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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第8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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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老朋友见面,如果是新朋友见面,则另有一种问法,除了问他尊名大姓外,准问他曰:「府上是那里?」即「你是啥地方人呀」。一旦发现对方跟自己是同一个省,立刻大喜若狂。──其实即令不同省,只要邻省,也是一样,贵阁下不闻「直鲁豫大同乡」乎哉。大喜若狂之余,就急急追问哪一县,如果再是同县,就更手舞足蹈,再急急追问哪一村。於是,两个陌生的傢伙,可能刹那间成为通家之好,兼刎颈之交。
   乡土之情,是人类最原始的感情,盖人不亲地亲也。以色列人分崩离析了两千余年,仍开枪开炮,打回巴勒斯坦。以及中国人的落叶归根,都是对乡土的眷恋。然而,一旦乡土之情变成了法定的「籍贯」,就成了人为的桎梏。
   世界上只有中国对「籍贯」百般珍惜。这玩艺不知道是谁发明的,但它有它的历史背景,和成长的条件。可能跟专制政体下的奴隶制度,兵役制度,文官制度,以及考试制度有关。纪元前十一世纪周王朝时代,上自国王,下至封国的国君,都有固定的田亩,金枝玉叶们当然不肯御驾亲耕,全靠奴隶苦干,为了防范这些倒楣的朋友开溜,就用名册登记,限制在一个地方,越此一步,活活打杀。后来奴隶制度崩溃,纪元前二世纪西汉王朝时,又发生兵役问题,兵役问题实质上是逃兵问题,那时候当兵,比不得现代当兵,那时候当兵,老命不如一屁,於是有些人举家远走高飞,有些人则单枪匹马,脚底抹油。反正不管怎么吧,跑了神跑不了庙,有名册在焉,一旦捉住,立刻押返原籍──有名册在焉的故乡。押回去之后,查对清楚,当然有罪受的,不必细表。和防范逃兵同时产生的,还有文官制度,更使「籍贯」一项,有政治上的重要性,盖专制政体下文官制度的特色之一,是「回避本籍」,一直到二十世纪中华民国建立之初,本地人都不能在本地当官──当「吏」可以,吏是三四流以下的小职员。四川省人不能当四川省长,龙岩县人不能当龙岩县长。盖皇帝老爷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小民抗暴谋反。本省本县人在本省本县当官,因乡土关系,亲友密佈,最容易官民结合。一旦揭竿而起,那种瓜蔓似的子弟兵,可能使皇帝老爷坐不稳龙墩。为了防范未然,所以才教那些具有才干的领袖人才,离开他的本乡本土,越远越好。
   六世纪九○年代之后,隋王朝发明了新的考试制度──科举,规定只有本县的知识份子,才能在本县考试。问题就跟着来啦,甲县的教育程度高,人才济济。乙县的教育程度低,识字的没有几个。但名额却有限制,甲县的青年才俊,遂大动手术(大概类似乎台北就学儿童的乱迁户口),前往乙县应试。乙县当然严密防范,一经查出,称之为「冒籍」,除了要开除大吉外,屁股还可能有挨板子的艳遇,一顿板子下来,至少哎哟三天。
   然而,这些都是想当年的破铜烂铁矣,我们已踏进二十世纪八○年代,产生并维护「籍贯」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因素,早已片瓦无存。奴隶没啦,惩治逃兵不必押解回乡,民主政体选举的结果,官员都是本地乡亲,考试制度完全开放,河北年轻人跑到广东参加联考,没有一个人过问,只要有两下子,照样头名高中。按理说,「籍贯」的基础既不存在,它也应该魂归天国。想不到它不但没有魂归天国,反而在我们社会上,到处挺屍。呜呼,聋子的耳朵虽然没有用处,却跟美容有关,不必把它干掉。「籍贯」则不然,它不但跟美容无关,干掉它反而更增妩媚,而且在实质上还帮助肠胃消化。它阁下已完成历史任务,应该去坟墓安息啦。
   官老爷可能考虑到「籍贯」与选举有点牵连,某省产生若干委员,某县产生若干代表,如果不标明籍贯,怎么选举乎哉。咦,纵然贵阁下的籍贯是湖南,如果回到湖南,不住够法定的年数,你也选不成。而柏杨先生的籍贯是河南,在贵湖南住够了法定年数,我想选张三就选张三,想选李四就选李四,想选王二麻子就选王二麻子,盖选举根据「户籍」,不是根据「籍贯」也。呜呼,在新生代的小朋友身上,更可看出「籍贯」的毫无意义,广东省年轻人对广东省一无所知,江西省年轻人连江西省在哪里都摸不清。如果仅靠着「籍贯」来慎终追远,那就更其乱如麻。河南人是从山西省洪洞县(吾友苏三女士起解的地方)大槐树下摔锅片摔到河南的,福建人更多半是八世纪时的河南人,台湾人更多的是来自福建、广东。为啥只慎终追远后半截,而不慎终追远前半截乎哉?有本领的人千万解释给我们小民听听。如果前半截也算,台湾人籍贯应改为福建、广东,福建人籍贯应改为河南,河南人籍贯应改为山西,山西人籍贯应改为匈奴和沙陀矣。呜呼,累死人啦。
   我们的愿望是,把「籍贯」一笔勾销,只记载「出生地」。欧美朋友都是只记载出生地的,照样办他们的选举,而且办的更漂亮。「籍贯」在今天唯一的功能,是加深并加宽地域观念的洪沟。当我们的物质文明正拚命的现代化之际,精神文明上,也应该紧跟着现代化,千万别紧抱住殭屍不放。
   一位朋友以真知灼见的声调曰:「即令取消了籍贯,也不能消灭现在的省籍的和地域的观念。」呜呼,谁说可以消灭了哉。泥土的芳香,故园的眷恋,「根」的追寻,正是人类异於禽兽的特有情操。取消「籍贯」的记载,只不过使地域观念不至於发展到危害向心力的程度。而且,泥土的芳香和故园的眷恋,事实上只是童年的怀念。老一辈怀念的是他们儿时的乡土,因为工商业发达和交通太过於方便,所以新生代怀念的则是台北的圆通寺,高雄的大贝湖。不要把孩子的乡土硬生生的跟父母的「籍贯」结合,那时代已一去不返。
   我们建议取消「籍贯」,只记载出生地,不在急功近利,而在培养中国人开阔的胸襟。现在已是太空时代,还有人坚持着在小圈圈的「籍贯」里跳来跳去,实在使人着急。在八○年代中,我们愿看到「籍贯」化为乌有,而各省各县的同乡会之类,也都该停止营业。文明进步神速,说不定九○年代,出生地只记载国别。到了二十一世纪,出生地恐怕只记载「地球」就行啦。
   
   
   分而食之
   ──中国人应有拒绝吃别人口水的权利,和不在饭桌上抢东西的尊严。
   八○年代第二愿是──吃饭分饭。
   人类文化发展史上,有太多的奥秘,教人越想越糊涂。即以吃饭的方式而言,至少就发展出两大形态,一是洋大人的分而食之,一是中国人的聚而食之。为啥形成这两大差异?当初是哪位太乙真仙捣了那么一下鬼,捣的如此这般的截然不同,真需要专家学人,追根究底,找到他阁下,问问他倒底是何居心。
   聚而食之的场合,大概有三种,一种是家庭的焉,一种是伙食团的焉,一种是宴会的焉。不论哪一种,都同样的不卫生。岂止不卫生而已,而且成了专门制造疾病的细菌传染工厂。有些卫道的酱瓜之士,一听说不卫生,马上热血沸腾,号曰:「洋大人亲嘴就卫生啦,他们火车站也亲,飞机场也亲,马路上也亲,怎么不传染呀。偏偏中国人骨肉团聚在一个饭桌上,不过共喝一碗汤,共吃一盘菜,就不卫生啦。崇洋媚外,也不能崇洋媚外到这种程度呀。」呜呼,亲嘴有它特定的对象,而且往往只不过一阵子,过了那股热劲,也就自动收山。聚而食之,却是每天三顿,病河永浴,白头偕老的也。而且贵阁下听说过一个故事乎,穷措大朋友年初时买了半碗食油,放到桌子上,规定每顿饭时,家人只能用筷子轻轻的沾上一下,以润枯肠。到了年底一瞧,半碗油不但没有吃光,反而成了一碗油啦,盖筷子上的大量口水,倒灌而入,自然猛涨。势大财粗的老爷,如果说聚而食之的汤和菜里,绝对没有别人的唾液,恐怕最忠实的马屁精都无法呐喊响应。夫家庭之聚,吃吃亲人的口水,或许没啥了不起。但是伙食团之聚,或宴会之聚,去吃那些毫不相关,甚至陌生人的口水,就实在他妈的於心不甘。咦,怎知道他有没有花柳病,病菌已经进入口腔?又怎知道他有没有肺结核,病菌已经扩散?更又怎知道他有没有痲疯,病菌已经冒了泡?如果有的话,顺着口水,倒灌入汤菜,然后再倒灌入自己尊肚,一旦躺到床上哼哼唧唧,小鬼敲门捉拿,还不知道该病是怎么弄到身上的,见了阎王报到填表时,连笔都难下。
   柏杨先生有位朋友在台北肺结核防治中心当工友,前些时前往探望,正碰上一个面黄肌瘦的大人,抱着一个面黄肌瘦的男孩,在那里毕恭毕敬,听医生老爷的训话,医生老爷曰:「老娘既有肺结核,就应该教她单独进餐,为啥还要挤在一桌?弄到今天这种样子,一家人都成了痨病鬼。」大人喘气曰:「我们於心不忍呀。」我在旁就想斜刺里给他一脚。朋友看我又要惹事生非,猛的把我拉开,几乎拉个嘴啃地。
   疾病传染固然是常识问题,但基本上还是传统的吃饭方式问题,在聚而食之的景观之下,汤碗里也好,菜盘里也好,无一不是病菌老爷的聚会场所。牠们一个个身轻如燕,从四面八面,乘着口水,驾着唾液,蜂拥而至,一番联欢,交换心得之后,再顺着筷子汤匙,各奔前程。包管先是「病从口出」,接着是「病从口入」。
   除了疾病传播,聚而食之似乎还是更重要的功能。那就是从小就在饭桌上对自私的心性,作过度的培养,培养出来不为别人着想的习惯反应──目光如豆,钩心斗角。
   四○年代,中国跟大日本帝国作战时期,很多学堂迁到后方,家在沦陷区的学生老爷,靠着教育部的贷金,维持残生。举重庆沙坪坝的中央大学堂为例吧,学生老爷吃的是「八宝饭」,意思是米只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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