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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论辩技巧-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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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反驳,而是侧面攻击,层层发问:

问:许子一定自己种庄稼才吃饭吗?

答:对。

问:许子一定自己织布才穿衣吗?

答:不。

问:许子戴帽子吗?

答:戴。

问:戴什么帽子?

答:戴白绸子帽子。

问:自己织的吗?

答:不,用谷米换的。

问:许子为什么不自己织呢?

答:因为妨碍庄稼活儿。

问:许子也用锅作饭,用铁器耕田吗?

答:对。

问:自己做的吗?

答:不,用谷米换的。

在孟子一连串推进发问中,陈相不知不觉地上了“套”。孟子自然得出
结论说:“一方面耕种,一方面干各种工匠专门的事,是不行的。”孟子又
以此类推说,既要治理社会,又要直接参加生产劳动,也是不可能的。因此,


彻底驳倒了陈相的观点。

(张贵元)


给论敌设置“陷阱”

在人际交往中,常有各种各样的论辩发生:要想有效地战胜论辩对手,
需要采用各种各样有效的论辩方法,这里介绍一种“请君入瓮”法。

据《资治通鉴·唐纪二十》载:武则天时,有人告发大臣周兴与人共同
谋反,武则天命来俊臣审问。来俊臣假意与周兴共食论事时问周兴:“犯人
多不肯认罪,应该用什么办法对付?”周兴说:“这太便当了!拿来一个大
瓮,四周用炭火烤,把犯人投进瓮中,这一来,有什么事还怕他不承认呢?”
于是,来俊臣便叫人搬来一个大瓮,照周兴说的办法用炭火在四周饶,之后
对周兴说:“有人告发你周兴谋反,现在即请君入瓮!”周兴吓得连忙叩头
认罪。这就是“请君入瓮”法的出典。“请君入瓮”,意即以其人之道还治
其人之身,其结局是置“瓮”烤人者反成了入“瓮”受烤者。这是一种常用
的论辩方法。

“请君入瓮”法尤见于论辩激烈的场合,可置论辩对方于张口结舌,无
力回答也无法回答的境地,从而彻底摧垮对方,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在前
两年的美国总统竟选中,民主党人杜卡基斯打着“人道”的旗号,意图标榜
对杀人犯讲人道,主张废除死刑。在一次辩论中,正当他起劲地借“人道”
之名大肆鼓吹废除死刑时,惹得一位在场听讲的人忍不住跳将起来向他质问
道:“杜卡基斯先生,如果你的妻子在被人强奸后又被杀害,请问你是否还
赞成对罪犯宽容?”直问得杜卡基斯无力置辩,尴尬不已,从而一语点破了
杜卡基斯所主张的“人道主义”的虚伪性。这就是“请君入瓮”法的一种妙
用。这里,取消死刑后将要产生的社会危害,按杜卡基斯的意思是要让公众
去承担的,而现在却要他杜卡基斯承担了,亦即杜卡基斯准备用来让他人受
烤的“瓮”,最终却成了烤他杜卡基斯的“瓮”了。

“请君入瓮”法还可用来反诘那些傲慢无理者。1954 年7 月26 日,正
在苏联访问的周恩来总理出席苏方招待会,在与苏联领导人祝酒时,他既不
讲汉语,也不说俄语,而是用英语说:“干杯”。苏方领导人对此显得有些
不悦,米高扬通过翻译质问道:“周,你为什么不说俄语呢?你是很精通我
们的语言的呀!”周恩来当即反问道::“米高扬,你为什么不学汉语呢?
我已经学了俄语啦。”米高扬抱怨说:“汉语是一门难学的语言。”周恩来
迅速应答:“可汉语并不比俄语难学呵,如果你每天上午到中国使馆去,我
们将非常乐意教你学汉语。你们这些人可没有借口不学中文呵。”米高扬一
时语塞。这里,米高扬的话语中有一个荒谬的命题:在外交场合中,对方不
该不用“我”方的语言说话,这是他拿来准备火烤周恩来的“瓮”。谁料,
周恩来当即把它牢牢抓住,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同样要对方学会用
“我”方的语言说话,亦即“请君入瓮”,而这恰恰是傲慢的论辩对方所不
可能也不情愿接受而又无法反驳的,从而有力地战胜了对方。

使用“请君入瓮”法的目的在于揭穿论辩对方的横蛮无理和狡猾奸诈。
运用此法时,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首先,要机敏而不失自尊。要一眼便能看穿对方言论的虚假性、荒谬性
和欺骗性,不失时机地捉住要害,一语道破,把论辩对手置于烈火炙烤的“瓮”
中而使之无法脱身。在与强劲的对手论辩时,还需要自尊:有自尊,才能有
自信,才能有勇气,才能不慑于对方咄咄逼人的气势,从而维护自己的人格
以至民族的尊严,如周恩来之于米高扬那样。


第二,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由上举诸例中可以看出,论辩对方常常
自以为是、自作聪明、自欺欺人,取咄咄逼人的态势:“瓮”,本是由他们
设置用来对付别人的,而他们自己则毫无察觉自己终将要被置之于炽热的
“瓮”中受烤,他们总是毫无防备的。我们应该准确地利用对方这种“未设
防”的弱点,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运用不容置疑的语言,以迅雷不及掩耳
之势,快速出击,“请君入瓮”,一举获胜。

当然,“请君入瓮”法有时也用于比较平和、友善的论辩之中,如是,
则要注意分寸,论辩语言不妨诙谐、幽默、和善些,以免激怒对方,弄得大
家都下不了台,收不了场。

(徐宝作)


警惕论辩中的假归谬法

在论辩中,归谬法是一种有效的反驳手段。然而,另有一种诡辩法与此
十分相似,常常被狡辩者用以诘难正确观点,我们姑且称之为假归谬法。从
表面上看,这真假归谬法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应用对方观点类推,得出一个
显然是错误的结论,从而达到否定对方观点的目的。从实质上看,它们是有
区别的,主要在于:真归谬法类推正确,所推及的事物确实与对方观点所针
对的事物同属一类;而假归谬法类推错误,所推及的事物其实不属于对方观
点所针对的事物范畴。可以说,假归谬法假就假在“归”字上,其类推出的
结果显然错误,不是由于对方观点存在问题,而是在“归”的环节中偷换了
类别。下面请看中国古代一个较为典型的诡辩例子,(摘自冯梦龙《古今谈
概》)。

古代山东营丘有个人,喜欢强词夺理。一天,他跑到艾子家,问道:“大
车下和骆驼脖子下为什么总挂个铃?”艾子回答说:“车子和骆驼体积都很
大,又经常夜间走路,怕前面路上与人狭道相逢,就挂个铃,好让人老远就
能听到铃声,早点让开道路。”营丘人说:“那么,宝塔上挂个铃,也是怕
与夜行人相撞?”艾子回答说:“鸟鹊喜欢在高处作巢,造塔人为避免鸟粪
弄脏了塔,就挂了铃,用铃声驱赶鸟鹊。”营丘人又问:“鹰和鹞的尾巴上
也挂个铃,难道是怕鸟鹊在它屁股下作巢吗?”艾子笑道:“你这人真是难
以理喻。鹰鹞帮人捕捉鸟雀,如果脚上的绳子被树枝挂住,它挣扎时就会带
动铃响,主人就会循着铃声找到它。”营丘人还无休止地问:“我看过出丧,
前面有人摇铃唱歌。从前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经你这么一说,才明白是怕
给树枝绊住脚而离了群。但不知缚在那人脚上的绳子是皮绳呢?还是麻
绳?”艾子生气地说:“出丧摇铃是为了给死人领路到坟墓中去。这个死人
生前专爱和人瞎争,死后怕他路上寂寞,就摇铃铛让他开心开心。”

在这个故事中,驼铃、塔铃、鹰铃、丧铃这四者的作用本不属一类,而
营丘人仅取其都是铃这一点,瞎牵胡扯,把它们的作用相提并论。这样胡乱
归并的结果,自然就类推出荒唐可笑的情形。

那么,为什么营丘人无理也要搅三分呢?为什么这种假归谬法仍有它使
用的市场呢?这恐怕是因为在归类上真假难辩的缘故。具体说来,有如下两
点:一是真假归谬法部直接引出所推及的事物,都没有一个论证同属类别的
过程。因此,旁观者只能凭经验推测它们在归类上的正确与否。二是事物类
别标准繁多,各个类别的特征极其复杂,要列举事物的类别特征就较为困难。
而且有些事物就凭着所争论的某个问题作为划分标准,其他再无明显的类别
标志,这就更难说淆归类上的正确与否了。因此,即使要论证类别,对其归
谬法来说也是较为困难的。而假归谬法就是依靠这两点,以假充真,强词狡
辩。

对付这种假归谬法,笔者认为,可以试用如下三种办法:

一、发问附加法

先让对方列举事物的类别特征,对方必不能穷尽;自己再附加一、两点,
缩小外延,将对方所类比的事物排除在外。如假设营丘人例,艾子问:“你
把塔与车驼归为一类,其理由是什么?”营丘人答:“它们都有铃,体积都
很大。”艾子就可说:“塔不会行走,不在车驼之列。”这个例子较为简单,
只是说明附加的情形。如果事物的类别特征较为复杂,这种先问而后附加的


做法,有助于识别类别特征和讲清类别特征。

二、反问归谬法

反问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驳斥。如假设营丘人例,艾子问:“那你说
鹰铃起什么作用?”营丘人或者回答:“我只知你是错了,到底怎样,我也
不知道。”或者作出一种错误解答,假设:“是给鹰壮威风的。”对于前一
种解答,艾子可以这样进行有力驳斥:“你既不知道鹰铃的作用是什么,那
么你怎么知道它的作用是跟塔铃、丧铃是同一种类型的呢?”对于后一种回
答,用归谬法反驳就成。不过艾子这时用归谬法,营丘人必不能反斥之为假
归谬法,如:“那么出丧人摇铃是因为惧怕鬼魂缠身而给自己壮胆?”因为
这时艾子所类推的事物是营丘人自己所提供的,他断不能自己推翻掉。

三、直接归谬法

归谬法的使用原则是以谬制谬。运用假归谬法狡辩既然也是一种谬,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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