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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挨了一顿剀,就急着再送上门去,倒和三变是一路人。萧煜听他说要走,也没说什么,另换了一个大碗给他连汤带肉盛好,看着他小心翼翼端着走了。
两人交接那碗热汤时,萧煜看见他右手手臂上一大块带着血丝的伤,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没事,跌了一跤,就擦破了一点油皮,让他包一包,他说不用,一点不疼。
他看着他渐渐走远,心里想,这也是个耐摔打的,摔摔打打,饥寒交迫,生死一线,都让他熬了过来,三变那点小脾气,还真不算什么。如此看来,三变倒是个有福的,老天把这样一个皮实耐摔打的龙湛赔给他,赶也赶不走,甩也甩不掉,于两人都是幸事。造化便是如此,有时候,看起来不怎么样的局面,却是在那种情况下能凑合出来的最好结果。
估摸着三变受用完了那一大碗注水兔肉汤,镇痛的药草也渐次起了效,萧煜就进去找他。两人真是处久了,一个眼色一个动作都衔接得当,哪怕话说得跟哑谜似的,彼此也都猜个恰好。
“很糟么?”三变清了清嗓子,问出这样一个问题,他自己也知道有些多余,但,总是想知道到底糟到了什么程度的嘛。
“折了十几号人。”
萧煜说这个的时候,陆弘景的眼睛猛地一大,人弹起来一截,后来拉到了手上的伤,痛得说不得,这又慢慢躺了回去。
李景隆带着的一队兵是庆朝军伍当中少有的狠角色,精明干练利落,全都是精里取精,都是好的,没有次的,连差一点的都没有,养兵养到这份上,领兵的都知道爱惜,轻易不动用这拨人,这回折了十几号人,那是要李景隆的命呐!
“又是那帮东西做的?来了挺多?”陆弘景凭着揣测,说着自己的判断——他们这队人走的是几天之前自己遭遇那帮东西的老路,想来是查到了什么,不然不会吃那么大的亏。
“不纯是那帮东西,还有老对手。捉住一个快死的,不知道现在还有命没有。”
被捉的那个舌头都咬碎大半截了,不立时就死,吹灯拔蜡也是迟早的事。
身上穿的倒是北戎人的装束,是不是正经北戎人这就不清楚了。是的话,这群蛮子花花肠子还挺多,台前派了小王过来和庆朝联络,幕后却弄一伙人和那帮耍巨镰的怪物一块儿,把庆朝涮了一遍,是真的么?有几成可能?
要不是,那就是有人要挑事,特意扮作北戎人来挑拨庆朝和北戎的关系,这两边的关系就好比一捧干柴,只要漏下一颗火星,“呼”的一下就着。这事谁干的,那是看谁都有可能,捉奸还讲究拿双呢,没有实据在手上扣着,说谁谁都不会认。细思那北戎小王的处世为人,说一点做这样阴损事的可能都没有,那不实际,他就是那号把欲与求分得特别开的人,欲情上他向着陆弘景,恨不能把他融了,粘到一处,但“求”字上可不是,他首先是北戎未来的狼主,掌管着赫兰山脉、黑山山脉广袤无垠的一片土地,及土地上的数百部族,部族与部族之间暗里的争竞一样酷烈,今日他们为王,明日说不定就让另一个部族的人从王座上拖下来,摔倒地上,踏上几万只脚,从此不得翻身,在这样境况下,他求的,是尽可能多的占领土地人口金银宝货,尽可能多的囤积本钱,人多势众,兵多粮足,再有一批悍将良辰,这才能保他们基业长久。当欲与求起了冲突时,欲字靠边,多难熬都靠边,绝不会成为求字的绊脚石。
“老萧,咱们来捋一捋这事的前后:事情的起因——项城那边的守军来报,说是与北戎交界的几个小村落出了吸血屠村的大案子,然后呢,老铁让边界附近村落的人口后撤三十里,进到较大的城镇安身,这之后,咱们开始追着查,但几个村落都让火烧了个精光,找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犯案的这伙人见风声紧了,停了有一段时日,再接着,就是几天前的北戎屠村案。庆朝这边案发之后,百姓们后撤三十里,城边厢基本没有人烟了,这个北戎村落在我们上一次换防之前就已经在界碑附近落脚,也就是说,案发前他们就在那儿了,我记得我还和老铁报过这事来着,当时老铁说只要他们不整搞鬼捣窍,那我们也不方便兵戈相见。一呆一个多两个月,而且停一段时日又往前走,沿着边界走,朝天山北路走,看着挺悠闲啊,哪里像是去送死?”
“不是去送死,那就是去送什么东西,屠村的那伙人要找的,也就是这个东西,只不过杀了人屠了村都没找着,就派那么几个人潜在村落周围,一来防着还有没死透的,二来,看看有没有投罗网的。谁知却碰上了我们。”
“你说送东西,越是紧要的东西越少人送越好,为什么还得一个村落一块儿送。”
“嗐!这你就外行了吧!一两个人送,那多显眼!最不显眼的就是这样一窝出动的,加上他们北戎人世代逐水草而居,沿着边界朝天山北路走,一点儿也不惹眼,天山北路的水草多肥美呀,只要不越界,谁会去琢磨一个北戎村落在自家地盘上怎么搬家。”
“……”萧千户觉着三变说的有那么一点道理,但却缺乏关键证据。
“哎,老萧,我这儿还有一个不怎么靠谱的推论,有点儿像瞎猜,我没好意思和老铁说,先说给你听听,你想想看有没有这种可能——咳,就是……,老铁不是说过么,刘大人二十几年前曾在一座墓室当中见过这样的巨镰,照那说法,这座墓埋的不知是个什么东西,而且还是座新墓,有没有可能,那墓里埋着的东西不知怎么的到了这个北戎村落里,然后……嗯,这帮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其实作用类似于镇墓兽或是守墓人,发现东西不见了,追查这许多年,终于查出下落来,追到这儿,然后,咳,就接上前边说的那些了。”
“……”
三变的推论和瞎猜其实差不多,老萧一般不予评说,偶尔心情不好了,他会毒嘴戳他一顿,心情还好的时候就敷衍一两句,不好不坏的时候他就沉默不语。然而奇的是,三变天马行空的瞎猜十之五六能猜中最后结局,瞎猜与结局殊途同归,这算是运道好还是直觉妙,没人说得清。
“据刘大人自述,他之所以能活到如今,完全是因为那把巨镰,我想的是,他可能隐瞒了部分实情,比如说,他可能为了保命,主动投靠了那帮不人不鬼的东西,然后呢,他就成了他们在庆朝内的眼线……”
三变说到这儿,萧煜抬眼看了他一下,意思是你且留点口德吧!
第24章 是没到绝境上()
刘崇古领兵打仗是出了名的不要命,一到白刃战,他绝对是冲在最前头的那个,不论是当年的小卒子,还是后来的刘将军,就没有后退的时候!
三变嘿嘿一笑,也二皮脸了,“都说了是瞎猜,瞎猜瞎猜,浑如黑天里摸针,那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事儿,我就这么一说,你就这么一听。”,停了一会儿,他又找补一句:“老萧,不是我说,你是没见过人怕死的样子……一只脚踩进死途的滋味,那一下子……真的,让你拿什么来换你都愿意的,就为活下去。”
刘崇古家有七口,主事的仅他一人,他若没了,剩下那六人只是等死。若只他一人,死不可怕,对于骨肉至亲之死的想象,那才真正可怕——都是慢慢饿死的,死成一堆,皮肉被蛆虫蛀出一个个孔,虫们在尸身内外生儿育女、开疆拓土,它们的开垦伴随的是大面积的恶臭,得臭好久,直到星皮点肉都被大小虫子分食殆尽,单剩累累白骨,臭味才会慢慢消下去。没人会去管,他娘与他爹是奔走成婚,私奔的,到哪都挨白眼,他们一家离群索居,死了都没人知道,知道了也没人会去管,外乡人么,不是自己一淘的,哪有人愿管这档子闲事,又在荒年,自己的粮都不够吃的,管得起谁呢?
对死,多少人能淡然处之?
陆弘景之所以会对少年时节的刘崇古有这样的猜想,全是推己及人。他曾经狠狠啃过他亲爹一口,是真的啃,咬死了不撒嘴,几乎啃下他爹胳膊上的一块肉!
是他六岁那年中秋的事。据那抱养他的行脚野僧说,他是秋天生的,哪天生日不知道,便定在了八月十五,十五月圆,事事团圆,想来那酒肉和尚是愿他一生好景,别无波折的吧。那天正逢他定来的生辰,和尚说要弄些好吃的给他吃,大早出去,近午了还不回。六岁的野小子是个半老江湖了,贼胆大,和尚不回来,他就自己去找。找到大街上,乌压压一群人围成多少圈看热闹,圈子太大太厚,从四层往外就看不清楚了,人们还是留在原地人挤人地凑热闹。他仗着人小身灵活,从大人们的裆下腿间钻过去,很快钻到了最里边那圈。然后他看见和尚正在挨打,打他那人真俊,也真狠,全照着要害打,打得血流滂沱,染红了战圈内的一层土。
他不记得自己是不是喊了一声:“我x你妈!!”,估计是喊了,事后他嗓子疼得跟锯子锯过似的。喊过后他一嘴巴咬了过去,整个吊在那个挥拳头的俊男人的胳膊上。六岁的野小子牙口很好,一张嘴撑到极限,再撑大点儿就要从嘴岔子那儿裂开,一大嘴巴笼罩的一块肉是胳膊上最好的肉,咬下去非常结实,石头一样的硬,牙都还没换齐全的这张嘴依然不肯饶过这块难啃的肉,这张嘴连带着这个六岁小野人还是犟鳖一样吊在那俊男人的胳膊上——你不住手我不撒嘴!
“伊布尔罕在哪?”那男人掐着野小子的腮帮子把他拽下来,一只手挟着,另一只手扼着和尚的咽喉,扼得和尚一颗秃头青筋暴满,眼泪鼻涕一块儿掉。
许是和尚样子太难看,又许是那男人明白过来,这么扼着咽喉,连声带一同扼死了,和尚即便有话也出不来,总之,他松了手,和尚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