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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劫难逃-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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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显的一愣,然后点点头,我在黑暗里依旧能看到他的眼睛。格外的黑,格外的亮,像块灼热的煤。

回到宿舍,在黑暗中我把自己摔在床上,重重的一声声响混合着老旧的铁窗的嘎吱嘎吱的声音。

坐在对面的严妍朝我扔过来一个抱枕以示她的不满,史努比的公仔不偏不倚的砸在我的脑袋上,我恍惚间便有了睡意。

顺手抱着四十公分的史努比陷入梦乡里,希望梦里不再有金在中或者Gdragon扰人清梦。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是两章的字数啊。





、没权利抹杀的记忆

付良生

我回到寝室的时候,把窝在被子里打电动的老大吓了一跳,却也由于是傍晚不敢大声的站起来与我叫骂。

把大衣顺手扔在枕头边上,鞋子放在床下,连身上的衣服都没有脱就一股脑的缩在被子里。

头一次感觉这样的累,好像浑身上下没有一样再是我自己的。

自从跟那两个人成功的结为三人帮之后,学校的寝室里就有了我。有的时候也在想自己是为了什么。

第二天又开始在课堂上睡觉,到点吃饭,聂晨已经成功的把前座的那个可爱女生弄上床,正在欢快的与我炫耀。

而我没精打采的听着他说话,偶尔还打两个哈欠。

他看着我这副样子终究是没了兴致,拿着手机不知在和哪个女生发着暧昧的短信。

而我的手机也在嗡嗡作响,我拿出来,是一个月不曾联络的杨乐言的短信。

她跟我说,有事情要找我,问我晚上有没有空。

而我想了想晚上与林兮的相约,便反问她,明天可不可以。她给我回了个微笑的表情。

无比不易的熬到了晚上放学铃响起的时候,我把双肩的书包单肩背着,一步一晃的走了出去。

学校旁的KFC里的人很多,汗水,廉价香水,还有各种食物的香气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让我不得不掩上口鼻。

甚至我怕自己再待在这里一秒就会窒息而死。我想我一定会是第一个被熏死的人。

这个时候我却看到林兮走了进来,顺手把他拉了出去。

他有些不明就里,却还是跟着我走了出去。

我们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冬天的天,黑的格外的早,到处都是路灯和霓虹。

我和他站在不被人发现的拐角,穿着名贵的衣服却吃着廉价的小吃。

一时间,我们同时抬起头来,然后大笑起来。

他跟我说:“其实莫昕一直只喜欢你而已。”“其实我只把她当做一个应该让人宠爱的小孩子。”“其实我喜欢的人并不是莫昕。”

他说完之后用那双琥珀色的剔透的眸子看着我,我也看着他嘴角有讽刺的弧度。

我只用了一句问语就让面前的他无话可答:“如果你不喜欢她,又为何管她是否开心呢?”

是的,我们都是自私的人。有些时候聪明人的谈话令人乏味,因为疲惫于说的太□的话,怕一不小心就暴露出那些鲜为人知的阴郁情绪。

林兮在我面前,良久不语。上齿咬住下嘴唇,下嘴唇已经从粉嫩变成青白的颜色。

我按着他的下巴,把他的下唇解脱出来,然后轻飘飘的对他说:不要咬下嘴唇。因为那代表着,你在后悔。

随后我转身走掉,留下他一个人傻傻的站在那里。

我有一刻的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帅气的无与伦比。然后开始懊恼,我都搞不清楚自己所要干的是什么。

回到寝室里,同屋的三个兄弟都在上晚自习,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冷冷清清的。随手打开电脑,开始play那个杀人游戏,感觉自己像个侩子手,生死都已经不过心。

同队的那个与我一起的人并没上线。我们是相像,这也是最开始我邀请他组队的原因,简单而致命。

他曾经鄙视我使剑,风骚得很。我也嘲讽他使刀,俗气的要命。

于是他不满的辩解说他这叫低调,有男人气概。

于是我也说,我这叫高调,自恋的有可喜的资本。

我们的争执显得格外的幼稚,却其乐无穷。

把这些跟莫昕说的时候,她吐槽回来,说:你不过是遇见个跟你一样幼稚而无聊的人而已。

我当时也这样肯定着,可是回过神来却与莫昕争执:喂,谁幼稚啊!

可惜,佳人走远。

QQ上好友的头像疯狂的跳动,我随手点开它,因为是男生的头像所以一句“哪个混蛋,找老子干嘛?”打过去。

可是一看QQ号却发现那是小黑的号码。两个人都楞在电脑前。

她与我礼貌的寒暄了几句,然后就迫不及待的问我和杨乐言的事情,不遗余力的挖掘八卦。

而我呢?

先是打出了无语的符号,随后跟她说:我和杨乐言分手了?

她回答:是吗?我看你们挺好的啊。

是的,挺好的呀。可是偏偏就是有各种各样的劫难使之分离。

而所谓的爱情呢?

像一颗晶莹剔透,包装精美的糖果,但只有把它放进嘴里才能知道它究竟是苦是甜。

我苦笑着,然后看着屏幕不再与之交谈,继续那个杀人的游戏。

我戴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背景音乐和特效的声音震得我的耳朵嗡嗡作响。

当把面前的一个游戏玩家杀死的时候,他的惨叫声回荡着,我的心紧了一下。眼前的游戏场景好像变得真实,我看到那双沾满血腥的脸,然后我惊出了一身冷汗,那死去的人的脸正是我自己。

我用力的摇了摇头,然后发觉一切不过我的错觉而已。这个时候聂晨从门口走进来,他把蓝色的运动外套搭在衣架上,拧开桌子上不知是谁放在那的百事可乐一口喝了大半。

“良子,昨天晚上跟那个小女生约会去了啊?听老大说你可是很晚回来的啊。”聂晨坏笑的看着我,径自爬到我的床上把我的耳机摘下来这样问道。

“我才没你那么无聊好不好?昨天晚上我去看了场电影。”我瞟了他一眼从他的手里把耳机抢回来戴在耳朵上,他看我一副不想搭理他的神情,嘴里嘟囔着什么的走了出去。

手机在这个时候亮了起来,我随手把我黑色的Nokia拿过来。是聂晨的一条短信:付良生,你变了。

一时间,我愣在那里。是的,我变了。可这种变化究竟是好还是坏,让我不得其解。

我把自己放空,仰面躺在床上,眼睛能看到上铺的床的铁丝网。我开始回忆,我从出生到现在有什么是真正开心过的事情。

是第一次打篮球的时候,还是知道我被人喜欢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抑或在我把杨乐言追到手的时候。而且,我真的为这些事情欣喜过?

我想我是为他们开心过的,即使现在的自己不可能在仅仅因为这些事情而欣喜,但我也没权利抹杀他们在我生命中重要的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有的时候我也想,他变了,我也变了
他曾经不喝绿茶,他曾经笑起来的时候天真露出两颗大大的门牙
他曾经成绩很好,他曾经没有现在这么帅
但那么遥远以前的曾经就喜欢他,现在依旧执迷不悟
他却完全可以接受绿茶了,他却牙齿变得平整了
他却穿着各种名牌逃课了,他却比任何一个明星都帅气
现在我看所有人在他身边围绕着,看他媲美明星的相貌
想想四年了,我该放下了吧




、从我指间失去的幸福

林兮

当我看到付良生把他的背影留给我并且潇洒地走掉的时候,我低下头暗自嘟囔了一句:“这小子还挺能耍帅的嘛。”可没谁知道我的内心翻江倒海。

一个人失魂落魄的走在街上,我觉得自己比街角的乞丐更可怜。

我想那些满身脓疮的乞丐听到的是要揍我的,并且会顺走我的爱马仕大衣和裤子口袋里的钱夹。

路边有家小小的奶茶店,我走进去,只有一个中年男人在看报纸。

他看到有顾客进来了,就把手中的报纸放下来,随手问我:你要喝什么?

我随意的看着他的饮品单,手指顿在了莫昕喜欢的草莓奶茶上。

我硬生生的把那句原味奶茶不加糖噎了回去。

跟那个中年男人坚定的说:我要草莓奶茶,不加珍珠。

从奶茶店出来的时候我的手里就又多了一杯粉红色的奶茶,来来往往的女生都朝我手里的奶茶和我的脸扫视过来,我一时将尴尬的无与伦比。

不过表面上若无其事的,一口喝去奶茶的四分之一。

回到家里的时候保姆做的饭菜搁在桌子上早就凉了,我把它们放到冰箱里。

打开电视,从第一个频道拨到最后一个频道花费二分钟,而从最后一个频道拨回去只用了70秒。

然后我站起身,拿着干净的衣服去浴室洗澡。

用很烫很烫的水把自己淋湿,皮肤全部变成一种不正常的粉红色,浴室里满是雾气。

可是我站在浴柜里突然默不作声的蹲下来,我感觉到自己懦弱的眼泪大地大地的流下来。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到眼泪已经流不出来了,我站起身来,从一旁的架子上把洗发露拿过来。

洗发露的牌子是莫昕喜欢的沙宣,玫琳凯的沐浴乳有莫昕喜欢的茉莉花香,就连洗面奶都是她给我买的。

我对着镜子里那个眼圈红肿,面色苍白的自己说:林兮,看看你自己,你TM真不是东西,就算分手不是你提出来的,可做那些亏心事的人不都是你吗?你还装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干什么?

我低下头用凉水拍打自己的脸,希望能清醒一些。可是抬起头,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却莫名的感觉陌生。

我勾起了自嘲的笑容,镜子里的自己也一样。

不知为何,突然的就暴躁起来。

一拳砸在镜子上,血流下来,碎片到处都是,可是手却感觉不到痛。

说要让莫昕开心的人是我,可是最后让她伤心的是我,所以最不要脸的还是我。

我心情复杂的从浴室里走出去,艰难的在客厅的柜子里找到快要放到发霉的医药箱。

把白色的绷带缠到上面,当包完之后自己还满意的看看漫游后现代主义的。

我疲惫的躺在客厅那张深灰色的布艺沙发上,随手把扔在角落的毛毯盖在身上。

空调的温度被我调的舒适,我睡得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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