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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那就是周健成,一定是他。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连背影都会跟别人不一样,就像是会发光一样,你一看,就知道那个是他。
可是他终究还是离我远去了,我跌跌撞撞地跑回到高新晨的身边,他一直都没有动,他在原地等我,然后看到我受了伤,就丢下啤酒,把我背起来去医院包扎膝盖。
护士涂药水的时候,我觉得一点都不疼,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捂住眼睛,眼泪就从指缝中一颗颗掉了下来。护士很温柔地安慰我说:“不怕不怕,一会儿就好了。”我觉得她的声音就像棉花糖一样,那么的甜,又是那么的绵软。
我们总是期待生活中能够有一些温柔,可是到头来的那些温柔,却都是由陌生人给你的。那么多的求而不得,那么多的失望,也不知道我们该怎样做才能更好?
第13章 再次相遇(2)()
我知道周健成故意在躲我,就算在他的问题上常常会变成白痴的我,也知道,于是在高中毕业的这一年,我终于决定要放弃他,并且手指指天,对天发誓。
高考我考得一般般,但是家里为我花了很多钱,所以,我居然可以跟全年级第一,全市第三的林鑫上同一所大学,只是不同专业而已。我们的大学在另外一座城市,是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以及经济中心,比我从小生活的这座省会城市,还要更大,更加的繁荣。
而高新晨却干脆放弃了上大学,他已经开始去他们的家族企业里工作,但他父亲也并不允许他太放纵,一开始从基层做起,月薪才3000块,可是他却开了一辆保时捷去上班。另外,他还专门向我提了些要求,他说,让我在大学里帮他物色一些好的苗子,等他们毕业,可以介绍到他的公司里去上班,他说,让我别看不起他没上大学,而就算他没有读大学,但他却可以让他的手下都是大学生,至少本科以上,非名牌大学还不要。
虽然高新晨那天说得很潇洒,但过完了整个暑假当我该离开的时候,他的却以行动表现出了对我的难舍难分。
我出发去报道的这一天他还特意跟公司请假来为我送行,他一脸苦涩地说:“我还以为等我们都长大了,有了自由,当家长无法管束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但没想到挨了那么多年,你终于要离我而去了,尽管只去四年,但我也会觉得很难过。”
他问我:“为什么呢?为什么就不能选一个本市的大学?我们这里的大学也还不错吧,也有国家重点,一本,211工程的大学啊?”
我轻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他说得对,为什么呢?其实我也曾这样问过自己,我想,应该是因为我不想自己未来的另一半是一个太复杂的人吧,我的脑袋本就没有他那么聪明,经常性的还要转不过弯来几次,自然也就跟不上他高新晨的步伐。
高新晨从来都是一个聪明的人,所以他可以把一切都玩转,玩得那么好。比如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明白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比如他喜欢一个女孩子,而那个女孩子喜欢别的人的话,他就可以想办法令那个男孩子离开
每个人都是有自己中意的东西的,那个东西,有的时候花一点小钱就能买来,他不缺那样的钱,所以可以毫不在乎。何况,他真的很想试探试探我,看看,如果他和另外一个女生在一起,我会不会吃醋,会不会生气。
他就是在这种心态下跟周健成做了一笔交易,如果周健成愿意离开我,他就可以照顾李梦琪,让她得到她想要的一切。而那个时候周健成喜欢李梦琪,这是人人都知道的。
周建成当然愿意为了李梦琪而放弃我,当然,他根本就不需要做过多的考虑,因为我对于他无足轻重,根本就不值一提。然后李梦琪跟高新晨装作在一起,明面上是在一起,其实私底下只是她接受他的照顾那么几年,在功成名就后,她正式脱离了高新晨,最后回转头光明正大地跟周健成重新在一起。
那么我呢?他们之中没有任何人在乎过我的感受。
其实,我也不算傻吧,我其实也早就猜到了那么一点点。
而高新晨此时看着我的目光,已经开始有些躲闪了,他嗫嚅着说:“我以为这样这样你就会忘记他,会发现我在你身边,会退而求其次”
但是爱情要怎样退而求其次呢?
假使我喜欢一条漂亮的裙子买不到,我可以买一个相仿的;但假使我喜欢一个人而得不到,我难道找另外一个人就能解脱吗?他怎么可以那么蠢?怎么可以以为,一个人的情意是他随意摆布一下就能够得到的呢?
此时,我只懂看着他微微苦笑。
我的猜测最终得到佐证的时间,是在遇到周健成和李梦琪的那天的第二天,我在我的qq邮箱里发现了两封信,是周健成发来的。他跟我解释了这一切。而李梦琪也用她自己的qq在同一时间给我发了一封信,她说:“你不要怪我们,我们跟你们终究是不一样的,对我而言所喜欢的人就是一切,但对你来说,生命中缺了一样也是可以很圆满的,你瞧你有钱,你有好的父母,你也很漂亮,你根本不乏追求你的人,你还有将来也会有更辉煌的未来”然后,虽然表面上的一切她都表现得自己如此的问心无愧,但她最后却还是道歉了,她跟我说:“对不起,我并不讨厌你,可是我手边只有周健成一个人,抓不到他的话,我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不能把他让给你。”
看到这些字符闪烁在电脑屏幕上的时候,我居然没有哭,只是心中很难过,但这份难过却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他们。我忽然觉得如果这样他们就会幸福的话,那么即使我那么的痛苦也算是值得的。我决定离开,给自己找一个新的起点,而将来随便怎么样都好,只要他们快乐,就好。这便是我能够给周健成的,我最好的一种喜欢了,我想。
第14章 记忆的微光闪烁()
没有熬过夜的人一定不知道熬夜后的这种感觉,除了身心的疲惫,其实还会有一种感官因为疲劳到底限,而瞬生的,一种回光返照似的彻底清醒,这对于我,也许是一种最难得的体味。所以,我会经常熬更守夜等到晨曦的到来,在天边微『露』出鱼肚白的时候,喝完一整杯温热的牛『奶』,然后把一整夜看过的动漫或者电影作为美梦的佐料,在所有人即将要苏醒的时候安然入眠。
这是我在这个城市,大学生活开始以来越来越喜欢的一种作息方式,我知道这样并不好,还很容易老,但是还是忍不住经常这样,这也许是,在这以前的十几年,我都没有这么恣意地使用自己的时间,所以除了必听的专业课和不敢逃的班主任的课,以及那些会无耻点名的老师的课以外,我贪婪地享受着这种日夜颠倒的随意。
我没有和别的同学一样住进寝室,而是让家里给我在学校旁边买了一套小小的一居室,房间完全按照我的意愿装修,到处都有软软的垫子和沙发,明明亮亮的落地窗和有着淡蓝『色』海豚花纹的墙壁。我会拉紧卧室的窗帘,让逐渐灿烂的阳光透过棉布的质地,温润地洒满整个房间。然后在这种幽明幽暗的光线里,我会在软软的大床上伸个大大的懒腰,随意扭动肢体舒展酸软的筋骨,随后闭眼,静静安睡。我也还是会常常想起周建成,只是频率逐渐减少,我在百度搜索里看到,有人说我这样的情况是一个好的现象,他说遗忘是一个过程,灿烂就像是恋爱过,短暂,却也是记忆中的一丝微光闪烁。
第15章 咏春白鹤拳(1)()
也许是因为学习压力突然变小的缘故,初高中安分守纪、低调做人的林鑫在我们的大学里却格外地活跃了起来,而他居然也还没有忘记照顾我这个,他的旧同学兼好朋友,是的,我们现在是好朋友,所以在我们学校社团刚开始招新的时候,我真的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被他惨无人道地拖去了一个美其名曰,为了弘扬中华武术而成立的咏春拳社的超冷门社团。
你要知道,我从来都是一个特别不怎么爱动的文静女孩,能躺着我就不会坐着,能歪着我就不会站着,能走我当然不会跑,更何况,是要去跟人打架?还咏春拳?你以为我是苗翠花还是方世玉他妈啊?我可做不了像严咏春那样的奇女子好不好?所以林鑫让我加入咏春拳社,这对于我,无疑就是一种折磨,惨不忍睹,令人发指。
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我哭天抢地,撒泼打滚也并不能阻止林鑫对我的生拉硬拽,他把我往咏春拳社的临时办公室里一推,然后愉快地朝他们社长陈子维打了个招呼:“学长,她也报名参加,她叫夏朵,盛夏的夏,花朵的朵。”
“很好。我们这里就是缺少你这样貌美如花的侠女,加入我们,行侠仗义,除暴安良”陈子维对我点点头,顺便问了下林鑫:“加上她,我们拳社的人数就终于突破10这个数字,就可以去参加比赛了。”他急不可耐地就把我的名字登记在册。而林鑫则改变了拖拽我的方向,他还向陈子维汇报:“那我现在就带她去体育馆先练习蹲马步,打木人桩!”
听他这么说,我就赶忙含泪默默抱住了办公室的门柱,我不想,林鑫是知道的,但是他却偏要强迫我参加,他说,因为在这个城市里,目前他只有我这么一个朋友,他说他需要我的陪伴,他说朋友就应该为朋友两肋『插』刀,所以他就毫不犹豫地拿我开刀。
我真心觉得,林鑫这种不要脸的举动比强『奸』还要令人不齿,强『奸』不能反抗还可以躺下享受,而积极参加打架的训练,对于我来说根本谈不上享受。
我只能毫无形象地用尽全力抱住门柱,林鑫一时之间拉不动我,就来掰我的手指。而且他还根本不顾场合地对我说:“你怎么这么不热爱我们的祖国,这么不愿意传承我们的民族文化,这么的懒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