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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过的腐殖土堆成一堆,下次来再换个地方,等绕了老树挖完一圈,或者再下一场雨,最开始的小土堆里又钻满了一堆蚯蚓。
自从冯永发现了这个秘密后,别人都是赶着鸡鸭去找食,还要小心看着,而他却是扛把铁锨出门半小时,就可以把鸡鸭赶回家,然后出去玩耍,简直不要太爽。而且他家里的鸡鸭也极少得瘟疫,长得又快又肥。
要不是后来他弟弟炫耀了出去,导致各棵老树底下都是拿着铁锨狂挖蚯蚓的小伙伴,冯永表示他还可以安静地偷懒。
正是有了这些底气,才是冯永敢在这个连粮食都不够人吃的时代养鸡,要不然,难道还真以为自己有那“祝鸡翁”的本事?再说了,那祝鸡翁的养鸡本事,也未必有他的高,至少,他总想不到用蛆和用蚯蚓养吧?既促肥又防病,多爽?
不但是鸡怕得病,人也一样怕得病,特别是在这个没有抗生素和疫苗的时代,一场瘟疫往往就可以让一个大城市成为人间地狱,并且以此为中心迅速向四周扩散,从而导致赤地千里,这个并不夸张。
冯永自从来到这个时代,有了条件之后就很注意卫生,更注意锻炼身体以提高自己的免疫力。没办法,这个时代太可怕,一个小感冒就可以导致肺炎,从而嗝毙,你还没办法治。
死过一次的人就特别珍惜自己的生命,冯永自从安定下来后,就一直坚持锻炼,早上按点起来,先是一套广播体操,再来一套基础军体拳,然后再一套格斗军体拳,最后练一遍易筋经。
你没看错,是的,军体拳,易筋经。冯永考上大学后,家里还是比较穷的,他一个小城市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想要在大城市的名校里拿到高额奖学金,并不是说不可能,但也只能拼命去学——别人比你底子好,又不是说所有人都是来大学混日子的,加上冯永的天份就算再高,难道可以考进名校的别人都是傻子?人家凭什么就让你轻松拿了奖赏金?
拼了命去学习去拿奖学金,就没有时间去勤工俭学,那平常的生活费怎么办?所以当他听说大学生当两年兵,回来后学校有优惠政策,就毫不犹豫地报名去了部队,两套军体拳就是那个时候在部队学会的。
农村里出来的娃,能吃苦,又是大学生出身,脑子灵活,这样的人在部队不要太受欢迎。连里在第一年就已经开始把他当作部队骨干来培养了,然后第二年又把他送去某个基地训练,里面有个老教官,大校军衔,平时人挺和气,甚至还会跟他们这些新兵蛋子开开玩笑啥的。
冯永在某一个大清早机会巧合之下,发现那老教官在树林里晨练,五十多岁的人了,身子还能折成一个诡异无比的角度,实在是让他大开眼界。问了才知道是在练易筋经,说是练到极致可以让人脱胎换骨。
脱不脱冯永无所谓,但对身体有巨大帮助他觉得那是绝对可以肯定的,所以他就问了老教官自己能不能学,没想到和气的老教官呵呵一笑,说满大街都有这种教学,只是有些地方教得不对,还有一些招式不全罢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呼吸引导法门,这老大校自称学过一些皮毛。若是冯永想学,教给他也无妨,不过得能吃苦,特别是一开始的时候,会有骨折一样的痛苦。
冯永当场就拍着胸脯说吃苦俺不怕,俺最喜欢吃苦了。
学那玩意确实辛苦,最开始的时候冯永感觉自己的腰都被折断了,可是带来的效果也是非常惊人的。别的不说,他在部队领导的挽留声中回到学校后,才发现自己的身体比起以前有了质的飞跃。
虽然没在校两年,可是大学的奖学金,对精力充沛的他来说却比以前轻松太多地拿了下来。再加上学校的优惠政策,让人瞩目的资历,在普通学生眼里,冯永已经算得上是半个人生赢家了。
最后冯永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又轻松进了一家国家企业大公司,不说是铁饭碗,但也算得上是陶瓷饭碗,小心地捧着,也不算容易碎,多么美妙的人生?
人常道不出校门不知道社会的苦,出了校门,冯永才觉得自己还是想得太美好了!出来三年,工资五千多一点,加班的时间不要太多。谈了一个女朋友,第一次上女方家门,被三大姑八大姨围着问了一圈就懵了,连怎么走出门的都不知道。
虽然是被问懵的,可是其实核心问题就那么几个,不外乎有车吗?有房吗?工资多少?家里具体啥情况?说穿了,其实也就是你特么的有钱吗?没钱凭什么让闺女跟着你受苦?
拿死工资的人哪来的钱?国企说好一点的地方,也就是安逸一些,也就是福利比别人好一些。
第一次上门让冯永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于是他痛定思痛,放弃了这份让安逸而让别人羡慕的工作,辞职去了另外一家高薪的私企。拼了老命加班,两年时间,冯永一个人顶三个人的工作量得到了女老板的青睐。
第0009章 幺妹()
你们想得没错,是全方位的青睐,包括工作和生活,女老板看上他了!
常年练功,让冯永有着远异于常人的精力,体力和……魅力,有过部队服役的经历和一直保持着部队的作风又让他有着不同于人的丝许霸气。这种男人对城市的女人来说杀伤力太大,让不少腐女少妇心如猫挠,可是却又偏偏无从下手。
为什么?
因为冯永从那一次以后就再也没谈恋爱,没办法,大城市里谈恋爱既费钱又费感情。作为从乡下飞到大城市的老大,冯永家里的老父母,弟弟妹妹,哪个不指望他?曾经天真过的冯永很明白,没有钱你哪来的资本谈恋爱?久经商场的风韵熟女老板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用可以活埋他的金钱把他砸倒了,条件是当她三年男秘书。
冯永无所谓,那时的他已经不是那个刚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天真而淳朴的他,主要还是家里的情况让他没办法拒绝这个诱惑,而且三年他能等得起。再说了,他的能力摆在那呢,就是老板娘尝完鲜后反悔了,他到哪里不一样能轻松找到工作?
美艳的老板娘确实反悔了,是三年后反悔了,她觉得三年太短了,要冯永再干三年,嗯,各种意义上的干。这回轮到冯永不想干了,钱早就拿够了,家里的事情也解决了,他要是再为老板娘服务三年,那啥时候才能轮得到他给自己活着?
可是还没等他和老板娘完全了结呢,老板娘那个搞房地产的前夫就跑来想跟老板娘复合,然后自然是被老板娘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冯永声明自己不为此事负责。
可是前夫哥表示:你说无关就无关?老子的原谅帽,是哪个小瘪三都能给带的?
于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有十来个汉子表示看冯永不过眼,要打断他的三条腿。冯永有一身蛮力,又有在部队服役的经历,表示我一个能打十个。
后来事情的发展说明他的感觉是错的,他只能打三个,当他打倒第三个汉子的时候,背后就响起了枪声——搞房地产的有哪个是善茬?手底下不干净的多了。连前夫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经常用来当抹布的手下竟有一个是全国杀人通缉犯,身上还带着自制的土猎枪。
后面的事情就可以想像出来了,冯永挂了,魂穿三国,前夫哥锒铛入狱,底子全部被查了个底朝天。唯留下一个美艳的老板娘伤心欲绝,毕竟冯永这种全方位碾压她,让她身心俱服的优秀男人实在太少,少到可能再也找不出另外一个了。
还好那三年里,冯永衣食住行全由女老板提供,给他的钱他基本没动,全留给家里,他挂了以后,家里倒也不用担心。
练完功,再开始绕着诺大的庄子跑步。这个习惯也是被别人当作疯子的原因之一,你说哪个没事大早上的绕着庄子跑的?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不过后来冯永渐渐习惯当地的生活以后,当地的庄户也对主家这个癖好见怪不怪了,毕竟这年头,遇到一个能让人吃上饭的主家不容易,遇到一个大方地给自己吃饱吃好的主家更不容易,所以可以更宽容一些。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嘀咕两声,拿来做反面教材教育娃子。
当早上的锻炼结束后,开始吃早饭,雷打不动的必须要有一个鸡子。没办法,此时正是长身子骨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营养,只能拿鸡子顶一下。按道理应该是早晚一个,但是如今鸡子算是奢侈物,一天吃一个已经算是挥霍败家行为。
不过还好,冯家也就一个冯永,家底勉强够他挥霍。这也是为什么冯永对养鸡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不养鸡自给自足,坐吃山空不说,真当鸡子如后世的满大街都是?收鸡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呐!
吃完早饭后,就到了一天的学习时间。冯永的书房挺大,里面铺满了书简。可是这有卵用?一整个大屋子的书简加起来,其实也就是一本书,那就是《说文解字》。
冯永有没有文化?答案是肯定的。可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又不算是。他会写字,可是有毛用?他写的字别人又看不懂,别人写的字他也看不懂,所以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就一文盲!
文盲是可怕的,特别是当你明明不是文盲却又被当成文盲的时候,那就更可怕。所以冯永不想当这个时代的文盲,所以他要学习,至少要认得这个时代的字,然后再努力地学会写这个时代的字。
再一次感谢小学时候幸运地赶到了劳动手工课的尾巴,好歹学过一年的课外毛笔字,虽然整整一年里写出来的字只有一个字能被老师认可,但好歹让他知道了毛笔的基本用法。
纸是很珍贵的,而且质量也不算好,但是有竹简啊。这年头,竹简当然是有卖的,可是更多的都是自己做,做竹简和木简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一项基本技能。
即使不是读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