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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顿诉琼斯案的判决最终导致的事件将成为美国历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当克林顿在1998年1月忙于应付琼斯的律师的提问时,独立检察官肯尼斯·斯塔尔正将调查范围从白水房地产交易案,扩大到克林顿在琼斯案中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8月17 日,作为斯塔尔调査内容的一部分,克林顿被迫在大陪审团前作证。4个月后,1998年 12月19日,克林顿因作伪证和妨碍司法而被众议院全体会议弹劾。
众议院的投票意味着,一个多世纪以来,参议院将首度进行对总统的弹劾审判,依照美国宪法,审判将由首席大法官主持。事实上,伦奎斯特也是全美国承担此项工作的最合适人选。围绕相关历史与法律问题,伦奎斯特曾利用夏季闭庭期的空余时间写出一组略显枯燥,却值得一读的著作,其中就包括1992年出版的《大审判:对萨缪尔·蔡斯大法官和安德鲁·约翰逊总统的历史性弹劾KGrami Inquests , The Historic Impeachments of Justice Samuel Chase and President Andrew Johnson ) 。
密西西比州共和党人特伦特·劳特(Trent Lott)当时担任参议院多数党领袖,他决定尽量效仿1868年对约翰逊总统的那次弹劾,精心设计这场对克林顿的弹劾审判。 伦奎斯特也是个固守传统的人,热衷于复兴那些古老仪式,对特伦特·劳特的做法自然乐见其成。不过,在上述传统中,惟有一项苦了这些参议员老爷们,因为根据弹劾审判惯例,近百名参议员必须在参议院大厅内静观整个过程,而在平日里,参议员们一般投个票、发个言就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弹劾程序启动后,伦奎斯特基本不用做什么。参议院并未传唤证人作证,所谓“审判”也不过是众议院的“操控者”们发表陈述,司法委员会部分成员扮演检控人角色,外加克林顿的辩护律师到场辩护。与其他冷静的政治观察家一样,伦奎斯特深知,参议院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凑足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把克林顿从总统位置上赶下来,因此,最聪明的做法就是保持低调,静观弹劾程序缓缓向事先早已注定的结果发展。这场沉闷乏味的弹劾审判持续了整整五周。
在整个弹劾审判过程中,伦奎斯特仅做了一次实质意义上的裁定。在开场陈述时,有人将在场的参议员称为“陪审员们”。这下民主党人可不依了,他们认为,宪法要求全体参议员以一种更加开阔、也更具政治高度的视野来评估弹劾总统的必要性,而不是像刑事审判中的陪审员那样简单、严格地判断是非。终于,来自爱荷华州的参议员汤姆·哈金(Tom Harkin)坐不住了,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说道:“首席大法官先生,我反对他们提到出席弹劾美国总统的审判程序的参议员时,连续使用‘陪审员’这一称谓。”
伦奎斯特以其惯有的冷静语气说,他巳经注意到哈金指出的问题。“采纳来自爱荷华州参议员的异议意见,”他说,“所以,请发言人不要再把参议员们称作陪审员。”
哈金非常高兴。他低声对坐在身边的纽约州参议员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说:“我刚刚打赢了我的第一场最高法院官司!”
这次弹劾审判也把最高法院搅得群情激奋,由于旁听席位有限,这些席位迅速变得炙手可热。伦奎斯特对跑来讨要席位的人说,整个审判过程令人烦躁不堪,不听也罢。但是,谁也无法否认1999年2月12日这一天的历史意义,弹劾审判程序将在当日结束。伦奎斯特发言时,人们还是第一次从他的话语中捕捉到一丝不安:“被告威廉·杰弗逊·克林顿,有罪还是无罪?”
结果果然不出意料。支持第一项弹劾的有45票,支持第二项弹劾的为50票,都没有达到成功弹劾所必须的67票。(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独立共和党人阿伦·斯佩克特'Arlen Specter'—直犹豫不决,最终来了个古老的苏格兰式裁决:“罪证不足”'No proven',这一票自然也就作废了。)
当着神情肃穆的参议员们的面,首席大法官郑重宣布克林顿无罪。对于自己在克林顿弹劾审判程序中的表现,伦奎斯特后来用自己最喜欢的轻歌剧,吉尔伯特与苏利文的《贵族与仙女》中的一句台词来概括:“其实我什么也没做,这一点我做得非常好。”
《贵族与仙女》也影响了伦奎斯特的审美。早在弹劾审判程序之前几年,伦奎斯特就对首席大法官的法袍进行过一次颇受争议的改良,他在原本素黑色的衣袖上加了 4 条金色细带。很显然,这是受歌剧中那位大法官阁下的服饰的启发。自从来到最高法院,伦奎斯特就不再穿当年被尼克松厌恶的那套行头,也很少显示自己对衣着的兴趣。“我们觉得这简直是在开玩笑。”奥康纳这样评论新式法袍。不过,尽管法袍上的金带显得有点怪,其他大法官们也只能听之任之。其实,首席大法官多半喜欢显示自己与一般大法官的不同。偶尔地,如果哪个倒霉律师错把伦奎斯特叫成了“伦奎斯特大法官”——他可能马上会怒气冲冲地纠正道:“是首席大法官阁下! ”
从这一点上看,伦奎斯特在改造最高法院的硬件设施方面确实投人了大量精力——比如,对日益老旧的法院建筑加以翻新——并没有把工作重心放在重塑法院判决方面。此外,他还同样热衷于最高法院的日常行政事务。琼斯案期间的某个星期天,华盛顿遭遇了一场暴风雪袭击,街上的积雪有21英寸厚,联邦政府不得不在第二天宣布放假一天。但伦奎斯特却认为,最螅ㄔ旱墓ぷ骶挥ο蛱炱仔龆ㄈ眯瞧谝坏耐ド笳粘=校才胖霸笨旁揭俺等ッ课淮蠓ü偌依锝尤恕�
这无异于是对各位大法官的性格进行的“罗尔沙赫式测验”。著名律师卡特·菲利普斯(Carter Phillips)也要参加星期一上午的开庭,正好他与斯卡利亚都住在维吉尼亚郊区,便请求搭个便车。斯卡利亚同意了他的要求,并称肯尼迪也将同行。由于道路不通,斯卡利亚不得不在齐腰深的积雪中走了半英里才坐上车。尽管斯卡利亚戴着俄式皮帽,但大衣内却只套了一件短袖衬衫,他被冻得脸色发青,气喘吁吁。
“真是神经病,”他说,“首席大法官到底怎么想的?我们可在这儿冒着生命危险呢!“尽管如此,大法官们还是很尊重伦奎斯特(甚至有点怕他),没人愿意迟到。由于担心时间不够,斯卡利亚对司机说:“根据我被赋予的权力,我授权你闯红灯!”
“尼诺,”肯尼迪提醒说,“我们可没权力闯红灯啊。”他俩在9:30赶到,此时距离开庭还有半小时。“我甚至还有时间读读你的法律理由书呢,菲利普斯。”斯卡利亚哑着嗓子说。
另一辆法院的车被派去接布雷耶和金斯伯格,他俩住得比较近——布雷耶在乔治城,金斯伯格在水门大厦。金斯伯格的穿着打扮还是一如既往的优雅风格,她居然仍穿着直筒裙,蹬着高跟鞋,显得与外面天寒地冻的真实世界格格不人。考虑到她这身行头实在无法在雪中行走,曾在法官助理办公室工作过的司机只好高举着这位纤弱的大法官,小心翼翼地把她送进车内。(后来,金斯伯格还为这家伙写了封进法学院的推荐信。)当他们去接布雷耶时,々急火燎的布雷耶已经直接驱车到达最高法院地下车库了。
苏特,这位自信满满的新英格兰人自幼在冰天雪地的环境中长大。他谢绝一切帮助,声称将亲自驾驶自己的车去上班——结果,他的车很快陷进路边的雪堤里,最后还是靠最高法院的法警才把他救出来。苏特不幸成为惟一一位迟到的大法官。
伦奎斯特完全没考虑天气状况,言词辩论也按计划进行。(这个案子正好是前面提到的那起铁路工人受伤案,最高法院以一致意见判决菲利普斯胜诉,托马斯撰写了他最引以为荣的法律意见。)
对首席大法官来说,变化最大的是他的法律意见书。1970年代初入最高法院时,他撰写的意见以拖沓冗长、不得要领而著称,其中充斥着各类保守派哲学理念,而且多数为异议意见。出任首席大法官后,其法律意见也随之收缩。之所以如此,部分原因在于屁股决定脑袋——毕竟他从原来的局外人变成了最高法院的制度核心。当然,年岁渐高、力不从心也是原因之一。首席大法官用生产流水线的方式管理办公室,法官助理被要求在10天之内起草好法律意见的初稿。如果工作量太大,首席大法官会亲自操刀。伦奎斯特删减文稿的风格也十分野蛮,经常大笔一挥,法官助理们的心血就付诸东流,末了他还轻蔑地解释一句:“推理。”
简而言之,1999年秋,最高法院到了另一个转折点。伦奎斯特的年纪已开始影响到他的工作效率。金里奇率领共和党在1994年夺回众议院多数席位,又在1998年的总统弹劾风波中铩羽而归。克林顿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受民众爱戴与欢迎,美国处于空前的繁荣期,显然没兴趣大踏步“向右走”。”
1999年10月,“伦奎斯特革命”终于到了瓶颈,尽管这里的“革命”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在许多至关重要的议题上——州权、政教关系、刑法和堕胎——伦奎斯特不但 I23 没有取得进展,反而输了所有关键性官司。即便是在面对一起自己还是亚利桑那州一名年轻的共和党人时最为看重的事业之一时,他也选择了让步。
伦奎斯特喜欢唱歌,最高法院每年的圣诞晚会上,都由他亲自领唱圣诞颂歌。(大约每年都会有一些法官助理言辞恳切地致信首席大法官,抱怨晚会气氛貌似排斥非基督徒的参加,伦奎斯特一般都会以邀请这些年轻人参加晚会的形式作为回应,但他坚持不愿采用“假日晚会”之类的称谓。)初人最高法院时,伦奎斯特偶尔还会在这些场合写些歌词。1975年,杰弗里·罗森(Jeffrey Rosen)曾报道过他写的一首歌词。在歌词中,他调侃了自己最讨厌的最高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