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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8 作者_刘瑜(美国当代政治观察随笔)-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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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说了算。相比之下,我似乎就没有听说中国的全国或者省级人大曾经否决过政府提出的预算草案。事实上,别说一般的老百姓不知道我们的消费税或者所得税的税率从何而来,有何道理,背后的政治博弈过程是什么,就是人大代表们本身,估计大多也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晕晕乎乎地投赞成票而已。
  当然,议会在把这个关口的时候,是一只眼睛瞟着自己的职位,一只眼睛瞟着老百姓的利益。
  但是,在一个合理的制度中,“自私”不应该是问题,“损人利己”才是问题。如果政治家的职位必须通过适当保护老百姓的利益来维持,这二者不是“辨证地统一”了吗?当然,这里说的是一种理想的情况。很多时候,政治家只是虚晃一枪,“似乎”保护了老百姓的利益,实际情况却扑朔迷离。但是,至少在新泽西的这个案例中,首先,部分州议员们开始是怕涨税引起选民不满而拒绝州长的预算提案,后来,又同样是怕关闭部分公共服务惹毛了选民而达成了妥协。在这个案例里,政治家的政治考虑明显受了选民利益这个指挥棒的影响。
  我们在公共领域里讨论民主或者民主化,易于陷入抽象的、空洞的口号对口号式的争论。事实上,民主是非常脚踏实地、非常柴米油盐的一件事。它涉及到的,无非就是当有人要从我怀里一年掏走  275美元的时候,它是会被“神不知鬼不觉”地掏走,还是会至少经过一场辩论。而且我可以倾听这场辩论,可以根据我自己的标准判断其中的是非,可以在下次投票的时候,给那个在我看来说话没道理的人投一张反对票。
  相比之下,在一个不够民主的社会里,公共财政的“软约束”问题似乎很难避免。如果民众或者民选代表不能有效地监控预算的出台过程,那么政府开出什么帐目,就是什么帐目。它说花多少就是多少。它说花在哪就是在哪。提案中的预算数字怎么来的,很少人知道。这些数字是不是的确按部就班地花了,也很少人知道。就算由于上级政府的压力,以及地方税基的不足,导致一个相对合理、相对有限的预算,各级政府还是可以通过“巧取豪夺”建立无数的“预算外基金”。近几年来中国政府启动的“预算内外一本帐”举措、以及崭露头角的“审计风暴”,可以说非常积极的公共财政改革。但是,更根本的变革,还是在于推动人大切实地审查、质疑、监控政府的预算方案。
  当然,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政治启示不至于此。中国很多地方当前面临严重的地方政权财政困难的问题,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即使是美国,也存在“地方政权财政困难”的问题。在美国,本质上而言,是联邦制这个构架解决了“地方政权财政困难”的问题。在联邦制下,各个州享有自主决定税率、公共开支的权力。说白了,没钱了,我就多收点,或者少花点――州级政府在议会的批准下,可以“擅自”决定多收钱或者少花钱。比如,在新泽西这个案例中,在州议会的批准下,州政府一方面决定增加消费税、出卖某些高速公路的管理权(开源),同时另一方面也消减在养老金和高等教育等方面的开支(节流)。
  相比之下,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各个省市没有自主决定税率税种的权力。事实上,越到基层政府,就越面临财政权力和财政义务不对称的情况。因为缺乏财政权力,为了“开源”,各级政彛  /》  ??往往“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用各种手段巧取豪夺,比如乱收费乱罚款,比如随意出卖国有资产,比如不负责任地给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等等。联邦制给我们的启示是,与其让各级政府在“预算外”四处揩油,不如扩大地方政府预算内部的财政权力――让其在税收、公共开支方面,享有更多的自主权。比如,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税率。
  但是,这样放权的前提,显然是加大人大对政府预算的监控能力。没有这个配套措施,预算内也好,预算外也好,越大的权力意味着越大的腐败可能性。
  谁都知道,花自己的钱是一件让人心疼的事,而花别人的钱是一件不怎么让人心疼的事。一个好的公共财政体系,就是要通过一个政治博弈的过程,让花别人的钱变得象花自己的钱一样心疼,哪怕一年也就是  275美元。
  比道德制高点更高的我总觉得,煽动家和思想家之间的区别,就是煽动家总是特别热衷于抢占道德制高点,而思想家总是热衷于指出道德制高点底下的陷阱。所以煽动家总是在话语的盛宴中觥粒淮恚枷爰易苁窃阢枫凡话驳氐P乃次獬∈⒀缏虻ァ
  在所有的道德制高点中,没有比“保护弱势群体”更高的了。但是,口号的简洁性不能掩盖现实的复杂性,最近美国参众两院在“07 年联邦最低工资法案”问题上的较量,就体现了这种复杂性。
  美国的联邦最低工资,从 1997 年开始就一直没有变化,停留在 5。15 美元/小时的水平上。
  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民主党很早就提出将联邦最低工资提高到 7。25 美元的目标,共和党却迟迟不肯响应。但是 06 年 11 月民主党在中期选举中大获全胜,打破了这一僵局。民主党占多数席位的众议院,很快就于 07 年 1 月通过了提高最低工资的法案。
  按理说这事就该完了,最低工资提高,底层劳工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政治家们可能还因此多赢得一些选票,岂不是皆大欢喜?
  可惜,这事没完。1 月众议院刚通过该议案,2 月参议院的许多共和党人就出来“捣乱”。他们表示,如果不增加小企业减税条款,他们就不批准该议案。最后,参议院通过了该法案,但是增加了“10 年内给小企业减税 83 亿美元”的条款。
  这样一来,众议院又不干了。我们提高最低工资,是“保护弱势群体”,你们要给小企业主减税,是“保护强势群体”,你这不是跟我对着干吗?不行,要减点税可以,最多 13 亿。
  两方面讨价还价两三个月,最后的结果是:最低小时工资从 5。15 增加到 7。25 美元,同时5 年内给小企业减税 48 亿美元。各方预计它的最后批准指日可待。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对共和党的“捣乱”感到困惑和不齿。“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与劳苦大众为敌”……我们从小接受的阶级教育也许会条件反射般地给我们输送这些判断。但是,事情真的这样简单吗?我们不妨把“提高最低工资”作为一副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看看它可能引起什么样的连锁反应。
  假设我是一个企业主,手下雇佣了 7 个人,每个人的小时工资是 5 块钱,如果政府强令我将工资涨到 7 块钱,我会怎么做呢?为了维持同样的生产成本,我很可能将 7 个员工裁成 5个。这时候,那 5 个人的利益是得到了保护,那么,那两个被裁掉的人呢?
  事实上,无数经济学研究已经表明最低工资法和失业率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虽然经济学家当中也有“异见分子”,比如克鲁格的研究表明最低工资法对就业率影响非常微弱,但是绝大多数的经济学实证研究都一再表明最低工资增加失业率,尤其是年轻的、非熟练工的失业率。
  “最低工资研究委员会”调查表明,最低工资上升 10%,会导致年轻非熟练工失业率增加 1%到3%。这个研究结论令人悲哀之处就在于,最低工资法旨在保护弱势群体,最后伤害的,恰恰是弱势群体。
  你可能会说,那就让政府禁止企业在提高最低工资的情况下裁减员工。先不说这个“禁令”
  在雇用自由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可能,就先假定它是可行的吧,后果怎样?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政府规定我不能解雇员工,那我不雇新的员工总行吧?前面说过,最受最低工资法影响的,恰恰是年轻非熟练工人的就业机会。你可能又要说,那我强制你雇佣新工人。好吧,我只好雇佣新工人。结果又怎样?这个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它的竞争力下降――美国的制造业在第三世界国家面前节节败退,与其劳动力成本偏高不能说没有关系。那么我们就贸易保护主义!你又说了。好吧,贸易保护主义――咱竞争不过中国、印度,把它们关外面还不行?
  后果又是什么?提高的生产成本转移到价格当中,谁来承担?消费者。那些抱怨美国的商品、服务太贵的人,很可能同时是主张提高最低工资的人,却不愿看到这二者之间的联系。你可能又要说了,咱不让他们把生产成本转移到价格当中来,咱降低资本家的利润率不行吗?可以啊,but  how?如果一家企业没有违法,你怎么强制规定它的利润率?强制企业不许解雇工人、强制它雇佣定量的新工人、贸易保护主义、规定企业利润率,把这一切加起来,那叫什么?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弊端,呵呵,还用得着我继续推这付多米诺骨牌吗?
  “保护弱势群体”最后导致“伤害弱势群体”,“道德制高点”变成“道德陷阱”,这就是所谓的悖论。不幸的是,这个世界充满了悖论。
  认识这些悖论,需要比道德制高点更高的东西,那就是理性。当然,我绝不是说“最低工资法”不合理,事实上,我支持最低工资法。我说的只是,在讨论这个法案的同时,要考虑它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并对这个不良后果采取“配套”的预防措施,从而防止好心办坏事。共和党“给雇佣穷人和老兵的小企业减税”的附加条款,恰恰是基于这种意图,因为最低工资法案真正冲击的,其实并不是那些利润丰厚的跨国大公司,而恰恰是那些本来利润率就微薄的小餐馆、小百货店、小农场,一旦它们因为抬高的劳动力成本破产、或者不得不通过裁员来维持低运行成本,“弱势群体”就从倒霉走向更倒霉了。
  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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