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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语好笑,“难道你忘了前两天遇到的那个女人吗?”
“……”
“大家都相信是男孩儿触怒了那个女人,才招来杀身之祸。可其实,于情,男孩儿是那个女人同父异母的弟弟;于理,不过是一时失手不小心放跑了那个女人喜爱的夜莺,万万不会招致抽筋剥皮剔骨的下场。但为什么那些城里的人对此视而不见,反而去百般安慰那个女人呢?就因为那个女人的相公是城里的父母官,所谓山高皇帝远,将在外军令有所不从,所以,小小的一座城里,父母官就是天,那个女人就是地,试问有谁会拿自己的性命去替男孩儿出头,有谁有那个勇气和实力去和天地抗衡?”
“……”楚凡语塞。
弱肉强食的世界,欺软怕硬是自然规律。
季语将散落在肩头的散发往后寽了寽,起身朝楼下走去。
“那你最后为什么要替那个男孩儿报仇?”
脚步停顿了一下,季语好像听到了天底下最可笑的话,“谁告诉你我杀那个女人是为了替那男孩儿报仇?”转过头,玩味儿的笑意漾开在嘴角,“不是你说‘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么?
“……”楚凡羞得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自己刚才到底是为了什么目的而说这句话的?话题又是怎么被跳跃的?谁来告诉他,到底是眼前这个人太狡猾还是他楚凡真的白痴到了一定程度?(某冰严重同意,是后者!!!)
“你真的很有趣。”季语不再逗留在二楼。
“等等——”楚凡不甘心得追上去,“你说你有办法救慕言,到底是不是真的?”
“如果你不相信我,你跟着我干吗?”
“因为我有件事要问他。为什么他还要执迷不悟,为什么他要杀小辉,为什么他要杀那个县令和成王。”
“前面两个问题你可以自己去问他,最后那个问题,我倒是可以回答你。因为那个县令和成王为了自保让你顶了黑锅,用你的人头换来了他们的一命。”
“可是我没有死啊。”
“但是言以为你被害了。”
这一霎那,楚凡相信自己好像在脑海中抓住了什么东西,却又一闪而逝了。
“其实言在不知不觉已经改变了,只是他自己没意识到,当然,另一个也没什么自觉。”
如果不知道季语过去的所作所为,楚凡一定相信自己眼前笑得一脸无害的人是知心哥哥而不是奸诈小人王八蛋,所以这些对话绝对不能信以为真!!!
恩恩,楚凡很满意得为自己的聪明打了个十分……
季语真是哭笑不得,这样白痴的人,他连耍心计的兴致都没了。
果然,游戏还是需要一个不相上下的人来做对手才有趣。
既然到现在还没有传来皇帝驾崩的消息……言,看来现在的你,已经达到这个资格了。
那是不是意味着,我这边也要动真格了呢~
深宫内院一处重兵把手的院落中,幽禁着慕言。
在外人看来,用奇术及时救回皇帝一命的慕言,也救了自己一条小命。
可慕言严肃冰冷的脸上没有旁人想象中如获新生的喜悦。
并非是因为即使不救那皇帝慕言也有自己的法子脱身,而是当他在救了人之后注意到的皇宫内院中处处张显着主人虔诚敬天尊神的迹象,让他忧心忡忡。
如果为保自己牺牲他人的县令是『暴力军官』,深受伦理谴责爱上自己侄女的成王是『碎裂王子』,那真实身份是当今皇帝私生女的成王妃该是那人计划中的『狂暴公主』,而差点成为自己刀下魂的皇帝是『朝圣者』吗?
这一切,又是你在幕后操纵吗?皇帝口中的‘上天’告诉他,是你吗?
自己又是在你手心跳舞的小丑吗?
季语,你果然心计够深,城府够深。
仿佛是心有灵犀般,走在大街上的季语遥望了一眼远处高高的宫墙。
你是会选择替楚凡报仇杀了皇帝,还是为了你自己不让我凑齐十二宫而保护皇帝呢?
不仁,还是不义,是负你自己,还是负天下人……言,你会做何选择?
24。正文 & 解答
作者有话要说:深呼吸一口,回来看到大家的留言,苦乐皆有是不可避免的。先让某冰侃侃那些令大家疑惑的问题,原谅某冰用这种形式来一次性解答,一个个回复某冰恐怕有些亲们留言已久某冰姗姗来迟的回复也许石沉大海,这样的话大家都可以看到了。
首先,从第一章说起,因为某冰以前一直被损友说写文太罗唆,废话太多,所以这次吸取教训,每章节的字数有所递减,但情节方面某冰也会尽量想要表达清晰,可能是这样的写法会让一些亲们觉得叙述简单了点儿故事看迷糊了,某冰表示抱歉,这方面某冰有所欠缺,有待提高。
其次,关于第二章的故事——田螺姑娘。
这个故事某冰当初也一直觉得容易看迷糊,最后有说到一点,那副出售的棺材,承载的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借口。柳凤杀了自己的相公是事实,原因,“可以简单地因为那晚相公对她不冷不热的态度而萌生杀意”。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最后提到的时间,腰斩柳凤是发生在‘昨天黄昏’,柳凤是‘昨夜’去慕言那里买的棺材,她去的时候已经死了,有种说法,鬼魂只喜欢记得自己想记的事情,所以柳凤的鬼魂给自己勾画出的是一个田螺姑娘反例的爱情故事,她抱着的那只猫也不过是她的幻想而已。慕言卖给了她棺材,她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以为是替自己的相公买的,实则,当她醒悟到自己被关在棺材里的时候,她已经被腰斩,不肯面对这样的现实,死了还在做无谓的挣扎。(不知道这个解释对有疑问的亲们是否满意?)
再次,关于卖棺材的规矩。文案中已经写出来了,文章中也有章节提到。
第一句,『我的棺材,只卖给死人』。这点大家应该都看到了,几乎每个单独故事中的主角最后都难逃一死。
第二句,『买我棺材的人,必死无疑』。这句话的结论和第一句其实差不多,结局都是死。不过,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这句中有一个小条件,就是‘买我棺材的人’,是买棺材的人,不是这副棺材是给谁用的。(……别PAI偶……)
第三句,『拒绝的人,同样逃不了』。这句,在第七章《少女的梦想》中,如烟并没有要买慕言的棺材,等同于拒绝了,当然,结局还是死。(貌似这条米有解释的必要,汗……)
慕言的这三条规矩,其实暗示的结局都是一个死字,他向这些人推销(姑且允许偶用这个词吧……偶找不到其他更适用的了……),在他的死亡名单上只有这些人。至于其他个死了的人,也就是某冰写这文的一个初衷——人之初,性恶还是性善。
心灵美是被社会推崇的,而人性的丑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当我们为舍己为人的英雄敬佩的时候,难免也会嘟哝一句,这样的英雄到底是不是真的值得学习?很多电视里播放报纸里刊登的英勇事迹,总是有人落泪有人嘲笑。当某冰寝室谈论起这话题的时候,寝室里的损友们都会一致认为‘若是换了自己,是绝对不会去做为了别人把自己性命给丢了的事’。可能大家会觉得我们很差劲,某冰也承认,毕竟自己不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市民,没有那么伟大。呃……貌似扯远了……
重新回到大家的疑问上,文章是以一个个小故事开篇的,自然到后面必须全部串联起来的,某冰不知道除了第一、二章外留言的亲们看不懂指的是那一章的小故事还是和前面联系不起来,8过某冰想看到后面慕言的身世那里应该清楚了吧……要是还有问题,某冰很乐意解答……
最后的最后,某冰觉得把这个解答占一个章节的地方实在有那啥啥的嫌疑……还是送上新鲜出炉的正文一章,有疑问的亲们可以继续提出,某冰来者不拒,PAI砖的大大们某冰会加紧锻炼偶的心脏承受能力的……》_
25。小镇→铁槌→?
作者有话要说:提早一天祝大家五一快乐,马上送上这些天落下的更新~^_^
“江捕头……”
懒洋洋巡街的衙役,狐假虎威,偶尔对地痞作势糊弄糊弄,顺路去酒楼喝碗水酒。
沈记酒楼不大不小,两层的建筑,红漆的大门,挂在二楼飞檐下的两盏清澈的琉璃灯是它的标志。
日落西山,琉璃灯下,对着月色,不至于有流光异彩,却是星辰夜幕下的一点明亮,内心深处的一份情怀,潜酌一口,听着助兴的小曲儿,遣散一日的忧愁。
小二讪笑着把暖好的酒摆上桌,“客官还需要什么,尽管吩咐。”
这里只是一个普通的小镇,忙碌的摊贩,闲散的茶客,招摇过市的纨绔子弟,纵横交错的大街小巷,有破败的民居也有曲室洞房。
镇子不大,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奇人异事立刻就满镇皆知了。小二也相信这几日突然门庭若市的酒楼,有一半的人都是听说了这个外乡人慕名而来的。
美是美,只是这种美,疏离感太强了。
出淤泥而不染的莲,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小二讪笑的表情中永远有一丝的敬畏,招呼完了这客人,忙着去楼梯口招呼下一位来宾。他打量了一下来人的衣着打扮,端上与来人身份相符合的笑容,“客官,这边请~”
正要领来人去一处空桌坐下,却见对方大步绕过他的身边,径直跨向了琉璃灯下的那桌,与那正欲低头潜酌的白衣人对上了视线。
酒楼内一时安静了下来。
站在桌子前的人不过十七八岁,从刚才掷地有声的脚步可以看出有着不小的怒气。
或许只有不畏虎的初生牛犊,才能比这些看�