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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哲学问题-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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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后,那么只有一次事例就足以使我们相信,在任何其他事例中也必然会发生同样的情
况。所有的人都不免一死,这个问题我们经过一番思索之后也可能不得不承认,其中还
是可以有某些可疑之点的,不管这种可疑之点是多么微小。只要我们设想一下:有两个
不同的世界,一个世界里的人是不死的,另一个世界里则二加二等于五;上述之点便可
以得到说明了。当斯威夫特引导我们去想象长生不死的司楚柏克族的时候,我们可以姑
妄听之。但是,一个2+2=5的世界,在我们看来却完全是另一个层次了。我们觉得,如
果有这样一个世界的话,那就会颠倒我们整个知识结构,弄得我们彻底怀疑起来。
    事实上,以2+2=4这样简单的算术判断以及逻辑方面的许多判断而论,都是我们可
以不根据事例来进行推论便能够认识的普遍命题,虽然为了明确普遍命题的意义起见,
通常说来,某种事例对我们是必不可少的。为此,从普遍推论到普遍的、或者从普遍推
论到特殊的演绎过程,正像从特殊推论到特殊的、或者从特殊推论到普遍的归纳过程一
样,有它实际的效用。是否演绎法可以提供给我们新的知识呢?在哲学家们中间,这是
一个争讼不休的老题目了。现在我们可以看出,至少以某些情形而论,它确乎给人们提
供了新的知识。如果我们已经知道2加2永远等于4,又知道布朗和琼斯是两个人,罗宾森
和史密斯也是两个人,我们就可以把布朗、琼斯、罗宾森和史密斯加以演绎,说他们一
共是4个人。这是新知识,不包括在我们的前提之内,因为2+2=4这个普遍命题,永远不
会告诉我们有布朗、琼斯、罗宾森和史密斯这些人,而且我们的特殊前提也没有告诉我
们它们一共是四个人,但是所演绎出来的这个特称命题却把这两件事都一起告诉我们了。
    但是,倘使我们举出逻辑书中所常举的一个现成的演绎例子,譬如说,“凡人皆有
死;苏格拉底是人,因此他是会死的”,那么,这种知识是否新,就很不确定了。以这
个事例而论,其实我们毫不怀疑地知道:甲、乙、丙几个人本来都是不免一死的,因为
事实上,他们都已经死了。倘使苏格拉底是其中一个,那么迂回通过“凡人皆有死”而
得出苏格拉底大概(或然)也是会死的这个结论来,就太愚蠢了。如果苏格拉底不属于
我们的归纳法所根据的这几个人之一,那么,从甲。乙、丙来直接论证到苏格拉底,总
比迂回通过“凡人皆有死”这个命题要好得多。因为根据我们的材料,苏格拉底会死的
或然性,比凡人皆有死要大些。(这是显然易见的,因为要是凡人皆有死,苏格拉底也
是会死的;但是,倘使苏格拉底是会死的,其结果并不一定就是所有的人都不免一死)。
因此,倘使我们不采取先通过“凡人皆有死”再用演绎的办法,而只进行纯粹归纳性的
论证,那么我们就会更加确切地得出苏格拉底会死的结论。
    这就说明了我们公认为先验的普遍命题(如2+2=4)和经验的概括(如“凡人皆有
死”)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演绎法对于前者是论证的正确方式;而在理论上,归纳法对
于后者永远是更为可取的,而且它保证了我们结论的真理更为可信,因为一切的经验概
括都不如它们的事例那样确切可信。
    我们现在已经明了,是有所谓先验的命题的,其中有一些是伦理上的基本命题,也
有些是逻辑命题和纯数学命题。下一个必须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可能有上述这类的知
识呢?尤其是,我们还没有研究过所有的事例,又因为它们的数目是无限的;不用说,
永远也不可能—一加以研究。在这样情况下,怎么可能有对普遍命题的知识呢?这些问
题都是极其困难的,但在历史上却又是极其重要的,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首
先突出地提出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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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问题 
第八章 先验的知识如何可能



    康德是大家公认的近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他经历了七年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但是他
在东普鲁士哥尼斯堡讲授哲学的事业却一直没有间断过。他最出色的贡献就是创造了他
所自称为“批判的”哲学,这种哲学首先肯定这样一个事实,就是有各种各样的知识,
然后探讨各类知识如何成为可能的问题。此外,又根据探讨所得的答案,演绎出许多有
关宇宙性质的形而上学的结论。这些结论是否全部有效当然可以怀疑。但是肯定地说,
康德在两件事情上是有功的:第一,他看到了我们具有一种不是纯粹地“分析的”先验
知识,也就是说,一种不是凡相反的命题都是自相矛盾的命题的知识;第二,他使得知
识论在哲学上的重要性灼然无疑。
    康德以前,一般人都抱有这样的见解:任何知识只要是先验的,就必然是“分析的”。
“分析的”这个词的意义,我们可以举例很好地加以说明。如果我说,“一个秃头的人
是人”,“一张平面图是图”,“一个蹩脚诗人是诗人”,我做的就是一个纯分析的判
断了。这里,对于所说的主语至少赋与了两个性质,其一用来断言主语。上述这类命题
都是非常琐细无谓的,除非雄辩家准备做一篇诡辩,否则实际生活里根本不提它们。这
些命题是“分析的”,因为谓语仅只由分析主语而得出。康德以前,一般人认为:一切
判断,只要我们肯定是先验的,就都属于这一类;一切这类判断的谓语都不过是它所断
言的那个主语的一部分。果真如此的话,我们想要否定任何可以认为是先验的事物的时
候,就要陷入断然的矛盾了。“一个秃头的人是不秃的”这个命题断言一个人头秃而又
加以否认,因此它本身就矛盾。这样,根据康德以前哲学家们的看法来说,矛盾律——
它断言没有一件事物能同时既具有而又不具有某种性质——就足以建立起所有先验的知
识的真理了。
    休漠(1711…1776)比康德早,关于是什么使得知识成为先验的这个问题,他接受了
普遍的见解,同时他又发现:有许多事例,以往曾认为是分析的,那关系其实是综合的,
因果关系的事例尤为显著。休漠以前,至少理性主义者曾认为,只要我们有足够的知识,
就能用逻辑方法从原因之中演绎出结果来;休漠论证说这是办不到的事,——现在一般
都承认他论证得正确。根据这一点,他把这个大可怀疑的命题加以推论说:关于因果关
系的问题,我们不知道有什么是先验的。康德是在理性主义者的传统中受教育的,所以
颇为休漠的怀疑主义感到惶惑不安,并曾尝试为它寻找一个解答。后来他觉察到,不但
因果关系,就是一切算术命题和几何命题,也都是“综合的”,这就是说,不是分析的。
所有这些命题对于主语所做的一切分析,都揭示不出谓语来。7+5=12这个命题就是他的
现成例子。他十分正确地指出7和5必须放在一起才得12。12这个观念并不含蕴在7和5里
面,甚至于也不含蕴在把它们相加在一起的观念里面。这样,他便得出了这个结论:一
切纯粹数学,尽管是先验的,却是综合的;但是,这个结论却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他
曾尝试对于这个新问题找出一个答案来。
    康德在他的哲学一开场就提出了“怎么可能有纯粹数学?”这一个又有趣而又困难
的问题。各派哲学,只要不是纯粹怀疑主义的,就必然要对这个问题找出一个答案来。
纯经验主义者的答案是:我们的数学知识是从一些特殊事例归纳得来的。我们已经知道
这个答案是不适当的,理由有二:第一,归纳法原则本身的实效性,不是凭借归纳法所
能证明的;第二,像2加2永远等于4这类数学上的普遍命题,显然是凭着考虑某个单独事
例就可以肯定知道的,如要再到举一些其他表现这些命题为真的事例也没有用。因此,
我们对于数学上(同样也适用于逻辑上)的普遍命题的知识,就必须用别的方法来加以
说明,而不用“凡人皆有死”这类(只不过或然的)经验概括的知识来说明。
    问题之所以发生,就是由于这类知识乃是普遍的,而一切经验都是特殊的。显然我
们竟能够预先知道我们还没有经验过的一些特殊事物的真理,这似乎是很离奇的;但是,
逻辑和数学之可以适用于这类事物,却不容轻易怀疑。我们不知道百年以后谁是伦敦的
居民;但是我们却知道其中任何两个人加上另外两个人一共是四个人。这种明显可见的
对于我们未曾经验过的事物加以预断的才能,确实使人感到惊奇。康德对于这个问题的
答案虽然就我的意见看来是无效的,毕竟是有趣的。然而,这个答案很困难,而且各个
哲学家对于它各有不同的了解。因此,我们只能把它最简单的纲要提了出来;既使如此,
恐怕康德派的许多代表人物还会认为这会使人发生误解。
    康德所持的见解是,我们所有的经验里有两个因素是必须加以区别的,一个是由于
客体而来的(即由于我们所谓的物理客体而来的),另一个是由于我们自身的性质而来
的。在讨论物质和感觉材料时我们就已经明了,物理客体和与其有关的感觉材料是不相
同的,我们可以把感觉材料认作是物理客体和我们自身相互作用的结果。到此为止,我
们和康德的见解是一致的。但是,康德的特点是他对于我们自身和物体的比例成份加以
分别分配的方法。他认为感觉所提供的素材——颜色,软硬等——是由于客体而来的,
而我们所提供的则是在空间和时间中的排列和感觉材料间的一切关系,这些关系或者由
于类比而发生,或者由于把某一材料看成为另一材料的原因,或者由于别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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