米酒,上乘饭菜。
除了女子探寻的目光。
想着怎么样开口介绍,显然是件很费力的事。正想着精神不正常的男子起身离开后再介绍。男子忽然放下手里咬了一半的饼子。
“博炀,出什么事了,你怎么突然回来?有眉目了?”
男子说着,夺过林博炀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见状,我几乎僵在那里动弹不得。林博炀却异常兴奋。
“叔,你看看,我身边坐着的是谁?”
男子循声望向我。僵硬的脸庞突然浮现出点点笑意。
“我认得她,陈家的闺女。老陈的闺女,都这么大了,真漂亮。”
男子说着,慢慢抬手好像要摸我的脸。却被一旁的女子拦住。
“老孟,你怎么了,姑娘大了,哪是你能随手摸的,小心博炀揍你!“
“哪里,我们再大都是小辈,孟叔是长辈,哪有那么多讲究。”
林博炀说着,拿过男子的手搭到我的手上。又取出钱夹中的相片。
“孟叔,我是为这照片来的。你看看,你能想起来宥涵,就一定能想起来这个人。”
林博炀说着,指了指照片左边抱着一个女孩子的男人被磨的模糊的脸庞。
“他是谁?孟叔,他叫什么?”
林博炀满心期待的看着被叫做孟叔的男子沉静的脸庞,满眼的期待。
“我连陈家闺女的名字都不记得了,还怎么记得那个人的名字?博炀,让你失望了。”
男子说着,完全另一幅样子。眉间深邃的褶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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