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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母亲的认可,我信心十足,感觉自己的人生又有了新意,学习更加努力了。
因为,之前我感觉母亲对我当律师的追求并不是那么相信和支持,对我也是一种打击。
现在,她对我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我感觉非常高兴,非常喜悦,非常的有信心了。
这种感觉,也影响着我在成为父亲后对孩子的教育态度和方法,所以我经常是用鼓励和支持的方式和态度对待我的孩子,不会轻易给他们浇冷水。
不仅仅是对我的孩子,包括在工作中,我对那些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实习学生和律师助理也是如此,不会草率的给他们泼冷水。我会耐心的鼓励他们,支持、理解他们对理想的追求。
我深深的体会到,对他们多一些支持和帮助,关心和理解,更有助于他们的发展,更能激发他们的斗志。
在这个方面,我真的体会到“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的真实意思和效果。
很多时候,长辈们给年轻人一句支持、鼓励的话,或许就能影响他们的一生。
当然,那本《感谢折磨你的人》的书也写得非常好,我们对生活中曾经折磨过、为难过、刁难过的人不要心存怨恨,还应该好好的感谢他们对我们的反作用。
不过,要认识这个道理,或者说达到这个程度或者境界,不是一早一夕的,也不是说说就可以做到的。
我认为,父母对子女的态度和方法,在年轻人的一生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很多时候居然还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所以,当母亲知道我代理了案件,真正的在从事律师业务时,母亲也开始在邻居、老乡、亲友中夸奖我了。
正是母亲的认可和宣传,在母亲的宣传介绍下,我代理的第三个案件就来自于我们的家乡。
当然,代理这个案件是后话。
在我代理第二个案件的时候,我认识了开庭那个镇法律服务所的主任,还有那个司法所所长,而且我还因此得到他们的赏识和帮助,使我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由于当时代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对方的代理人就是当地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我代理这个案件的事情法律服务所的人全都知道了。
再说,法律服务所就在法庭隔壁,当时开庭闹得比较厉害,他们对这个事情就知道得更详细了。
因此,这个案件调解结案以后,法律服务所的一位前辈前来邀请我到他们那里去坐一会儿,想跟我交流一下。
对于这位前辈的邀请我们有拒绝,很自然的跟随他到了法律服务所。
在法律服务所,这位前辈给我引荐了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主任,还有所里的其他人员。
通过跟他们交流和沟通,他们原来是得知我在法庭上的表现后,对我很欣赏。而且,得知我是用公民代理的身份在代理这个案件。
由于当时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还不是很正规,公民代理的现象非常普遍,为了规范管理,他们希望将一些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直接聘用到法律服务所,由法律服务所给他们身份,让他们用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身份代理。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被他们发现并得到他们的赏识。
这位前辈在向我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后,得知我是自学的法律专业,还取得了法律专业的大专毕业证,正在跟老师实习。
于是,他向我了解,问我是否愿意到法律服务所来,如果愿意的话,他可以帮助我成为他们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得知这位前辈的好意,我受宠若惊,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了,我怎么会拒绝呢?
可以说,我根本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思考,马上脱口而出的说:“我愿意,当然愿意,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我怎么会不愿意呢?好好好,这太好了。”
在我答应之后,这位前辈把我的情况又向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的主任进行了请示汇报。
当时的情况是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的所是司法所所长兼任法律服务所主任,有的所是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主任分离。
他们这个所就是属于分离那种,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主任不是同一人担任。但是,法律服务所需要接受司法所的监督、管理、领导。
很快,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主任都非常愿意招聘我,希望我成为他们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喜从天降。
当天,我们签订了招聘合同,法律服务所给我发放了一本聘书,作为我用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执业代理案件的凭证。
接下来,法律服务所向司法局打了报告,并安排我复习,可以参加当时举办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
不但如此,法律服务所的那位前辈还将他自己整理、手抄的很多法律专业学习资料无偿的送给我,希望对我的学习和代理案件有所帮助。
记得当时的法律服务所管理比较松散,一年只需要上缴240元的管理费就可以了,也不需要每一天去报道,没有上班下班的约束,非常自由。
而且,我的那本聘书至今我还一直保存着,我将它作为我199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的最直接的、最原始的、最真实、最难忘的证据收藏着。
后来,经过多次接触和了解,我才知道当时把我引荐到法律服务所的那位老前辈,他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大有来头。
原来,他是县公安局的局长,在解放初期,被人陷害而从公安局局长的岗位上被整了下来。
后来,我们国家恢复律师制度,建立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需要大量的法律服务专业人才,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又才把这位前辈请出山的。
我非常荣幸的在那次代理案件时进入了他的视野,被他盛情邀请到了法律服务所,并在他的帮助下成为了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我很庆幸,一年之内居然有幸遇到两个伯乐,一个是陈叔叔,一个是这位老前辈。
可以说陈叔叔和这位前辈在我走上律师这一条道路,都是我的福星,都对我非常有帮助。
也可以说,如果没有他们两个的帮助,我的律师道路或许将会走得更加艰难和痛苦。
第111章 我成了有身份的人()
第111章我成了有身份的人
很多东西仿佛就是冥冥中注定的,这不是巧合,这就是命运,这就是缘分,这就是天意。
拿到法律服务所的聘书,别提我有多么的高兴,确实真的喜从天降,好像我就这样一下子华丽转身,从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农村青年,一下子成为了有工作,有身份的人了。
有了这个聘书,我立马就想给身边的每一个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的人分享这一天大的喜悦,同时也有想炫耀的感觉。
说实话,在我的记忆中,当年要想进入法律服务所,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好像没有一定的关系、背景,不花点银子,好像还不是那么容易的。
然而,我没有花费任何银子,也没有找任何关系和靠山,居然没有费一分一厘就成为了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这简直真的就是天意。
我不但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得到这一个天大的福利,而且老前辈还给了我很多宝贵的资料,对我关怀备至,不由得让我对他分外的感激,一直将其当成我的恩人。
虽然,后来我离开了法律服务所,与这位前辈接触的时间也不多,但是我的成长道路上有他的帮助,或者说他在我的成功道路上也是一位必不可少的功臣。
为此,几十年以来,我心中时时刻刻都记着他的帮助的,永远忘不了他。
正是在他的帮助下,让我更加找到了自信和奋斗的终极目标,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也是这样,让我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是“律师”了,可以名正言顺的代理案件了。
虽然,法律工作者就是法律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与律师有根本的区别,但是在老百姓眼中,他们无法区分法律工作者与律师,他们一般把法律工作者和律师都统一称为“律师”。
因此,从这个时候开始,已经有人称呼我“律师”了,即便我自己不是真正的律师,还是叫得我心里蛮舒服的,暖暖的、甜甜的,就像是在不停的注射兴奋剂,催人奋进啊!
当然,拿着这本聘书,老师感觉非常奇怪,感觉很不可思议,无法想象我是怎么就在一下子之间就转身变成了法律工作者的。
因为,他毕竟是司法局的干部,也知道不是随便那个人就可以进入法律服务所的。
就是他通过关系安排进某法律服务所的几个人,都是花了钱,还请了客,送了礼的。
当然,在我没有进入法律服务所之前,对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根本没有多少的了解,也不知道自己还可以这样进入法律服务所,更不知道另外有几个想当律师的人找过老师,花了钱进入的法律服务所。
这些事情,老师从来没有给我提及,我也无从而知。毕竟,我当年辍学参工,后来拜师老师门下,跟们没有进入社会,很多的事情我根本一点都不知道。
所以,也就根本不晓得还有法律服务所,也不知道法律服务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也可以代理案件。
只是,通过老师进入法律服务所的那几个人他们已经参加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取得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他们才算是真正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不过,这些人虽然条件比我好,运气比我好,可是他们后来全部退出了法律服务领域,实在混不下去了,改行了。
但是我却不一样,我认定了法律服务这个职业,一心想成为律师,这几乎从来就没有改变过,也没有因为任何困难险阻而退却过,一直坚守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