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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噬血盟中,并没有一个名唤夜杀的人。”
我能说出这话便不怕他查。我在噬血盟里的名字叫夜七,本来夜杀这名字确是我执行任务时才会用。连灵芝都不知道,我从第一眼看见她时便告诉她我叫夜七,而知道的,只有日显和风清云。
“七弟确定?”
我坚定地点点头:“怎么说我也是西王的夫君。在噬血盟里查一个人对我来说,并不难。”
曲令看见我坚定的表情,有点犹豫了。似乎我并没有说假话。其实我说假话跟说真话没啥区别,语气都很坚定,如果语气不坚定,再带点犹豫的话,听都能听出来那是假话。
“那今日你来找我……”
“希望曲兄查明真相!”
曲令奇怪地问:“以前噬血盟不是不在乎世人看法的吗?怎么这次……”
“领导阶级决定低下人的动向,风清云不在乎,所以他领导下的噬血盟不在乎,如今噬血盟换了主人,就算他不在乎,我也不忍他背上骂名。”
“新令主可是日显?”曲令再一次确定他听来的消息。他和日显以前相识,也就是日显混白道的时候,不过如今……
“正是。”
他轻叹一口气:“七弟对日兄还是那么义重。”
“你说这夜杀是不是有什么目的?”我适时地把话题扯回来。
“看不出来。他杀人的这一路,像是冲着泷潭山庄这个方向来的。我在怀疑,他的目标,是我。”
三人沉思,突然泷潭山庄一弟子在门外喊:“盟主!威远镖局出事了!”
曲令一听,蓦地站起来,“出什么事了?”
“半个时辰前被……被满门灭迹。”
“可知是何人所为!”
“在门口找到这个!”
曲令将东西接过来一看,是一颗弹珠,本来是银造的,却被用墨画上黑色蝴蝶的图案。这是夜杀的标志,黑夜之蝶,咒怨之蝶。这是第十二颗,被内力狠狠地镶入墙里。
“又是夜杀!”曲令咬牙切齿。
左君看了看我,然后一副了然的模样。我在曲令看不见的地方轻笑,有一种东西叫做不在场证据。
“如今白道齐聚泷潭山庄,要盟主您主持公道。现在人已到庄外了。”
“我去看看。”站起身,习惯性地拿起夜暗剑,大步向外面走去。我和左君自然得跟上。来到前院,果然人山人海,虽不比武林大会人齐,倒也来得五五六六了。剩下的被杀掉了。
“盟主!请盟主为我们主持公道!攻上血枫山!灭了噬血盟!”
我横扫底下一片人,被灭了的那十二派,每个门派幸存的活口都在,不枉费我故意放水。当然出现前我易了容,由于上次武林大会的事,曲令对我易容并没有意见。毕竟自那一次后我在白道的名声并不好。
“这件事情要重长计议,还不一定是噬血盟的人所为。”曲令还是很公道的。而且在白道威望极高。仅一句话便压下刚才的叫嚣声。
“那我们如何是好!明明知道是夜杀干的!却什么也不能做!”
“那如此心狠手辣之徒,不是噬血盟的人会是何人?”
我白了那老头子一眼。真是恨乌及屋,江湖中人讨厌噬血盟的人,便什么都是噬血盟的人做的。我不屑地冷哼。
不巧被下面的某个眼尖的人看到。“曲盟主,您身边这位小兄弟是?”
“哦,他……”曲令有点犯难了,不知如何介绍我好。
“前辈您好,晚辈段逸。烈京人士,游历到此境遇到这种令人发指之事,便来寻曲盟主商量对策。”
“哦?不知小兄弟有何对策?”
我差点露出我惯用的邪笑,转而且温文有礼的微笑,道:“敢问在坐各位有何人见过夜杀此人?”
“……”众要在低下叽叽歪歪,却没有人给出确切的说法。我早就知道会这样,但不说穿,等待着他们讨论的结果。
“那人蒙着脸,而且身形极快。几乎是没能看清人就……”那是少爷我轻功好。
“而且从头到尾都没说一句话。”对死人说话很没意义。
“但是能确定是个男人。”废话!
“哦?那你们怎么知道凶手的名字叫夜杀?”我当然知道凶手是夜杀,但还是不得不问。
“大家请看,这是在案发当场凶手留下的东西。”
十一个人每人拿出一颗银珠子,和刚才那一颗凑起来。一共十二颗,十二颗银珠上的蝴蝶皆是黑色,一双翅膀上的纹路组成两个字:夜杀。
只有细心观察的人才能发现。这种丹青之术在烈萧夏三国的女子都会,我自然对这些东西没兴趣。但清竹会,灵芝也会,我便让她们教我绘这个蝴蝶。于是我只会绘这只蝴蝶。
“照你们看,夜杀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组织?”
“应该是一个人,经我们十一个人所描述,确是一个人。”
其实凶手是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右君。不过右君下手那次我让他全灭了。万一留下一个活口来描绘凶手。与那十一人所述不同,我的不在场证据不攻而破了。
晚上,曲令的房里,我们三人坐在一起会谈。
“关于这件事,七弟你怎么看?”
“你不觉得奇怪吗?杀人便杀人,为何还要留下物品?那些银珠子拿来给我换酒喝总好过这样子浪费。”
“……”曲令无语。
左君在一旁插话:“也许我们可以使计把他引出来。”
“怎么引?”曲令追问。
左君一脸无辜:“这种事情我怎么会知道,想办法很浪费体力的,我才不干哩。你自己想吧。”说完便拍拍嘴表示困了。向我们告辞后便回房去了。
屋里只剩我和曲令二人。
作者有话要说:= = 新年我还有空更新,真不敢相信。
番外(三)恶搞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这章咱身中几刀。。。。。失血过多,正在医院躺着哩==
假设一:日夜同在
夜七自从答应和日显同练多情剑,曲令便答应将夜暗剑交给夜七。辉暗相映,日夜同在,犹记多情。轻过三年闭门不出在血枫山上日夜研究剑招。夜暗剑夜夜喂血,终成劫杀之利器,日辉剑日日吸天地精华,终成守护之盾。两人并力在经过七百七十七招之后,终于破了无情剑法。同登武学之癫。江湖人称:日夜双圣。是以敬其武艺之高。
烟花三月江南水乡,总是可以看见一黑一白两个身影,手持绝世宝剑,坐在船舫上当风对饮。
夜七说:接下来去哪?
日显说:你决定吧。反正一向是你作主。
夜七微笑:“当真一切是我做主。那今晚……”
“独独那个不行!”日显一剑定音。日辉剑深深地插在船仓内。两人四目相瞪。终于被某个路人甲尖利的叫声给打断:“船漏水啦!!”
假设二:烈杀
夜七正式入主烈宫当天,全朝沸腾,自然是咒骂声不断。于是,某人成了烈朝上下的红人,混身被瞪出血来的红人。烈天洛随口封了一个中丞相,更是夜七成为众矢之的。左右二相早已告老还乡,如今朝中唯中丞最大,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全然成了皇帝的宠臣,信臣。加上他陷害忠良,排除异已,明骂暗杀的那些糟劲事,惹得天怒人怨。严然成了烈国的俀臣。但却有气不敢出。原因只有一个,因为他,有个富可敌国的老婆,还有个在武林举足轻重的爹爹。还有因为他,夏萧两国不敢轻举妄动。所以他还活着。
于是,烈国开始了一个暴君和奸臣的传说……
假设三:酒七
详情请看番外一
假设四:父子
详情请看番外二(两个皆是无爱之人,擦不出火花的啦――)
假设五:夏帝七少
假设不成立,从一开始这个没存在感的家伙就注定没戏。
假设六:夜七清竹灵芝
这是耽美,不是言情,所以两位姐姐,请让一让。
假设七:盟主魔君
在三国之外,有一片草原,上面住着的,是一个游牧民族,民风朴素,夜七刚到这里时,心里是很喜欢的,便是如今生活了三年,也很喜欢。他本是喜欢四处行走的人,却能呆在这个地方三个年头,算是奇迹了。这一点,曲令并不知道。他的阔达,他的和蔼,让草原上的老老小小都喜爱这年青人。
某天,隔壁的大妈拿着酒菜进来,笑呵呵地对曲令夜七二人说:“两位来这已经三年多了吧,家中妻儿会不会……”
“我们尚无妻儿。”夜七笑着说道。用的是他与曲令初识时的那份温文儒雅。
“真的?”大妈眼睛发亮:“看你们也到了成亲的年纪了,咱们大草原上的两枝花,不知两位可曾上心?”
这一问换来了两人沉默。
第二天便传来两人同时失踪的消息。
驿道上两匹俊马并肩而行。
“阿七,下次我们易个容吧。”两张帅哥脸实在是招红颜债。
“嗯,令,下次你不许对姑娘那么温柔了。”
“单说我,你不也一样……”
“哈哈哈哈,没办法。这性子怕是改不了了。”
“阿七,接下来去哪?”
“天涯海角,笑傲江湖!”
假设八:抽风黑线十字叉
冰天雪地里,雪山山脚处,五个人站成一排。同时看向一个方向。
“阿七!你说过你要跟我回宫的!”烈天洛语。
“阿七!你不是说要与我一同统治噬血盟的吗?”日显语。
“阿七!你说过我退了武林盟主的位,就和我隐退江湖的。”曲令语。
“阿七!什么时候回家?”某美人语。
“阿七!你的决定呢?”萧酒语。
夜七看着对面的五个人,无奈地摸摸脖子。他们都是骄傲的人,喜欢的东西不可能同别人分享。更不可能像后宫的妃子一样等待夜七闲下来偶而的临幸。所以夜七必须只能选一个。
夜七为难地看看天,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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