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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萦相思桥-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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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时迟那时快!头领“哐啷”一声扔掉钢刀,双手急掩脸面,鲜血登时从他的指缝间汩汩涌出,他痛得乱滚在地,壮硕粗蛮的身体就像被人甩在岸上的鱼,疯狂地扭动,捱着难以忍受的剧痛尖声嚎叫,声音撕魂裂魄惨不可闻。

士兵们吓得惊恐万分,连嘴唇都在打闪,牙齿阖不住似的格格作响,抓住机会我厉声恫吓:“还不跪下!都想死吗!”

步跋子们像打了个冷激灵握刀的手剧烈抖动成筛糠,虽是万万不敢冲我放箭,却也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对我跪下。

极速惊魂一秒钟!“风”厉吼一声几头体格巨大的凶狼猛冲而至,众目睽睽下几口咬断在地上乱滚的头领脖子,立马一哄而散--只留给惊呆在场的人类,一副浑身鲜血的,五官极度扭曲诡异的面孔和残肢,以及,一颗恐怖的,和着血泥滚落在地的眼珠子。

寂静,鬼一样的寂静!

勿动,千万勿动!

唯有一颗颗掩藏在胸腔里的心脏,擂鼓般剧烈跳动。

一个纯朴善良的老牧民连跪带爬匍匐在我脚下,额头磕在我脚上:“万能的神母啊,求您饶恕这些孩子们的罪孽吧--”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前一刻他们还在向我呼救,下一刻却求我饶过伤害他们的人。

看着那些年轻的步跋子,我不由想:人之初,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最后,也不知那些士兵们是被吓得魂不附体不能自已,还是终于良心发现愿意赎罪,集体老实地向我跪拜下来,学牧民们对我高呼“神母怒罪--神母放过我们吧,我们家里也有老人孩子--神母啊,我们的眼睛被蒙住,我们的良心被狗叼去--”

我扶起老牧民,带着“风”走了。

这件事迅速被传开,轰动了整个夏宋边界,从老百姓到守军,全知道了我们这个地方,而我住的这片山也被人们改称为“神母山”。

在古代,人们恐惧自然界的力量,崇敬迷信那些不可思议的神奇,事情被越来越“神话”,上神母山的各色人越来越多,考察的,拜谒的,……吓得我不敢再出迷障林,害得我的日子又开始孤独寂寞起来。

我打发“风”离开,天气一暖迷障林里的毒虫们纷纷从地底爬起来,将狼群毒死不少,这里不再适合狼群居住。我和“风”约好,让它冬天再回来找我,送它走的时候我们恋恋不舍却又无可奈何:“风,快走吧。”

如此,日复一日的劳作,种树养花栽菜,我依旧是无比的孤独。

从太阳缓缓升起,到月光悄悄洒满树梢,无尽的风吹过,不经意的一颗流星像眼泪般在夜幕上滑落……

送走了冬夜,送走了飞雪,送走了冰寒,送走了“风”,我又迎来瘴气林里鲜艳夺目五彩斑斓的毒蜂,毒蝶,毒花,毒草,只是那些缤纷的色彩下,遮掩的全部是动物的死亡。

我常偷偷走出瘴气林,徘徊在牧人的羊群旁,听着羊儿的“咩咩”叫,听着马儿的“蹄啼”响,却不敢靠近他们,我喜欢站在他们放牧的草坡上唱:

呜喂,呜喂--呜喂呜喂--

呜哎,呜哎--呜哎嗯恩--

悠扬的歌声回荡在草地和山野,叩击着我寂寞的心房。

那时我已经被孤独腐蚀得忘记了语言,只能用无词的歌曲,似呼唤声般,与清风二重唱。

安德烈突然不见了!

我发疯般四处寻找,踩破了十几双草鞋,我不停歌唱,不停地向我的安德烈打呼哨,可它却再也没有影子,难道,连你也不再需要我了吗?

我的歌声越来越凄凉,诉说着没有止境的忧伤,催得月亮也想流泪,催得树木也要断肠。直到某天,我终于等回了我的安德烈,同时也等来了另一个神奇的年轻人……

 第七十五章 鹰睿王

从石壁上刻下的“正”字,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我入住盘丝洞的第一百九十三天。

我学默移克部族的妇女,也将头发编成十几条辫子,用彩线缠起来,身上穿着白色的羊皮袄。那天天气很好,太阳晒得身上暖暖的,我在瘴气林里的一条小溪旁,安心洗起一个漫长的澡;边洗边唱,这里虽然孤独,却让我充满安全感,我是唯一在这里能生存的人类,也是遗落在这片死亡林的美丽新娘。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场景,当自己披着满头的湿发,以最原始的女人姿态,豪不遮掩地从小溪中站起时,有一只鹰立在一个长着鹰钩鼻的年轻人肩上,一起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

你相信吗?我已经被大自然洗涤得越来越原始,原始到忘记了文明,忘记了“羞耻”。

当时,我惊叹,惊叹这个年轻人神奇的到来;而更多的却是喜悦,喜悦着我的安德烈没有忘记我,它又回来了!

我没有慌着去穿衣服,而是对安德烈打了个唿哨,它激动地朝我“飞扑”而来,跟我亲昵了几秒钟,我责怪它嗔怨它:“安德烈,你真可恶,为什么招呼不打就飞走了?你知不知道我一个人有多孤单,‘风’走了,你也要离开吗?”

那个人朝我走了过来,他长得像个外国人,一米七五的样子,高出我大半个头;他的眼睛眉毛,类似吐蕃人;他的皮肤很白,一只耳朵上戴着枚镶有绿宝石硕大的金耳环,身穿缎面的棉袄,脚踩鹿皮靴。

终于,我总算想起了自己是个女人,一把抢起搁在石头上的衣服,扔下他飞跑了回去。可是,等我刚穿好衣服,梳上辫子,安德烈又把那个人带进了我的盘丝洞,就像一个孩子牵着父亲回家。

我举起匕首防备他,生怕他再次“鸠占鹊巢”,抢了我的盘丝洞,或者赖在这里“安家”。

他对我淡淡一笑,好不容易才恋恋不舍地将目光从我身上移开,负手缓缓踱步在我的家,打量我的盘丝洞,欣赏洞壁上一个又一个歪歪扭扭的“正”字,以及那句最醒目的“沈灵曦到此一游”。

“你是谁?”

他回头走到我面前,一直走到匕首已经抵上他的胸口,我慌张失措着又将匕首收了回来,凝神对上这个怪人的眼睛。

你是谁?难道这世上还有一个,一个可以像我这样可以闯进瘴气林不死的人吗?

我是妖后,那你呢?你也是神仙吗?

可惜,他的心神全盯在我的眼睛,我的唇上,似乎他分不出更多的心神来为我解答。“哐当”一声,匕首掉落在地,安德烈飞出盘丝洞,为它的“父亲”留下一个神密的伊甸园,留下一个神密的女人;然后,那个男人对这个女人,默移克葛狄卡,做了一个男人会对一个女人做的事。

我根本抵抗不了他。

那是一件不能用文明世界的礼义廉耻来界线和定义的事情。

不知过了多久,不需要遮掩,不需要躲避,不需要自我欺骗,我体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在他绝对的主导,在他刻意的引导下。

我终于相信,相信刘公公说的话,相信了我是一个“妖孽”。

因为在那过程中,他一直凝视着我的眼睛,他说,我的眼睛美得吓人;他吻着我的唇,百忙之中边吻还边不忘对我赞叹。

从那之后,我又开始人生的另一段全新旅程,过起一种类似于“妲已”“褒姒”的生活。

他的随行军队驻扎在布涅族人的帐篷旁,当他将我搂上马的时候,族人们纷纷朝我们跪拜,我听见摩移克部落的族民尊称他为“睿王”,他的士兵也有些称呼他为“鹰王”,传说他是西北真正的草原之鹰。

而且,安德烈最初也是他培育的小鹰,只是被我的歌声吸引在瘴气林里停留了一段时间,做了我的“儿子”而已。现在,安德烈重回他的怀抱,还连带着让他赚了一个女人,一个能给他“渴望”感觉的女人。

说这话是有原因的。无论我如何骂怎么逃,都飞不出他的魔掌;我越挣扎,他越喜欢,我越尖叫,他越兴奋;最后,我被他用武力和魔力带进另一个世界,原始冲动的世界。

没多久,我从,他身边为数众多的女人之一,升级再升级,一跃而成他的王妃,摩移克氏王妃。我被五个宫女一天到晚守着,她们为我戴上像星星般熠熠生辉的珠宝,穿上昂贵精美的华裘,我不仅是他的女人,还是他在所有男人面前的炫耀品。

我的爱情早已枯竭而绝望,我迷失在伊甸园,迷失在被大理,被大宋抛弃的麻木里。我不再唱歌,也不再弹琴,我丢失了灵魂,丢失了思想。不是我不能飞,不会飞,而是不再去想飞了。

又或许,我是耻辱得麻木。

他是西夏的鹰王,也是李元昊的二弟,他的汉语名字叫李成遇。

有一次,他的军队打了胜仗,在为西夏勇士举办的庆功宴上,他竟当着那些双眼发直长得如同柴狼虎豹般手下的面,将我搂在他腿上。我打他,他底下的勇士们笑得帐篷顶都快塌了;我骂他,他狠狠地吻我,手脚不空,可想而知,那底下的人笑得更加放肆;他以此为荣,以此为饵,劝诫他手下的勇士要奋勇杀敌,他的理论是,只有成功者胜利者才能拥有财富,才能拥有美丽的女人。

我用过各种各样的办法,寻找一条有效的死路,却无从下手,连上茅房都被他的仆从盯死;唯一的方法绝食,我又没有那个出息。我尝试过去杀他,不仅没杀成,反而点起他更浓烈的欲火。我猜,并不是我没有办法,而是我迷失了方向,我成了一只在人生中迷失的羔羊。

我不想记忆,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想再提起。

李成遇的军队分两处,左厢神勇军,右厢朝顺军,左右各统辖着骑步兵五万精锐。

我听说李元昊在前年继王位后,为了强化党项部落的名族意识,增强西夏国内的团结,争取各级贵族大领主的支持,抛弃了唐、宋王朝赐封给其祖上的李姓、赵姓,改姓嵬名,称吾祖,用党项语翻译过来就是天子的意思。李元昊为了区别党项本族与汉族的区别,率先自秃其发,剃光头,穿耳洞戴重耳环,并强令所有的党项部族人一律“秃发”限期三日,有不服从者,任何人都可以处死之。结果,所有的西夏男人全部争先恐后地秃了发,这种夸张的发型和男人们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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