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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鹊和她的朋友们-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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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治贤没有急着给答案,而是先说了孙俊的要求,“他想搞的东西很多,中式婚礼,繁文缛节,全部流程走下来少说要十来万。”
  “他是不是只肯给个七八万?”
  陆治贤“呵”了一声,“八万。”
  堂鹊想了想,“李晓梦和我约的时间是下午,她不用轮班。”
  “嗯。你的策划……”陆治贤也同意,“带过去给她看看吧,毕竟在一场婚礼里最重要的是新娘。”
  堂鹊和陆治贤相视一笑,不约而同地背出公司在他们入行第一天就要求熟记的《婚策守则》,“婚策守则第二条:没有人在意新郎,大家都是来看新娘的。”
  不过每次堂鹊都会在后面加半句——喔,新郎的前女友除外。
  “话虽如此,要是孙俊不肯给钱也泡汤。”陆治贤点出关键,“看他的意思,这会儿他们还在和其他婚庆公司谈着呢。”
  堂鹊也明白,总会有价格比他们便宜,能提供的服务却比他们多的公司。但是想到那天她在李晓梦朋友的微博上看到的“有意思”的婚礼,和上周五钟鼎说的“总觉得每一场婚礼都差不多”以及不愿意为李晓梦花钱的孙俊,堂鹊难得有斗志想好好做一场婚礼。
  李晓梦是商场的销售经理,负责的是百货公司卖场的鞋区管理。这项工作平时都是坐在办公室办公,但偶尔需要到卖场巡视。周一的早上是李晓梦的巡视时间,对商场而言,一周的客流高潮在周末,李晓梦不需要特意督导大家都会做得很好。但周一到周五是上班时间,客人少,雇员难免懒散,李晓梦挑这个时间巡视,是想告诉他们时刻都不能放松。
  但今天李晓梦有点心不在焉。
  确定了婚期后,她和孙俊已经和4家婚庆公司接触过,但都没有谈成。这次找的“Joy”,是李晓梦的朋友推荐的,可孙俊上周跟他们再聊过之后又觉得价格谈不拢。再这么耗下去,李晓梦怕他们最后只能草草结婚。
  她不愿意。
  虽然自己和孙俊是相亲认识的,两人也只谈了一年,甚至李晓梦觉得孙俊对自己并没有那么热诚。可他们毕竟要结婚了。早些年她还年轻的时候,也想过“非君不嫁”,也会在深夜的KTV里唱《为爱痴狂》,也为刘若英对恩师陈升的求而不得心痛不已。但这几年,她好像渐渐领悟了陈升说的那些话——
  他说,我觉得只要是一个女生,就应该有一个罗里八嗦的、或者是个讨人厌的家伙,随便,随便一个,去保护她。随便就好了——随便!只要有一个人可以去保护她。司机老王啊或者什么的都可以,随便,可是,你现在是怎么了呢?
  所以41岁的刘若英结婚了,新郎当然不会是陈升——他早就有美丽的妻子和完满的家庭,在刘若英刚刚认识他的时候。
  况且,人们不总是说“我们爱的人和我们与之结婚的那个总不是同一个”吗?
  李晓梦妥协了,她愿意停止寻找,就这样跟孙俊过下去。而孙俊……他说他们这样挺好的,李晓梦不愿意再想下去。
  但是婚礼,李晓梦不愿意凑合。
  决定了婚期后,孙俊说钱的问题他来搞定,不用李晓梦担心,可现在……
  她已经把整个场子都巡视完了,正要往办公室回去,却看到堂鹊立在百丽的招牌下朝她挥手。
  “我们不是约了下午谈吗?”
  两人在卖场里的DQ坐了下来。
  堂鹊点完喝的东西和华夫饼,毫不在意地说,“是,不过我觉得再谈下去可能要崩了。”
  李晓梦没想过对方这么直接挑出来讲,倒不好接话了。
  堂鹊自顾自说下去,“孙先生有没有跟你说过,他想要中式的婚礼。”
  李晓梦沉默了一会儿后回答,“我知道。”
  孙俊家里亲戚众多,他又是家里第一个结婚的男孙,照未来婆家的意思,这场婚礼务必要风光大办,把所有能请到的亲戚都请来。酒席是必不可少的,礼节也不能缺。
  堂鹊早已明了,“那李小姐你呢?根据你给我们的各项要求来看,你想要的是一个偏西式的婚礼吧?”
  “……对。”
  李晓梦承认,她身边的朋友办的都是西式婚礼,她也憧憬教堂、白色婚纱、宣誓交换戒指。
  喝的东西已经上来了,堂鹊叫的是一款暴风雪,“下午我们不谈了。”
  “哦?”
  “李小姐别误会,我是很想做好这单生意的,不过我觉得你还没确定自己想要什么婚礼。所以今天下午,我们去观摩一下别人的婚礼。”
  “……诶?”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2)

  李晓梦随着堂鹊从今天的第二场婚礼中走出来,夜色已晚近黄昏。
  “今天辛苦你了李小姐,”堂鹊友好地跟李晓梦握手,“希望下次我们再约时候,两位已经能够把终身大事托付给我们公司了。”
  “呵呵,”李晓梦笑笑,“希望如此吧,那我先走了。”
  堂鹊跟李晓梦告别,独自往别处走去。
  她们看了中式的婚礼,也看了西式婚礼,李晓梦在现场颇有感触,堂鹊相信李晓梦也该知道怎么选择自己的婚礼了。
  而今晚,堂鹊有自己的安排。
  连笛的家在番禺,原本她是住在亲戚家里的,但半年前换了私家厨房的地点后,连笛也从亲戚家搬了出来。不过连笛的父母说为了有个照应,新房子还是找在了亲戚家附近。她和连笛虽然各自住在城市的两端,却经常相互串门。连笛早上发了微信给她,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顿饭,她答应得很爽快。
  堂鹊一进门就喊起来,“Hi,亲爱的!”
  开完门后,连笛走回厨房,“刚好,还有一个菜没弄,过来帮手!”
  堂鹊走进连笛家的厨房,里头烟雾缭绕,连笛站进去就像仙境里的何仙姑似的。她闻到了鸡汤翻滚的香味,又嗅到炒番茄的酸甜,肚子里的馋虫已经在叫嚣。却见案板上海放着几条青色的秋葵,即刻便明白了这就是连笛还未处理好的一味菜。
  秋葵这种食物在堂鹊的老家并不多见,堂鹊依稀记得第一次在外头的菜馆品尝到秋葵的味道的时候自己是何其抗拒:粘稠而无味,简直难以下咽。后来有一天,她在朋友家吃饭的时候又见到了这个东西,连连摆手表示自己试过,但吃不消,朋友却坚持要她试一试。她勉为其难地夹起来往嘴里送——出人意料的是,味道还不错。朋友笑嘻嘻地告诉她,秋葵要白灼吃起来才不会有那种他们不习惯的粘稠质感,白灼也比拿去炒蛋或者切块更能保存秋葵的风味。
  连笛摆出一副“剩下的都是你的了”的架势,把其他几个菜都端上了餐桌,开始拿碗筷摆桌,不再理会她。
  来别人家里哪有白吃饭的道理?
  堂鹊乖巧地拿起菜刀,把洗过的秋葵切掉根部,放进滚开的水中煮熟。另一边,切了葱,把平底锅淋上油,开始热起葱油来。待到秋葵煮熟捞到盘子里,她才把热好的葱油和酱油一起浇上去,轻轻松松把这道菜完成了。
  等堂鹊把最后一道菜端上来,连笛宣告,“行了,开吃吧!”
  桌上放着五个菜:红色的炒番茄是甜的,绿色的白灼秋葵是咸的,金黄色的新鲜鸡汤是香的,紫色的凉拌洋葱是酸的,还有一条清蒸的金枪鱼……好在每道菜的量不多,刚好够两个人吃。
  一般只有自己在家的时候,堂鹊不会像连笛这个大厨一样倒腾出这么多花式来,光是买菜就会把她累得半死。但连笛是那种就算只有自己一个人,夜宵也不会拿泡面将就的人,所以堂鹊毫不怀疑连笛每日的菜色都和今日一样丰富。
  堂鹊喝了一口汤,开启话题,“最近厨房的生意怎么样?”
  “还是那样,不冷不热的。”连笛却没兴致喝汤,只是拿汤勺搅了搅。
  “回头客多吗?”
  连笛冷笑,“少得要烧高香。”
  “美食博客不是很多人follow了吗?”
  “但是来吃饭的不多啊!”
  “那怎么办?”
  “不知道。”
  堂鹊吃了一块鸡肉,鸡肉在枸杞和沙参玉竹里熬得久了,都入了味,“跟小琴说过了吗?”
  连笛放下了碗筷,“没有。”
  堂鹊点点头,她也明白,沈愈琴不是救命稻草,连笛不可能每次都找她解决问题。
  虽然堂鹊也知道,这一年多来,沈愈琴确实已经被她们当做了一个有利的资源渠道:沈愈琴的老公是公司老总,沈愈琴本身也是某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要员,夫妇二人掌握的消息和渠道比常人要多得多。这样的优势自然容易被朋友所用,可人总不能一辈子靠别人的关系行走江湖。
  良久,堂鹊又问,“那你怎么打算?”
  连笛叹气,“重新规划一下。”
  “怎么说?”
  “我想过找人做营销计划。”
  堂鹊用眼神鼓励连笛说下去。
  “但是不知道找谁。营销这块真的挺麻烦的……现在那些咨询公司又不靠谱,我也问过其他朋友,好像也没人干这个的。况且推广计划也是要给钱的,现在不一定周转得来。
  “现在来吃饭的人基本上是你们介绍过来的客人,我店里请的人不多,也常常没事忙。微信平台和微博好像都收不到什么效果,其他的广告又很贵。别说在广州,就算在香港,私家厨房做出名的也没有吧。还是我干脆找家酒店到后厨去帮忙算了?
  “最近我妈又叫我回家考公务员了……好烦。”
  连笛说完一大串后索性趴在了桌子上,一动不动。
  看得出她真是累了。
  堂鹊不忍看到好友意志消沉,却也没有可以安慰她的话语。
  “对了……”连笛的声音闷在手肘中,“小八说她下周要过来。”
  “哦?她怎么有空过来?”
  小八,原名黄雅馨,是堂鹊和其他几人在初中时代的朋友。黄雅馨毕业之后家里帮她安排在地方的机关上班,所以和她们相聚的时间并不像堂鹊和连笛这样容易,但她偶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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