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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宫无妃:沦为祭品的公主-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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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子追杀2

一阵假寐,芳菲舒服地睁开眼睛,放眼看这无边无际的天空,良久,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自己到底该去哪里?

大燕是早已亡了的,老燕王也早就死了。在她的记忆里,再也没有任何的亲人。该去投靠谁?

此时,她只有一匹马,怀里有点儿干粮,那还是安特烈在路上给她的。此外,一无所有。早就渴望自由,但真的自由了,却如豢养已久的鸟儿,不知道外面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她牵了马,看看方向,也不管,任由马儿自己踏上一条路,走到哪里算哪里。

马蹄声惊动了草丛里的一只小野兽。它嘶叫着跑出来,却是一头小小的豹子。它虽然凶恶,但见了高头大马,也很害怕,一溜烟地就跑了。芳菲认识这种动物,看着它美丽的花斑豹纹,正要追上去,却听得另一声嘶鸣,依稀是一人一马。

她好奇地回头一看,却见一只明黄色的东西蹿出来,竟然是一只老虎,正是往那个人蹿去。芳菲的马受惊,撒开蹄子就狂奔。芳菲完全控制不住马,生怕被颠下来,只好伏在马背上牢牢握住马缰。飞奔一阵,早已窜出了这片荒林。

待马放慢脚步,已经跑出去老远了。芳菲左右看看,此时天色已晚,只见前方隐隐有炊烟升起,便信马由缰,往前而去。

这是一个荒凉的小镇。说是小镇,不过是一条半里路不到的小街,两边的房子阴暗陈旧,来往的人也不多,唯一的一家客栈前面摆放着一个烧卤的摊子,里面都是一些卤味,什么猪头肉啊,卤鸭子之类的,天气热,一些苍蝇围着飞来飞去,嘤嘤嗡嗡的。

芳菲觉得很是好奇,牵了马走过去,闻着那股肉香味:“这是什么呀?”

小二睁开瞌睡的双眼,见来了顾客,喜形于色:“哟,客官,您这是要住店?”

“是啊,我要住店。”

“好咧,快快请进。”

吃饭还要钱啊?

芳菲随手将马缰一松,也不管马,就径直走进去。屋子里也是黑黢黢的,三两只木桌,几条宽凳子,还没掌灯,只凭借夕阳的光从窗子里照射进来,维持着一点亮光。

“客官,您先吃点什么?”

“我要外面那个肉……”

“卤肉么?好咧,要多少?”

“一样来一份吧。”

一碟子盐干花生米,一碟子烟熏芦笋,一碟子猪头肉,一碟子卤鸭子。每一样份量都是少少的。芳菲夹一筷放在嘴边,天气太大,卤肉已经微微有点变味了,可是,她自从进了神殿,已经七八年从未尝到过肉味,只觉得浓香可口,一口下去,不禁大吃大嚼,大声说:“好吃,太好吃了……”

店小二昏昏地看着她,这个不男不女的客官,就这卤肉,有那么好吃么?

她浑然不觉旁人的眼色,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将几碟子东西吃得一干二净,才心满意足说:“小二,客房在哪里啊?我先去歇歇。”

小二满脸堆笑,手伸出来:“客官,小店的规矩,先结算饭钱,喏,这饭菜,三十钱。”

芳菲一愣,给钱?给什么钱?

她自小在宫里长大,从没用过钱。到了北国后,在神殿生活,别说用钱,简直连钱都没有看到过。就算和安特烈一路的逃亡,也是因为太子在马车里准备了干粮和清水。二人都没什么生活经验,不过是偶尔晚上露宿时,打了点野味,拼命奔逃的途中,也没有住过店。

她好生惊奇,还要钱的么?到哪里去拿钱呢?

店小二见她满面愕然,脸上的笑容逐渐地就不见了,他上下打量这个“客官”,一身灰色单衫,头发半尺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说是女的吧,又像个牧马的小厮;说是男的吧,她露出的手,十指纤细,如削葱尖。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竟然连三十文也拿不出?

…………………………

吃霸王餐的男女

他尖声问:“客官,不过三十文而已,小店已经是这附近最便宜的了……”这附近唯他一家而已,谁知道他算不算便宜?

“可是……”

“可是什么?吃饭付钱,天经地义。”

他的手,几乎要伸到芳菲的脸上,“先给钱,后住店。”

“可是我没有钱耶。”

他几乎要跳起来:“没有钱,你还学人家住什么店,吃什么饭?你充什么大爷?难不成,你是专门吃霸王餐的?”

芳菲见他目露凶光,吓了一跳,后退一步。

小二以为她是想跑路,身子一转,睡眼也不朦胧了,动作也变得迅捷了,随手就抄起身后的一条条凳:“你敢吃霸王餐,非打折你一条腿不可……”

芳菲慌了,没想到,就几碟小菜而已,犯得着这种场面?她又惊又怕:“别别别,有话好好说……”

“说什么说?付钱,快付钱……”

芳菲的手伸到怀里,企图找出一样值钱的东西。可是,她既没有一件首饰,也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包袱里,不过是几件换洗的衣服,还是马车里原有的。

小二盯着她,也企图找到一两件哪怕是小小的首饰,可是,他很快失望了。他看出,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简直是一无所有。

芳菲的手翻出,小二眼前忽然一亮,盯着那个蓝色水晶苹果,狐疑道:“这是什么?”

芳菲急忙摇头:“不行,这个可不能给你。”

小二劈手就去抢夺:“待我看看,这什物值不值三十钱……”

芳菲眼明手快,收回桃子揣在怀里,见势不妙,撒腿就跑。

店小二岂容她跑掉?抄了条凳就追上去:“叫你跑,你吃霸王餐还敢跑,非打折你的腿不可……”

“啊哟……”芳菲惨叫一声,眼看小二的条凳就要落在她身上,小二的手忽然吃疼,条凳掉下来,正好砸在他的脚上。这下,他的惨叫真是惊天动地:“啊,救命啊,吃霸王餐的强盗啊……”

蠢货,你私逃不带银子?

“你乱嚷嚷什么?她欠你多少钱?”

小二停止哀嚎,看着那个突然多出来的凶神恶煞的年轻人,他拿着一把锋利的佩剑,目光森冷,像一个地狱的使者。原来,这吃霸王餐的家伙还有同伙?

他哆嗦着:“三十……三十钱……”

一块银子抛在他脚下:“够不够?”

银子!是银子!

小二大喜,连脚疼都忘了,急忙点头:“够了,够了……多了,多了……”

“多了?多了就找给本……找给我!”

到手的银子,又要找出去,小二哭丧着脸:“店小利薄,没得找补……”

来人一把夺过银子,放在桌上,手起掌落,碎银一分为二,自己拿了一块,再也不理睬店小二,转身就走。

芳菲愣在原地,看着此人一气呵成,眨眨眼,简直怀疑自己的眼睛出现了毛病——等她反应过来,撒腿就跑,却被一把抓住了衣领。

“放开我……放开……”

她喉间咯咯的,来人浑不在意,将她抓在马背上,拖着就往外走。她几乎要闭过气去,强大的恐惧感袭来,不亚于要被烧死的时刻。

漫天的星斗,给这个荒凉的小镇增添了一丝神秘的灿烂。芳菲被重重地扔在草地上,她一骨碌又爬起来,待要逃走,却双足无力。但是,身子毕竟没有置身在神殿,不是在巨大的囚牢,而是在空旷的田野,只有这一个敌人。

她吸一口气,看着自己的老冤家——三皇子,他怎么会追来?

三皇子也盯着她,阴鸷的目光里也满是犹豫,显然不知该怎么办。他绝没想到,芳菲的逃亡不但毫无目标,而且她丝毫生活的经历也没有,竟然连住店吃饭要付钱都不知道,真真是蠢到出奇。他虽然也是王子,但是按照北国的千里拉练,每一年往返于北武当和皇宫之间,自然有了足够的生活经历。

“蠢货,你私逃竟然连银子也不会带?”

和太子的勾当

她压根就不知道,只好实话实说:“没人给我银子。”

“你要逃到哪里去?”

“我也不知道。”

“你知道这是哪里?”

她环顾四周,才发现此地山峦起伏,在黑夜里隐隐看出翠峰修竹,连绵不绝。她正要摇头,冰冷的利剑已经刺在她的喉头。血的味道令她惊恐地颤栗一下,他却笑起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因为不常接触外人,所以,更能直觉出他身上那股杀气,和罗迦,和太子都不同,她从未从他们身上体会到过这样的杀气,但是,此人,却是马上就要杀自己。自己到底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

依照三皇子的性子,本是马上就要杀了她。也许是因为见她出奇的愚蠢,觉得好玩,剑下便留了几分力道:“蠢货,你说,你为什么这么蠢?”

她要挣扎,脖子却刺进去一寸,疼得僵硬了身子。他阴鸷的笑容倍感快意,他从小就喜欢肆虐小动物,折磨身边的小宫女小太监,看着她们哀嚎,哭泣,唯有这样,他才能感到一种强者的喜悦。

“放开我……”

“想我放你?”他的剑尖再一用力,一点一点地划破她的脖子,杀了她?放了她?不!可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此时,该问问母妃,但母妃不在身边。想想,父皇李代桃僵,不知从哪里找了个冒牌的圣处女公主祭祀,而真的公主却逃跑了,此事要是传出去?!他仿佛握着一件锋利的武器,一个极大的秘密——在宫廷之争中,处于了一种别人都看不见的高度。

不行,自己不能杀她!要将她藏起来。那是太子触怒北国最高圣神的罪证!看父皇还怎么庇护得了她。

“说,你和太子之间到底有什么勾当?”

“你不要胡说八道。”

他轻蔑道:“是不是你趁着治病期间,趁机勾引了太子?否则,他怎么会帮助你逃跑?啧啧啧,不过,太子已经是个废物了,你们该不会……”

暗度陈仓了?

芳菲听他语气轻薄,态度下流,骂道:“你这个无耻小人,太子才不会像你这么卑鄙……”

“我卑鄙?”他的剑尖往下,挑开一点她的衣服,露出雪白的一截胸口。他喉头一干,忽然也想起,那是圣处女公主,是北国最圣洁的女子——越是神秘,越是刺激。唯有大神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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