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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了瓜,当场就吃掉,把瓜皮扔在老头家旁边的泥地上。天暗了,各种各样的漂亮小姑娘来到外面的街道上。我说:“我们究竟在什么地方呀?”
《在路上》 第三部分《在路上》 第十二节(3)
“别担心,老兄,”大邦佐说。“我们明天能挣许多钱;今晚我们不必担心。”我们回去找到了特雷、她的哥哥和孩子,在公路的灯光下开车到弗雷斯诺。我们都饿得慌。我们跃过弗雷斯诺的铁轨,进了弗雷斯诺墨西哥小镇杂乱的街道。模样古怪的中国人把身子探出窗外,看着星期日晚上的街景;一拨拨穿着长裤的墨西哥小姑娘招摇过市;自动唱机放出喧嚣的曼博舞音乐;街上的灯彩像是过万圣节。我们进了一家墨西哥餐馆,吃了玉米饼裹捣烂的菜豆,味道很好。我掏出身上最后一张崭新的五元钞票,付了特雷和我的账。这五元钱本来计划用到新泽西,现在只剩下四块了。特雷和我面面相觑。
“我们今晚睡哪儿,宝贝?”
“我不知道。”里基喝醉了;他现在的声音柔和疲惫,不断地说:“来吧,哥们——来吧,哥们。”这一天真漫长。我们谁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仁慈的上帝安排了什么。可怜的小约翰尼躺在我怀里睡熟了。我们开车回萨比纳尔。半路上,我们在九十九号公路边上一家饮食店前猛地刹车。里基最后还要喝一杯啤酒。路边小店后面停着汽车拖车,支着帐篷,有几个破旧的汽车旅馆式的房间。我打听了一下价格,回答是两块钱。我问特雷怎么样,她说行,因为我们现在带着孩子,要让孩子舒服些。酒馆里有个牛仔乐队在演奏,一些脸色阴沉的流动农业工人歪歪扭扭地在音乐伴奏下跳舞,特雷和我喝了几杯啤酒后,带着约翰尼进了一个汽车旅馆的房间,准备睡觉。邦佐还在外面转悠;他没有睡的地方。里基到葡萄园他父亲的棚屋里去睡了。
“你住在哪儿,邦佐?” 我问道。
“没有地方住,老兄。照说我应该同大罗塞住在一起,可是她昨晚把我撵了出来。我打算去把卡车开过来,今晚睡在卡车里。”
响起了拨弄吉他的声音。特雷和我一起望着星星,我们亲吻。“明天,”她说。“明天一切都会很好,你说呢,亲爱的萨尔,哥们?”
“当然,宝贝,明天。”老是明天。此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听到的总是它——明天,一个可爱的词,这个词儿也许意味着天堂。
小约翰尼衣服也没有脱,在床上蹦了几下就睡了,他的鞋子里撒出了沙子,马德拉的沙子。特雷和我半夜里起来把床单上的沙子掸掉。我早晨起身,梳洗后在附近转转。我们在棉花地和葡萄园中间,离开萨比纳尔有五英里。我问经营宿营地的胖女人,有没有空的帐篷出租。最便宜的帐篷没人住,租金每天一块。我掏出一块钱,住了进去。里面有一张床、一个炉子,支杆上挂着一面有裂纹的镜子;气氛很令人愉快。我进去时得弯下腰,进去后看到了我的宝贝和我宝贝的孩子。我们等里基和邦佐开着卡车来。他们带着瓶装啤酒来了,开始在帐篷里大喝起来。
“粪肥怎么啦?”
“今天太晚了。明天,哥们,我们挣许多钱;今天我们喝啤酒。你说呢,要啤酒吗?”我不需要别人怂恿。“来吧——来吧!”里基嚷道。我开始理解,我们要靠粪肥卡车挣钱的计划永远行不通。卡车停在帐篷外面。它发出的气味同邦佐身上的一样。
那天晚上,特雷和我在带露水的帐篷里上了床,夜晚气氛甜蜜。我正要睡时,她说:“你现在想同我做爱吗?”
我说:“约翰尼怎么办?”
“他不会察觉的。他睡熟了。”其实约翰尼没有睡,不过他没有作声。
第二天,小伙子们开着粪肥卡车回来,又开车出去寻找威士忌;他们回来后在帐篷里欢饮了一场。那天晚上,邦佐说外面太冷,于是裹了一张散发着牛皮气味的油布,睡在我们帐篷里的地上。特雷讨厌他,她说邦佐整天围着她的哥哥转,目的是接近她。
看样子,除了特雷和我快要挨饿之外,什么事也成不了,所以,第二天早晨,我去田间走走,打听打听有没有摘棉花的活儿。人们让我出了营地,到公路那边的农场去问问。我去了,农场的主人同女眷一起在厨房里。他从里面走出来,听了我的要求,提醒我说,每摘一百磅皮棉,他只付三块钱。我估计自己每天最少也能摘三百磅,便答应下来。他从仓库里找出几条帆布长口袋,对我说,摘棉花的工作天亮就开始。我十分高兴地跑回去告诉特雷。半路上,一辆运葡萄的卡车在路上一块高出来的地方颠了一下,震出好几大串葡萄,掉在滚烫的柏油路上。我捡起来,带回家。特雷很高兴。“约翰尼和我跟你一起去摘,帮一把手。”
“啐!”我说。“没有这个必要!”
“要知道,摘棉花是非常吃力的活儿。我做给你看。”
①Simon Legree,斯陀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1811—96)所著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凶狠毒辣的奴隶贩子。
我们吃葡萄,傍晚,里基带来一个面包和一磅汉堡牛排,我们吃了野餐。有一个比较大的帐篷紧挨着我们,里面住的是一家流动摘棉花工人,爷爷整天坐在一张扶手椅上,他年纪太老,干不动了;儿子、女儿以及孙子辈,每天破晓时穿过公路,到我干活的农场主人的地里去摘棉花。第二天一大早,我跟他们一起去。他们说,由于沾上露水的关系,清晨的棉花比较重,挣到的钱要比下午多。话虽这么说,他们仍旧从日出干到日落。爷爷是三十年代天灾时期从内布拉斯加迁移来的——全家坐了一辆破旧的卡车。我的蒙大拿的牛仔朋友也告诉过我,那场天灾就是沙尘暴。此后,他们就一直住在加利福尼亚。他们爱干活。十年来,老头儿子的子女增加到四个,其中几个的年纪大得可以摘棉花了。那时候,他们的境况有了好转,摆脱了西蒙·勒格里①式种植园的极端贫困,住进了比较体面的帐篷,那就足够了。他们为现在的帐篷感到非常骄傲。
“还打算回内布拉斯加吗?”
《在路上》 第三部分《在路上》 第十二节(4)
“啐,那里什么都没有。我们盘算的是要买一部拖车。”我们弯下腰,开始摘棉花。景色很美。田野那头是帐篷,帐篷后面是干枯的褐色棉田,一直延伸到远处褐色的旱谷的山麓小丘,再后面就是早晨蓝色的空气里白雪覆顶的内华达山脉。这比在南大街洗盘子要好多了。但是我对摘棉花一窍不通。我把白色的棉桃从发脆的底托分离出来花费的时间太多;别人轻轻一夹就行了。此外,我的指头开始流血;我需要手套,或者多一点经验。有一对黑人老夫妇和我们一起在地里干活。他们摘棉花时的从容同战前他们在阿拉巴马州的祖辈一模一样;他们弯着腰,忧郁地慢慢沿着行株移动,挂在腰际的盛棉花的帆布袋子逐渐鼓起来。我的腰背开始酸痛。但是跪下来躲藏在地里的感觉很好。我觉得需要休息的时候就休息,把脸贴着湿润的褐色泥土。小鸟伴奏似的歌唱。我认为自己找到了终身的工作。约翰尼和特雷从炎热的正午阳光下跑来,朝我挥手招呼,和我一起干起来。小约翰尼摘棉花的速度比我还快——特雷当然比我快一倍。他们赶到我前面去了,给我留下一堆一堆摘净的棉花,让我加进我的帆布袋——特雷留下的是摘棉能手的大堆,约翰尼留下的是孩子气的小堆。我伤心地把它们塞进袋里。我算是哪门子男人,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更不用说他们了。整个下午,他们都和我一起。太阳发红时,我们一起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去。我把摘好的棉花卸在田头的磅秤上;重五十磅,我领到一美元五十美分。我向一个流动农业工人借了辆自行车,沿着九十九号公路骑到十字路口的食品杂货店,买了煮熟的意大利细面条、肉丸子罐头、面包、黄油、咖啡和蛋糕,装了一纸袋,挂在自行车的把手上回家。驶往洛杉矶的车辆迎面隆隆而来,驶往旧金山的车辆在背后撵我。我不停地咒骂。我抬头望望黑暗的天空,祈求上帝让我时来运转,好为我爱的那两个小东西做些事情。谁都不把我当一回事。我应该有自知之明。特雷使我重新有了生气,她在帐篷的炉子上加热了食物,那是我生平吃到的最美味的几顿饭之一,因为我太饿太累了。我像摘棉花的老黑人那样叹气,躺在床上抽了一支烟。狗在凉快的夜里吠叫。里基和邦佐晚上不来我们的帐篷了,这使我相当满意。特雷蜷缩在我身边,约翰尼坐在我胸上,他们两个在我的笔记本上画小动物。可怕的平原上,我们的帐篷里有点亮的灯。路旁饮食店里,牛仔们演奏的音乐越过田野传来,给人以凄凉之感。我却不在乎。我吻了我的宝贝,我们熄了灯。
早晨的露水把帐篷打得萎靡不振;我拿了毛巾和牙刷到汽车旅馆的公共盥洗室去梳洗;然后回来穿上长裤,由于跪在地上干活,裤子都磨破了,特雷晚上缝补好。我戴上那顶曾经给约翰尼当玩具的破烂不堪的草帽,拿起盛棉花的帆布袋,穿过公路。
我每天大约挣一块五毛钱。刚够晚上骑了自行车去买食品。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把东部、迪安、卡洛以及讨厌的公路完全抛在脑后。约翰尼和我整天玩耍;他喜欢我把他抛到空中,落到床上。特雷坐着缝缝补补。我是个喜欢浪迹江湖的人,正如我在帕特森梦想的那样。传言说特雷的丈夫已经回到萨比纳尔,要找我算账;我思想上已有准备。一天晚上,流动农业工人在路边饮食店情绪失控,把一个人绑在树上,用棍子打得遍体鳞伤。当时我已入睡,后来才听说。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