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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而励-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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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好奇是如此强烈,有时甚至让他们忘记了灯火阑珊处,还有同样值得好奇,值得了解的自己民族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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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和京剧一样让人心醉
京剧就是一个例子。大家都知道它是国粹,但我们却不愿给自己多一点点时间,多一点点机会去了解它。不去了解,当然无法喜欢。我想大多数中国人在第一次喝法国红酒的时候,也喝不出什么果香或是什么胡椒、橡木桶的味道。有的人一直也没学会怎么品红酒,所以就往里面兑可乐或是绿茶以便下咽。久而久之,有的人甚至花钱去学习喝红酒的学问,主观上也不断自我心理暗示这是学问、时尚、品位和档次,很快也就入门了。而如果我们也给予京剧以学习喝红酒的一半的时间和精力,恐怕大家都早已成票友了。
毕竟是中国人,给自己一个机会,就会发现自己也会,而且也很容易爱上自己的国粹,而我们给自己点时间去接触了解传统文化的精华,实际上也就是在保护我们的文化。
京剧本身当然也需要改进,以更适应现代人的审美。有人说当年的京剧就相当于我们今天的流行歌曲,所以我们可以忘记京剧。我不同意。京剧当年的普及性甚至可能超过今天的流行音乐,但不同的是,京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载体,里面的历史文化积淀非常之深,历久而弥新。
我和父亲都是麒派艺术创始人麒麟童周信芳的戏迷。大家可以到他的官方网站()去了解这位属于世界的京剧艺术家。我对周信芳老生唱腔的着迷,最初是从高中读的一本爱情小说开始的。书的名字叫《伴飞》,讲的是周信芳与爱妻裘丽琳半个多世纪的爱情。裘丽琳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位20世纪20年代上海滩社交圈的首席名媛。她为了爱与周信芳私奔育子,为了保护周信芳而随身带枪,从旧社会到*,历经风雨,她与周信芳的爱情传奇和周信芳的艺术一样让人魂牵梦萦。
前一阵子,我还慕名去了传说中的梅府家宴,只因对梅兰芳的敬仰。这个餐厅很让人失望,餐食极其一般。但总觉得去了,就离梅兰芳近了些。大年初一,在家里欣赏了一下午吴祖光为梅兰芳拍的京剧选段。《霸王别姬》里,梅兰芳扮演的虞姬有一千种手势,处处传神。而梅兰芳演的白娘子更是经典,有一场与许仙在断桥的戏,只见生气的白娘子用手指往许仙的额头上一点,许仙往后一仰,白娘子又同时把他往回一拉,生怕他摔倒。一点一拉之间,把白娘子对许仙的又爱又恨演绎的出神入化,无人能及。据说,这个细节是梅兰芳吃饭的时候无意中筷子碰到了演许仙的俞振飞之后,而得到的灵感。
京剧值得我们了解和关注的理由很多,随便几个戏里戏外的故事就能够成就一部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剧本。而无论是梅兰芳还是周信芳,也都是德艺双馨的大师。演戏做人,都是后人的楷模。
法国红酒和中国京剧一样让人心醉,给自己一个机会。
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句老话,无需多解释。
越是走遍世界,越是国际化的中国人,回过头来,越会懂得如何去珍惜和尊重自己民族的文化。
2008年年底,中国上映了一部电影,名字叫《梅兰芳》。应该说这是一部下了工夫的好电影,但是有两个遗憾。
一、没有拍出京剧之美;二、不应把梅兰芳的人生高潮之一定为在美国演出。他在西方人眼中的价值来自于他在中国的影响力。
中国的大师并不一定非得在美国赢得鲜花和掌声才能称得上是世界的大师。同样,美国的艺术家也不会因为在人民大会堂演出获得轰动而觉得登上了世界巅峰。我与梅葆玖先生探讨如何让中国的青年爱上京剧
30而励
风暴主播思考中国与世界第一部分 当东方遇到西方博客是什么?今天问这个问题肯定会引发周围人鄙视的目光。但如果换作是10年前,大家的反应会是非常好奇。
2006年在耶鲁的时候,我收到不少老友的短信,大家都热情地建议我写博客。我是一个天生不爱凑热闹的人,大家都一窝蜂做同一件事的时候,我总是会选择干点儿别的。博客这两个莫名其妙的字,让我以为它也只是一种被过多的人追捧而显得有些俗的时尚而已。
我对博客态度的转变发生在我想通了博客的意义之后。

信息时代新的表达工具
博客这个词原本出自于英文“weblog”,由两个单词组成,一个是“web”(网络),一个是“log”(日志),合在一起就是网络日志的意思,被缩写成“blog”。一个传统概念的音译被翻译成“博客”之后,似乎成了一个纯粹的新鲜时髦的事物,让大多数人望而却步,听而生畏。
“log”这个词汇并不新鲜,最早指的是航海日志。茫茫大海上,船长们每天晚上打开那个发黄的皮本子,用墨水记录下每天的航程和路线、一路上的风与景、人与事,当然还有气象,目的是为自己梳理航程中的事件,也可供后来者参考查阅。这为人为己的日志,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当年的“博客”。
而我们的人生就是一段海上的航程,每个人都有一艘属于自己的船,都是自己这艘船的船长。我们最初都从同一个港口扬帆起锚,而最终又都驶向同一个目的地。相同的起点和终点,不同的只是路线与旅程本身,是沿路的停泊,是四周的风景,是船上的故事。月朗星稀的夜晚,你坐在船头,带着与风浪搏击的记忆,打开你的小本子,记下你看到的日出、躲过的暗礁,说说莫名的哀愁,还有水手们的欢笑,这,就是今天的“log”,你的航海日志。
不过,今天你不是记录在发黄的本子上,而是记录在网络世界的某个地方,而且能够阅读的人也不一定是你身边的人,可能相隔一个大洋,可能相差20岁,甚至在太空中也有可能有人阅读你的人生航海日志。由于可以随便到处写,于是写作的成本大幅下降,终于就有了许许多多的船长在写着他们各自人生航海的日志,当许许多多的船长们聚在一起,分享自己记录下的经验与见闻,一起琢磨最佳的路线与天气,博客就有了圈子。这些船合在一起,就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空间。
日志是航海时代的产物。航海时代是特指一些国家将全部国力用于造船,并征集最优秀的青年出海,寻找新大陆,寻找新的希望,寻找太阳升起的地方。
今天的博客是21世纪这个信息时代的产物。信息时代特指以信息为核心展开的人类活动,并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归纳、分析、传播,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
信息时代的博客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年航海日志的作用。博客完全是个人书写、个人整理、个人传播,其中,没有了负责任的编辑,没有了负责任的主编,没有了审稿人,也没有了签字才可以发表的权力管束。信息时代是横向的,是平行的,不是纵向的,不是由上而下的,信息时代呼吁全新的信息管理方式。
当自由驰骋在博客的人生海洋中时,我一下子就被它的巨浪所震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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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里的星巴克”事件
2007年,中国十大文化现象中的第一个就是星巴克与故宫的话题,为此,一些地方电台还为了让人们表达意见而开通了短信渠道,前后三天,共收到将近十万条短信。在短短的三个月内,这个主题在全球的媒体覆盖已经超越了宝洁公司在全球投放的OLAY玉兰油的市场宣传,而宝洁一个季度为其主打产品玉兰油投放的广告费用高达1亿美元。故宫与星巴克这个事件的话题是由我的一篇博文引发的。而让我吃惊的是,事后有人指责我,说我一定是与星巴克密谋了一次,为他们的名声进行了一次炒作。多么肤浅的阴谋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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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星巴克从故宫搬出去(1)
听说星巴克还没从故宫里搬出去。
故宫很大,走累了确实需要喝点儿吃点儿。故宫本来小卖部的饮料食品未必就比星巴克好,而且服务肯定不如星巴克。但这是可以解决的问题,也并不会在中外游客感受故宫的宏伟,徜徉中国历史的时候,构成什么特别强烈的滑稽、可笑的感受。而星巴克,虽然东西不坏,甚至还为赚中国人的钱做了些本土化改造,但终究是美国并不高级的饮食文化的载体和象征,在西方已经成为一种符号。开在故宫附近或许可以,但开在故宫里面,成为世界对于中国紫禁城记忆感受的一部分,实在太不合适。这不是全球化,而是侵蚀中国文化。
据说在长城脚下也有星巴克。只要不是在长城上,倒也罢了。但隐约记得上海新天地边上着名的*一大会址的隔壁好像也变成星巴克了,这又算是怎么一回事儿呢?正如一位朋友开玩笑说的,皇城老妈是否也可以把分店开进白宫,狗不理包子难道也可以上国会山吗?更恰当的类比是把中国的连锁茶馆开进法国的卢浮宫。如果你跟一个法国朋友说这个,他可能会说你太有幽默感了。
随便用英语Google一下“紫禁城里的星巴克”(Starbucks in the Forbidden City),竟然有289 000多个条目,照片也是一大堆。读读这些文章,发现这简直成了西方人对中国的又一个滑稽的猎奇,也有大量的西方人,尤其是知识界人士,觉得这种做法太恶心,是对中国的不尊重。当西方人都对故宫里的星巴克表示愤慨的时候,我们中国人自己也该发出声音了。
在耶鲁CEO峰会上邂逅星巴克的新任CEO兼总裁吉姆·当诺(Jim Donald)时,我半开玩笑地利用在会上发言的机会,劝他把星巴克在中国故宫里的店撤掉。当时我的原话大概是这么说的:
鉴于中国人并没有喝咖啡的嗜好和传统,星巴克能让中国成为它的全球第二大市场,是可喜可贺的商业成功。但是有一件事做的严重欠妥,中国的紫禁城里竟然也有一个星巴克的店,我和我无数的中外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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