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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不醒-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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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国际象棋里,英文的“马”和“骑士”是一个词。这里暗示对待卡门不能用骑士精神。
我又抬头看着她。她躺着没动。在白枕头映衬下,面色显得格外苍白。她的两眼又大又黑,可是却像旱季里的空水桶一样空洞洞的。她的一只没有指甲盖儿的小手不安地捏着被子。她的神色中显出一些隐隐约约的忧虑来。不过她还没有搞清楚到底为什么。要让女人们——即使是那些特别高雅的女人——意识到她们的肉体并非是不可抗拒的诱惑,那真是难上加难。
我说:“我想到厨房里去调一杯酒。你来一杯吗?”
“嗯唔。”那双漆黑、沉静、带着迷茫神情的眼睛阴沉地盯着我,眼色中的疑虑加深了。这种疑虑无声无息地悄悄出现在她的眼里,就像一只猫沿着深深的草丛走向一只小画眉鸟一样。
“如果你在我回来的时候穿好了衣服,就可以得到一杯酒,这行了吧?”
她的两排牙齿分开来,嘴里轻轻发出嘶嘶的声音。她没有理会我的话。我走到厨房里,取出一些苏格兰威士忌和汽水,调了两杯苏打水威士忌。我没有那种真正劲儿大的酒,也不用硝化甘油或者蒸馏过的烈酒当饮料。当我端着杯子走回来时,她还是没有起身。嘶嘶的声音停止了。
她的眼色也平和下来。她的嘴唇作出要对我笑的样子。接着她忽然坐起来,把被子从身上整个一掀,伸出手来。
“给我。”
“穿上以后再说。不穿不给。”
我把两杯酒放在牌桌上,坐下来又点着了一支烟。
“穿吧,我不看你。”
我把脸扭过去。可是我觉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刺耳的嘶嘶声,只得警觉地回过头去看她。她光着身子坐在那里,两手撑在床上,嘴张开一条缝,脸色像刚刮过的骨头一样。嘶嘶的声音从她嘴里剧烈地发出来,好像她自己不能控制一样。在她空虚的眼光后面隐藏着另一种神色,那是我在别的女人眼里从来没有看到过的。然后,她的嘴唇非常缓慢而小心地动了动,就像是弹簧操纵着的假嘴唇。
她用极其下流的话骂了我一句。
这我倒不在乎。我不在乎她骂我什么,也不在乎其他任何人骂我什么。然而这是我住的房间。我把它当做我的一个家。这里面的东西就是我的一切,它们都使我产生某种联想,使我想起过去,想起一个叫做家庭的地方。这里面东西并不多,几本书,几张画,一台收音机,一付棋子,一些旧信,不过如此而已,一点儿也算不了什么。但就是这些东西却占据了我的全部记忆。
我不能容忍她再呆在这间屋子里了。她骂我的话只不过使我想到这一切而已。
我克制着说:“我给你三分钟时间穿好衣服出去。如果到时候还不行,我就动用武力——把你扔出去。就让你这个样子,光着屁股。而且我要接着把你的衣服扔到走廊里去。现在——开始吧。”
她的牙齿直打战,嘶嘶声变得更刺耳、更疯狂了。她把脚悠到地板上,一只手从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把衣服钩着。她开始穿衣服。我看着她穿。她用对一个女人来说显得笨拙、僵硬的手指穿戴着,但是动作一点儿不慢,只用了两分钟多一点的时间就穿好了。我给她计算了时间。
她站在床边,一只绿皮包紧紧压在镶着皮边的大衣上。她脑袋上歪戴着一顶显得放荡的绿帽子。她站了一会儿,继续对我嘶嘶叫了一阵,面色仍然像刮过的骨头一样难看。她的眼光既空虚又闪现着狂野的情绪。最后,她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走了出去。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回头。我听到电梯发动和沿着机架开下去的声音。
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把窗子开得大大的。随着晚风,飘进一股不新鲜的甜腻味儿,其中夹杂着汽车废气和都市的气息。我用手钩着酒杯,慢慢地饮着。公寓大门在我的窗下关上了。寂静的人行道上传来脚步声。不远的地方一辆汽车发动起来。汽车冲进了夜色里,离合器卡嗒卡嗒乱响。我走回床边低头看着。她的脑袋枕出的印子还留在枕头上,那个纤小的、堕落的肉体压出的印子也还留在床单上。
我放下空酒杯,狂怒地把床铺扯了个乱七八糟。
第二十五章
第二天早晨,又下起雨来,灰蒙蒙的雨点斜着飘落下来,就像是飘拂着一幅玻璃珠串成的窗帘。我起床的时候觉得懒洋洋的,疲乏得要命。站在那儿看着窗外,嘴里隐约还有一股斯特恩乌德家姐妹们留下的苦涩味。我的生活像稻草人身上的破口袋一样空空洞洞。我走进小厨房,喝了两杯黑咖啡。除了醉酒之外,有些别的东西也能给你留下点儿头疼和懊丧的感觉。我从女人身上就体验到这一点,女人叫我恶心。
我刮过脸,洗了个淋浴,穿好衣服,取出雨衣,从楼梯上走下来,站在大门口看着街头。街道对面一百码以外的地方停着一辆灰色普利茅斯牌汽车。这就是昨天企图跟踪我的那辆车,也正是我向艾迪·马尔斯问起过的那辆。
也许里面坐的是一个警察——假如哪位警察有这么多闲工夫乐于浪费在尾随着我东跑西奔的话。也许是哪个在侦探界混事的油子,想在别人的案子里插一手,挤进去捞点油水。再不然就是那位不赞同我的夜生活的百慕大主教。
我走到公寓大楼后面,把我的篷车从车库里开出来,再绕回前面来,从这辆灰色普利茅斯前面开了过去。车里面独自坐着一个矮个儿男人。他开车跟上了我。在雨天里他的车开得相当不错。他跟着我跟得很紧,凡是较短的街区,我驶不到头他就跟上来了。但是他又同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在我们两辆汽车之间总是夹着其他一些车辆。我把车开到大马路上,在我办事处所在的大楼旁边的停车场停下车,走了出来。我的雨衣领子朝上翻着,帽檐儿压得低低的,雨点还是从帽檐和雨衣领子之间滴进来,凉冰冰地打在我的脸上。那辆普利茅斯停在对面一个消火栓旁边。我走向十字路口,在亮绿灯时穿过了马路,又转回头来在人行道外侧停着的一辆辆汽车旁边往回走。普利茅斯没有开动,也没有人下车。我走到这辆车跟前,从人行道那边猛地拽开车门。
一个矮小的、眼睛亮晶晶的人坐在方向盘后面,身子紧紧贴在角落里。我站在那儿瞅着他,雨点敲打着我的脊背。他的两只眼睛在一团缭绕的香烟后面眯缝着。他的双手不安地拍打着窄边儿的方向盘。
我说:“你能不能下个决心?”
他咽了口睡沫,烟卷儿在他嘴唇上跳动着:“我好像并不认识你。”他压低了声音说。
“我叫马洛,就是你这两天来一直盯着的那个人。”
“我没盯什么人,博士。”  
“你没有盯,可是你这辆汽车却老跟着我。可能你控制不住它。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现在要到马路那边的咖啡馆去吃早点了。我要吃的是橘子汁、火腿蛋、土司、蜂蜜、三四杯咖啡,还得要一根牙签。然后我就去我的办事处。办事处就在你正对面的那座大楼七层楼上。如果你有什么烦恼实在忍受不了,你可以上来找我,跟我谈谈。我今天没什么事,只是要给机关枪上点儿润滑油。”
我离开了他,任他在那里眨巴眼睛。二十分钟后,我把女清洁工的《爱之夜》扔出我的办公室,拆开一个厚厚的、用工整而秀丽的老式笔法书写的粗纸信封。信封里装的是一张简短的信柬和一大张紫红色的五百元的支票,取款姓名填的是菲利浦·马洛,由文森特·诺里斯代表盖·布里赛·斯特恩乌德签字。这张支票使这个阴沉的上午变得晴朗了不少。我正要填一张银行存款单时,电铃响了。
它告诉我有人走进了我这间又小又窄的接待室。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从普利茅斯车上下来的小个子。
“好得很。”我说,“进来吧,脱了你的大衣。”
我给他开着门,他小心翼翼地从我旁边钻进来,小心得仿佛是怕我会在他的小屁股上踢一脚似的。我们坐了下来,隔着办公桌面面相觑。他身材确实非常矮小,高度不过五英尺三,体重恐怕超不过一个屠夫的大拇指头。他生着机警明亮的眼睛,努力作出一副严厉的神态,严厉得就像挂在半片硬壳上的牡蛎肉。他穿着一身暗灰色的衣服,上衣钉着双排纽扣。这件衣服肩膀太肥,领子也翻得太大。衣服外面套着一件没有系扣的爱尔兰花呢外衣,上面有一些破旧的斑点,一条花绸领带从衣服里窜了出来,耷拉在翻领外边,上面溅了许多雨点子。
“也许你认识我吧。”他自我介绍说,“我叫哈利·琼斯。”
我说不认识他。我把一扁盒香烟朝他跟前推过去。他用整洁的瘦指头拈起一根烟来,就像蝉吞苍蝇一样麻利。他用台式打火机点着了烟,又挥了挥手。
“我在这一带混过事。”他说,“认识不少人。过去我倒卖过私酒,从怀尼米·帕恩特把酒运过来。这可不是桩好买卖,老弟。开着一辆探路的小汽车,大腿上放着一支枪,裤子后兜里塞满了一大沓钞票,足够堵塞住一条运煤槽。往往在到达贝弗利山以前就要给四拨警察买路钱。这可不是桩好买卖。”
“可怕。”我说。
他向后仰着身子,从紧抿着的小嘴角里朝着天花板上吐烟圈儿。
“可能你不相信我。”他说。
“可能不相信,”我说,“也可能相信,还可能我没这闲工夫拿定主意。你究竟打的是什么鬼算盘?”
“没什么。”他若无其事地说。
“你来来回回追着我已经两天了,”我说,“就像一个小伙子跟在一个姑娘后头,可又缺乏最后一点勇气似的。可能你是兜售什么保险的。可能你认识一个叫乔·布罗迪的人。这种‘可能’有一大堆,不过我手头也有一大堆自己的事儿要干呢。”
他的眼珠鼓了出来,下巴差点儿掉到大腿上:“耶稣基督!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的?”他尖声儿地问。
“我专门研究别人的心灵。快把你葫芦里的药晃荡晃荡,全倒出来吧。我可没工夫整天陪你。”
他眼睛里的光泽几乎在突然眯起的眼皮下面消失了。
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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