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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的童话-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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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的我听着那些让人心酸的故事,一路从我父亲的生命走到了我母亲的生命中去。当真相被抽丝剥茧的□□在阳光之下,我终于将所有的怨恨都释怀开,而我那颗流浪的心也终于想要安定下来。
那一刻,我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有家。
我突然很想飞到台湾,告诉我的母亲,我们都与过去说再见,然后重新来。
三毛说,谁喜欢做一个永远漂泊的旅人呢?如果手里有一天捏着属于自己的泥土,看见青禾在晴空下微风里缓缓生长,算计着一年的收获,那份踏实的心情,对我,便是余生最好的答案了。
我想,我这株随风漂泊的蒲公英的种子,终于也想要落进泥土里。
然命运总爱开玩笑。
我终究没有见上我母亲最后一面。
我终究没有把她接回家,和她重新开始。
癌症晚期。
当我匆匆赶到台湾时,她还是没有等我,选择闭上眼睛永远的离开了。
那个时候,我在心里是真的恨她了。当我终于想要和她在一起,选择原谅她的时候,她却再一次残忍的抛弃了我,并且永远永远的不再和我有一丝一联。
我站在当年她对望我父亲的海岸边,看着浪花卷着浪花来了又去,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22岁,你从遥远的台湾赶来,你说你终于找到了我,你请求我的原谅,我恨你,我不见你。
23岁,我坐在昏暗的酒吧里,听叶圣南讲你和爸爸的故事,我没有听完故事,误解了你,毅然成为了一名战地记者。
25岁,当我终于想要跟你在一起时,为什么你要永远的把我一个人孤单的留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真心想要寻求我的原谅,为什么要这样残忍的抛弃我?
我恨你,我恨你!
我对着大海咆哮,它却只是哗哗的乱叫着,似乎在哭泣,似乎也在讪笑。
这一生,我去了这个世界的许多角落,唯独没有去过台湾。等到我想要去台湾的时候,那里彻底没有了你。
记忆里,你终于模糊不见了。
生命里,我永远的失去了你。
我的前半生,都在不停的流浪。
你知道吗,一个人流浪太久了,心都会变得沧桑起来。疲倦和沧桑,孤单和虚张,那是多年来唯一陪伴我的东西。
2012年,25岁的我终于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疲倦。那一年的春天,安拉结婚了。我举着还打着石膏的右手给她拍婚纱照,镜头里她笑得甜美又幸福,再也不是那个心理扭曲的叛逆少年。时光是毒药,也是最好的解药,那些失去的,总有一天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我们叫它幸福。
那个春天,我和安拉在上海成立了一个工作室。
安拉问我,叫什么名字好呢?我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风,Wind。
我的父亲叫顾开典,我的母亲说他更像是是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那以后我父亲就叫开典,字风。我叫顾雅,我的弟弟叫顾颂。风雅颂,我的母亲用诗经来演绎了她对这个家最深沉的爱。
其实我们都是一阵风,空洞的在这个世界里失落着。
叶圣南说,我的身上继承了我父亲摄影的梦想,还继承了我母亲另一个梦想——文学。
于是就在世界末日那一年夏天,我拿到了登船的票,去了纽约。我去纽约之后,Wind工作室一直都是安拉和夫齐安在经营。Wind工作室很多时候更像个慈善机构,我有一支摄影团队,都是残疾人,他们负责拍照和公益视频的制作,关注这个社会最薄弱的群体。安拉是个设计师,在齐安的影响下,热衷给猫狗设计服装,在他们的房子里随处可见被收留的流浪猫和流浪狗。我们还设立了流浪基金,安拉说,等我流浪够了,真正想要回家,我还是老大,统领整个流浪家族找到一个温暖的家。
在安拉看来,我去纽约始终是还没有流浪够。
也许吧。
我只是想让自己忙起来,那样才不会想起那么多不开心的事。
有些记忆就算忘不掉,也要假装想不起。
我假装很忙,假装自己很洒脱。

微醺小时光

转眼就进入了六月份,安拉打电话一边显摆她的Wind宠物店越开越大,一边说端午节如何热闹,艾草蛋有多香,赛龙舟有多热血……我把腿架在茶桌上,拿了个茶叶蛋嘴硬道,你的艾草蛋算什么,我的茶叶蛋也很香,哼!
顾雅你知道吗,如果把你全身都煮烂了,你的那张嘴啊,还是跟粪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呸呸呸,能不能不说的那么恶心,你打的什么比喻?你的嘴才是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你全家的嘴都是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我全家不是包括你吗?所以你的嘴还是又臭又硬!
……
我们还是喜欢这样互相拌嘴,有时候我在想,这个世界上如果少了安拉,那该是多大的遗憾?我的生命里如果没有了安拉,又该散失多少色彩?
喂,你跟那个班什么的先生怎么样了?安拉和上帝一样,总是喜欢在人处于高度亢奋的状态下泼一大盆子冷水给你降温。我拉拢下脑袋讪讪道,他去好莱坞拍戏了……
掐指一算,我已经快有一个月没有见到我的班尼先森了。从前,下了班和周末还会有期待,还有个人陪你聊天兜风看电影。人真的是不能习惯身边有一个人,一旦习惯了,那个人走了,那是多大的落寞啊。
那你们到底是怎样啊?
能怎样,就那样呗,大家是好朋友。
你们要真的是好朋友,那一定就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我告诉你,异性之间根本就没有好朋友,你别给我立幌子,你给我争气点,你也不看看你都多大年纪了?27了,27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马上就要奔三了,一奔三就马上要剩掉了,你想当剩斗士么?还是想做必剩客?我告诉你啊,你别学埃里卡,一个人孤单到变态,到时候你就哭去吧……
安拉又开始碎碎念碎碎念,我不知道她自从心理正常之后,特别是当妈妈之后,话怎么这么多,尤其是废话,一箩筐一箩筐的,整一个话痨,简直受不了。我连忙敷衍道,好啦好啦,我知道啦,我现在有急事要去公司处理下,不跟你说了。还没等她开口,我啪的就把电话挂掉了,整个世界瞬间清静了。
什么叫幌子?总不能让我跑到班尼先森面前跟他说我喜欢你,这样以后我们还要不要见面了?
这叫什么,这叫幼稚!
这样的事被我称之为细琐到连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不如,除了浪费脑容量空间没有任何的用处,可偏偏就是这样细小的琐事就跟牛皮糖一样,即使你知道它们的存在弊大于利,但还是怎么甩都甩不掉。
我的老板为什么要给我莫名其妙放一个星期的假,这不是变态吗?我焦躁的在房子里踱来踱去。空虚对我来说,就像是致命的毒药。自从班尼先森离开之后,我就好像鱼缺了氧一样,窒息到快要死。我在一瞬间失去了我所有的兴趣,不想健身,也不会在午后去伯爵咖啡厅晒太阳喝咖啡看书。我一边苦恼着要怎么度过我无聊的假期,一边在网络上无所事事的浏览着网页。在挣扎了2个小时之后,我给班尼先森发了个短信。
我去探班可好?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因为无所事事我陷入了想入非非。我的大脑跳出了许多场景,一个场景里班尼先森看了眼短信,没理,删掉了。一个场景里他很淡定的看了一眼什么表示也没有接着拍戏去了,一个场景里他非常生气的回过来说不行,一个场景里……对作家来说,有的时候拥有太丰富的想象力简直糟糕透了,我感觉我的脑袋疼的都要炸开了,就在我各种挣扎到欲罢不能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班尼先森说,非常欢迎。
然后我再次陷入一种非常忐忑不安的状态里。我要怎么过去?搭飞机坐火车还是自己开车?我要穿什么衣服带什么东西?我要在那里呆多少天住在哪里?我见到他时要跟他说些什么?如果他问我为什么要去探班我要怎么回答他?他的朋友问起我的身份时我要怎么回答才比较得体等等……
那个时刻,我终于意识到,班尼先森对于我而言意味着什么。他的一颦一笑已经足够牵动我的一举一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能够让我如此茫然,如此不知所措。
我曾经以为我的心不会再爱上任何人,我将独身孤单一辈子,然而这一刻我不得不承认,他已扎根在我心中。
当所有的华灯初上,人们扎进温暖的家里,与自己的家人拥抱共进晚餐时,我开着我的Smart,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就朝飞机场飞奔而去。
我竟然愚笨到忘记了我在唐人街有非常多的朋友,我在那里还有一栋房子,新年的时候我们会在那里相聚,用属于中国人的方式迎接新的一年。
我本来想到自己的房子里睡一觉,等天亮了再去找班尼先森,没想到一下飞机出来我就看到了那顶熟悉的鸭舌帽。
他居然来接我了,可我并没有告诉他我什么时候来啊。我震惊地说不出话来,班尼先森似乎很满意我的反应,非常绅士地接过我的外套,领着我到他的车跟前。
那是一辆黑色宾利,非常衬他的品位。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他却用手示意我安静。
我们去哪里?我又问道。
我家,这次他倒回答的非常快,我就猜你会什么都没带,所以所有的生活用品我都帮你准备好了。
什么生活用品?我立刻紧张了起来,感觉他就像个人贩子一样,让人心里直发毛。
你紧张什么,好像我给你准备了毒药一样,只是一些洗漱用品而已啊。
不是的,我急忙解释道,我在唐人街有自己的房子,我可以住在那里,不用麻烦你的……
他无视我的话,一只手把我按在座位上命令道,坐好。
于是我只好乖乖闭嘴坐好。
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口问道,你就不想参观下我的房子吗?
好吧,那就权当参观,去看看他的房子吧,我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我一直都很好奇,像他这样的男人究竟会住在一个怎样的房子里。一路上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的,既兴奋又紧张。我猜我的面目肌肉一定一路都在抽蓄,搞不好就跟面瘫了一样。
到达班尼先森的住处时,天色已经很晚了,他的屋前亮了两盏灯,古典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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