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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萦相思桥-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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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不可耐!我竟心喜如狂!

那一刻,它就像我前世的眷偶,又或者是让我们彼此苦苦追寻了千百年的情人,我频频朝它挥起手,热切地渴望与它“拥抱”!你说奇不奇,你说巧不巧!

那惊雷怒电的一瞬,从淡淡的似曾相识,到强烈的同生共死,再到难分难舍的血脉相连,以零点零一秒的时速刹那传遍我身体的每一处血管,每一道细小神经脉冲!

就在我们还差零点零零零一秒的极速瞬间,我竟脱口而出了一个名字,紧随着划破长空的一声大喊:“风--”它直接将我扑倒在地。

不过,它并不是要咬我,而是喜得发狂地亲我,舔拭我,似乎不知要怎么“折腾”我才好。我骤然明白过来,它真的是我的“情人”,只有“情人”之间才会有这种感觉,才会有这种“冲动”。

我们一起滚倒在地忘情“缠绵”,早将众人和群狼抛诸脑后,我细细地抚着它的头,跟我跌在魔障里看到它时差不多,又像是变了些。它不是什么“帅气”狼,还是一只毛色丑陋斑驳的灰狼,我惊奇地在它肚子上发现了一道深裂的伤口,上面还有被“缝过针”的痕印,再一想,可不就是我在魔障里为它缝的吗?天哪!这到底是哪儿跟哪儿?我掰开它的嘴巴,牙又长齐了,还锐利无比,像两排钢锋列成的“绞肉机”。

我和它耳鬓厮磨的时候,想通了一件事。

在我十五岁刚刚和旭峰结拜那年,有个冬夜我悄悄起来上茅房,竟看见旭峰躲在院子里洗凉水澡,我冲过去怪他,怪他家里明明有大澡盆干嘛还三更半夜起来洗这么冷的水?他当时看我的样子,是愣呆了的,我惊恐地发现,他裸露的腹部有一道和我眼前这位狼王,一模一样的,陈年性伤口,二十多厘米,有缝过针的印记。一模一样啊!既然说,我的地觉是白凰,素意和赵受益的地觉是仙鹤,那它呢,它莫非就是旭峰的地觉么?峰,风,为什么就这么巧,我给旭峰两次取的名字,旭峰,迎风,都是风呢?

我搂着它的脖子,躺在它身边:“风,你怎么会在这里?”

它深情地舔起我的脸,痒得我直想笑。

我们的“相爱”引起了狼群里某些成员的不满,几头狼不耐烦地冲我们 “哄鼻”。将“风”缠“吻”我的大嘴巴从我脸上推开,可它还想“要”,又舔了上来。

回神想起了那几个被困的年轻人,“风,让你的子民把那几个人放了行吗?求你了,他们都是我的同类。”

风能听懂我的话,我刚说完它就长嗥了两声,狼群收到指令后立即给那几人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我站起身对那几个年轻人挥了挥手,意思是“拜拜”。我和他们大约相距三百米呈45度的斜角距离,结果他们误会了我,竟对我再拜拜,拜了再拜!我忙摆手,意思是不用拜。这次他们总算看懂了,感激涕零地对我频频回首,然后撒腿狂奔。

“风”陪我回了盘丝洞。在洞中,它对安德烈表示出强烈的不满,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便把对我“恋恋不舍”的小安德烈哄了出去。然后,盘丝洞变成了我和它的爱巢,你们别想歪了,它有许多“嫔妃”,它对那些妃子和对我的感情完全不一样。我和它之间很自然,又很奇怪,仿佛彼此之间没有丝毫密秘,像是最好的朋友,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的亲人,更象是,它是我的“山”,我的保护神。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它只肯答应尽量将狼群的战场拉得离盘丝洞远一些。表面上看,它像是在哄我讨好我,实际上,我估计这也是它的战术之一:兔子不吃窝边草。

有一次,它陪我出去散步,走到我和它“敖包相会”的半山坡。我心想,既然从今以后,我要和它在此地相依相伴“恩爱”到老,怎么说也得给我们的伊甸园取个像样的名字吧,叫什么呢?想来又想去,也没想到什么经典词目。旭峰是苍山,我是洱海,既如此,干脆这里就叫“山海坡”。

 第七十四章 葛狄卡

多次狼口救人后,我成了居住在当地极少数一支西羌游牧人民心中的女神。

我的“府第”盘丝洞,普通人是没办法穿越瘴气林到达的,他们进献给我的许多衣物和生活用品,便整整齐齐地搁在了山海坡。

我成了神密女神,或者像一首歌里所唱的“耶利亚女郎”,我甚至被他们传说成“祖的化身”。他们为我创造出一个新名字:默移克葛狄卡。

默移克是他们种族的姓氏,葛狄卡是“母”的尊称。他们的祖先原是来自于草原匈奴的古老分支,原野狼是他们民族的精神图腾和崇拜对象。

原本,我被段氏皇帝“客气”地赶出大理,又被赵氏两朝忠臣“打包”送出大宋。虽然不知自己到底错在何处,可我开始相信,相信自己被某种权利高层,统治阶级,神密力量所恐惧,所以我被一而再地遗弃。他们不敢杀死我,他们竟然怕我!可他们又恨我,撵我。

谁知,我竟在这荒无人烟的死亡之谷重新混得风生水起,甚至有人在山海坡为我建起了一座小供奉祠,来“仰慕”和“朝拜”我的人越来越多,偶尔和“风”在山野漫步时,我还可以远远地看见那些纯朴迷信的善良人们对我跪拜行礼,大声呼唤我的名字:“默移克葛狄卡--”

我不允许“风”纵容它的“部队”去侵犯人类,无奈之下,“风”遣散了它的大部分子民随着野羚羊往更远的原始丛林深处迁徒。

沉醉在这一千年前的世外天地,我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里的天是那么的开阔明朗,这里的水是如此清澈甘甜,天上飘浮的云纯静又洁白,四野茫茫成为我和“风”的天堂。

慢慢地,我的足迹开始向更远处探索,更深处漫溯,我的歌声和呼唤声飘往到更远的地方。

我才知道,原来此处竟是大宋和西夏,两国边境交界线的裂谷天险,至于具体叫什么山,我却不得而知,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大了。

分散在这片危机重重的深山里讨生活的人们,全是被迫逃难进来的,他们不识字也不懂什么叫文明,他们的语言十分原始,我只能听懂一些很简单的词汇,他们十分渴望与我亲近,而我却在尽量与他们保持距离。

我怕自己会给他们带来莫名的灾难。

冬天过去春天来了,障气林里的毒雾似浓烟般袅袅生起,渐而弥漫不散,无情地驱逐觅食寻来的食草动物,以及动物身后的狼群。“风”很想带我去另一片肥美的草原,可我却舍不得走:“风,这里的人喜欢我,喜欢我的歌声。”

我到了二十三岁,女人中女人的年纪。

半年来,我将自己的心和爱封锁在这里,本想默默就此终老;然而,即便是这片令生命望而却步的死亡地,依旧逃不过战争的掠夺。在一个普通的日子,有人在山海坡大声呼唤我:“葛狄卡--默移克葛狄卡--”

等我赶到的时候,那个浑身是血的孩子已经昏厥在我的“供奉祠”里,半天我才听懂他的来意:有一股士兵正在抢夺他们的帐篷。

“多少人?”

“总有三四十个人,他们手里有武器,抢我们的牛羊和女人!”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哪里受伤了?”

“我叫布涅,这是我父亲的血,葛狄卡求求您快救救我们吧。”

布涅飞跑在前面带路,我暗自庆幸着,幸好还有几十头狼誓死追随“风”不肯走,不然这次自己只好亲自揣上匕首跟那帮人拼了。

日落前我们赶回了布涅族人聚住的帐篷。他们在这片山野繁衍了上百年,还一直保留着草原生活的习性,每户都搭着篷子聚居在一起。我和布涅藏身于离帐篷不远的草丛,紧张地察看敌情。

那是一小股西夏“步跋子”,也就是步兵,都是从一些山野部落青壮中精选而成,轻足善走,常出没于野林溪涧山谷深险地带,负责采集地理信息打探军情。

怎么办?光帐篷外面的就有二十来人,他们武器装备精良,身上佩着箭矢和尖刀,个个精壮勇武体形彪悍,这么冷的天居然还穿着半敞的皮褂,膀子上露出虬结发达的肌肉。

我嘬唇打起唿哨,“风”立刻跑到远处挺直身子仰天长啸:“嗷呜--”

步跋子们闻声立马慌乱起来,帐篷外面的忙着抄家伙,帐篷里面的慌着提裤子,布涅面色一喜就想站起来,我赶紧把他拉下埋身在草丛里,打手势让他不要轻举妄动。

狼群迅速从四面八方集结,由于这回狼群“人”数不多,事情又来得突发紧急,“风”打起声势仗,不断咆哮示警。

随即,接连不断的狼啸声,东问西答此起彼伏;狼群是嗥得“不亦乐乎”,人群却是听得心惊肉跳,狼群的“怒吼”强烈冲击着人类原始本能的神经恐惧系统。

我数了数,步跋子其实总共不到三十人,他们分内外两组在帐篷外结成环形阵,外面的士兵持刀,里面的士兵拉弓,一个个瞪大眼珠子惊慌失措。

咬破手指,把血胡乱涂沫在自己脸上:“布勒,我像不像鬼?”

小家伙差点没尿裤子!

我打手势叫布涅蹲在原地千万不能动,自己则从草丛中不紧不慢地挺胸走了出来。

有个老牧民认出了我,朝我跪拜:“女神陛下--万能的葛狄卡呀--”接而所有的牧民们包括帐篷里的女人全都冲了出来,匍匐在地上对我虔诚跪拜,呼求我救救他们。

有一个长相十分凶恶的士兵头领扬起手上的刀,冲我凶神恶煞般咆哮:“管你是什么东西,老子见人杀人见佛杀佛!”

我一调嗓子用狼声冲天长啸,吓得步跋子们面面相觑,“风”见我不打招呼就窜到人前,急得狂燥不安,千均一发之际,隐伏在夜幕中终于肯“英勇”一回的安德烈,悄无声息急速俯冲--一个电光火石的出其不意,钢爪瞬间抓瞎了那个士兵头领的眼睛!

说时迟那时快!头领“哐啷”一声扔掉钢刀,双手急掩脸面,鲜血登时从他的指缝间汩汩涌出,他痛得乱滚在地,壮硕粗蛮的身体就像被人甩在岸上的鱼,疯狂地扭动,捱着难以忍受的剧痛尖声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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