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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之庄稼汉-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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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是很珍贵的,而且质量也不算好,但是有竹简啊。这年头,竹简当然是有卖的,可是更多的都是自己做,做竹简和木简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一项基本技能。

    即使不是读书人,很多不识字的人也会这个技能,偏偏冯永没有这项技能。管家是个好管家,大户人家里出来的,点出了这项技能,所以竹简不用担心不够用。

    读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特别是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自己需要一个人独自摸索《说文解字》上的字,在认出相应的字后,还要把它和简体字一起抄写在空白竹简上。

    感谢中华文化的延续性,即使是繁体变化到简体,还是一样有规律可循的,大多数的字都可以猜出它的相应简体字,这样就不至于让冯永变成这个时代的文盲。要真是遇到身毒那样的国家,文化彻底断层,那就死球去吧。

    冯永是一个坚持的人,这个从他出了部队几年后还能保持部队习惯的就可以看出来,可是他又不是一个可以为了某个坚持而放弃其他一切的人,这个从他和女老板的几年纠缠就可以看出来。

    所以当丁二带着一个小小瘦瘦的女孩站在冯永面前,并且一再坚称这个就是他家里最机灵的娃子,冯永也没有坚持说他的本意最想要的还是可以帮家里做木犁的那几个男娃之一,毕竟他当时也说过,男娃女娃都可以。

    后世带来的思维仍在不由自主地影响着冯永,如果是在后世,明确说明了只要男娃,很可能就被人说成是重男轻女,或者是对女同胞的歧视,最后肯定是被喷成狗,所以对丁二带来的是一个女娃他也不好说什么。

    事实上到现在冯永都没反应过来,这年头,重男轻女才是正常的,不重男轻女那才叫奇怪。

    丁二家里有这么个女娃,活干得没有男娃多,吃得却不差多少,几年后还要赔一笔嫁妆,怎么看都是一个赔钱货。如今主家里要收人,并且还说了男女都可以,丁二家当然直接就把她推出来了。

    “这女娃长得不错,”一旁的管家上来摸摸女娃的头,笑眯眯地说,“十岁就这么高了,身子骨还可以。”

第0010章 卖身契() 
冯永看看那女娃,头发有些发黄,有些地方甚至打结到了一起,偶尔有虱子爬进爬出,脸上黑黑的,很明显营养不良,身上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过于肥大不说,还破破烂烂的,赤着脚,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皮肤颜色。

    全身唯一的亮点就是那双眼睛,不知道是原本就大还是因为脸太瘦而突显出来的,又大又黑,正带着惊恐的目光看着冯永。

    这个就叫长得不错?冯永感到一阵心酸。

    管家凑到冯永耳边悄声说:“主君养鸡,若是想找人打下手,这个女娃就不错,比男娃好,不用担心这府里的秘密泄露出去。老仆打听过,这女娃平常里干活勤快,年纪也不算太大,进了府里正好调教。”

    我是不是理解错了什么?还是管家理解错了什么?为什么女孩进府要比男孩好?还有调教这个词,确定没有说错吗?我原本的意思是想要几个大半小子进府帮忙打下手的啊。

    不好反驳管家的话,更重要的是,冯永对这个时代的各种规矩根本没有多少概念,好不容易勉强被当回正常人了,他可不想再次被人认为又突然发疯。

    所以一般情况下,管家的意见都很重要,冯永心下也觉得女孩子和男孩子没多大区别,心里虽然有些疑惑,却点点头示意管家做主。

    事实证明,冯永和古代人确实有着过于巨大的思维区别。

    “卖身契?!”冯永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面目丑陋的牙人,再看着笑眯眯理所当然表情的管家,最后看看弯着腰,诚惶诚恐看着自己生怕自己反悔的丁二,感觉这个世界太过于疯狂。

    “你的意思,你是要卖掉你女儿?”冯永指着丁二咬牙切齿地问道。

    “主……主家如若不愿意,那……那长契也是可以的。”丁二缩了缩脑袋,低声道,看了看冯永恨不得吃人的眼光,再次退了一步,“那短契?”

    “说的什么话?什么长契短契的?真要签这个,那还麻烦牙人做什么?”管家脸带着笑,口气却是不容质疑,反驳了丁二一句,眼睛看着冯永,很是疑惑,主君莫不成这个时候又要发癔症?

    冯永张了张嘴,刚要说话,看到了管家眼里担心的目光,心里突然想到这是个半奴隶时代,终于闭上眼,无力地摆摆手,“我有点累了,这个事情等等再说。”

    神经不正常的人是没有人权的,虽然冯永说了等等再说,可是管家还是自作主张地买下了丁二的女儿。

    看着小女娃可怜兮兮地拉着父亲的衣角,眼光里全是乞求和害怕,而父亲却只能弯下腰抱抱孩子,嘴里安慰着女孩,同时又叮嘱她一定要好好听主家的话,冯永只觉得自己罪大恶极,因为自己就是那个让别人骨肉分离的禽兽。

    在这个战火连绵不断,无数生灵涂炭的时代,丁二家还算是幸运的,至少能租种上地主家的地,全家还能勉强有个饭吃。而对于他们家的孩子来说,他们家最小的妹妹更是幸运,竟然能进大户人家做事,从此吃穿不愁,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管家的想法就更简单,祝鸡翁秘术是不可能外传的,如果主君要人打下手,那只能是府里的人,而且必须是完完全全的府里人。

    男娃进府做事,家里一般也就是签个长契,不到最后迫不得已,不会签卖身契,到时候祝鸡翁秘术一旦泄露出去,在管家看来,这对冯府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而女娃就不一样了,大多人家让女娃进大户人家做事,只要价钱合适,是可以签卖身契,从此就是大户人家里的人,生死都是主家决定,没有泄秘之忧。

    冯永神经很坚韧,不然他也不会在转生到这个完全陌生的时代后不但想办法活了下来,而且在被周围的人当成神经病后,还在巨大的压力下想办法扭转他人对自己的印象。

    可是就算是再坚韧的神经,遇到这种与后世完全相反的扭曲性冲击,让他也有点受不了。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唯一难受的是冯永,第二天他就病倒了,说是病也不太正确,反正就是全身无力,躺在床上不想起来了。

    管家在请来大夫后,大夫只说了一句是心虑过度,其他一切无恙,只需安心静养即可。

    这让管家放下心来,又吩咐刚到冯府的幺妹,也就是丁二家最小的女儿,让她好好服侍主家,这才转身出去忙活。麦子收完了,可是这几天还要收租子,再往后又要种稻米,这可算是一年里最忙的时候。

    “你叫什么名字?”冯永躺在床上看向被重新打扮了全身的小女娃,有些有气没力地问道。

    “我……我叫……哦,不,回主家,奴婢叫幺妹,家里,家里都是这么叫我的。”小女娃显得很紧张,很仓促,低着头,皮包骨头的小手一直在扭着衣角。

    “妖媚?”冯永古怪地反问了一句。

    管家知道自家的主家有些不合常人的癖好,比如说极度爱干净,全府上下必须干干净净,吃饭前都必须要洗手,身上脏了就要浴身等等。所以这个小女孩全身上下都被清洗了好几遍才被送到冯永的床头来。

    她的头上重新编了个双环髻,衣服也是新的,挺合身,估计是穿不惯鞋子,双脚还保留着赤脚地习惯,不断地相互摩擦。与前几天的邋遢样相比,如今的她说是完全的两个人,或者说是有了人的样子。即便如此,冯永也看不出她哪里有妖媚的样子。

    “进了府,还想不想家里?”

    幺妹抬起头看了看冯永,又连忙慌张地低下头,轻声说道:“府里能吃饱,家里吃不饱,衣裳也好看,可是还是有些想家里。”

    会说话,确实是个机灵的女孩,这可能也是管家教过她怎么说话。

    可能他们都是对的,她进了府里,是要比别人幸运,至少吃穿不用愁。至于生死不由己,难道在这个世道,外面的人,生死就能由自己了?

    冯永自失一笑,自己还是太幼稚。历史滚滚向前,自己在历史的车轮下,又算得了什么?自怜自叹,在他人眼里看来,只不过是与疯子无异。

    想到这里,自觉恢复了些力气,冯永半躺了起来,问道,“敢捉蝇子么?”

    “啊?”幺妹抬起头,显然有些跟不冯永的思维,喃喃回答,“婢子没捉过蝇子,只捉过蚂蚱,蛐蛐儿,还捉过鸟儿,鱼儿虾儿也摸过……蝇子都是直接打死的。”

    看不出来这还是个小女汉子。

    冯永忍不住笑了,“那怕不怕蝇子?”

    幺妹摇头:“婢子不怕。在家里的时候还拿蝇子喂过蚂蚁。”

    “那就好,你去问厨娘要碗糠麸,里面拌些面粉,用水和匀,我有大用,懂了么?”

    “是,婢子记下了。”

    幺妹转身要出去,突然又想了什么,慌里慌张地又转回身来行了一个极不规范的侍女礼,这又才急急忙忙跑出门去。

    养蛆就要有苍蝇,没苍蝇卵,哪来的蛆?

    冯永当然知道自己的身体没病,自己这副样子,说文艺点是心病,说难听点,其实这就是自己的矫情病。一时迈不过心里的那道坎,所犯的矫情。

    既然没病,躺在床上装病其实挺累,这年头,又没空调,屋里又闷又热,呆不下去了,翻身起来,开始穿衣服。

    用饵料引蝇子产卵,产出来的第一代蛆是不干净的,化出来的第一代蝇子要严格控制,然后再产第二代蛆,一直这样下去到了三四代,就可以放心使用了。这个生产过程,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间不能让蝇子自由进出的屋子。

    冯府别的不多,屋子多的是。

第0011章 识字与读书() 
冯永没有养蛆的经验,甚至连完整的过程都没有了解过,只能是根据自己前世所了解的一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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