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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三卷-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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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神存,形谢则神灭”的结论,也指出其大前提在一般“质”“用”关系上
的普通妥当性。就中最典型的表现,即所谓:“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
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
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由于这一指出,一方面加强了“神
灭”结论的充足理由;另一方面又摧毁了“名殊而体一”的疑难。从“名殊
而体一”的观点出发,则“名”的独立化,并不足以否定“名”对于“体” 
的从属性,在这里,范缜就迈进了唯名论的途径,并通过了这一途径,复归
于原来出发点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范缜在神灭争辩中,从挑战到应战,始
终固守着这一逻辑阵地,发挥着这一思维方法。
范缜的逻辑思想,和当时豪族名门的名理清谈有原则性的差别。用他自
己的话说,逻辑的任务,在于“穷理”而不在于“穷辩”(答曹录事难神灭
论语)。此所谓“穷理”,就是即物而穷其理。在这里,逻辑学与认识论就
取得了有机的统一。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范缜在逻辑上的光辉成就,与其
在认识论上关于“质”的深刻而具体的理解(见前),密切而不可分。诚然, 
由于时代的限制,范缜的自然知识也不免于错误。例如为了证明“神形相即”, 
他曾经说过: 
“如蛩巨(駏)相资,废一则不可。此乃是灭神之精据,而非存神
之雅决。子意本欲请战,而定为我援兵耶?”(答曹录事难神灭论) 
今按:“蛩”虽寄生于“駏”,而“蛩”仍自为一生命有机体;所以“蛩” 
“伲惫叵担搿爸省薄坝谩惫叵凳獠煌啤V创艘灾ど衩穑匀皇且恢秩
譬非类的错误。所以曹思文的重难范中书神灭论曾说: 
“蛩蛩巨虚(驉),是合用之证耳;而非形灭即神灭之据也。何以
言之?蛩非虚(驉)也,虚(驉)非蛩也,今灭蛩蛩而駏驉不死,斩駏
驉而蛩蛩不亡,非相即也;今引此以为形神俱灭之精据,又为救兵之良
援,斯倒戈授人,而欲求长存也。悲夫!斯即形灭而神不灭之证一也。” 
“论云:‘形之与神,犹刃之于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
神在?’雅论据形神之俱灭,唯此一证而已;愚有惑焉。何者?神之与
形,是二物之合用,即论所云蛩巨(駏)相资是也。今,刃之于利,是
一物之两名耳;然一物两名者,故舍刃则无利也。二物之合用者,故形
亡则神逝也。今引一物之二名,以徵二物之合用,斯差若毫厘者,何千
里之远也!斯又是形灭而神不灭之证二也。” 
在这里,我们必须指出:范缜的错误,只在于取譬非类;此诚不可为讳。
曹思文的错误,则在于将取譬的错误曲解成论敌的本意,将错就错地走入舍
本逐末的歧途,而导出了夸张的结论;这就是所谓“可谓穷辩,未可谓穷理” 
的清谈诡辩的例子。兹将双方正误列表对照如下:

观上表可知,范缜的大前提,是一个全称判断;而曹思文的大前提,则
是一个偏称判断。偏称判断和全称判断之间,根本没有对当关系,依逻辑规
律曹论即不能难范缜;今范缜以全称判断立论,而曹思文以偏称判断难之, 
本质上就犯了诡辩论的错误。由于诡辩,所以他的大前提,当作一个独立的
判断来看,虽然为“是”,而将这一偏称判断和范缜的全称判断对当起来, 
即成为“非”。前引曹思文所说“形灭而神不灭之证二也”,就是以偏称判
断来否认全称判断的诡辩论的错误。
总之,就所有的辩难文献来分析,范缜的论敌,只能从枝节上作一点一
滴的论难;对于范缜立论的大前提,在六十六人的七十五篇文章中,则没有
一人一语能提出符合于逻辑规律的批判。所以,我们可以说:范缜较之并世
的王公朝贵,实在具有着更丰富的自然认识和更高度的名理教养,因而,范
缜也就在中国的中世纪逻辑史上具有空前的成就。

第三节
范缜以后南北朝反佛战斗中的无神论及神灭思想
南北朝的反佛战斗,在范缜以后仍然继续发展,无神论或神灭论思想, 
绵延未绝。尤其北朝,在范缜以前的反佛战斗中,并没有无神及神灭的思想, 
但到了范缜以后,竟相继出现。这种后起的思想,虽不能视为范缜的直接影
响,但不能说与范缜全无关系;为慎重起见,所以特名为范缜以后的无神论
及神灭思想的延续。
(一)朱世卿的法性自然论
朱世卿的生年行事皆难详知。惟其作法性自然论,陈释真观作因缘无性
论难之(二文并载广弘明集卷二五,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史传部四作卷二
二),可断二人同时。又按:真观于陈时住泉亭光显寺,入隋,住灵隐山天
竺寺。大业中(纪元六○五至六一六年)卒。真观难朱世卿文,严可均辑入
全隋文(卷三四),而以朱文辑入全陈文(卷一○);广弘明集则于二人名
上皆冠以“陈”字。是知此次争辩,当在陈时。若依此递推,朱世卿卒年, 
当早于真观;至迟不得在陈亡(纪元五八九年)以后。而朱世卿生年,或与
范缜卒年相接。关于朱世卿的学行,可由真观因缘无性论的序中窥其大略。
该序开首数语有下面的话: 
“泉亭令德,有朱三议者,非惟外学通敏,亦是内信渊明。常自心
重大乘,口诵般若,忽著自然之论,便成(兴)有性之执。或是示同邪
见,或是实起倒心。交复有损正真,过伤至道,聊裁後论,以祛彼执。” 
据此可知,朱世卿在南朝末叶,是本出于佛而又反佛的学人。其反佛的
基本观点,是援引道家自然之义的世界观,而以法性自然论为其代表著作。
此论设寓兹先生与假是(氏)大夫问答,以“寓兹所说则盛辨自然,假是所
明则高陈报应”;而以“自然锋镝,克胜于前;报应干戈,败绩于後”(真
观因缘无性论语)。法性自然论的重要论旨是这样: 
“。。人为生最灵,。。皆由自然之数,无有造为之者。夫有造为
之者必劳,有出入之者必漏,有酬酢之者必谬;此三者非造物之功也。
故墨子曰:使造化三年成一叶,天下之叶少哉!盖圣人设权巧以成教, 
借事似以劝威。见强勇之暴寡怯也,惧刑戮之弗禁;乃陈祸淫之威。伤
敦善之不劝也,知性命之不可易;序福善以奖之。故听其言也,似若勿
爽;徵其事也,万不一验。。。故鶡冠子曰:夫命者自然者也,贤者未
必得之,不肖者未必失之。斯之谓矣。。。夫富贵自有贪竞,富贵非贪
竞所能得;贫贱自有廉让,贫贱非廉让所欲邀;自有富贵而非贪求,贫
贱而不廉让。且子罕言命,道借人弘;故性命之理,先圣之所惮说,善
恶报应,天道有常而关哉?” 
朱世卿显然是根据道家的自然之义来反对佛家的因果报应之说。但是, 
他所承借的却不是刘孝标辨命论中机械观点,而是范缜无神思想的偶然观
点。并且他所取证的比喻和语法,也和范缜颇相类似。兹列表对照如下:

范缜的偶然论朱世卿的法性自然论
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堕。譬如温风转华,寒飚扬雪,有委溲粪
自有拂帘幌坠于茵席之上; 之下,有参玉阶之上。风飚无心
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中。于厚薄,而华霰有秽净之殊途;天
。。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道无心于爱憎,而性命有穷通之
在何处? 异术。
这样相类似的文字和思想,如果出于同时代人的手笔,将不免有抄袭之
嫌。范缜与竟陵王所作不信因果之辩,虽是口头论难,也曾哄传一时。朱世
卿去范缜未久,当受过他的影响。事实的具体经过,或不尽如我们所推测, 
然朱世卿既后于范缜,而在反佛教因果报应的无神论斗争上,又使用了同一
的论据,通过了同一的取譬程序,导出了同一的结论,实在不能不说其间存
在着广义的传承关系。
(二)樊逊的天保五年举秀才对策
在范缜以后,北朝的反佛战斗,理论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此所谓长足
的进步,即与以前只有反佛政变而无反佛理论不同,首先也与南朝一样,出
现了反佛的无神论思想。此种无神论思想,可以樊逊天保五年(纪元五五四
年)的举秀才对策为代表。该对策共有五段,其中有两段涉及无神。兹摘录
其一段如下: 
“臣闻天道性命,圣人所不言。盖以理绝涉求,难为称诣。。。至
若玉简金书,神经秘录,三尺九转之奇,绛雪玄霜之异,淮南成道,犬
吠云中,子乔得仙,剑飞天上,皆是冯虚之说,海枣之谈,求之如系风, 
学之如捕影,而燕君齐后秦皇汉帝信彼方士,冀遇其真,徐福去而不归, 
栾大往而无获,犹谓升遐倒影抵掌可期,祭鬼求神,庶或不死,江璧既
返,还入骊山之墓,龙媒已至,终下茂陵之坟。方知刘向之信洪宝,没
有馀责,王充之非黄帝,比为不相。。。二班勒史,两马制书,未见三
世之辞,无闻一乘之旨,帝乐王礼,尚有时而沿革,左道怪民,亦何疑
于沙汰。”(北齐书卷四五樊逊传,全北齐文卷七) 
樊逊此说,较诸南朝的无神论思想,虽不足称为十分高明,但较诸北朝
前期的道家者流,伪造神怪魔术与佛教作迷信竞赛,代替理论斗争的落后情
势,则不可同日而语。并且在宗教支配的北朝,樊逊率先以无神论观点,对
于各种迷信思想给以全般的批判,这种战斗精神,颇为难能而可贵。
尤应注意者是,樊逊虽以儒为宗而抨击“刘向之信洪宝”,虽排斥道家
而强调“王充之非黄帝”;此种“有宗旨而无门户”的作风,更为值得发扬。
(三)邢邵的神灭争辩
北朝的神灭思想,也出于范缜以后。就文献可考,北朝的神灭论者,可
以邢邵为代表。据北齐书(卷二四)及北史(卷五五)杜弼传载: 
“弼性好名理,探味玄宗。。。尝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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