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试教材经济法基础 超清晰电子版-第5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车船税的税率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应税车船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即对各类车船分别规定一个最低到最高限度的年税额,同时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级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车船税税目税额见表6-1。
  表6-1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每年税额
备注
载客汽车
每辆
60~660元
包括电车
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吨
16~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按自重每吨
24~120元

摩托车
每辆
36~180元

船舶
按净吨位每吨
3~6元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注: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单位及每年税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参照本表确定。
(三)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载客汽车和摩托车的应纳税额=辆数×适用年税额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应纳税额=自重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3.船舶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4.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50%
四、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
(二)纳税地点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三)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一、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税法规定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凡发生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行为的,都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具有覆盖面广、税率低、纳税人自行完税的特点。所谓纳税人自行完税,是指纳税人在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发生纳税义务的同时,先根据凭证所载计税金额和应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其应纳税额,再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一次足额粘贴在应税凭证上,最后由纳税人按规定对已粘贴的印花税票自行注销或者划销。
  1988年8月6日,国务院颁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同年9月29日,财政部印发《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2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陆续发布了一些有关印花税的规定、办法,如2006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这些构成了我国印花税法律制度。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合同或应税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1.立合同人。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所谓合同,是指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的各类合同,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
  2.立账簿人。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如某企业因生产需要,设立了若干营业账簿,该企业即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3.立据人。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如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单位和个人,即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5.使用人。使用人是指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这里所说的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时所书立的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①
  3.营业账簿。营业账簿是指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财务会计核算
  ①  自2008年9月19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的内容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反映生产经营单位资本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有关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需要说明的是,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还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上述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三、印花税的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一)比例税率
  对载有金额的凭证,如各类合同、资金账簿等,采用比例税率。按照凭证所标明的确定的金额按比例计算应纳税额,既能保证财政收入,又能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在印花税的13个税目中,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适用比例税率。
  1.借款合同,适用税率为0。5‰;
  2.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等.适用税率为3‰。;
  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合同、记载资金数额的营业账簿等,适用税率为5‰。;
  4.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适用税率为1‰;
  5.因股票买卖、继承、赠与而书立“股权转让书据”(包括A股和B股),适用税率为1‰。此税率系后增加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上没有此税率。
(二)定额税率
  为了简化征管手续,便于操作,对无法计算金额的凭证,或虽载有金额,但作为计税依据不合理的凭证,采用定额税率,以件为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均为按件贴花,税额为每件5元。
  印花税税目税率见表6-2
  表6-2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说明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凋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3‰贴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5‰贴花
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5‰贴花
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3‰。贴花
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收取的费用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间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6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