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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农业-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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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植株的合理密度。如果超过三棵禾苗长成一簇时,必需“长其兄而去其弟”,将那些弱小的连根拔掉,以给强壮的留下更多的空间和养分。

绪论 绪论(2)

    当然,很难断言战国时期这套先进的农耕制度是否已经在各地得到了采用。尽管如此,撰写这些文章的学者必定是从现实的农业生产中抽象出了他们的理论。

    所有这些关于农业技术的著述,表明战国农业正在朝着精耕细作的方向发展,直到今天,中国农民仍然继续在发展与改良这一技术。精耕细作农业的采用,即便在战国农业那种相当初步的水平上,也需要耗费大量劳动力。与此同时,《孟子》和《荀子》等古代文献都假定每个农户的标准土地拥有量是一百亩(4。765英亩)。每个这样的农户被认为包括有年迈的父母,一对夫妇和四个小孩,即一家八口。而且,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样的家庭要种植全部自用的蔬菜,自己饲养家禽、家畜以获得肉食,纺织家庭所需的丝绸(以及或许更为重要的麻布)。在孟子提倡的井田制理想中,他设想了一个由八个农户组成的农业共同体,每个农户可以从君主那里获得百亩农田和另外五亩用于居住、种植桑树以及饲养家畜的土地。作为徭役,这八个农户必须集体替君主耕种其保留的百亩份地。这种土地制度,一方面体现了孟子财富平均的理想主义,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国古代封建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土地来自恩赐,劳役则是一种回报的形式。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里明显暗示了一种在规模不超过主干家庭的小农户内部进行的小规模农作形式。这种情况显然有别于西周典籍《诗经》中描述的农奴。农奴虽然与自己的家人一起居住,但他的生活用品,包括衣服甚至食物,都要从贵族那里领取,他们在贵族管家的监督下,成百上千的在贵族的土地上结队耕作,生产的粮食全部要收入贵族的粮仓。假如这是西周的实情,周代的封君可能仍然在扮演军事殖民者与征服者的角色,他把当地的居民作为奴隶使用,掠夺当地的粮食作为自己的收入,当然其中一部分必须上交至他自己领主的粮仓。到战国时期,封国已被领土国家所取代。当封建社会瓦解,封建贵族再也无法占有采邑和农奴时,自耕农就出现了。自耕农的出现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包括铁器的使用使原本不适合耕种的土地获得了开垦,以及旧封建贵族在国内外权力斗争中的逐渐衰落。国君成为他所有臣民的唯一主人,不管他们是官吏还是农民。

    战国时期的自耕农虽然摆脱了封建贵族的控制,但没有脱离国家的控制。在孟子宣传他的井田制理想时,他似乎认为国家理所当然拥有合法的权威,有权力改变私有土地的大小并且把它们划分成均等的地块。利用战国国君的权力,几乎所有事情都可以通过强制手段来实现。孟子曾经向滕国的国君兜售过他的理想,如果滕文公采纳这一建议,他很可能真能实现它,因为战国国君的确占有部分他能够直接处置的土地。《孟子》还提到一些农家学者,许行及其弟子,曾经来到孟子所在的滕国,“愿受一廛而为氓”,请求国君赐予他们土地并接受他们为臣民。

    近年来,有学者们推断,战国国君的确对部分土地有完全的处置权,这些土地被称为“公田”。据增渊龙夫分析,族长率领其族人建立设防的城邦国家后,会将城外的某个地区作为他独占的自留地。虽然城市附近的大片未垦荒地应该属于城邦集体所有(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城邦内的整个统治集团),但族长为自己指定的地区最初可能也不是绝对“独占”的。例如,《孟子》中记载了一段孟子与齐宣王的对话,其中孟子提到周的开国之君周文王的苑囿“与民同之”,“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而齐宣王的苑囿却是完全封闭的。这种区别表明,随着权力的增长,君主逐渐加强了对公共土地的垄断。古代文献中提到了很多“苑囿”的名称,其中一些占地非常广阔。例如楚国的云梦泽覆盖了长江中游的整个湖区。这些所谓的苑囿可能不仅包括了专门保留下来的狩猎场,而且包括了所有因不利地形而没有开垦的荒地,如山地、森林、沼泽、低地。使用石、木或者蚌制农具来开垦这些荒地无疑十分困难,但当使用铁器变得比较经济时,砍伐巨木以清除森林,或者开挖沟渠来排干沼泽中的积水,就变得切实可行了。到孟子的时代,像许行及其门人这样的农民往往带着自己的农具周游天下。另外,据编年史《汲冢书》残篇记载,与孟子同时代的梁惠王曾经将他在逢忌泽的土地赐给了臣民。

    有意思的是,就是这个梁惠王曾经表达过他对“寡人之民不加多”的担心。把这些零星分散的信息集中到一起,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当时存在大量的未垦荒地,同时劳动力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反对战争的思想家墨子的言论证实了这一推测,他指出当时的大国,即万乘之国“广衍数于万,不胜而辟。然则土地者,所有余也;士民者,所不足也”。不过,《战国策》中有与这些相矛盾的记载。据说在魏国,“庐田庑舍,曾无所芻牧牛马之地。人民之众,车马之多,日夜行不休已,无以异于三军之众”。友于试图对这一矛盾作出解释,他说战国时期各国的人口,特别是包括魏国在内的东方六国的人口,相对于已经开垦的土地而言是太多了,然而对于广大的未垦地区而言,仍然还是相对比较少的。如果人们在被允许迁徙至能获得新土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之前,不得不生活在人口稠密地区,那么农民唯一的出路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最大限度地利用他所能处置的小块土地。结果就是精耕细作。因此,战国时期中国农业至少在发达地区已经开始向精耕细作发展。这是制度约束和技术限制的自然后果,也是人多地少压力的结果。

    随着促使农耕精细化的压力的增长,传统的土地休耕变得不再可能,人们转而通过种植豆类作物以恢复土壤肥力。结果大豆成为最普遍的粮食之一。如果《氾胜之书》的内容也反映了战国的情况,应该有40%的耕地种植的都是豆类作物。

    轮作制开始取代原来的休耕制。《吕氏春秋》提到在“五耕五耨”、“深耕”后,可以指望“今兹美禾,来兹美麦”。通过各种农作物的轮作,即便土地不进行休耕,其肥力也不会耗尽。

    在战国时期,与农业技术变革齐头并进的是社会经济的变革。一些国家以这样或那样方式进行的变法运动,同样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其中影响最深远的,当然是商君,即商鞅在秦国的变法。通过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建,他使人们从封建体制中解脱了出来,建立了一个由强大的领土国家君主所控制的社会。官府对私人土地所有权的承认,实际上反映了自由的个体小农在当时的重要性。

    秦国农民在服兵役时也是战士,按照军功授予的爵位提升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使其处于介于真正的贵族与旧时从属于封建领主的农奴之间的水平。同时,秦国也是唯一充分地、有组织地利用公田招徕国外劳动力,来促进国内农业发展的国家。商君的主导战略思想,就是要“以故秦事敌,而使新民作本”,把秦国本国的劳动力解放出来应付对外的军事任务,而用国外的劳动力替代他们进行生产。虽然社会地位低于能通过军功提升其地位的秦民,但这些新到秦国的移民仍然是一种新型农民,他们开垦出来的土地不再受到封建采邑的束缚,这些自由小农拥有他们正在耕种的农田。

    当秦朝的第一个皇帝秦始皇刻石谕示,这些不再是封建农奴的自由农能够通过“乐其田畴”而致富时,他的声明是有根据的。贺昌群精辟地指出,秦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朝,这个朝代代表了一场社会革命,它造就了自由的个体小农,而这股新生力量反过来又支持了这一新的政权。汉朝正是从秦朝那里继承了这一小农群体,并将之作为皇朝权力的支柱,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是如此。

政府解决人口与土地问题的措施 农业和人民

    经过七年战争,公元前202年刘邦最终打败了其主要对手项羽,登基称帝,建立了汉朝。刘邦称帝后不久即下诏军队复员并努力招抚流亡,规定流民回归原籍者“复故爵田宅”,复员的军吏卒亦按军功行田宅。在随后的半个世纪中,主要由于减轻田租和节省政府开支,农业生产逐渐得到恢复(《汉书补注》卷24上,第9-10页)。在此期间,中国人口激增,户口统计制度也更为严密。下面我们将讨论人口增长及其与农业发展的关系。

    文帝统治时期(前179-前157年),农业生产水平仍然十分低下,国家的粮食储备也极为有限。因此,汉朝杰出的政治家贾谊曾上书文帝,提醒其注意农民背本趋末(主要是商业)的现象。他认为只有驱民归农,提高粮食产量,才能增加积贮。与贾谊同时代的晁错也强调了农业的重要性,指出人民的生计和国家的安全都依赖于兴旺的农业人口。他曾上书建议通过“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来鼓励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从晁错的上书看,当时农民的生活十分贫穷和悲惨。一个耕种百亩之田的自耕农家庭,即便在正常年景也是入不敷出。在田里一年四季辛勤忙到头,仍不得不取倍称之息以应付急征暴敛。这种状况迫使政府不得不一再减免田租。到公元前155年,农民只需三十税一,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农民所负担的最低税率了(《汉书补注》卷24上,第15页)。尽管如此,在汉朝建立仅一个世纪,晁错之后不到两代,自耕农生活贫困的状况再次见诸记载。董仲舒展示了一幅悲惨图景,其中提及部分农民被迫将土地卖给豪民,沦为佃农,不仅见税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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